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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不作弊保证书
高考不作弊保证书
作弊保证书
期末考试,某班写保证书,要求是本次考试不准作弊。
于是,某生写到:
“保证书:
我保证,此次期末考试中,作弊不被抓住。
若被抓住,一切后果自负。
保证人:
***”
作弊保证书
启用指纹识别系统360度无死角监控“史上最严高考”仍难阻作弊遏制高考作弊需强化刑法处罚力度
关注理由
高考,在仍以分数作为主要教育评估方法的当下,可谓影响人生轨迹的大事。
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高考公平显得尤为重要。
但是,近年来高考作弊事件的多发,给这件人生大事蒙上一层阴影。
为了还高考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相关部门对今年高考的方方面面都作了严格规定,被称为“史上最严高考”。
然而,“最严”并未换来“最净”。
视点关注
最近几天,2014年高考阅卷工作正紧张进行。
北京市语文阅卷组负责人漆永祥老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发到老师手上的阅卷手册比过去厚了很多,严格执行书包、手机等分开存放,严禁阅卷员将评分细则与样卷带出阅卷点。
如此严格的阅卷规定,是“史上最严高考”的一部分。
10天前,号称“史上最严”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开考。
在连年查处高考作弊的背景下,“史上最严高考”给莘莘学子许下了公平的重诺。
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各地仍出现了不少高考作弊事件。
在“史上最严”的震慑下,为何还有人敢伸手探雷?
业内人士认为,当前有关法律在打击高考作弊方面应该更加严厉。
“史上最严高考”全景扫描
今年高考之所以被称为“史上最严”,乃是因为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加大了对作弊者的惩处力度。
据了解,新办法细化了对考试违规行为的划定,包括:
考生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即便没用也将被认定为作弊;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等诸多情况。
而对作弊者处罚的严格程度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针对作弊情节特别严重者,除取消高考成绩外,最高可被暂停3年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的资格。
为了进一步配得上“史上最严”的称号,各地还纷纷针对高考作弊使出狠招:
广东和河南鹤壁用上了人脸识别系统;山东、河北、安徽的部分地方启用了指纹识别系统;在视频监控方面,北京、上海等市实现了360度无死角的监控;在禁止携带的物品上,超6成省份禁止携带手表;有5个省份的考生“裸考”,由考场发放文具;江西、广东则要求携带透明考试文具进场。
而一些地方的措施之严格已经超乎了很多人的想象。
以河北省为例,为防止考生利用高科技作弊,该省今年要求每个考场必须配备金属探测仪,对入场考生逐一检测。
检测仪划过身体,一些金属质地的皮带扣、衣服扣及手机都会触动仪器发出警报。
在一个考点,一名考生的牙齿矫正器也被探测仪发现。
当地某考点的一名负责人说:
“考生如果骨骼内打有钢钉、牙齿上有金属牙套等,需要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证明才算过关。
”
还有一些地方为保障高考公平,尽可能地倾尽全力调动资源。
以福建省为例,全省各地市无线电管理局严密部署,利用固定监测站、移动监测车及便携监测设备,对市区主要考点周边的电磁环境进行了实时监控。
其中,厦门管理局成立保障工作小组,出动工作人员52人次、监测车及行政执法车3辆,启用各类监测设备28台套、干扰压制设备两台套。
高考作弊现象由来已久
即便各地采取各种措施,打造出“史上最严高考”,但似乎并没有制止住那些试图侥幸“获胜”的考生。
根据最新通报的北京高考情况显示,在今年高考期间,北京发现9起作弊行为。
其中4人携带手机,3人夹带纸条,1人违纪拖答,还有1人被发现把答案写在腿上。
在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警方在一处在建商品房内抓获了6名涉嫌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高考舞弊的人员,缴获作弊设备笔记本电脑、发射器各1部,对讲机两部,未售出接收器5部。
经查,犯罪嫌疑人唐某、李某、王某等在高考前以每套1.2万元至1.5万元的价格向蕲春县几名高考考生出售无线电作弊器材,已收取现金2.25万元。
有考生认为,“史上最严高考”下仍生出作弊之心,与此前几年的作弊风气有很大关系。
高晨已经参加工作有一段时间了,他回忆起当年参加高考的过程时说:
“作弊现象确实存在。
”
“高考时气氛很紧张,有些考生甚至紧张得发抖。
