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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六书的认识
談談對六書的認識
汉语言文学
2012011024
肖涛
談談對六書的認識
引言:
這個學期學生有幸再次聆聽高智老師關於中國古文字的教學,而古文字學習中,許慎的《說文解字》就是我們學習的重點了,其中關於“六書”則更是重中之重了。
因此,高智老師佈置下關於六書的認識的作業,我覺得是很有必要的。
但是學生對這方面學習還不夠,正如老師您說:
“古文字學習沒有三十年的積累是出不了成績的。
”所以在這次作業中,學生主要根據查找相關資料並結合老師的授學筆記,對六書認識談談我個人的一點皮毛見解,說得不准確之處,望老師斧正。
一、六書的來源
以“六書”離析字形,因形以說音、義,是許慎著作《說文解字》(以下簡稱《說文》)的基本原則。
漢代的“六書”理論,是許慎著作《說文》的基礎。
“六書”之名雖非許慎獨創,然“六書”理論的最後形成卻應歸功於許氏。
“六書”的名稱,最早見於《周禮·地官·保氏》:
“保氏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
乃教之以六義:
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
”然其具體所指,未作說明。
“六書”細目始於漢代劉歆的《七略》。
後來班固和鄭眾也分別列舉了六書的條目:
班固《漢書·藝文志》:
“周官保氏掌養國子,教之以六書,謂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
”鄭眾注《周禮》,以為“六書”是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
然而,也僅是列舉名目,未作說解。
二、許慎對六書的定義
而許慎在《說文解字·敘》中,則對“六書”理論作了全面的闡述:
“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
……周禮:
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
一曰指事。
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可見,上下是也。
二曰象形。
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
三曰形聲。
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四曰會意。
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扌為,武信是也。
五曰轉注。
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愛,考老是也。
六曰假借。
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令長是也。
”
三、對六書的具體闡述
關於六書次序上,我們後學常常採用班固的說法,把“六書”的名稱和次序排為:
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
這是因為漢字是起源於圖畫。
象形、指事、會意都和圖畫有著密切的關係,所以圖畫在前;而有標音成分的形聲字則是在象形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這也是符合由表意到標音的文字發展規律的,所以形聲字在後;假借則只是有讀音上的聯繫,與字義毫不相干,所以放在最後。
一曰象形,許慎說,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意思是象形字的結構特點是依樣畫葫蘆,許慎所謂“畫成其物,隨體詰詘”,即用畫畫的辦法畫出那個物體,筆劃的波勢曲折同自然物的態勢相一致。
如日、月、止、目、人、車、行、牛、瓜、眉、虎、高、夕、犬、女等。
屬於“獨體造字法”。
明確說就是用文字的線條或筆劃,把要表達物體的外形特徵,具體地勾畫出來。
例如“月”字像一彎明月的形狀,“龜”字像一只龜的側面形狀,“馬”字就是一匹有馬鬃、有四腿的馬,“魚”是一條有魚頭、魚身、魚尾的遊魚,“艸”(草的本字)是兩束草,“門”字就是左右兩扇門的形狀。
而“日”字就像一個圓形,中間有一點,很像我們在直視太陽時,所看到的形態。
象形字來自於圖畫文字,但是圖畫性質逐漸減弱,象徵性質逐漸增強。
象形造字法是一種最原始的造字方法。
比如“孝”的出現,甲骨文的“老”是一個側面拄著拐杖的老人。
去掉拐杖,由子女代替,就成了“孝”,表明孩子孝敬贍養老人。
合體象形字“果”的發展情況,“果’的最初性狀像樹上掛四個果。
字形摹寫實物的形狀,或用比較簡單的線條來摹寫事物的特徵部分。
《說文解字》《牙部》:
“牙,壯齒也,象上下相錯之形。
”《皿部》:
“皿,飯食之用器也,象形。
“母”的甲骨文像一個斂手屈膝的女子,胸部的兩點代表突出的乳房。
《說文解字》曰:
“母牧也。
從女,像孢子形。
”其義是像養牛一樣哺育子女,從女即懷抱孩子的樣子。
“身”的甲骨文和金文像一個腹部隆凸的人形,是指婦女身懷身孕,篆文的“身”,像人的身軀。
《說文解字》曰:
“身,躳也。
像人之身......
