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专业化安全管理配套制度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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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部专业化安全管理配套制度体系
生产部专业化安全管理
配套制度体系
编制:
X小刚
审核:
周邦荣
批准:
陈桦
日期:
二〇一一年五月
生产部专业化安全管理配套制度体系目录
序号
制度名称
页码
备注
1
总则
2
安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
3
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4
专业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核销制度
5
专业化安全管理自我评价制度
6
责任区巡检与管理制度
7
专项应急预案与演练制度
8
职能(或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9
生产部专业化安全管理规定
10
11
12
13
14
15
生产部专业化安全管理配套制度体系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安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
第三章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章专业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核销制度
第五章专业化安全管理自我评价制度
第六章责任区巡检与管理制度
第七章专项应急预案与演练制度
第八章职能(或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第九章生产部专业化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规X职能部门专业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为了进一步提高职能部门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按照重点突出、流程规X、内容具体、责任明确的原则,突出专业优势与团结协作并举,坚持注重实效,但不拘泥于形式,坚持专业化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思路和方法创新、理论和实践创新。
第一条为了使安全管理工作规X化,制度化,真正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依据《机械制造XX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管理、技术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对本部门各岗位人员进行日常性考核,对于造成事故责任人,按机械制造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绩效考核。
第二章安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
第一节安全目标管理
第四条生产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一、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
轻微伤及以上事故为零。
二、职业卫生健康目标:
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毒物、噪声等)达标率≥98%;员工职业健康体检率100%。
三、员工行为控制目标: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100%,“三违”控制率100%,按标执行率100%。
四、安全教育培训目标: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落实率、全员培训率、培训合格率、“三级”安全教育率、“五新”人员教育率、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培训率达到100%。
五、危险有害因素和事故隐患控制目标:
危险有害因素有效控制率100%,隐患整改或控制率100%;隐患整改和效率100%。
第二节绩效考核制度
第五条部门主任对本制度负全面责任,各计划员具体负责。
第六条对下列行为要追究本部门安全员的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对新入厂员工,转岗、复岗、“五新”人员、实习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二、未按照规定组织召开本部门安全例会和组织周安全活动。
三、对员工违章违规行为没有制止或没有进行纠偏。
四、未能按照规定及时检查消防设备设施。
五、未能检查员工正确穿戴或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六、未做到在安全检查中对查出的问题隐患没有及时整改核销或没有按照流程核销。
七、部门安全管理基础资料不健全,不规X;
违反上述一项按照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要追究各计划员的管理责任:
一、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违章指挥。
二、未合理安排活件的转运,以及活件摆放的不规X。
三、安排工作中没有指定负责人,监护人。
四、安全检查与巡检工作不按要求进行。
违反上述一项按照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第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要追究员工的责任:
一、没有正确穿戴劳动用品或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二、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确认。
三、没有认真的履行安全职责。
四、在作业现场流动吸烟。
五、人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及消防器材。
六、没有做到文明生产。
七、不执行计划员或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管理或规定。
八、不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规作业。
违反上述一项按照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处以100—3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第九条鼓励员工对本部门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核销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根据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和实施效果,给予一次性奖励100—500元。
第十条车间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依据《机械制造XX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和相关事故处理规定,对事故当事人、负有责任的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车间领导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部门外聘人员的安全绩效考核同样适用本细则,外聘人员安全绩效考核纳入本部门的安全绩效考核,对于违反本部门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达3次的外聘人员,本部门将直接予以解聘辞退。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果与上级部门制度相抵触者,按上级部门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章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四条安全责任区发生事故后,本部门要成立事故调查组,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必须按照“事故原因调查不清楚不放过;没有防X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任何个人不得隐瞒事故。