考试进行到一半时,我发现有考生东张西望,老师一般会及时制止,到了考试最后,考场的气氛活跃起来,我旁边的男生不停叫我把机读卡放到靠近他的桌边,我很配合地把机读卡放到了靠他比较近的位置,我甚至把桌子都稍微挪了下。
这个时候,监考老师也开始有意识的放任,如果愿意的话,考生还可以四处张望。
但这些都得视当时的监考老师而定,因为每门考试的监考老师不一样,有的监考老师管得很严,像有名学生的手机一响,就被判为作弊,记零分处理。
交卷是最乱的时候,老师要求全体起立,然后有些考生开始张望,有的考生甚至跑到对方桌子前抄,坐在我前面的男生直接走到我的跟前抄了一个答案。
考语文和文科综合的时候,我夹带一张考试资料进了考室,直到考试结束,老师也没有发现。
”高晨说。
让高晨印象最深的是,考试之前,有位老师向考生面授机宜,“他会教你如何利用交卷的时间偷看卷子,如何偷看旁坐的机读卡,如何在考试作弊被抓后向老师解释等,甚至告诉你如何在考前‘效劳’监考老师,最后还温馨提示一句,‘考试前,先把周围同学的成绩情况掌握好,不要抄到差生’”。
一名有过高考复读经历的大学生告诉记者,他也听到过类似的话,在复读班里,老师会向他们面授作弊要点,“高考时偷看别人试卷是没关系的,能看尽量看,监考老师出于不得罪人的心理,一般都会睁只眼闭只眼。
只要不传递纸条或是夹带,不留下明明白白的物证,多半没什么事”。
记者了解到,与以上这些比较直接、明显的作弊手段相比,高科技作弊可谓年年翻新,一些新型高考作弊手段令人产生间谍电影的感觉,比如:
眼镜式信号发射器,将微型发射器装置在眼镜腿中,用微型开关控制;口香糖式骨感发射器,只有口香糖大小,可以放在口腔内,通过牙齿震动控制信号发射;专用作弊矿泉水瓶,与普通瓶子外观一样,但底部是个led显示装置,当水喝至三分之一水位处时,水面就会折射出瓶底的信息。
山西省教育科学专项课题“高考作弊行为及防范机制研究”,通过对我国近年来媒体曝光的近40个高考作弊案件分析,发现我国高考作弊的方式主要有9种:
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作弊;教师组织策划下的学生作弊;考试监考人员失职或渎职背景下的作弊;考试监考人员泄密作弊;教育行政官员利用职权帮助子女作弊;利用高考移民作弊;利用高考加分作弊;伪造、变造考生档案作弊。
据介绍,其中的主要特点包括:
团伙作弊居多,甚至跨地区作案;高科技作弊凸显;教师等容易成为作弊的组织者、参与者;考生家长是许多高考作弊案件的始作俑者;个别地方高考作弊普遍化;一些高考作弊横跨多个系统。
打击高考作弊法律存漏洞
应该说,不管是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还是各地严格的考场监管,都已经告诉考生,高考作弊将付出巨大的代价。
但是,为何仍有人置“史上最严”于不顾。
业内人士认为,打击高考作弊的软肋依然存在。
参与山西省“高考作弊行为及防范机制研究”课题的一名研究人员告诉记者,打击高考作弊存在法律空白,惩处力度不够。
对于高考作弊行为,我国目前主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教育部出台的临时性规定等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定罪量刑。
但不论是教育部规章,还是国家刑法,其处罚力度普遍较小,不足以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现有的处罚力度对某些当事人而言,违规成本并不高,给人的感觉是这种处罚无关紧要。
再者,在高考中团伙作弊频频出现,而现行刑法对于惩治非考生的作弊团伙还存在很大空白。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现行法律的缺失,打擦边球,伺机作案。
案发后,相关人员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反过来还会助长不法分子再次作弊的气焰。
教育专家熊丙奇认为,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考生答卷、考试成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即便如此,我国对考试作弊的处罚还是偏轻。
一方面,本该进行司法处理的,一些地方只是轻描淡写地进行行政处理,比如,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教育考试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
而在境外,代考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如,2014年5月,一名18岁的内地学生被请到香港做“枪手”,他持假身份证替香港考生应考美国大学入学试,收取2500港元,后在香港观塘法院以串谋诈骗罪被判入狱半年。
另一方面,就是明确进行司法处理的行为,往往也不按司法进行处理,理由是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比如,每次泄题事件发生后,不是由司法机关第一时间介入调查,而是由教育考试部门自行组织调查。
而按照我国刑法,泄露国家统一考试试题,就是泄露国家机密,因此,这根本不存在无法可依的问题。
