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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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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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序号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页码
1
采购管理制度(含进货查验制度)
1-2
2
贮存管理制度
3
3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4-5
4
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监控制度
6-7
5
产品防护制度
8-9
6
检验管理制度(含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10-11
7
不合格管理制度(含工作不合格、产品不合格)
12
8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13-14
9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15
10
人员管理制度
16
11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7-18
12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9
13
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
20
14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收集和评估信息管理制度
21-22
15
设备管理制度
23-24
16
档案管理制度
25
17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添加剂使用单位提交)
26-27
18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27-29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1采购管理制度(含进货查验制度)
1.目的:
为保证采购所需物料质量,确保生产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所有物资、物品采购、入库管理工作。
3.定义:
采购物料包括包材、原辅料、促销品、设备、五金零配件、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
4.内容:
4.1采购管理
4.2验收管理
5.质量记录:
5.1《采购记录》
5.2《库房保管记录》
2贮存管理制度
1概述
库房是进行生产的必备条件,本厂建立满足要求的原料库和成品冻库和原辅料库房,并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2职责
2.1生产科负责对库房的建造过程实施监督,竣工后组织验收。
2.2仓库管理员负责对库房的管理工作。
3企业的库房要整洁,地面平滑无裂缝,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虫、防尘等设施。
详见《防尘、防鼠、防蝇管理办法》。
4库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原辅料、成品及其它物品的存放要求。
5库房内存放的物品应保存良好,要离地、离墙存放,并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入库。
6原辅材料、成品(半成品)及包装材料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等物品。
7仓库清洁卫生按《车间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3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实施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以保证本厂所生产的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的生产加工的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控制。
3.内容:
3.1生产过程管理
3.2生产过程质量管理考核
记录;
①过程参数必须完整、真实;
②各现场人员的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③过程检验结果是否能对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④卫生控制执行情况,包括个人卫生要求、工作环境卫生要求,管道、容器清洗消毒要求。
4质量记录:
4.1《生产投料记录》
5.技术文件
5.1《程序文件》
5.2《作业指导书》
4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监控制度
1.目的:
实施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以保证本厂所生产的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的生产加工的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控制。
3.内容:
3.1生产过程管理
3.2生产过程质量管理考核
①过程参数必须完整、真实;
②各现场人员的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③过程检验结果是否能对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④卫生控制执行情况,包括个人卫生要求、工作环境卫生要求,管道、容器清洗消毒要求。
4质量记录:
4.1《生产投料记录》
5.技术文件
5.1《程序文件》
5.2《作业指导书》
5产品防护制度
1.目的:
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有效加强产品防护,防止食品出现污染或损坏。
2.适用范围: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产品的防护。
3.内容:
3.1原辅料包装材料防护
“先进先出”原则;
3.2生产加工过程中产品防护
3.3成品防护
4.质量记录:
4.1《环境场所清洁记录》
6检验管理制度(含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1目的
确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不投入使用,确保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防止不合格产品出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货检验(或验证)、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
3职责
3.1质管科负责编制检验规程。
3.2质管科负责进行质量检验或验证。
4检验人员
检验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了解产品特性,熟悉标准、规程等检验依据,掌握检验技术和相关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检验规程
生产科组织制定进货检验规程、过程检验规程和成品检验规程,经厂长批准后发放给质管科。
6进货检验或验证
6.1采购辅料及包装材料进厂后,仓管员作好待检标识,填写申检单交质管科。
6.2质管科按进货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验或验证,填写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出具进货检验或验证报告。
6.3检验或验证合格的物资,由供销科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物资,由供销科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
6.4供销科仓管员根据检验或验证结果对辅料、包装材料作好检验状态标识。
6.5当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时,需提供产品的随货检测报告,并由经厂长批准一,准予紧急放行。
紧急放行时必须留下样品进行检验,并对已放行的物资做好标识和记录,一旦发现问题,由生产科负责及时追回或更换。
6.6对随货提供检验报告的产品,检验员须查验报告的符合性。
6.7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由质管科归档保管。
7过程检验
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半成品,由检验员按过程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合格的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不合格的由操作者及时返工或报废。
