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吴区公益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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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吴区公益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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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吴区公益服务项目
无锡市新吴区2017年公益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为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新吴区民政和卫计局决定在公益服务领域开展项目购买招投标试点工作。
现将招标需求公示,以征求有关意见。
一、应标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B.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
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计局
2、无锡市新吴区2017年公益服务项目,本项目设四个标段,各标段类型、数量及资助金额见下表:
标段
项目类型
实施周期(年)
最高限价(万元)
一
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个案服务项目
2
40
二
养老机构心灵关爱项目
2
40
三
老年大学委托运营管理项目
2
30
四
慈善超市委托运营管理项目
2
20
三、本项目服务要求
(一)困境未成年援助帮扶项目。
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通过多元融入模式,构建多元化的帮扶互助体系,促进困境儿童的融合与发展,增强其城市适应性。
项目实施周期两年,预算经费:
20万元/年。
具体要求如下:
1.服务对象
经街道、村(社区)发现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经公安、教育、卫生、民政、司法、市容市政、团委、妇联、残联、人社等职能部门筛查发现遭遇困境或有需求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经社会组织或群众发现举报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
根据困境类型主要分为五大类:
1.1贫困未成年人——因家庭困境面临辍学和失去基本生活保障的未成年人;
1.2监护缺失未成年人——因法定监护人服刑、重病、遗弃等原因造成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
1.3监护失当未成年人——因法定监护人监护能力欠缺、家庭暴力、家庭矛盾等原因得不到适当监护的未成年人;
1.4重病重残未成年人——因身体遭遇重病、重度残疾而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
1.5其他困境未成年人——其他因被拐卖、非法雇用、故意伤害等原因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流浪未成年人。
以上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根据其困境状况分为高、中、低三类危机等级,以中、低危困境未成年人个案为主。
2.服务内容
2.1总体服务内容
2.1.1以个案管理的方式开展服务。
对未成年人个案及其家庭进行关怀访视、困境分析、需求评估、介入服务、家庭监护指导、链接资源、结案评估、跟踪回访等,提供支持性、补充性服务,帮助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建立完整家庭功能。
2.1.2对照现行各类福利保障政策,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链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经济、医疗、就业等社会保障、补助和慈善救助等福利资源的支持,协助其改善困境。
2.1.3开展亲职教育活动及增强父母或照顾者的亲职知识和能力,提供家庭监护指导或促进亲子参与及亲子关系的服务。
2.1.4根据个案状况提供其他的介入服务内容。
2.2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服务内容
2.2.1贫困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服务
(1)评估案主家庭的经济、生活、居住环境等状况。
(2)对照现行福利保障政策,链接资源,协助案主家庭申请低保、低保边缘、慈善救助等社会保障及福利。
(3)根据案主行为反应、情绪反应、障碍行为、偏差行为、退缩行为等行为指标,评估案主是否存在问题,链接团委、妇联或专业心理咨询机构等社会资源对案主开展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服务。
(4)针对贫困辍学的案主,链接教育资源,保障其就学权利。
(5)根据案主监护人或主要照顾者的行为与特质指标,评估亲子关系、家庭功能,对亲子关系异常、家庭功能紊乱的,开展家庭治疗、亲职教育等支持性、补充性服务。
(6)对具有劳动能力但失业的主要家庭成员,链接相关职能部门(如: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机中心等)提供就业援助和创业支持。