當然象形字的局限性很大,因為有些事物是畫不出來的。
這就需要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造字法。
“象形造字法“及“象形字”是漢字歷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它奠定了其他造字方法的基礎。
二曰指事,許慎說,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
意思是一眼看去字形、結構看起來認得,但須經過考察才能知道它所體現的字意,認識大體,仔細觀察就發現意義所在。
如:
上、下、中、亦(腋)、本、末、未、寸、刃、甘等。
它屬於“獨體造字法”。
與象形的主要分別,是指事字含有繪畫中較抽象的東西。
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鋒利處加上一點,以作標示;“凶”字則是在陷阱處加上交叉符號;“上”、“下”二字則是在主體“一”的上方或下方畫上標示符號;“三”則由三橫來表示。
這些字的勾畫,都有較抽象的部分。
指事字可分為兩類。
一類是所謂純指事字,全部用指事性的符號來表示,如一、二、三、四;+(甲骨文“七”字);丨(甲骨文“十”字)等。
這類指示字可能是來自原始的刻劃符號。
另一類是在象形字的某一部位加上點畫性符號,以表明造字的意圖所在。
如“本”是在“木”字下方加上一短畫,指明是樹木的下端,“末”與此相反,指明是樹木的上端。
這一類指示字,有些文字學著作稱為合體指事或加體指事。
三曰形聲,許慎說,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意思是字由兩部分構成,一個部分表示意義或字義的屬類,叫形符(或意符);另一部分大致地表音,叫聲符。
如:
洪、河、楊、柳等。
屬於“合體造字法”。
形聲字由兩部分組成:
形旁(又稱“義符”)和聲旁(又稱“音符”)。
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類屬,聲旁則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發音。
例如“櫻”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種樹木,聲旁是“嬰”,表示它的發音與“嬰”字一樣;“籃”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制物品,聲旁是“監”,表示它的韻母與“監”字一樣(古音及部分方言);“齒”字的下方是形旁,畫出了牙齒的形狀,上方的“止”是聲旁,表示兩字韻母相同。
也叫“象聲”、“諧聲”。
由形符和聲符兩部分組合成的字,其中形符表義,聲符表音。
形聲字是漢字中最能產的合成字。
因此,形聲字在漢字中數量最多,占百分之八十以上。
形聲字的組合方式很靈活,如:
形聲字“責”,上面是主,是形符,下麵是貝,是聲符,貝[bei],責[zei],韻母相同。
其他如:
·左形右聲:
洪、河;左聲右形:
錦、刊;上形下聲:
草、房;·上聲下形:
想、袈;外形內聲:
街、衷;外聲內形:
聞、衡。
有的聲符或形符只占字的一個角落,“寶”,聲符是“缶”,形符是“宀”、“玉”、“貝”組成的會意字(西周金文中才開始在這個會意字中加上聲符“缶”)。
形聲字可能是比較晚起的造字方式。
早期甲骨文中形聲字還比較少;後期甲骨文中,形聲字約占百分之二十。
由於這種方式靈活,適應性強,在漢字發展中,它得到了最廣泛的運用。
四曰會意,許慎說,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偽,武信是也;意思是字面意思是會合成意,即由若干符號相互構成一種聯繫來表達某種意義。
即比聯起事理有關的字素,構成文字;摻合字素的意義,可以得知新字的字義或旨趨,如:
逐、取、武、及、戒、朝、暮、牧等。
它屬於“合體造字法”。
會意字由兩個或多個獨體字組成,以所組成的字形或字義,合併起來,表達此字的意思。
例如“酒”字,以釀酒的瓦瓶“酉”和液體“水”合起來,表達字義;“解”字的剖拆字義,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開來表達;“鳴”指鳥的叫聲,於是用“口”和“鳥”組成而成。
有部分漢字,會同時兼有會意和形聲的特點。
例如“功”字,既可視為以“力”和“工”會意,而“工”亦有聲旁的特點;“返”字,既可視為以“反”和“辵”(解作行走,變形作“辶”)會意,而“反”亦有聲旁的特點。
