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居民小区治安防控工作的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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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加强居民小区治安防控工作的思考
对加强居民小区治安防控工作的思考
对加强居民小区治安防控工作的思考
2013年08月19日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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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荣县公安局陈向阳陈倩
近年来,随着荣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一城一库三条路”中心工作的不断推进,全县居民小区居住人员逐年增多,小区内发生的各类警情也在逐年递增。
为切实提升居民小区的治安防控能力,笔者通过对荣县新城各个小区的治安现状进行了走访、调查、分析,以增强新城居民小区的治安防控能力为切入点,就公安机关如何弥补治安防控中的薄弱环节作初浅探讨,仅供参考。
一、荣县新城居民小区治安防控工作现状
目前,河西新城已建物管小区31个,近年来发生入室盗窃等可防性案件量大、面广、频率高。
据统计,在2010-2012年的三年间,无发案小区0个;发案下降的有1个,占小区总数3.22%;发案上升的小区30个,占小区总数96.78%。
发案上升的小区主要集中在没有任何防范设施的3个安置区和27个物业管理不到位的商住小区。
从发案的总体上看,机关单位的小区建设普遍强于商住小区,如检察院、法院、县交警大队家属小区等均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登记、巡控机制,有效控制案件少发或不发。
经调查,河
范硬件设施有了明显改善。
多数物管小区都配备了摄像等技防设施,但因为多数技防布控不合理、设备档次低,结果致使其发挥作用不明显,多数小区存在极大的治安防范漏洞。
其主要表现在摄像探头数量少、成相相数低、布控范围小、设备档次低,覆盖面相对狭窄,造成巡视盲区较多,特别是在夜间光线差的情况下,根本起不到监控作用;有的小区楼房门禁系统已经损坏,无人维修;有的楼房门禁系统长期未关成了摆设,成天楼门大开。
居民小区的技防设施建设已经不能满足治安防控的需求。
二、分析荣县新城居民小区治安堪忧的原因
由于可防性案件发案率高居不下,多数小区的安全防控工作不能得到居住业主的认同,直接引发居住业主与物管单位双方的矛盾,从而形成居住业主不满意→导致缴纳物管费不积极→致使物业公司本身经营困难→造成安全防控等服务打折→再次形成居住业主不满意的怪圈,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物防建设与管理运作脱节,物管单位尽职履责不到位。
多数物管单位对治安防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概念理解不清,仅仅重视收取物管费、停车费产生的经济效益,未积极实施居民小区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管理改造,未合理布建社区警务室、门卫值班室,未适时进行防盗门、对讲门等门禁系统的安装,造成安全设施不健全,物管单位的物业管理运作模式出现偏差,社区治安防范重心偏离,从而导致小区内部治安纠纷、盗窃等可防性案件频频发生。
二是日常监管与责任追究脱节,群防群治队伍组建不到位。
目前,小区物业管理只局限于保洁、看门等零碎杂活,多数小区内闲杂人员能在小区内随意流动和游荡,无疑给不法人员的踩点、作案留下了可乘之机。
多数小区保安人员因工资低、待遇差,导致其工作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小区失窃案件发生后,也不要求其承担责任,更有甚者实施“不记、不问、不理、不巡”的四不管理策略,使小区安全缺乏有效管理。
同时,由于派出所警力不足、工作繁重复杂等原因,社区民警开展检查指导工作时间较少,治安防范宣传力度不够,造成居民防范意识淡薄、积极性不高、防范专业知识欠缺、自我防范能力较差,群防群治组织发动作用仍有欠缺。
三是技防需求与资金投入脱节,监控巡查措施落实不到位。
虽然多数居民小区设置门卫值班室,派驻保安24小时值守,但因安全防范资金投入不足,未能及时落实小区视频监控摄像头、出入口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联网报警器、楼宇对讲装置等技防设施的安装,极大的制约了物管单位内保工作的深入开展,难以提高治安防控水平。
同时,部分居民小区管理只设门卫,不进行小区内部的巡逻防范或是在夜间大门大开,使外来人员和车辆如入无人之境,监控巡查措施亟待健全完善。
三、加强居民小区治安防控工作的几点建议