(7)为案主开展小组活动,构建社会支持网络。
(8)做好过程评估,跟踪回访案主及案家庭情况。
2.2.2监护缺失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服务
(1)对案主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是否面临流浪、是否有生存安全隐患等);
(2)对有生存危机的未成年人及时报告辖区公安、民政部门,协助进行临时安置(可选择:
愿意接收的亲属、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其他福利机构等);
(3)调查监护人状况,评估监护人是否有监护意愿(对无法联系到监护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协助寻找监护人);
(4)对有监护意愿的监护人评估其监护能力,给予监护指导;
(5)对确认没有监护人的(或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责任的),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进行永久性安置(长期机构照顾、长期寄养照顾、亲属代养);
(6)为存在心理创伤的案主链接心理辅导或治疗资源;
(7)做好过程评估,跟踪回访案主情况。
2.2.3监护失当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服务
(1)开展个案家庭监护评估和案主安全风险评估,了解监护人的监护方式与监护能力,了解案主所处环境的安全状况;
(2)发现监护人采用暴力、虐待等不当行为对待案主的,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处置;
(3)需要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要配合、协助民政部门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4)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案主,监护人处于撤销监护资格诉讼期、临时撤销监护人资格、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主链接临时或永久安置资源,如亲属抚养、家庭寄养或机构代养等;
(5)为存在心理创伤的案主链接心理辅导或治疗资源;
(6)为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
(7)针对案主的问题与需求开展个别化的个案辅导;
(8)做好过程评估,通过家访或走访社区、邻里、学校等观察、了解家庭监护动态和亲子互动情况。
2.2.4重病重残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服务
(1)评估案主身体疾病的状况及案家庭生活状态;
(2)如案主及案家庭有应当享受而未能享受的福利政策待遇,对接相关部门协调支持资源,如:
低保、低保边缘、残疾补助、慈善救助等;
(3)针对案主重病重残状况,与案主案家庭制定适宜的长期援助计划(包括特殊学校就学、康复训练、机构托管等);
(4)给案主和案家庭提供一对一心理疏导,也可协调共同性问题支持小组资源,给予案主和案家庭鼓励和感情上的支持;
(5)对案主监护人的发展支持(包括就业援助、创业支持等)。
3.服务要求
3.1服务过程要求
3.1.1各中标单位接收的个案不得无故拒绝服务,接收后社工应于10日内进行探访,并于1个月内针对案主情况开展预估,分析判断出案主的困境和需求,预估次数不低于4次。
3.1.2预估后5天内制定服务计划。
计划环节需提供详尽的计划书,计划要紧密贴合服务对象需求,要详细可测量,便于后期比对目标是否实现。
服务计划书经发包方审核通过后开展介入服务。
3.1.3介入服务应当依据计划开展,服务包括个案辅导、链接资源,服务过程应当适时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调整服务方案),服务次数总量不少于36次(根据案主实际,经项目专家督导确认提前结案的不受此次数限制)。
介入服务开始后第3个月、第9个月由发包方审核评估。
3.1.4介入服务目标实现后,进行结案总结,并将结案报告提交至发包方,经审核后结案。
3.1.5结案后需根据个案实际情况开展半年至1年的回访服务(至少有2次探视回访),以巩固结案效果,期间如果遇到个案发生特殊情况需要与发包方商议是否重新开案服务。
3.1.6回访服务结束后,需开展为期半年至1年的后续跟踪服务,如遇案主及其环境发生重大、危机事件时及时告知发包方。
3.1.7个案服务督导每月不得少于2次,督导时间与结案时间同步结束。
3.1.8个案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高危个案,如果中标方不能独立有效按时完成,发包方有权将个案转介给其他社会组织服务。
3.2服务文书要求
3.2.1形成每例个案及案家庭的完整档案资料。
3.2.2提供完整的个案服务记录(接案、预估、计划、介入、评估、结案、跟踪回访等)。
3.2.3提供详细的个案服务的督导记录。
3.2.4提供资源链接的过程记录。
3.2.5服务过程和结案情况及时配合所属社区录入到“无锡民政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
3.2.6中标单位对所有个案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经发包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者或对外发布,因为中标单位泄漏资料于第三者或对外发布造成发包方承担法律责任及赔偿时,中标单位应负完全责任;如因中标单位不当使用个案资料侵害发包方、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时,由中标单位处理并负担一切法律责任。