這類字稱為會意兼形聲字。
會意也叫“象意”。
組合兩個以上的字表示一個新的意義。
會意字字中較普遍的是用不同的字組成的“異文會意”。
如《說文·林部》:
“戍,守邊也,從人持戈。
”《手部》:
“摯,握持也,從手執。
”還有相當一部分會意字是“疊文會意”。
如《說文·林部》:
“林,平土有叢木曰林,從二木。
”《車部》:
“轟轟,群車聲也。
從三車。
”
會意字的結構有助於認識一些漢字的本義。
如《說文·鬥部》:
“料,量也,從米在鬥中。
“段玉裁注:
“米在鬥中,非盈鬥也。
視其淺深而可料其多少,此會意。
”
五曰轉注,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許慎說的“建類一首,同意相受。
”意思是兩個字的部首相同、兩個字的意義有引申關係。
即立一字為頭、為根,創制類屬字,類屬字對根字的形音義有所承襲,與根字意義相通,如:
考、老。
屬於“用字法”。
各說文家解釋不同。
大致有“形轉”、“音轉”、“義轉”三說。
江聲認為所謂“建類一首”是指部首,“考”和“老”同屬老部。
戴震認為轉注就是互訓,《說文解字》“考”字下說“老也”,“老”字下說“考也”,“轉相為注,互相為訓”的例子。
不同地區因為發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閡,以至對同樣的事物會有不同的稱呼。
當這兩個字是用來表達相同的東西,詞義一樣時,它們會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
例如“考”、“老”二字,本義都是長者;“顛”、“頂”二字,本義都是頭頂;“竅”、“空”二字,本義都是孔。
這些字有著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讀音上也是有音轉的關係。
轉注是古人製造“同義字”的方法,換言之,轉注就是用同義字輾轉相注的方法造字。
許慎說:
“同意相受”是統一字首的具體方法,即授與一個同義字,也就是說用一個同義字相注釋,作為它的義符。
例如:
語言(指“口語”)裏〔lao三聲〕這個詞,既已製造了“老”字來記錄它。
後來口語裏起了變化,“老”念成“丂”〔kao三聲〕,於是就在“丂”的上面注一個同義的“耂(念lao三聲,即現在的“老”字)”字,寫成“考”(即造出了一個新字“考”)。
“耂(老)”對於“丂(考)”,就是“同意相受”(即:
同義相注。
就是說,用“耂”作了“丂”的義符)。
“耂(老)”、“丂(考)”的基本意思都是“年紀大”,它們是同義字,當然也是“轉注字”。
轉注字的特點是:
字首(部首)的意義等於轉注字的意義,因為用來注釋的字首是一個同義字。
判斷轉注字的兩個重要依據:
一是部首相同,二是同義相注。
轉注字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
轉注字的形和義密合無間,只要看看它們的形體就可以知道它的意義,也就可以知道它們是同一群同義字。
這種造字方法解決了語言中同義詞的創造問題,是孳乳文字(孳乳zīrǔ:
派生,演變,繁殖)的重要方法,如雨、雷、雪、露、霜、霧等;身的本義是指婦女懷有身孕。
李孝定的《甲骨文字集釋》曰:
“契文從人而隆其腹,像人有身孕之形。
”身除引伸自己的生命,又引伸親自之意。
繼續發展,身也表示自身的品德、名節,但凡從身的字,大都與人的身體有關,如躬、躺、軀、躲等。
轉注是我們祖先的一個偉大創舉,到許慎方下了準確的定義。
舉例說明:
至、到、臻①至:
《說文》雲:
“鳥飛從高下至地也。
從一,一猶地也。
象形。
”②到:
《說文》雲:
“至也。
從至,刀聲。
”③臻:
《說文》雲:
“至也。
從至,秦聲。
”這類字的一個最大特點就是形義密合,視其形即可知其義,所以後世還是不斷地創造它。
轉注字和形聲字有同有異。
就其結構來說,它們是相同的,都是形與聲的組合;就其義符來說,它們是不同的,轉注字的義符是同意相受,形和義是密合的,而形聲字的義符只是指示字義的類屬或關聯,形和義不一致。
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令長是也。
許許慎給假借字下的定義是:
“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令’‘長’是也。
”也就是說,當某個新事物出現之後,在口語裏已經有了這個詞,但在筆下卻沒有代表它的字,需要借用和它的名稱聲音相同的字來代表(托事),這就是假借。
比如“令”字的本義是“命令”、“號令”等,但因其讀音與。