对此,熊丙奇建议,打击高考作弊,应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对考试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建立司法机关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的基本原则,而不能事先由教育部门自行调查,再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机关调查。
众所周知,不论是考题泄露,还是考场出现里应外合的作弊事件以及团伙性作弊,教育考试部门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此,仅教育考试部门自身进行调查,是不合适的。
本人因在学校的期中考试中作弊了,严重影响了学校的考风考纪,特写次保证书承认并检讨自己这种不规范的行为。
首先我承认在考试中确有作弊行为。
其原因是担心自己考不好,担心及不了格,会被父母责罚。
究其根本是因为平时学学不努力,考试前没有认真复习。
这种行为于己,于学校,于社会都是不对的。
首先这样的侥幸心理误导我平时学习懒散,不脚踏实地的学好。
对于学校败坏了学校的考风。
对于社会,将来进入社会也会成为社会发展的累赘。
其次,我要感谢监考老师严格监考,感谢学校对自己不规范的行为严惩不贷。
这样才更加让我一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这次经历过后,我认真反省自己,分析问题。
我大彻大悟的认识到自己是不对的。
考试的目的在于检验自己的能力和学习成果。
我应该认真对待,严格遵守考纪考规,通过考试发现自己所存在的缺陷。
最后我在这里向学校保证,下不为例。
一定遵守考场纪律。
很久没动过笔杆子了,都差点忘了自己是学什么的了,连这篇保证书也是前几天敲敲打打给整出来的,然后再手抄一份上交、有点小讽刺啊、、、期末考试的时候那些什么部门的监考真是无聊啊,难道这才能证明他们的功绩么?
也不知道在抓作弊的同时又冤枉了多少好市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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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到交卷时间就在那乱嚷嚷快点交卷还扯人卷子,这就是素质啊!
在此,向和我一样遭遇的同学共勉~~以及纪念我人生中第一份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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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在前面的话
对于期末考试的“作弊”问题,我觉得很有必要深刻检讨一下,为自己的过失向各位老师深刻地反省和道歉!
由于我的疏忽,很随意地把手机放在桌肚里,导致被监考老师犀利的眼光发现,老师拿着我的手机检查,没发现什么却告知我要把手机放到讲台上替我保管,我没什么可辩解的,反正放哪儿都一样,对我没什么影响,至少,也能让老师心安。
不久才被告知,我的名字似乎被某监考老师提交给系里了,嫌犯也好,最终定罪也罢,我都有必要检讨一下自己。
是我不恰当的行为对监考老师产生了错觉,产生了坏印象,并且老师觉得为了维护考试的公正,有必要把我手机暂时保管,我觉得老师做得很对。
我有几点需要补充说明一下:
首先,我是一个学生,不能说好学生也不算坏学生,我深知诚信为人的重要,从现在炒得沸沸扬扬的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就可以看出来,诚信是为人做事的根本,缺乏诚信的人注定遭人鄙弃,我不愿做一个不受欢迎的人。
作弊是一种错误的行为,我对此而感到羞耻。
其次,我是一个正在准备考研的学生,我知道分数对一个学生的重要性,现在的中国社会仍然没有摆脱唯“分”是举的优良传统,这在人口基数如此之大的中国似乎也有其合理性,我们学生只能跟上时代的步伐才能不致被淘汰。
期末考试两门专业课我准备了很长时间,考研专业课的复习都因此暂时搁置了。
一直在复习中外文学史,被其中的文学大师的艺术才华所感染熏陶,同时也是为了考一个可以接受的分数。
因为本学期的成绩单可能会在考研复试时被提交给面试老师,所以我没必要在这关键的时候通过小抄获得想要的分数,我不愿拿我的前途冒险,何况外国文学史是一门理解性的课程,小抄其实并没有多大能耐。
再者,如今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凡事都要讲证据,讲求公平与尊重,虽然理想总是高于现实,我们至少也有这种心中的期待和努力的方向。
定性一个人作弊与否也是需要讲证据的,我觉得光凭放在桌肚里的手机是不能证明一个人作弊的,监考老师检查了我的手机没发现问题,至多也只能说明我有作弊的嫌疑抑或企图,但确实不能证明我作弊了。
说得严重点,就算一个人作弊了,监考老师没有抓到证据,也是不能证明他是作弊者。
还有一点我想说的是,监考老师在没有当场告知我的情况下就把我的“劣迹”上报到系里,我觉得这点是欠妥的,凡人都有知情权,我认为老师的这一行为是不尊重我的表现,老师是师长,值得我们每一个学生的尊重,不过尊重也是相互的,不尊重他人的人怎么能获得他人的尊重呢?