3.3从业经验与专业能力要求
3.3.1投标单位有不少于1名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中级社会工作师或不少于1名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的心理咨询师。
3.3.2有个案服务经历的优先;
3.3.3投标单位必须聘请由发包方认可的专业督导,负责指导个案工作,正确、有效地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3.4每例个案服务至少须配备1名专业中级社工或1名专业二级心理咨询师、1名持证工作人员(社工证或心理咨询师证)。
每位社工或心理咨询师同时接案的服务对象数不高于5名。
4.项目考核(效果评估)
4.1发包方聘请专家督导员对承接机构的个案服务质量进行全程监督评估,测评个案服务是否按照专业方法提供适合案主困境的服务,评估个案服务是否达到效果并按照结案指标结案。
4.2评估表格:
接案表、个案基本资料表、预估表、计划表、个案摘要表、结案评估报告等。
5.其他说明
1、各投标单位中标后工作过程中需接受发包方督导人员的指导及发包方工作的安排与调整。
2、各投标单位中标后在个案服务过程中每阶段结束后须按服务要求由发包方审核,发包方在3-5天内向中标单位反馈评审意见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3、发包方有权视各中标单位在个案服务过程中的实际效果及能力进行个案任务分配。
4、各投标单位中标后,在个案服务过程中不听从发包方督导及指导或因自身能力问题造成个案服务效果较差或无效果;或超出发包方规定每阶段工作时间而无实质性工作进展,发包方有权中止各中标单位个案服务资格。
5、本次招标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2年,后续跟踪服务根据个案实际情况延续半年至两年。
(二)养老机构心灵关爱项目。
对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服务人员提供心理疏导和援助服务,同时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老人家属、志愿者提供心理知识的指导培训。
项目实施周期两年,预算经费:
20万元/年。
具体要求如下:
1.服务对象
入住新吴区养老机构老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老人家属、志愿者
2.服务目标
通过有效方式,为养老机构打造一个老年人精神关爱的可持续模式并融入自身运转机制,增强一批工作人员的服务技能,培训一批掌握心理陪护技能的志愿者,改善一批服务对象的心理状况,协调一批长期合作的相关机构。
项目结束后,可以依靠机构能力继续开展在养老人的精神关爱、心理健康服务。
3.量化指标
3.1完成一次深入调查研究,形成一篇有质量的调研报告;
3.2每个季度分别对全区六家养老机构的四类服务对象开展一次培训讲课和体验活动(共计24场)
3.3安排心理咨询师就确有心理问题的老人进行一对一疏导,同时对因老人产生心理问题的家属进行延伸服务(每月不少于12人次)。
3.4结项后,形成一套便于操作的养老机构精神关爱服务标准,形成新吴区养老服务的创新品牌。
4、年度综合评估标准
由发包方聘请第三方对承接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评估,测评服务是否达到目标要求和效果,考核测评费用由中标单位列支,每年不低于1次。
评估基本标准要求如下:
养老机构心灵关爱项目年度综合评估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细则
评价主体
评价方法
分值
完成情况(32分)
基本情况
服务人群
服务对象类别一致(入住新吴区6家养老机构的老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老人家属、志愿者等几类群体)
评估委员会
查阅资料
2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具体、详实、针对性强
2
服务需求
提供的服务内容能够清晰回应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求
2
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各阶段主题突出、衔接紧密
2
项目实施地域、时间、群体明确,符合要求
2
项目进度
实际进度与计划的基本一致,进度控制得当
2
服务
产出
调查研究
完成一次深入调查研究,形成一篇有质量的调研报告
评估委员会
查阅资料、抽样访谈
5
培训服务
每个季度分别对全区六家养老机构的四类服务对象开展一次培训讲课和体验活动(共计24场)
5
一对一心理辅导
对确有心理问题的老人进行一对一疏导,同时对因老人产生心理问题的家属进行延伸服务,并做好服务记录(每月不少于12人次)
5
创建标准化服务模式
形成一套便于操作的养老机构精神关爱服务标准,形成新吴区养老服务的创新品牌和服务模式。
5
服务成效(31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内容
服务对象对所参与服务的内容、形式、方法等满意度较高
服务对象、
相关方
面谈
电话访谈
问卷
查阅资料
4
工作人员
服务对象对工作人员态度、专业能力满意度较高
4
相关方满意度
服务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家属、志愿者满意度较高
3
目标达成情况
能力建设培训
增强工作人员、家属和志愿者服务老人的技能和水平,能够满足服务对象基本心理调试需求
评估委员会
查阅资料、面谈、电话访谈、观察
5
老年人改变
服务对象的心理状况得到一定程度改善,延缓其身心机能退化
5
可持续发展