縣令”之“令”相同,所以這就可以假借“命令”之“令”為。
縣令”之“令”。
而“長”字的本義是“年長”,但因其讀音與“縣長”之“長”相同,所以這就可以假借“年長”之“長”為“縣長”之“長”。
假借,全取聲音相同或相近,與字義毫不相干。
以下略舉幾例:
比如“汝”字,在《說文解字》中說:
“水出弘農盧氏,還歸山東人淮,從水,女聲。
”可見“汝”字的本義是水名。
可是後來這個“汝”字就被假借為第二人稱代詞用了,相當於現在的“你”字。
如《愚公移山》雲:
“汝之不惠。
”這個第二人稱代詞的“汝”與原來當水名講的“汝”在詞義上毫無聯繫,僅僅是讀音相同而已。
所以,第二人稱代詞“汝”,就是個假借字。
“亦”字甲骨文的寫法是在“大”字中間的兩邊各加一個點,《說文解字>說:
“人之臂‘亦’也,從大,像肋腋之形。
”從字形上看也很清楚,是站著的一個人,張開兩臂,兩臂下各有一個點,表示這裏就是腋下,所以“亦”字的本義就是“腋”。
但後來“亦”字因為讀音關係,被假借為副詞用了(當“也”講),所以只好另外造個“腋”字取代了“亦”字的本義。
而當“也”講的“亦”也就永借不還了。
“自”字在甲骨文裏像個鼻子,所以《說文解字》說:
“鼻也。
象鼻形。
”這話是對的。
“自”,字本義就是鼻子,後來被假借為“自己”的“自”。
於是另造了一個從“自”聲“畀”的形聲字“鼻”。
而“白”字以後再不當“鼻子”講了,也就只用其假借義了。
假借法的出現,完全廢掉了漢字的表意性,這對後世用同音以代替壓縮漢字的字數有很大的啟示。
這裏需要再說明兩點:
第一,假借字在上占時代普遍使用,這與當時的字少有關。
在甲骨契文和鐘鼎銘文中很多都是假借字,這對後世的閱讀和理解帶來很大困難。
第二,“本無其字”就能出現假借,但有時在“本有其字”的情況下也出現假借。
當然我們不能因為古有假借現象,我們現在就去隨便假借。
要知道文字有廣泛的社會性。
如果我們任意亂借(實為寫別字),只能損害文字的健康,造成使用上的混亂。
一言以蔽之:
象形就是直接畫出詞義所概括的事物的外形;指事就是畫出詞義所概括的有關事物以暗示某些無法直接畫出的特徵;會意就是畫兩個形體通過它們彼此的關係來顯示一個意義;形聲就是取兩個已造出的形體,一個取義,一個取聲合成一個新義;轉注和假借都是講字和字的關係,轉注是把類似的意義灌注到同一個義符中去再造一個新字,假借是詞義發展以後不造新字仍用舊體,都不是分析漢字的結構。
一般都認為,六書中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屬於造字之法,即漢字結構的條例;轉注、假借則屬於用字之法。
即後世戴震雲:
“四體二用”之法。
六書大約反映了戰國末到漢代人們對漢字的結構和使用情況的認識。
它基本上是建立在小篆的基礎上的,是一個周密的創造中的條例,還在完善中。
但是,許慎的六書對於大多數的漢字,特別是對古文字,它還是能夠予以說明。
“六書說”是許慎對我國文字學史上的一個重大創見。
四、“六書”的缺陷
許慎《說文解字》中的“六書”說在經過歷史的檢驗中也凸顯出一些不適應和暴露出一些缺陷,現寫如下:
首先,“六書”是許慎對小篆造字法、用字法的總結,而小篆是形體與漢字造字之初的甲骨文、金文的形體相差較遠,致命之處在於小篆已經開始符號化,圖畫性大大減弱,象形、指事、會意、已有許多看不出其本來的面目。
而當時作者所掌握的古文字材料不多,只有少量摘文,所以難免有據形解意之處。
其次,象形、指事、會意三類界限不明確。
如“高、大”和“日、月”一樣,所用的符號也是象實物之行,可它們所代表的詞,並不是所象之物的名稱,在這點上又與“上、下”極為相似。
從不同的角度著眼,有人把它歸為指事字,有人把它歸為象形字。
又如“伐、受”等會意字,帶有明顯的圖形意味,鄭樵《通志·六書略》認為是象形字。
再次,六書中轉注的問題最大,說法很多,也沒有哪一主張為世人公認,關於假借的例字,沒能夠把借字表音同詞義引申區別開來,因此後來研究六書的學者,不再區別假借和詞義引申,這也是六書的缺陷。
后次,“六書”中的象形、指事、會意和形聲前四字與轉注和假借後兩書的性質不同,不能放在同一層面上,許慎先生把結構類型和用字方法都放在一個層面上,但實際上,在分析構字法時,卻只用了前四書,後兩書為用字法。
最後,六書不能概括所有漢字的造字方法。
如“彭,鼓聲也”。
“壴”在古文字中象鼓形,而右邊的彡,按照前人說法是對鼓聲的形象表示。
那麼這“彡”,既不表音也不表意,六書中無法歸類。
漢字隸變以後,大量漢字變成既不表音又不表意的記號字後稱半記號字,如“年”,原來是行聲字,從禾千聲,本義是穀物成熟、年成。
而楷書裏的“年”的形旁和聲旁都遭到破壞,粘合成了一個記號。
