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常见质量通病的预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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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常见质量通病的预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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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常见质量通病的预防
0.前言
0.1学习的内容、目的和任务;
主要内容:
结合一些实际的案例,针对建筑结构工程常见的质量通病,介绍质量通病的主要现象、发生原因、潜在危害、以及防治方法。
学习目的:
通过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以实现以过程精品创精品工程的目的。
研究任务:
掌握建筑工程施工基本方法,了解质量通病的发生原因以及预防和治理工程质量问题的技术措施。
0.2建筑施工质量通病的定义
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建筑工程中经常发生的、普遍存在的一些工程质量问题。
质量通病主要是过程控制不严格造成的。
由于质量通病量大面广,对建筑工程质量危害很大,也是影响工程质量提高的主要障碍。
质量通病的存在,对工程创优影响巨大。
0.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与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0.3.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关于施工质量控制的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2)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0.3.2《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按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各专业工程(如建筑地基基础工程、砌体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等)分别修订、分册出版。
各专业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程序等内容。
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配合使用。
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清单
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0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0.3.3有关质量管理的几个术语
(1)进场验收:
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应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检验批:
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3)见证取样检测: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4)交接检验: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5)主控项目:
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6)一般项目: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7)观感质量: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8)强制性条文:
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用黑体字表示。
强制性条文是指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规定,并考虑了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要求。
1地基与基础工程
1.1桩基础工程常见质量通病
1.1.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对工程桩质量检验的规定:
5.1.4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
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5.1.5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5.1.6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
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检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
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
5.1.8除本规范第5.1.5、5.1.6条规定的主控项目外,其他主控项目应全部检查,对一般项目,除已明确规定外,其他可按20%抽查,但混凝土灌注桩应全部检查。
1.1.2桩基施工验收应包括下列资料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桩基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及材料代用通知单等。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执行中的变更情况。
(3)桩位测量放线图,包括工程桩位线复核签证单。
(4)原材料质量合格证、复检报告。