居民小区的安全直接关系到辖区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整个社会的稳定,公安机关应积极扮演好居民小区治安防控工作“引路人”角色,增强群众“自防”意识,提高保安“人防”技能,完善基建“物防”设施,提升小区“技防”水平,强化整体“巡防”力度,进一步织密居民小区治安防控网络,全面提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整体效能。
(一)以激发治安防控内在动力为基础,落实管理主体“三级责任”
一是强化物管单位的管理责任。
居民小区物管单位应树立“系统化构筑、社会化整合、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的工作理念,积极发挥管理和服务两种职能,建立健全小区物业制度,进一步明确小区物管和门卫的工作责任范围及工作流程,完善物业小区治安防范体系,实行封闭式管理,并定期召开物业经理、物业保安人员工作例会,建立物业保安一人一档(人员业绩档案),落实工作考核,增强责任意识。
同时,物管公司还应主动听取业主对物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快速收集情报信息,以便有的放矢地采取对策,帮助居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接收相关职能部门对小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努力提升治安防控效果、人居社会评价和小区居民口碑。
二是强化保安人员的岗位责任。
居民小区物业保安人员作为居民小区治安防范的责任人,其责任心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小区治安的好坏。
物管单位要从有资质的保安公司招聘保安员建立专业保安队伍,做到统一服装、统一制度、统一持证上岗,积极主动落实治安防范措施,维护小区内的公共秩序。
通过保安人员任职培训,明确和强化保安人员的岗位职责,加强对进出人员、车辆验证登记,实施24小时轮流执勤值班制度和分区定期步行巡逻制度,并全面开展保安人员激励考核机制,最大限度激发保安人员在居民小区治安防控工作中的内在动力。
三是强化居民业主的决策责任。
积极引入外部评议机制,把对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作评价的“话语权”交给小区居民和群众,邀请小区业主委员会、居民代表共同参与到小区安全防范工作当中,积极建言献策,开通评议社区民警“直通车”,改变以“关门自评”的传统考核方式,让辖区群众对社区民警和物管单位工作打分数、提意见,并将测评情况及时公布,真正使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应对工作更加贴近群众的现实需求。
(二)以推进居民小区平安建设为重点,发挥社区民警“四员作用”
一是当好“教练员”,打造正规专业的保安队伍。
人防建设是抓好治安防控、创建平安小区的根本。
公安机关应将人防建设放在小区治安防控工作的首要位置,由社区民警积极开展对保安人员的上岗入门培训、实战技能训练、法律知识教育和巡防业务指导,积极当好“教练员”,督促保安人员落实岗位职责,提高综合素质,着力打造正规专业的保安队伍,进而为整个小区治安防控竖起一道坚固的人墙。
二是当好“督导员”,推行规范负责的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是创建平安小区工作的重要依托。
社区民警应当与物业公司之间经常沟通交流,建立良好关系,并监督物业公司在小区重点部位安装防盗设施,加大技防工作投入力度,完善业主档案,做好物业公司的“督导员”,借助物业公司的力量,抓好治安防控,推进平安建设。
三是当好“协调员”,结成互惠共赢的协作联盟。
互助合作是创建平安小区的有效途径。
社区民警应在居民小区积极建立“邻里守望”机制和“协作管理”机制,以楼栋单元为单位,鼓励邻里之间轮流相互照应,以社区管理为网格,整合安防力量,做好交叉巡查,当好小区的“协调员”,实现治安信息资源共享,提高防范工作针对性。
四是当好“宣传员”,营造积极参与的和谐氛围。
群众路线是创建平安小区的基本原则。
社区民警要通过定期发布治安动态情况、治安形势评估、案事件预警和安全防范常识,积极开展入户走访,宣讲日常治安防控知识,做好小区治安防控的宣传发动,利用网络平台拓宽警民交流渠道,当好小区的“宣传员”,切实提高小区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营造一种“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以加强专群结合为载体,抓好联防联巡“四项举措”
一是整合资源,加强群防队伍建设。
各派出所将辖区专职巡逻队员与流动人口协管员、社区治保会、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卫人员、居民小区门卫等治安积极分子进行有效整合,健全完善社区民警、专职巡逻力量分组包片,治安积极分子协同巡防的工作机制,共同参与住宅小区、周边街面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工作,用“无限民力”弥补“有限警力”,在日常防控工作中形成信息互通、密切协作、相互支援的良好格局,确保群防群治效能最大化。
二是强化培训,提升巡防队员素质。
