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导航民用服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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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导航民用服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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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导航民用服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附件1
北斗导航民用服务单位资质标准
目项
隹
1
法人资格
Ay0
1)求
市同自合[用
强同
、易合
2ZS
专民上
3粗应要
国质
3量证力
质保能
4务金况
财资状
提流行请、同申率于
5营誉
5经信
”
★
6
4
•
6
注。
标位
■;1:
時
附录1
北斗导航终端产品生产设备和计量检测设备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
备注
1
游标卡尺
分辨力:
不低于
范围:
不低于0-500mm(覆盖标准抽屉式设备)
2
数字万用表
直流电压最大量程:
不低于70V(标准中发现最离工作电压54V)
直流电压测量误差:
不超过%
交流电压最大量程:
不低于300V(覆盖220V+20%范国)
交流电压测量误差:
不超过%
3
温度试验箱
溫度范围:
-60CT50C
相对溫度范囤:
30%-98%(25C-80C)温度误差:
±°C
4
电子称
范国:
0-10kg误差:
不超过10g
5
直流稳压电源
输出电压调节范围:
0-70V
输出电流调节范围:
0-20A
不少于2通道输出,或单通道不少于2台。
6
数字示波器
带宽:
不低于100MHZ
通道数:
不低于2通道采样率:
每通道不低于300MHz
7
频谱分析仪
频率范围:
OTOGHz(覆盖至少4次谐波频率)分析带宽:
10Hz-1MHz
相对功率测量准确度:
优于频率测董分辨力:
1Hz
显示平均噪声电平DANL:
不离于-130dBm
8
矢董信号分析仪
最大测量宽带:
不低于21MHz
9
功率计
测量带宽:
不低于21MHz频率范围:
5kHz-3GHz功率测量误差:
不超过显示分辨力:
.10
时间间隔计数器
通道数:
不低于2通道
测量频率范国:
最高可达3GHz显示分辨力:
不低于12位时间间隔测量误差:
不超过
.11
直流电子负载
单路电子负载150W/60V/30A,负我具备定电流、定电压、定电阻、定功率、动态测试及短路模式等操作模式。
.12
噪声源
频率范围:
10hz—18Ghz电压驻波:
<:
1
连接器:
BNC阴头
13
GPS导航信号源
模拟GPS信号,仿真运动场景
14
北斗RDSS测试系统
模拟北斗RDSS信号卫星灵敏度测试、定位成功率测试、通信成功率测试等
.15
北斗RNSS测试系统
模拟北斗RNSS信号B1/B2,仿真运动场景
附录2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分理服务平台建设要求
1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分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北斗分理服务平台)的基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以及机房和管理要求等内容。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对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用户终端民用用户进行监控管理及信息服务时,政府或管理部门应用的北斗用户终端监控管理服务平台,以及由企业搭建的北斗分理服务平台:
可作为研制.建设、验收北斗分理服务平台,以及获得北斗分理服务资质证书的依損:
也是制定各北斗分理服务平台技术要求、以及对各北斗分理服务平台进行应用选型的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国家标准对于本技术要求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国家标准,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要求。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国家标准,其灵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技术要求。
GB2312-1980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
GB20263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
GB/T8566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
