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方案至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及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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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工程
建筑施工图设计
常见问题及分析
二○一一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总平面图设计中常见问题及分析
(一)与设计深度有关的问题
(二)场地设计中的常见问题
(三)有关城市规划对建筑限度的要求
第二章、建筑设计总说明中常见问题及分析
(一)与设计深度有关的一些问题
(二)其他一些常见错误
(三)与安全防范有关的一些问题
第三章、居住建筑设计中常见问题及分析
(一)室内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住宅公共部分常见问题
(三)无障碍设计问题
(四)其他常见问题
(五)安全防范问题
(六)住宅防火与疏散问题
第四章、公共建筑设计中常见问题及分析
(一)地下室设计问题
(二)防火设计问题
(三)厨、卫设计问题
(四)门窗、玻璃屋顶设计问题
(五)屋面及女儿墙设计问题
(六)无障碍设计
(七)楼梯及栏杆设计
(八)电梯、自动扶梯设计
(九)有关消防电梯设计的注意事项
(十)托幼建筑设计常见问题
(十一)中小学建筑设计常见问题
(十二)商店建筑设计常见问题
(十三)餐饮建筑设计常见问题
(十四)汽车库建筑设计常见问题
第五章、其他有关设计基本规定中常见问题及分析
(一)屋面防水及地下室设计常见问题
(二)关于栏杆(室内楼梯及房屋栏杆)及可踏面问题
第六章、建筑安全疏散与防火中常见问题及分析
(一)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问题
(二)防火分区划分问题
(三)与防火分区划分划分有关的防火措施
(四)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
(五)疏散距离
(六)疏散门和疏散走道
(七)疏散宽度的计算
(八)疏散楼梯的设计要求
(九)有关楼梯出屋顶的规定
(十)有关各种疏散楼梯的适用范围和设计要求
(十一)其他常见易忽视的防火问题
第一章、总平面图设计中常见问题
(一)与设计深度有关的问题
1.总平面设计深度不够,提供的总平面图基本上是平面定位图,也就是说大部分设计的总平面图中只有建筑单体的平面地位,缺少建筑间距、广场(含停车场)、道路布置及道路的转弯半径、宽度、交叉点、变坡点标高、坡度、坡向等竖向设计内容。
2.普遍没有进行道路、环境、绿化设计。
3.无标示建筑用地范围、道路及建筑红线位置。
无用地及四邻有关地形、地物、周边市政道路的控制标高。
4.无明确新建工程包括隐蔽工程的位置及室内外设计标高、场地道路、广场、停车位布置及地面雨水排除方向,有的不画等高线,看不出地形变化等。
5.存在技术指标与规划部批准的施工图指标不符的情况。
6.带地下建筑的总平面图中消防车道不明确。
7.建筑物地下附属设施超出道路红线(特别是地下车库出入口设计比较容易超出用地红线)
8.无总平面设计说明。
(二)场地设计中的常见问题
1.建筑台阶、坡道、窗井、地下结构挡土墙、支护桩、底板、基础等突出道路红线。
2.紧贴用地边界建造的建筑物向邻地开设门窗洞口、排泄雨水等。
(违反《民用建筑设计通则》4.1.4条)
3.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与城市主干道交叉口、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公交站及公园、学校等人流集散中心的距离小于规定值。
4.居住区内道路紧贴建筑物、构筑物,(特别是住宅山墙间小区道路)不满足最小距离要求,影响小区人行、车行的安全。
。
5.住宅单元出入口与道路、围墙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
6.场地竖向设计未考虑周边城市道路的控制标高,场地出入口高程低于相邻道路的控制标高,造成城市道路路面积水倒灌进入建设场地;与邻地标高不相协调,设计场地地面高于邻地,未采取排水措施,造成邻地积水。
7.场地内道路竖向设计最小和最大纵坡超出控制指标;低洼积水地段未设置集中排水设施;坡度较陡需设置台阶的人行通道未采取无障碍通行措施。
8.陡坡地建设,未设置挡土墙、护坡和截水沟,且挡土墙、护坡与建筑上、下缘的水平距离小于规定值;相邻台地间高差大于1.5m时,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三)在总平面设计中,特别要掌握的几个问题
1.明确几个基本概念:
1)用地红线:
用地红线是指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其围合的面积是用地范围。
如果用地范围内无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则征地范围即为用地范围;如果征地范围内有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如城市道路用地或城市绿化用地,则扣除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后的范围就是用地范围。
2)道路红线:
道路红线是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边界线,一般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用地条件中注明。
道路红线总是成对出现,两条红线之间的线性用地为城市道路用地,由城市市政和道路交通部门统一建设管理。
道路红线范围内地上设置车行道、人行道、绿化、照明等各种市政设施,地下通行各种市政设施。
3)(其他区有绿线、蓝线、紫线、黄线等)
4)建筑控制线:
建筑控制线也称建筑红线,是有关法规或详细规划确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底位置不得超出的界线,是基地中允许建造建筑物的基线。
实际上,一般建筑控制线都会从道路红线后退一定距离。
用来安排台阶、建筑基础、道路、停车场、广场、绿化及地下管线和其他附属设施。
用地范围
用地红线
建筑控制线
建筑红线
绿化控制线
道路红线
路缘石
道路中心线内
基地各种控制线
2.有关城市规划对建筑限定要求的常用数据要掌握:
1)基地机动车出入口的位置要求:
①基地应与道路红线相邻接,否则应设基地道路与道路红线所划定的城市道路相连接。
基地内建筑物面积小于或等于3000㎡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小于4m。
基地内建筑物面积大于3000㎡且只有一条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时,基地道路宽度不小于7m,若只有两条以上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小于4m.;
②基地或建筑物主要出入口与城市道路连接的方位应符合当地规划条件(不得和快速道路直接连接,也不得直对城市主要干道的交叉口),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a)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与城市主干边交叉口的位置,自道路红线交叉点算起不应小于70m;
b)与人行横边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m(有条件时最好考虑30m);
c)距地铁出入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小于15m(有条件时最好考虑30m);
d)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入口不小于20m;