为养老机构打造一个老年人精神关爱的可持续模式并融入自身运转机制
5
资源整合
分析项目现有资源及所需资源,形成资源开发及整合方案,有明确、可操作的资源链接以及整合措施。
5
财务状况(14分)
项目支出
支出合规性
项目支出符合项目协议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专业财务人员、评估委员会
查阅资料
3
支出合理性
项目支出科目合理,符合项目服务运营的需求
3
财务管理
预结算编制
项目费用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可随意变更
2
会计核算
财务核算、账户开立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2
账户管理
单独做账,设置专款账户,相关票据规范齐全
2
资金管理
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如实记录、出入账可供查寻
2
组织能力(19分)
项目管理能力
组织架构
健全有效的项目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运转顺畅
评估委员会
查阅资料、观察、抽样访谈
2
档案管理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服务对象档案材料详实,档案资料便于查找
3
项目沟通
制定项目内外部沟通机制和沟通保障机制,能够及时顺畅的与服务对象、资助方、在地机构、合作单位沟通合作
2
内部监测与评估
制定内部监测与评估机制,能够对项目进展、服务成效严格把控
2
风险控制与防范
分析项目可能面临的财务风险、工作人员安全、服务对象安全、场地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等风险,并制定具体可行的应对方案。
1
人力资源管理
项目人力资源数量
项目团队人员配置与项目计划书一致,主要成员的流动率低于10%,且通过项目有所增加
评估委员会
查阅资料、电话访谈
3
项目人力资源质量
配置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专业服务(心理咨询师不低于3名,社工师不低于3名)
3
队伍建设
有志愿者库,建立一支20人以上稳定的志愿者团队;有专业督导和储备专业人员,能够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1
社会动员能力
社会动员
具有较强的社会动员能力,能够很好的动员服务对象、合作单位、志愿者、家属、社区、社会媒体等社会资源
评估委员会
查阅资料、观察、抽样访谈
2
综合效能(4分)
对同类服务的影响
促进同类服务质量提升
与同类服务进行交流,促进了质量提升
评估委员会、相关方
查阅资料、面谈、抽样访谈
1
对行业的影响
模式推广
在同类服务中服务模式得到肯定和推广
1
对执行方的影响
竞争力提升
项目方工作人员相关经验有所提升,技能能力提升
1
对社会的影响力
社会影响力
加强了社会大众对服务群体了解,有效地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1
(三)老年大学委托运营管理项目。
对区老年大学的日常管理、师资队伍、课程设计等教学内容进行运营管理,不断提高老年大学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项目实施周期两年,预算经费:
15万元/年。
具体要求如下:
1、服务对象:
自愿报名参加新吴区老年大学课程的所有学员及教师。
2、服务目标:
根据学员的兴趣和爱好,合理安排课程,做好班级常规管理及各专业教师的聘任工作;举办形式多样的老年人活动,扩大老年大学影响力;推进老年大学社区办学点建设,逐步扩大办学覆盖面;加强理论研究,用理论研究成果指导老年大学教学工作。
3、量化指标:
3.1专业课程类别不少于8个,原则上含有书法、绘画、舞蹈、歌咏、民乐、时装等专业;
3.2配备2名及以上专职人员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与市、区两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络工作;
3.3学员数量控制在300名左右,每个专业每月不少于8个课时;
3.4每学期至少举办2次主题活动,做好活动信息报送和经验总结等工作,同时积极完成政府委托的其他事项;
3.5至少新增1个老年大学社区办学点,打造老年大学优质品牌;
3.6开展老年教育调查研究,完成1篇有质量的调研报告。
4、年度综合评估标准
由发包方聘请第三方对承接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评估,测评服务是否达到目标要求和效果,考核测评费用由中标单位列支,每年不低于1次。
评估基本标准要求如下:
新吴区老年大学委托管理运营项目年度综合评估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细则
评价主体
评价方法
分值
基础运营
(20分)
组织框架及服务计划
组织框架及责任分工
有合理的组织框架和明确的内部责任分工
评估委员会
查阅资料
2
服务计划及目标
有明确的服务计划和目标,目标可测量、可达成、符合逻辑
评估委员会
查阅资料
2
场地管理
场地规划及管理
服务场地布局与设置合理,制度上墙
评估委员会
查阅资料
观察
2
具有详细的场地使用登记记录
2
人力资源管理
管理制度
有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有效施行
评估委员会
查阅资料
2
人员配置
至少含2名专职工作人员,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本项目内容运作,不得参与其他项目。
做好与市、区两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络工作。
查阅资料
3