GB/T22239-200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3术语和定狡
下列术语和定爻适用于本技术要求。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eiDounavigationsateIIitesystem
中国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简称北斗系统(BDS)o具有卫星无线电测定(RDSS)和卫星无线电导航(RNSS)两种业务,可以提供导航.定位、授时、位置报告和短报文服务。
北斗应用设备BeiDouteminal
北斗系统各种用户应用终端设备的总称。
北斗应用设备按照应用北斗卫星业务的不同服务模式,分为北斗RDSS终端和北斗RNSS终端两种类型:
按其用途主要分为导航型终端、测量型终端、定吋型终端和位置报告/短报文型终端。
北斗RDSS终端BeiDouRDSSterminal
利用北斗RDSS业务,可以提供定位、导航、定时.位置报告和短报文通信全部或部分功能的终端。
北斗RNSS终端BeiDouRNSSterminal
利用北斗RNSS业务业务,可以提供定位.导航、定时全部或部分功能的终端。
北斗分理服务平台BeiDouoperationandservicecentre
利用北斗RDSS和RNSS业务,为不同行业众多用户提供基于位置的信息共享、短报殳信息转发、数据传送、远程测控,并具有用户信息管理、査询、调阅、指挥调度和管理、通播、组播、单播,以及各类信息增值服务的机构。
北斗应用平台BeiDouapplicationplatform
北斗应用平台由北斗应用软件、计算机和网络通信设备组成。
应用平台通过网络与北斗分理服务平台联接,实时获得用户所管理的北斗应用设备的位置、状态、短报文等信息,并可综合地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北斗应用设备的位置监控、信息处理、信息发布和控制等功能。
根据平台功能和使用用户的特点可分为政府应用平台、企业应用平台.个人应用平台等类型。
服务状态servicestatus
表明北斗应用设备其注册业务服务功能开通状态的标识,以及由于欠费或其他原因被北斗分理服务平台注销其注册业务服务的标识。
4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成套性
北斗分理服务平台的成套性包括:
基础设施、网络设施、主机设施、应用系统和备份系统。
4.1.1.1基砂设施
基础设施包括机房和办公场地,并配置有主/备供电系统、稳压器.不间断电源、过电压防护设备、温;显皮调节设备等。
4.1.1.2网络设施
网络设施包括多台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因特网.网络监控设备、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地面总站之间的专用光纤缆、入侵防护设备等。
4.1.1.3主机设施
主机设施包括多台商性能.离稳定性的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专用存储设备、多台北斗终端信息播发设备(北斗分理服务平台北斗用户终端)、集成显示切换器设备、机柜.多台系统运营维护专用计算机等。
4.1.1.4应用系统
应用系统包括系统软件、入侵防护软件、数据库软件、应用软件等,安装在主机应用服务器或数据库服务器上,为用户提供并发数据应用服务。
4.1.1.5备份系统
备份系统包括冗余的网络设备、主机和因特网资源,本地数据的备份和恢复设施及技术手段,异地的数据备份和恢复设施及技术手段,以及避免关键节点单点故障的技术手段等。
4.1.2系统架构
北斗分理服务平台包括有运营服务数据处理分系统.基础支撑分系统、运营管理分系统,这三个分系统。
其中:
a)数据处理分系统负责北斗应用设备的数据接入.分类.融合、存储等处理,并向政府、企业或个人用户提供信息分发、信息共享等服务。
b)基础支撑分系统是向政府用户、企业用户或移动目标伴随的个人用户提供基于电子地图或电子海图显示的业务操作平台,用户通过浏览器或客户端,以北斗分理服务平台中已注册的帐号、密码登录该平台,实现基本的业务揀作,包括北斗应用设备的位置跟踪、短报丈信息互通、增值业务等。
c)运营管理分系统负责对北斗分理服务平台的用户信息管理、北斗应用设备管理、运营计费管理、运营数据统计、运营值班监控管理等处理。
北斗分理服务平台的系统架构图,如图1所示。
图1北斗分理服务平台的系统架构图
4.1.3接口要求
北斗分理服务平台主要包括以下接口:
a)与北斗卫星地面总站之间的接口遵循北斗卫星地面链路接口协议;
b)与北斗应用设备之间通信的接口遵循北斗用户设备数据接口协议:
c)与GNSSRNSS应用设备之间的接口应用公众移动通信网络,该数摇接口应能适用于多种领域,如海事卫星系统、全球星卫星系统、阿高斯(Argos)卫星等多种卫星系统,以及船舶防碰撞系统(AIS)、短波电台等用户终端设备,与北斗分理服务平台系统之间实现双向的短报文信息数据传输:
d)与北斗应用平台之间的接口
政府用户、企业用户或个人用户可直接通过登录北斗分理服务平台的电子地图或电子海图业务操作平台.获得位置信息.短报文信息互通.信息查询等服务。
同时北斗分理服务平台应具有向政府用户行业应用平台或企业用户行业应用平台开放的实吋数据及历史数据査询的接口。
具体的接口协议见附录A。