希望我的保证能够说明我的问题,同时我也希望,如果老师与学生之间能够多一份信任,多一份尊重,多一份宽容与了解,减少负面化情绪,师生关系会更加和谐美好,这需要我们的老师和作为学生的我们的共同努力!
尊敬的老师你好:
我在考试中自带答案造成作弊行为,今天我怀着愧疚和懊悔写下这份保证书,我知道这种行为是不对的,但我还是做了,我觉得有必要写这份保证,以向老师表示我对这次作弊行为的深刻认识。
对不起,老师!
我犯下的是一个严重的原则性问题。
针对此次我的考试作弊,完全是因为一时的侥幸心理和对自己没有自信导致,并不是因为学习中的困难和专业知识的匮乏导致,对于这件事,我深刻的剖析了自己的错误,我深知问题的严重性,影响的广泛性和对学校的负面影响深度,现在我将我的认识和体会向大家做一个汇报,希望能在我知道和反省错误的同时,给予我帮助和支持,让我能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生活中,摒弃恶习,扎实学好专业课,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首先,是我对专业课考试的认识不够
在此次考试中,我没有认识到考试的重要性和对学生年度知识考核的严肃性,针对考试评估,我没有端正自己的态度,采用了投机取巧的方式来应付,完全忽视了学校对学生在德治上的引导和教育,同时也辜负了在远方遥望着我学业有成的父母,对我等谆谆教诲的师长的教育,在生活中耐心帮助过我的学长和同学,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在事情发生后,我将自己封闭起来,认真的考虑这次作弊事件中我所犯下的错误,我在得到那么多人的帮助下,没有将老师所教授的课程学习好,没有将所学知识融会贯通到我自己的思想中,是第一个错误;在没有学好专业课,而是采取投机取巧的方式来应付考试,忽视学校的校规校纪是我所犯的第二个错误;在我犯错之后,我认真的反省了自己,考试是严肃的,校规校纪的制定是对学生正常生活秩序起到引导作用的,而我,完全没有看到这种本应该严肃认真的考核方式,完全无视了对自身考核评定的大好机会,这将是我一生的损失,也是因为我青春路上的一次开小差,更是我成长路上的一次教训,因为我不光伤害了我自己,在我将得到应有的处罚的同时,我还使得大家为我的学业操心费神,我知道自己错了,错的那样的无知,也错的那样的令人耻笑,但是我希望学校不要因为我的一时犯错,而完全放弃我,我希望能够给我一个改正自己错误的机会,让我在以后的学习中用更多的努力来弥补。
其次,是我对作弊考试的侥幸心理
在这种综合考核学生整体能力和学习成绩效率的时候,我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没有很好的认识考试的重要性。
而是采取了作弊方式来应对,而且在作弊中存在着侥幸心理,以为这样做无人知晓,想以虚假的方式骗取对自己一年学习的评估,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同时也伤害和连累了同学,以自己侥幸的方式是不可能通过对个人的考核的,我在此次考试中不光失去了对自己评价的机会,更加失去了对个人道德的考核机会,我因为一时的不理智,而犯下了如此大的错误,这会是我一生的教训,更会是我在以后成长中的一个警钟,以后我会在这个警示牌下认认真真学习,坦率做人,坦诚做事,完全按照国家所培养的合格,优秀毕业生的方向努力。
古人讲“以史为鉴”,我则会以此为鉴,为我以后的学习生活点亮明灯,压力面前我不会再退缩,我会勇往直前,踏踏实实,认真学习,用更多的努力来弥补我所犯下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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