8出厂检验
产品加工完毕,质管科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合格产品准予入库、出厂,不合格产品进行报废。
9记录
检验原始记录;
检验报告;
7不合格管理制度(含工作不合格、产品不合格)
1.目的:
为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有效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维护消费者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3.内容:
3.1对不合格品实施控制,包括不合格品的确认、标识、隔离、处置及记录;
3.2库房应设不合格品区,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不合格品区应挂红色标识;
3.3应对不合格品进行原因分析,并依据分析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3.4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应有记录。
记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编号、生产日期、不合格原因、不合格品处理方式、不合格品处理结果等;
3.5出厂前检验出的不合格品一律不得出厂销售;
3.6销售后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一般问题的退、换货处理,严重质量安全问题,应实施召回制度和预警快速反应制度处理。
4.质量记录:
4.1《不合格产品处置记录》
8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产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产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出厂后不合格产品的收回处理
3.内容:
3.1本制度所称不合格食品,是指出厂后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
3.2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食品生产者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3.3凡出现第二条所列危害食品情形之一,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对危害食品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负责召回危害食品,并收集、分析与处理有关食品安全危害和食品召回信息并逐级上报;
3.4自召回实施之日起,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召回情况向县级质监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
3.5落实县质监部门对提出处理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3.6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所在地的县级质监部门报告,接受监督召回和处理;
3.7对召回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情况,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召回及处理情况;
3.8违反上述制度,不合格产品不能及时召回并处理,造成社会危害的,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承担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4.质量记录:
4.1《不合格产品召回记录》
9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1.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
3.内容:
3.1本制度适用于在单位的生产、管理、加工、包装、流通、储存、消费等过程中发生的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有科学依据证明可能对社会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潜在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2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由全体员工负责;
3.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3.4任何部门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5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封存问题食品和生产现场,不得擅自处理问题食品和移动现场,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3.6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按有关政策,对事故伤亡人员或家属给予安抚、补偿;
3.7事故处置过程中,事故调查组要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勘查和取证工作,及时掌握事故的有关情况。
事故处置完毕后,事故调查组尽快完成事故的调查报告,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形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3.8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质量记录
4.1《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
10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操作人员进行上岗培训管理,确保操作人员熟练操作,能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的效果
2.适用范围:
食品加工操作人员
3.内容:
3.1培训要求
3.2培训考核
11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目的:
为保证食品加工操作人员不因个人身体健康、卫生原因影响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食品加工操作人员。
3.内容:
3.1操作人员健康管理
3.2操作人员卫生管理
4.质量记录:
4.1《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记录》
1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目的提高操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加强员工的岗位责任心。
2.适用范围:
操作人员的培训管理
3.内容:
3.1应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培训,使其明确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质量职责、权限,熟练掌握最新的操作技术,并将学习培训情况、内容在《学习培训记录》上进行记载;
3.2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使从业人员牢固树立食品生产是良心工程的思想;
3.3应定期对全体从业人员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有培训计划,培训有授课,结业有考核,同时做好培训记录;
3.4应定期对本企业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指导他们熟练掌握本企业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
3.5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成为食品安全生产的宣传员,践行者;
3.6违反上述制度,生产不合格食品的及劣质食品的,依法追究相关生产人员及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并承担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4.质量记录:
4.1《学习培训记录》
13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
1.目的:
为塑造良好形象,提升质量和服务水平,维护客户利益,使客户(消费者)投诉得到及时处理,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售后服务管理
3.内容:
3.1客户(消费者)投诉由作坊负责人具体负责调解处理;
3.2接诉人要热情、礼貌地受理客户(消费者)投诉,实事求是地记录投诉的意见及内容、联系人、联系方式;