4.2功能要求
4.2.1数据处理分系统功能
4.2.1.1数据接入
接入北斗应用设备的数据。
其数据类型包括定位数据、短报文、紧急报警.区域报警.电源报警、解除报警等,北斗RDSS终端的数据接入是必备功能,北斗RNSS终端等应用设备的数摇接入可作为扩展功能;同吋可向北斗应用设备发送指令、短报文等。
4.2.1.2数据处理
将接入的北斗应用设备的数据按照$自的协议进行解析,并将数据转换成统一的基砂数据麦示格式。
4.2.1.3数据存储
对处理后的数据分类存储到数据库中,同时以对帐文件方式存储原始数据收发信息,用于数損对帐。
数据库的设计应保证数据完整性、逻辑一致性,以及数据查询的灵活性、鬲效性。
4.2.1.4数据分发
根据用户注册信息,将数据分发到不同行业应用支撑分系统。
北斗分理服务平台应支持同一行业的多客户端接入,并保证分发到同行业不同客户端数据的一致性。
4.2.2基础支撑分系统功能
4.2.2.1动态位置信息服务
可向各•类北斗应用平台用户(政府、企业或个人)推送管理权限范国内的北斗应用设备的动态位置数据信息,同时北斗应用平台用户可通过北斗分理服务平台进行发送指令,调取授权管理的设备当前最新的位置信息。
4.2.2.2短报文互通服务
北斗分理服务平台提供北斗应用设备之间、北斗应用设备与北斗应用平台用户之间,以及北斗应用设备与普通手机用户之间的短报文互通服务。
4.2.2.3行业信息服务
根据行业业务特点,提供行业信息服务功能,包括短报文釆集传输、紧急报警、区域报警、气象信息发布、公告信息发布等。
此功能为扩展功能,其中:
a)短报文釆集传输:
行业专用设备釆集到短报文信息,通过北斗应用设备向北斗分理服务平台传送,北斗分理服务平台进行处理.存储,并分发给北斗应用平台用户。
b)紧急报警:
北斗应用设备用户在应急情况下,可向北斗分理服务平台发送紧急报警信息,北斗分理服务平台进行处理、存储,并转发到授权的北斗应用平台用户。
c)区域报警:
当北斗应用设备处在报警区域吋,自动向北斗分理服务平台发送区域报警信息,北斗分理服务平台进行处理、存储,并转发到校权的北斗应用平台用户。
d)气象信息发布:
政府或企业用户可通过北斗分理服务平台向北斗应用设备用户发送气象信息。
e)公告信息发布:
政府或企业用户可通过北斗分理服务平台向北斗应用设备用户发送公告信息。
4.2.2.4行业增值信息服务
北斗分理服务平台可接入.收集、编辑、处理行业增值服务信息,并转发到指定的北斗应用设备用户、北斗应用平台用户。
此功能为扩展功能。
4.2.2.5历史数据查询服务
北斗分理服务平台向授权的北斗应用平台用户提供历史数据查询服务,包括:
位置信息查询、短报文信息查询.行业业务数据查询.行业增值业务数据查询等。
4.2.3运营管理分系统功能
4.2.3.1用户信息管理
北斗分理服务平台应实现对北斗应用设备用户.北斗应用平台用户以及手机用户的注册.权限、及计费帐号等信息的管理。
4.2.3.2北斗应用设备管理
北斗分理服务平台应实现对北斗应用设备入网注册、设备基础信息、设备行业信息等管理。
4.2.3.3运营计费管理
北斗分理服务平台应按照相关政我和规定制定计费和收费的规则.并根据该规则进行信息服务的统计、计费和结算。
不得以计费和收费规则作为行业垄断和恶意竞争的手段。
4.2.3.4运营数据统计分析
北斗分理服务平台应实现对各类用户数量.信息服务量、运营费用等数据的统计及分析功能,为业务发展提供决疑依据。
4.2.3.5运营值班监控管理
北斗分理服务平台具有全年无故障运行的能力,应具备可视化的系统运行值班监控管理功能,对北斗分理服务平台软硬件工作状态、网络状态、上下游数据服务状态等自动检测、自动报警,可实现简单故障自动隔离。
4.2.3.6备份系统
为保障北斗分理服务平台不间斷运行,应建立软峻件备份系统,并制定有效的备份我略,实现重要数据的备份与恢复。
4.3性能要求
4.3.1数摇处理分系统性能
4.3.1.1北斗应用设备接入能力
该分系统的北斗RDSS终端用户接入能力不少于5万,北斗RNSS终端用户接入能力不少于5万:
4.3.1.2北斗应用平台接入能力
北斗应用平台可接入的政府/企业用户数不少于2000,个人用户数不少于10万。
4.3.1.3并发处理信息能力
该分系统可并发处理动态位置.短报文、行业业务信息等实时信息量不小于200条/秒。
4.3.1.4信息交换处理时延
动态位置、短报文、行业业务信息等数据从北斗分理服务平台接收,并通过专线互联网络出口发送的信息处理时延小于等于5秒钟。
4.3.1.5数据存储时间
用户注册信息可永久保存。
动态位置、短报文、行业业务信息、增值信息等保存吋间不少于12个月。
4.3.2基础支撑分系统性能
4.3.2.1可支撑行业数量
并发的行业应用系统数量不少于2个。
4.3.2.2短报文转发优先等级
支持不少于4种短报文转发的优先等级。
4.3.2.3短报文发送成功率
短报E发送的成功率大于等于93%。
4.3.2.4历史数据查询时间
北斗应用平台用户从北斗分理服务平台查询下载20000个历史位置或短报文结果的返回时间不大于300秒钟。
4.3.2.5轨迹回放
一次查询单个北斗应用设备的历史轨迹回放吋间段不少于30天:
最大可支持10个北斗应用设备同时进行轨迹回放,每个北斗应用设备一次历史轨迹回放的查询时间段不少于8小时。
4.3.3运营管理分系统性能
4.3.3.1数据查询统计时间
对运营服务保障需要的查询统计,查询统计结果返回时间最长不超过30分钟,具体可根据查询统计需求分别出具详细指标。
4.3.3.2数据存储时间
计费账户信息永久保存,账户充值记录永久保存;北斗应用平台用户指令、短报丈,以及运营值班记录等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12个月°