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必须保护好现场,相关安全职能人员应尽快到现场进行勘查,了解事故经过,收集人证、物证及其它资料,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做好事故现场摄影、录像和画出事故现场示意图。
不经事故调查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事故现场。
第十七条按照事故调查取证材料,事故管理权限,配合调查组成员、车间领导、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讨论,查明事故原因,提出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建议,并制定出防X措施。
第十八条事故分析必须形成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车间详细名称、车间性质、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发生类别、事故伤亡情况、事故性质、经济损失);
二、事故经过;
三、事故现场勘查及主要资料;
四、事故原因;
五、预防措施;
六、事故责任者处理建议。
第十九条在查清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等情况后,对于责任事故,由事故调查组根据责任区管理职责,明确事故责任者的责任。
第二十条处理事故责任者按照“有过必究。
主责为主、违章从严、重复从严”的原则进行,按照《机械制造公司安全绩效考核办法》进行处罚,对应受党纪、政纪处分责任者,由公司有关部门按照相应程序办理,并将处理决定归入责任者档案。
第四章专业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核销制度
第二十一条为了进一步规X职能部室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核销工作,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纠正和制止员工违章行为,提高本部门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无隐患、零违章、实现零伤害”的安全生产目标,依据两级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核销相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二条安全监督检查分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监督检查两种形式,定期安全监督检查包括综合性安全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节前安全检查等。
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日常巡检、临时性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行部室主任负责制,各职能人员按照专业化安全管理分工,负责对公司活件平面运输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外聘人员及外来施工人员管理。
第二十五条专业化职能部室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性、专业性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农用车专项检查、公司活件平面运输实施监督检查及活件定置摆放。
第二十六条内设机构负责人为安全监督检查总负责人,其余成员按照明确分工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挂牌走动巡检时必须按规X认真填写巡检记录(检查内容、检查时间、问题隐患、岗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和离开时间)。
第二十八条参加安全监督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当熟悉公司生产流程,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X。
第二十九条检查中,对查出的隐患问题必须按照岗位隐患排查标准工作流程进行整改(隐患登记、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任人负责整改、监督人负责监督整改)。
第三十条整改结束后,按照隐患整改核销标准流程,应认真填写“隐患整改核销单”,由责任人、监督负责人检查确认后,将隐患整改核销单返回部室安全员存查、核销,对隐患已整改而未上报核销的,按照未核销处理。
第三十一条因客观原因不能或不能按期整改的隐患,隐患整改负责人应在“隐患整改核销单”上注明原因及所采取的防X措施,并由车间安全员签字,上报到安全管理部,协调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第三十二条部室相关职能人员或安全员,对岗位隐患排查检查表和班组隐患排查检查表药及时进行签字确认。
第三十三条每周在本部门生产安全例会上要认真总结本周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核销的执行情况,对检查情况严格按照本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每月进行考核。
第三十四条各计划员必须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检查表所规定的内容逐条检查,做到不漏项。
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负责或对车间消除安全隐患做出贡献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在安全监督检查中敷衍了事,未发挥安全监督检查作用的员工,按本部门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十五条凡是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不配合或对查出的隐患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岗位,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本部门安全管理目标及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十六条对于在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同一部位的重复隐患,对出现安全隐患的所在岗位进行加倍处罚。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章专业化安全管理自我评价制度
第三十八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实现本部门设备设施、生产环境和员工行为本质安全化,实现公司“零伤害”安全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九条本部门成立安全生产自我评价领导小组,本部门主任任组长,组员有:
总计划、各计划员。
第四十条本部门领导小组每半年对所管辖区域,按照安全生产自取评价具体内容,分单元进行综合评价一次。
第四十一条本部门安全生产自我评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危险性辨识、风险评价、设备设施评价、员工行为评价、工艺技术评价、环境因素评价等,并制定相应的措施,以及要达到的效果和安全指标。
第四十二条本部门安全生产自我评价主要区域为:
各车间及活件摆放区。
第四十三条确定危险性级别和风险性大小,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保证达到安全指标。
第四十四条各区域安全自我评价要做到对要害部位、危险部位、薄弱环节、特种设备、关键装置进行认真评估,分析有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风险,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进行事前预防,保证达到安全目标。
第四十五条本部门安全生产评价小组成员要按照各自分工负责内容,认真对各单元的危险、风险因素进行安全评价,不合格项目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安全指标。
第四十六条本部门安全生产评价小组要定期按照“五阶段”梯进式安全管控模式的评价方法,从七个层面对车间的整体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进行评价,针对不足和问题,制定具体改进方案措施,专人分工负责,抓好措施落实,按公司要XX现各阶段管控模式。