3.3接诉人不得隐瞒不报和销毁客户投诉材料;
3.4接到投诉后,按投诉类别进行分类处理。
一般性投诉,由接诉人现场解决;重要投诉或紧急投诉,由接诉人汇报负责人,根据调查情况,向投诉人做详细解释;
3.5一般投诉可当场处理,重要投诉需要进行调查的,应在承诺的时限向投诉人答复处理结果;
3.6经调查了解,确属产品质量或服务失误引起客户(消费者)损失与不便的,应按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规定处理,切忌与投诉人争吵;
3.7经调查了解,确属产品质量问题,客户(消费者)要求退、换货的,要及时进行退、换货,退回的产品存在问题为不影响实物质量问题的,可在双方自愿的条件下,进行低价销售;退回的产品存在实物质量问题的,需进行销毁,填写《退货处置记录》,不得二次销售;
3.8投诉处理完毕,应填写《消费者投诉受理记录》;
3.9确因其它原因不能处理的,可由相关执法部门调解或采取司法程序解决。
4.质量记录
4.1《消费者投诉受理记录》
4.2《退货处置记录》
1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收集和评估信息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本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准确地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的收集管理。
3.定义: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指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的过程。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指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等。
4.内容:
4.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应本着代表性、客观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原则进行;
4.2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范围包括对本单位区域性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的评估;
4.3作坊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日常管理工作,做好《风险收集记录》。
组织开展调研,制定、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方案,负责对监测结果进行收集、分析,根据监测结果,认为有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要进行风险评估任务。
4.4食品风险监测和评估所获得的数据、结果、结论等相关信息实行保密制度,在批准公布前,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引用或对外公布。
4.5风险监测和实施
4.6风险评估原则和实施
5.质量记录:
5.1《风险收集记录》
15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设备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以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设备及辅助正常生产所必须的动力设备等设备的管理。
3.内容:
3.1生产设备的管理包括生产设备的的配置、维护、保养、清理及消毒、报废等;
3.2设备的配置
生产设备出现老化,需要增添生产设备时,需根据市场行情、实际需要情况等选择所购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等,由负责人统一采购;
3.3设备的维护、保养
“跑、冒、滴、漏”、上锈、漏电等情况时,应及时向负责人进行报告,由负责人安排设备维修人员进行修理,不得私自修理,应个人私自修理造成伤害的,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4设备的清理、消毒
3.5设备的报废
“报废”牌.
4.质量记录:
4.1《生产设备清洗消毒记录》
16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文件档案等资料的管理,切实做好登记、保管、归档和保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作坊内文件资料的管理
3.定义:
此制度所指文件资料包括质量文件、技术文件、设备资料、记录台账及外来文件等。
4.内容:
4.1本作坊文件资料规定专人统一进行登记、保管、复制、收发、归档和管理;
4.2文件资料的制(修)订,必须经过讨论制定初稿,交相关部门审验后完成修改;
4.3各岗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需经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借阅;
4.4借阅文件应按时归还,不得私自拆卷和在文件上标记等;
4.5技术性的文件,要做好保密工作,借用技术性的文件,需经负责人批准;
4.6技术文件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制时,经负责人批准,办理承诺手续后方可复印;
4.7从原来采购到产品出厂各环节的记录台账均应安排专人记载,负责人每月收集检查,年终归档,记录台账应保存2年;
4.8对于多年、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按规定要求办理销毁手续后予以销毁。
17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管理,防止生产食品危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备案、管理、使用工作。
3.采购物料:
消泡剂。
4.内容:
4.1食品添加剂的采购
4.2食品添加剂的备案
4.3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及使用
“五专”。
4.4因违反上述制度,造成添加剂使用不当的,自觉接受有关的处理,承担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5.质量记录:
5.1《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
18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3、职责
3.1质量负责人:
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3.2自查组长:
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3质保部:
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
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4自查小组成员:
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3.5受检部门:
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4、要求
4.1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4.1.1自查频次:
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4.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4.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4.2.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4.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
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4.3.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
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
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自查报告。
4.4纠正措施
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自检小组确认。
4.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4.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5、相关文件
纠正措施程序
6、发放范围
7、变更历史
版本
变更原因或依据
变更内容
生效日期
00
新版《食品安全法》要求
新制定
8、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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