公安机关应主动与小区物业单位、社区居委会联系,定期对保安人员、治安积极分子等巡逻守护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传授巡逻盘查技巧,提高处置突发情况应对能力,指导监控、消防设备的规范使用,进一步强化巡逻守护人员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
三是科学布警,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以网格化防控工作为基础,针对重点小区发案特点、规律,加大公安机关巡逻查控和案件研判力度,采取着装巡和便衣巡、动态防和设点防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巡防,强化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开展宣传发动、预警提示、巡逻盘查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力度,科学用警、重点布警,提高网格化防控工作的见警率、盘查率和伏击率,有效挤压犯罪分子活动空间,及时发现和打击现行违法犯罪。
四是伸延职能,密织协同防范网络。
充分发挥社区治保队员、专职巡逻队员等群防群治力量熟悉治安环境、贴近群众等自身优势,加强点位守护,拓展防控范围,延伸防范触觉,严密防控网络,以点带面形成守望相助、联勤联动的整体社会效应,实现“防控有效、打击有力、管理有序、群众满意”的良性态势。
(四)以完善硬件建设为保障,夯实治安防控“三道防线”
一是强化“技防”,监控周密有力。
为扩展小区技防的覆盖范围,公安机关应与物业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强力要求封闭式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在楼梯口及主要出入口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并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小区进一步完善红外周边报警系统、电子巡更查验系统和门禁对讲系统等居民住宅区治安防范设施,切实提高小区技防水平。
同时,物管单位技防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制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要求予以落实,由派出所负责日常监督和指导,督促物管单位切实加强对小区技防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技防设施运转高效。
二是完善“物防”,设施协力跟上。
公安机关应督促封闭式管理小区物管单位设立门岗,严格实行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对出入车辆实行发牌、登记;督促物业小区的楼道窗户、楼栋水管等易攀爬处安装具备防攀爬、防撬动功能的防盗护栏和防攀钢叉;定期检查围墙护栏适时加固增高;督导小区物管加强对偏僻、夜间黑暗地方的灯光照明;鼓励居民楼宇安装电控门禁系统、家庭防盗门、防盗窗,力争实现安装率100%;合理设置机动车辆停放场地,实现小区内机动车专人看护率100%。
通过帮助居民小区不断完善软、硬件,积极筑牢治安管控的第一道防线。
三是提升“自防”,消除安全隐患。
公安机关以平安创建活动开展为契机,在案件多发小区采用宣传横幅、设点咨询、散发宣传单、入户走访、预警提示等形式,对小区居民进行安全防范教育,传授安全防范实用小技能,指导居民自行安装、加固防盗铁门、铁栅栏和防盗门锁,培养居民养成电动车入库停放、离家锁好门窗、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警等防盗意识和良好习惯。
同时,积极开展小区安全检查,将隐患排查与督导整改相结合,不定期对小区门卫、保安履职情况以及小区围墙高度、缺损情况,单元防盗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易攀爬处安装防盗设施,车辆停放点派驻专人看守,消防通道通行通畅,消火栓能够正常使用,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其整改,及时消除治安隐患,切实增强自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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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科
审核:
朱九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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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 居民 小区 治安 工作 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