第四十七条本部门工艺改进或新增生产设备设施时,应及时对技术工艺、新增设备的应用和使用X围、区域及时进行安全生产评价,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六章责任区巡检与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每周组织对安全责任区进行一次安全综合检查。
第五十条安全检查组由本部门主任带队,各计划员参加。
第五十一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设备设施运转情况、作业环境、定置管理、消防设施等。
第五十二条检查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规X,认真对自己分工负责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必须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对检查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十三条安全责任区检查发现隐患时,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应包括隐患部位、隐患内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时间、检查人员、责任人签字等。
整改结束后,安全员签字确认。
第五十四条隐患整改结束后,应认真填写“隐患整改核销单”,安全员检查确认后,将隐患整改核销单返回安全员处存查、核销。
第五十五条责任区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纳入本部门当月绩效考核。
第五十六条巡检人员:
本部门主任、各计划员等。
第五十七条巡检时间:
本部门主任每周不少于3次,其他人员每周不少于2次。
第五十八条巡检X围:
本部门安全责任区X围内的所有区域。
第五十九条巡检内容:
按照本部门岗位隐患排查标准内容进行巡检(设备、设施、机具、现场作业环境及员工行为标准)。
第六十条巡检人员要认真填写责任区巡检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巡检日期、巡检时间、巡检岗位、巡检情况、隐患情况处理措施、整改期限、巡检人员签字)等。
第六十一条问题的反馈与处理:
本部门巡检人员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照公司的隐患整改核销管理流程进行处理。
第六十二条对不认真履行安全检查职责或检查不到位的巡检人员,按本部门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七章专项应急预案与演练制度
第一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第六十三条为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并将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维护车间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第六十四条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XX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XX国主席令第70号);
二、《中华人民XX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XX国主席令第60号);
三、《中华人民XX国消防法》(中华人民XX国主席令第83号);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五、《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62号);
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第六十五条本预案适用于作业区内,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职业中毒、职业病危害、危险化学品事故等事故。
第六十六条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本预案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坚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实施原则。
第六十七条生产部概况:
生产部位于机械制造公司生产办公楼一楼,在过道区域均配备干粉灭火器、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和疏散指示标志。
第六十八条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一、本部门主要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有火灾、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等。
二、主要危险
本部门可能引发火灾的原因有:
电气设备过热、短路、吸烟、其他明火等原因。
火灾可能发生的主要部位:
办公室。
第六十九条部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于生产办公楼一楼调度室
总指挥:
陈桦
副总指挥:
李继强
指挥部成员:
周邦荣、孔庆河、X小刚、廖文途、汝治中、陈永瑞。
第七十条日常以安全员为联络人,一旦发生灾害,即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指挥,组织员工应急处理。
第七十一条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按照公司应急预案,由主任和安全员负责联络指挥部成员,确定事故的X围及严重程度。
同时由应急指挥中心确定现场处理方案。
第七十二条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
第七十三条发生紧急情况或突发事故时,任何发现事故或险情的当事人必须首先向本部门指挥部汇报,并在力所能及的X围内采取适当的应急行动。
第七十四条报警
生产部办公室报警:
8812638
报警时,应视报警人所在位置及通讯工具情况,采用效率最高的报警方式。
情况紧急时,可直接通过拨打下述寻求社会救援:
火警8811119、8812119、医院急救120
第七十五条事故或紧急情况出现后,本部门必须按照“员工和应急救援人员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大措施优先”的原则,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集中抢险力量和未受伤的岗位员工,快速组织先期抢险与救援。
先期处理要点:
A、抢救受伤人员和在危险区的人员;
B、停止设备运转、灭火、隔离危险区等;
C、清点撤出现场的人员数量,必要时组织本单位人员撤离危害区;
D、组织力量消除道路堵塞,为实施进一步的应急救援创造条件。
第七十六条本部门接到各类事故险情报告后,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组织应急指挥部成员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并立即组织先期处理。
第七十七条现场救援是本预案的核心部分。
当接警后,指挥中心应立即实施现场救援,本部门所有员工应听从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
第七十八条应急救援结束后,本部门指挥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评估,判断是否达到预定事故控制水平;火灾扑灭、无复燃危险存在、所有泄漏物质已被隔离和剩余气体被驱散、现场设备设施处于安全状态时,方可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第七十九条应急救援结束后,组织员工对本区域物品进行清理、整顿、修复和恢复生产。
第八十条应急救援结束后,组织相关人员配合上级部门,立即进行事故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的评估,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做出事故分析和处理书面报告。
第八十一条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第八十二条根据机械制造公司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指导要求,为加强本部门安全管理,积极防X和及时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事故,增强本部门应急反应能力,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保障公司、正常生产,制定本预案。