4.3.3.3故障检测时间
轶硬件发生故障后30秒钟内可检测到,并在在运营值班监控系统上报警。
4.3.3.4数据备份
重要数据应保存在一个以上的备份介质中。
5安全性要求
北斗分理服务平台安全性要求应符合GB/T22239-200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第三级要求。
5.1北斗分理服务平台安全性
北斗分理服务平台数据处理分系统、基础支撑分系统、运营管理分系统应具有充分的安全措施,具体安全性要求有:
a)安全.路由.交换等网络和服务器设备能叢容并有效整合;
b)所有安全产品应具有公安部销售许可和国家信息化办公室的安全认证:
c)北斗分理服务平台网络要求高度的安全性.稳定性、冗余性:
d)网络、服务器和安全设备要求功能模块灵活配置,并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
5.2应用安全性措施
5.2.1数据保护
数据采用多种存储方式相结合的模式,可以通过相互同步来保证数据完整性、一致性。
5.2.2可信路径
a)北斗应用平台通过加解密算法与北斗分理服务平台建立安全信息传输路径;
b)北斗应用平台与北斗分理服务平台进行连通时,北斗分理服务平台可实时对信息传输路径进行全面监控,如流量、连接状态等。
5.2.3数据访问控制
为保护北斗应用平台访问北斗分理服务平台的合法性,在其登录连接到北斗分理服务平台时,进行用户身份验证。
5.2.4权限管理
北斗应用平台用户身份划分权限等级,享有不同的操作和管理功能。
5.2.5入侵防护
对于外界通过互联网对北斗分理服务平台的非法入侵和恶意攻击,使用成熟的具有IPS功能的防火墙产品,阻止DoS.Ddos、IP.ARP等的攻击。
5.3数据安全措施
5.3.1数摇库安全
数据库存储在北斗分理服务平台内部服务器上,不对外开放数据库接口。
保护北斗分理服务平台数据库系统的安全。
5.3.2业务数据安全
北斗应用平台与北斗分理服务平台之间的数据传输,应保证数据传输的安全性。
5.4操作系统安全
北斗分理服务平台系统服务器采用防火墻技术、杀毒软件定时更新、系统扫描和入侵检测等技术来保障操作系统的安全性,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5.5网络层安全
5.5.1安全的网络拓扑结构
合理划分网段,利用网络打描监控、防火墙技术等安全设备控制内外网络间的访问,保证网络安全。
5.5.2防火墙技术
釆用防火墙技术实现禁止非法入侵内部网络和访问内部服务器,保证合法用户可以且只能访问到某些指定的服务器资源。
5.5.3网络访问控制
a)网络边界部署访问控制设备,启用访问控制功能:
b)根据会话状态信息为数据流提供明确的允许/拒绝访问的能力,控制粒皮为端口级:
c)实现对应用展按协议命令级控制;
d)连接会话处于非活跃一定时间或会话结束后终止网络连接;
e)限制网络最大流量数及网络连接数。
5.6主机安全
主机安全包括以下要求:
a)对重要服务器性能资源进行实时监视,包括监视服务器的处理器.硬盘.内存.网络等资源的使用情况:
b)确保系统内的文件.目录和数据库记录等资源所在的存储空间,在就释放或重新分配给其他用户前得到完全淸除。
6可靠性
北斗分理服务平台连续运行1年内累计服务中斷时间不大于10小吋。
7机房要求
北斗分理服务平台机房要求应符合GB/T22239-200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第三级要求。
北斗分理服务平台机房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具有专业运营机房场所,合理配置、摆放各类运营系统所需的披件设备(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
b)机房具有主备供电系统、应急不间断电源,保证北斗分理服务平台的电力穗定、可靠、持续;机房供电线路配賈稳压器和过电压吩护设备;
c)机房具有恒温.恒;显设备,控制机房温湿度在合理范围内;
d)机房具有防辭电.防尘、防水、防火、防电磁干扰、防雷击等防护设备及手段;
e)机房出入口设置门禁装置;
f)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应经过申请和审批流程,并限制和监控其活动范国;
g)机房应部署防盗窃和防硫坏系统。
8北斗分理服务平台管理要求
北斗分理服务平台管理要求应符合GB/T22239-200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第三级要求。
北斗分理服务平台应满足以下管理要求:
8.1人员管理
a)为保证运营服务工作正常运转,北斗分理服务平台应设置运营值班监控岗位。
配备运营值班人员.网络维护人员、设备维护人员、数据库维护人员等各专业、专职人员;
b)北斗分理服务平台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运营规幸制度,具有运营值班记录.故障处置预案和各操作流程;
C)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机房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
d)定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