e)当基地道路坡度大于8%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
f)与城市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他特殊情况,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③居住小区机动车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居住小区内尽端式道路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设量不小于12*12m回车场;
④二幢住宅山墙间有小区道路通过时,建筑控制线(山墙间距)之间的距离,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小于14m,无供热管线的不小于10m.。
⑤基地或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不得与快速道路直接连接,也不得直对城市主要干道的交叉口;
⑥建筑基地内有关道路宽度的常用数据:
a)机动车单车道宽度不小于4m,双车道不小于7m;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4m(登高面处6米),自行车道宽度宜为3~4m,(双向行驶的最小宽度宜为3.5m);人行道不小于1.5m;(其中,各级道路人行道:
大城市3m,中小城市2m;商业、车站、大型公建的人行道:
大城市5m,中小城市3~4m;商业步行区的道路宽度:
10~15m,住宅区:
1.5~3m;)
b)沿街建筑应设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c)地下车库(半地下车库)地面出入口距基地道路的交叉口或高架路的起坡点不应小于7.5m;
d)地下车库出入口与道路垂直时,出入口与道路红线应保持不小于7.5m的安全距离,平行城市道路或与城市道路斜交时应后退基地的出入口不应小于5m;
e)地下车库出入口与道路平行时,应经不小于7.5m缓冲车道汇入基地道路;
f)停车库出入口与城市人行过街天桥、地边、桥梁或隧道等引道口距离应大于50m;距地下车库出入口、地铁出入口、公交站台边缘不小于15m;
g)居住区道路可分为:
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居住区路:
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小区路路面宽6~9m;组团路路面宽3~5m;宅前路:
不应小于2.5m。
其他要求:
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通行轮椅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m;纵坡不应大于2.5%;居住区公共活动中心无障碍通道宽度为2.5m;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
3.有关消防车道的要求与规定:
1)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
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可不受此限制。
2)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
a.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环形消防车道(《高规》规定)。
b.10及10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至少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住宅建筑规范》规定)。
c.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甲、乙、丙类厂房或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应设置消防车道。
3)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
a.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
b.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
c.占地面积大于3000㎡展览馆。
4)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0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5)工厂与仓库区、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均应设置消防车道。
6)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应设置消防车道。
7)供消防车辆通行的消防车道宽度应≥4m,最大坡度应≤10%,坡度≥9%的车道连续长度不应超过150m。
穿过建、构筑物的消防车道的净空高度应≥4m。
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m。
8)消防车道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9)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建规》),或不宜小于15m×15m(《高规》),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18m。
10)消防车道路面、扑救作业场地及其下面的管道、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11)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但应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要求。
12)消防车道转弯半径应≥12m,当利用城市道路作消防车道时,转弯半径可为9m。
13)消防车道荷载应不少于30t。
14)消防车登高操作面所在的消防车道宽度应≥6m,最大坡度应≤2%。
15)消防车登高面:
a.登高面的面宽:
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的长度直接落地,或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m、进深大于4m的裙房。
b.在登高面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c.当确有困难时,可利用绿化带作登高面,但绿化带下应铺设硬地,荷载应不小于30t。
d.登高面范围内不应布置停车位、建筑小品、树木等妨碍消防车扑救的设施。
4.有关总平面图的深度要求与规定:
对于大型、成片、完整的建筑群体项目的总平面施工图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要求进行,具体详见国标05J804《民用建筑工程总平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
就设计任务而言,大型、成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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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 方案 施工图 设计 常见问题 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