第八十三条确定破坏性地震灾害事故的启动程序、明确本部门相关人员的职责是知道抗震减灾管理,规X应对灾害事故防X、指挥处置的破坏性地震的专项应急预案。
第八十四条本部门可能发生的破坏性地震灾害事故主要有:
火灾及员工的人身伤害等。
第八十五条本预案适用于本部门管辖的所有X围和所有岗位。
第八十六条成立本部门抗震救灾抢险队和三个抢险救援小组
一、救灾抢险小组1个;
二、物资准备小组1个;
三、伤员救助小组1个。
第八十七条救援抢险队成员组成情况
救援抢险队:
队长:
陈桦
队员:
周邦荣、X小刚
救灾抢险组:
组长:
李继强
组员:
汝治中、陈永瑞
物资准备组:
组长:
孔庆河
组员:
廖文途
伤员救助组:
组长:
郭晓霞
组员:
贺忠福
救援抢险队成员联系明细表:
XX
联系
XX
联系
XX
联系
陈桦
周邦荣
李继强
孔庆河
汝治中
陈永瑞
廖文途
郭晓霞
贺忠福
X小刚
第八十八条抗震应急物资储备
序号
名称
单位
规格
数量
备注
1
手动切割机
台
2
2
千斤顶
台
10T
2
3
钢锯
把
6
4
大锤
把
8P
2
5
应急灯
个
4
6
尖锹
把
6
7
铝合金梯子
件
5m
1
8
撬棍
根
Φ25mm
6
9
急救箱
个
1
10
钢丝钳
把
200mm
10
11
二氧化碳灭火器
瓶
8Kg
6
第八十九条抗震救灾抢险队职责:
一、组织本部门抗震救灾应急预案的编制、贯彻和落实;
二、负责抗震救灾人员的培训,宣传教育,防灾救援训练、演习等;
三、根据上级指示,发布公司抗震救灾各项命令、指示和通告;
四、发布临震预报时人员、设备、材料的疏散指令,组织本部门救灾抢险队进行各项准备;
五、组织、部署各抢险救援小组进行各项抗震救灾活动;
六、统一指挥协调本部门救灾人员、设备、物资等救灾力量,在上级指挥下,积极开展救灾工作。
七、及时、准确的向上级报告了解的各类灾害及抗震救灾信息;
八、在上级领导指挥下,积极组织震后恢复生产及重建各项工作。
第九十条定期对所管辖X围进行常态下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加强设备设施维护和环境整治,做好地震救灾应急物资的储备并经常检查是否完好、有效。
第九十一条在上级安全部门指导下,定期组织地震演练工作,演练内容主要包括:
员工地震应急避险常识掌握、人员疏散、紧急处置、救援物资供应、组织救援、防止次生事故发生等
第九十二条破坏性地震应急对策:
一、当破坏性地震发生时,本部门人员应当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带,立即切断设备的电源,停止设备运转,尽可能减小次生灾害的发生。
二、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可就地在车辆旁,较坚固的设施下避险,办公室人员可在办公桌下或文件柜下避险。
三、抗震救灾抢险队成员在地震发生10分钟内(下班后30分钟内)立即到本部门所指定的钢结构厂房车间侧门前集合待命,明确各避震疏散场地、路线和安全通道,接受公司指挥部统一部署,立即投入抢险救灾工作职工。
四、地震灾害救援中,保持信息、联络畅通,组织有效,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救灾过程中,密切监视余震及次生灾害的潜在威胁和扩展,发现危险情况,立即发出报警,组织人员停止抢救,立即撤离,并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报告。
第九十三条发生破坏性地震灾害事故时,本部门人员在组织力量全力自救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公司总调或安全部门,以组织救援装备和力量进行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向集团公司消防大队报警(报警:
8811119,812119,),情况特别危急时通告相关车间、部门,报告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产生的更大危害等。
第九十四条向上级报告原则上要求书面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口头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发生时间、详细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二、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失踪人数);
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四、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五、事故发生后,车间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六、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XX、职务、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第九十五条破坏性地震灾害事故发生后,负责保护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因事故抢救需移动的应通过拍照、绘制现场图作出标示和记录。
第九十六条本部门任何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九十七条破坏性地震灾害事故现场要求:
一、本部门救援队与公司救援指挥部、救援队人员之间要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服从上级指挥和调度,保持秩序良好;
二、面对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大量泄漏时,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救援人员应严格着装规定,不得穿带钉的鞋、化纤衣物等容易引起火灾的服装,并及时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三、处置有毒物质泄漏时,必须使用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为防止皮肤损害,必须穿全封闭的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
四、事故污染区域必须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第九十八条根据地震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程度、人员伤亡情况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程度划分,地震灾害事故应急响应共分为1-4级,相对应的灾害事故分别为:
特别重大灾害事故、重大灾害事故、较大灾害事故、一般灾害事故。
第九十九条本部门定期对员工的进行培训教育和事故演练,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地震减灾的基本要求和常识,熟练掌握地震发生前、发生后的应急措施。
第一百条抗震应急行动结束后,本部门应积极组织力量恢复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维护员工队伍稳定。
第一百零一条本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继续采取灾情监控措施,巩固应急处置工作的成果,繁殖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第一百零二条认真对事故灾害情况和应急救援措施进行评估,总结抗震救灾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进提升事故救援预案的时效性。
第一百零三条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百零四条根据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要求,对本部门现有的各种专业消防机构,应急资源和信息渠道进行有效整合,建立健全本部门火灾事故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增强本部门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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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 专业化 安全管理 配套 制度 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