(5)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6)桩孔、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隐蔽记录及各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单及施工记录。
(7)成桩质量检查报告。
(8)单桩承载力检测报告。
(9)基坑挖至设计标高的桩位竣工平面图及桩顶标高图。
1.1.3工程桩位移
现象:
全部或者局部的工程桩发生横向位移或桩身上浮。
危害:
桩基础位移或桩身上浮会造成地基承载能力不能满足建筑物的荷载。
主要原因:
桩基础施工定位错误;工程桩施工顺序错误;土方开挖施工错误。
防止工程桩位移的主要方法
(1)严格桩基础施工定位:
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
群桩:
20mm;单排桩:
10mm
打桩时严格按照放样进行定位,预制桩沉桩以前以及灌注桩成孔以前进行桩位复核。
(2)预制桩施工严格控制垂直度:
预制桩沉桩时,严格控制垂直度,以防止桩顶偏位。
场地不平整时,应对桩机垂直度进行调整,保持垂直。
(3)严格按照施工顺序进行工程桩施工
在软土地基进行桩基础施工时,由于施工顺序不当,会造成对已经施工完成的桩形成挤压,造成桩位偏移。
可以采用跳打法进行桩基础施工,采用跳打施工时,相邻桩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60%以上;
(4)有序进行土方开挖
土方开挖顺序不当,开挖深度过大,土体的水平推力会造成桩顶位移。
土方开挖应有序进行,一次挖深不得过大。
土方机械开挖时,应防止挖掘机对桩体造成推挤。
1.1.4工程桩内在缺陷
现象:
部分或者个别的工程桩承载能力不能满足设计的要求。
危害:
可能造成建筑物下沉过大、倾斜,或者地基不均匀下沉造成建筑物局部开裂。
主要原因:
工程桩深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工程桩断桩、颈缩;孔底虚土或沉渣过多;
治理方法:
灌浆加固,必要时进行补桩
防止工程桩内在缺陷的主要方法
(1)工程桩施工严格控制垂直度;
(2)严格按照施工顺序进行工程桩施工
灌注桩施工顺序不当时,由于土体的挤压,会对相邻的桩体造成影响,轻则颈缩,重则断桩套管成孔灌注桩的施工对此影响尤其明显。
可以采用跳打法施工,采用跳打施工时,相邻桩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60%以上;
(3)成孔完成后,及时清孔并进行覆盖
桩孔达到设计深度或持力层后,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扩大头的施工,完成后要及时进行清孔;
桩孔应及时进行覆盖,以防止有虚土落入;
(4)钻孔完成并验收后及时进行混凝土浇筑;
清孔完成后,及时进行验收;放置钢筋笼;及时浇筑混凝土,以防止塌孔事故发生;
人工挖孔桩等干成孔的桩芯混凝土施工采用常规方法施工,采用振动棒振捣密实。
(5)混凝土搅拌与灌注基本要求:
搅拌应控制材料质量与配比计量、坍落度;控制混凝土离析、浇筑厚度及振捣密实;灌注桩各工序应连续施工。
钢筋笼放入泥浆后,4h内必须灌注混凝土;灌注后,桩顶应高出设计标高0.50m。
灌注桩的实际浇筑混凝土量不得小于计算体积;混凝土取样:
同一配比每班不得少于1组;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每根不得少于1组。
(6)水下混凝土浇筑质量控制
严格控制拌合物质量,应有良好的和易性,塌落度满足设计施工要求,防止导管堵塞,造成混凝土浇筑中断;确保混凝土的供应,避免应供料不及时影响工程桩水下混凝土的浇筑;严格控制导管提升速度,确保导管下口始终处于混凝土之中;提升导管时,应防止钢筋笼移位。
1.2地基工程常见质量通病
1.2.1地基承载力不足
现象:
全部或者局部的地基承载能力不能满足建筑物的荷载。
危害:
造成建筑物下沉过大、倾斜,或者地基不均匀下沉造成建筑物局部开裂。
主要原因:
基坑(槽)泡水影响地基承载力;基础埋深未达到设计要求;桩基础施工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
(1)基坑(槽)泡水影响地基承载力
现象:
基坑(基槽)开挖后,地基土被水浸泡。
原因:
雨天进行开挖,基坑(基槽)泡水,地基土层由固态变化为流态,降低地基承载能力;在没有降水的情况下,进行地下水位以下的基础土方开挖;开挖到持力层后,没有及时进行垫层、基础施工并回填,造成雨水或施工用水流入;
预防措施:
基坑周围设置排水沟或挡水堤;地下水位以下开挖时,进行人工降水;
治理方法:
堵水,防止有水继续流入基坑;对于已经泡水的土层,采用晾干夯实;抛填碎石夯实;换土夯实;加深基础;
(2)基础埋深未达到设计要求
现象:
基础未设置在持力层地基上。
主要原因:
地质勘探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地基验槽失误;
治理方法:
局部地基加固;扩大基础;静力压桩
基槽(坑)开挖深度控制:
当基槽(坑)挖到离坑底0.5m左右时,根据龙门板上标高及时用水准仪抄平,在土壁上打上水平桩,作为控制开挖深度的依据。
当设计开挖深度与实际地质条件不相符合时,应及时与勘察设计单位联系,采取加大基础埋深或采取其他方法进行地基加固处理。
基槽(坑)开挖中注意事项:
开挖前,检查龙门板、轴线桩有无走动现象,根据图纸校核轴线位置、尺寸及水准点标高;基槽(坑)、管沟的挖土应分层进行;基槽(坑)、管沟边堆置土方不应超过设计荷载;基槽(坑)土方施工中及雨后,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基槽(坑)开挖时,要加强垂直高度方向的测量,防止超挖,防止搅动基底土层;对特大型基坑,应分区分块挖至设计标高,分区分块及时浇筑垫层;土方开挖施工中,若发现古墓及文物等,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通知文物管理部门,经查看处理后方可施工。
地基基础验槽:
基槽(坑)开挖完毕并清理好以后,在垫层施工以前,施工单位应会同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一起进行现场检查并验收基槽。
基坑、基槽的主要验收内容;基槽(坑)轴线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基槽(坑)土质情况;全面观察整个基槽(坑),注意土的颜色、坚硬程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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