而解放後的簡化字在這方面更是如此。
五、近現代人對六書的研究發展
正因為前文所言,許慎的“六書說”存在著這樣或者那樣的缺陷,後人為了完善該理論,也作出了不少有益探索。
1、唐蘭的“三書”說
1935年唐蘭先生在《古文字學導論》中批判了六書說,提出了三書說,創立了關於漢字結構的新理論。
唐蘭先生把漢字分成了象形文字、象意文字、形聲文字三類。
唐氏之說,對傳統理論是一個衝擊,對文字學的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但未能很好地解決實際問題。
這是因為唐氏三書說並沒有給非圖畫文字類型的以義會意的會意字留下位置;象形、象意的界限也很不明確,難以把握。
2、陳夢家、裘錫圭等人的“新三書”說
陳夢家先生在1956年出版的《陰虛卜辭述》的“文字”章裏,描繪了甲骨文的發展過程,並且附帶談到整個漢字發展的問題,把漢字分為象形、假借、形聲三種類型。
裘錫圭先生在1988年出版的《文字學概要》中,認為陳氏“三書”說是基本合理的,但應把象形改為表意,假借不應該限制在本無其字的假借的範圍裏,應該把通假也包括進去。
3、新六書說
詹鄞鑫1991年出版的《漢字說略》中提出了新六書說:
象形字(描畫客觀事物形體造字)、指示字(象形字上加指示符號造字、象事字(用象形形體表達別的含義造字)、會意字(組合兩個以上的物象或字元造字)、形聲字(用形符和聲符組合造字)、變體字(改變已造的字形造字)。
4、“結構—功能”分析法
北師大的王寧教授提出了“結構—功能”分析法,認為漢字可以從它們的構形模式著實探討其結構方式。
構形模式是指構件以不同的功能組合為全字,從而體現構意的諸多樣式。
構件的形體在作平面組合和層次組合的過程中,是有功能參與的,根據構件的組合情況和構件在結構中的功能,從歷代漢字的實際狀況出發,王寧先生認為漢字有11種構形模式:
全功能零合成詞、標義合成詞、標音合成詞、形音合成詞、義音合成詞、有音綜合合成詞、會形合成詞、形義合成詞、會義合成詞、無因綜合合成詞、標形合成詞。
她認為漢字字體的研究必須以形為中心,而且必須在個體考證的基礎上探究其總體規律:
漢字的構形具有系統性,漢字作為一種資訊的載體,一種被社會創建又被社會共同使用的符號體系在構形上是以系統的形式出現的。
漢字雖然成千上萬,但是個體字元之間的關係並不是一般散沙,而是一個相互關聯,內部呈現出有序性的有機整體。
漢字的發展變化既有漸變性,又有階段性。
要想準確把握漢字發展的脈絡,摸清漢字發展的趨勢,不能僅僅探討漢字個體自負的形體變化,而應從系統論的角度出發,在對各個歷時層面的漢字進行全面測查、分析,弄清每個共時平面的漢字構形狀況的基礎上,按時序排列這些平面構形系統並予以歷時的比較,才能真正瞭解一個平面到另一個平面構形系統各種屬性變化。
以上理論是近現代文字學方面的主要新變化,都是在傳統的“六書”理論在面對漢字的形體演變時,已經失去了強的說服力,眾多的學者對它提出了懷疑,然後提出了自己的想法發展了漢字學的內涵。
都為文字學的發展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六、尾言
關於六書的認識,我還只是個門外漢。
以上是我根據查找的有關資料,並根據老師講學,寫的一點浮淺的見解,有鸚鵡學舌之嫌;更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
若有遺誤之處,望指正。
參考資料:
1、裘錫圭.文字學概要[M].北京:
商務印書館,1996.
2、何添.王筠說文六書相兼說研究[M].長春:
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
3、段玉裁.說文解字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4、楊薇.淺議假借造字兼及“三書說”[J].古漢語研究,2000,(3).
5、陳夢家.殷墟卜辭綜述[M].北京:
科學出版社,1956.
6、唐蘭.中國文字學[M].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7、章太炎.中國現代學術經典·章太炎卷[M].石家莊:
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
8、王筠.說文釋例[M].北京:
中國書店,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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