有一批稳定的教学师资队伍,平均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
人员变动程序规范。
人员离岗前向区民政部门报批,并于1周内新人员补充到岗
2
职业成长
具有举办活动及交流等学习安排的计划及总结
查阅资料
访谈
3
资源管理
(15分)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及报告
有独立的财务管理台账
专业财务人员、评估委员会
查阅资料
4
每季度动态的财务信息及年度财务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
档案管理
文件档案整理与保管
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规范,档案资料便于查找
评估委员会
查阅资料、
电话访谈
2
有详细的文件及档案入库和使用(借出、还入)记录
2
管理制度
制度完善及管理
完善老年大学管理制度并实施
评估委员会
3
服务内容与创新性
(50分)
基本要求
办学规模
学员数量控制在300名左右,每个专业每月不少于8个课时
评估委员会
查阅资料
5
服务内容
课程设置
每学期专业课程类别不少于8个,原则上含有书法、绘画、舞蹈、歌咏、民乐、时装等专业
评估委员会
查阅资料、
抽样访谈
5
资源整合
建立区、街、社区三级老年大学网络,拓展服务辐射全区老年人。
全年至少新增1个老年大学社区办学点,打造老年大学优质品牌
评估委员会
查阅资料
抽样访谈
8
理论研究
针对新区现状,开展老年教育调查研究,完成1篇有质量的调研报告。
评估委员会
查阅资料
6
校园宣传
建立网络宣传平台(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报道(每周至少1次)、及时向区民政部门进行信息报道
评估委员会
查阅资料
抽样访谈
5
通过平台发布政府、上级部门、兄弟区的通知、活动和经验做法等
5
每学期至少举办2次主题活动,做好活动信息报送和经验总结等工作,同时积极完成政府委托的其他事项
9
台帐管理
做好日常课程开展的活动记录
评估委员会
查阅资料
2
要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信息登记制度,要做好老年大学收支资金及固定资产等费用的使用和相关资料记录,定期向区民政部门报送。
(1学期1次)
评估委员会
查阅资料
5
社会评价
(15分)
服务对象评价
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服务对象对所参与服务的内容、形式、时间、场地等满意情况;服务对象对工作人员态度及专业能力的认可
服务对象
面谈
电话访谈
问卷
查阅资料
15
(四)慈善超市委托运营管理项目。
组织开展好慈善超市的物资募集和发放工作。
项目实施周期两年,预算经费:
10万元/年。
具体要求如下:
1.服务对象
慈善超市项目以满足新吴区范围内特困群体生活需求为目的,通过动员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开展捐助衣物、捐助生活用品等活动,为特困居民无偿提供生活物资,解决特困户的基本生活困难。
面向辖区低保户、特困户和丧失劳动能力、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三无”孤老残幼等弱势群体免费提供物质帮扶,供贫困户自选所需。
2.服务内容
2.1总体服务内容
2.1.1制定慈善超市运营管理方案,引进先进的经营理念、模式和方法;
2.1.2负责发包方的慈善品牌经营,在委托期内打造新吴区慈善品牌形象;
2.1.3代替发包方履行社会捐赠募集、接收职能和慈善物资的发放工作;
2.1.4发包方无偿提供慈善超市运作场地、设备、电话网络等。
2.2服务目标内容
2.2.1募集目标
中标单位负责开拓每年度不少于15家企业慈善捐赠,发动个人爱心捐赠,接受政府委托发放慈善捐赠物资。
社会捐赠物资由发包方按同类商品市场价格的5-7折定价,中标单位每年度自行募集物资价值(经发包方定价后)总额达15万以上。
建立和完善捐助双方信息网络平台,积极与街道、社区慈善超市互动以实现信息共享,并每季度向发包方反馈项目开展情况。
特殊情况下,中标单位需配合发包方开展针对性募集活动。
2.2.2救助目标
每年度救助人数超过1000人,救助人次超过2000人次,救助范围覆盖新吴区六个街道所有居(村)困难家庭,其中低保家庭救助比例达100%,其他困难家庭救助比例达60%以上,困难家庭名单由发包方提供。
2.2.3救助标准
单人每次领取救助物资不超过100元(单件价值超过除外),全年不超过4次。
低保家庭凭低保证领取救助物资,其他困难家庭持社居委相关证明领取救助物资。
3.服务要求
3.1物资发放
本着慈善为民的理念,乙方要采用方便救助群体的方式进行发放,过程必须做到服务细致高效、运作透明清晰、建档详实细致。
对不适合受助人群使用的物资,在征求捐赠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置换生活实用类物资,需做好进出登记,保留财务手续,确保物资保值。
3.2文档记录
接收、发放物资要做到信息登记完整、专人负责、账目清楚,要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要做好出入库、置换、活动、领取、受助人群等资料记录,及时更新公示信息,随时接受发包方及相关部门检查和审计。
3.3信息公开
接收、发放物资信息要及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公示,确保公开、公正、透明、规范,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4项目宣传
协议期内,中标单位在新吴区各街道或社区内,每季至少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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