8.2介质管理
a)应对需要送出维修或销毀的介质,首先清除其中的敏感数据,防止信息的非法泄漏:
b)应根据所承载数据和软件的重要程度对介质进行分类和标识管理。
8.3环境管理
a)应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定期对机房供配电、空调、温;显度控制等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b)应配备机房安全管理人员,对机房的出入、服务器的开关机等工作进行管理;
c)应建立机房安全管理制度,对有关机房物理访问,物品带进、带出机房和机房环境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作出规定。
附件2
北斗导航民用服务资质审查申请表(样式)
北斗导航民用服务资质审查申请表
申请单位:
(盖章)
申请日期: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应用管理中心制
填表说明
一*封面
1、申请单位:
企业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事业单位按《爭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并加盖单位公幸。
2、申请日期:
填写提出申请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同意的日期。
日期釆用例如“二O—四年十二月二十日”的形式。
二、申请单位承诺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填写申请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联系方式与申请服务项目
仁单位名称:
与封面相同。
2.法定代表人:
按法人证书填写。
3、单位性质:
按法人证书填写。
4、主管部门:
填写上级主管部门。
没有上级主管部门时,填写“无”。
5.单位地址:
按法人证书填写。
当注册地址和业务地址不同吋,应分别填写。
6、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按实际情况填写。
7、联系人:
填写主管资质申请工作的负责人。
8.电话:
填写主管许质申请工作负责人的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
9、传真、网址:
填写申请单位的传真和互联网地址。
10.服务项目:
“已试验/已获证服务项目”由已批准试验资质或已获得证书的单位填写,申请试验资质和未获得证书的单位不填写:
“申请试验服务项目/初次申请服务项目/申请增加服务项目/申请延续服务项目”根据申请审査类型选择填写。
11.服务类型:
按“分理级”、“终端级”填写。
12、服务项目:
分理级服务填写主要业务方向;终端级服务分别填写“导航型产品"、“定时型产品”、“测莹型产品”和“位置报告/短报文型产品并以括号分别注明服务性质(“有源”/“无源”)。
13.序号:
按服务内容统一排序。
四、申请单位简介
填写单位组建时间、发展历史(包括机构、任务和隶属关系的变化和发展状况)、现有规模(资产总量、员工人数、设备数量、占地和建筑总面积、上年总产值和收入总额等)、获得的与北斗导航或相近领域科技成果情况(包括获得的国家或行业的科技成果名称、奖励等级和推广应用请况)、获得各种荣誉请况及其它方面的情况。
五、法人资格
1、法人证书注册号:
填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爭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注册号。
2、经营范囲/业务范围:
前项为企业法人填写,后项为事业单位法人填写。
前项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后项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
3、组织机构代码:
按《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
4>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及面积:
按国有土地使用证载明的面积填写,并附证书编号。
无证书但有租用合同的,或既无证书又无租用合同的,应简要说明持况。
5、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及面积:
按房屋使用权证载明的面积填写,并附证书编号。
无证书但有租用合同的,或既无证书又无租用合同的,应简要说明情况。
6>组织机构设置及主要部门职责:
填写纽织机构设置情况,并阐明与申请服务直接相关的主要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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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北斗 导航 民用 服务 单位 资质 管理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