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管理制度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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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管理制度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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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管理制度新
基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企业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管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包括总经理、在职股东、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和见习员工。
(1)见习员工:
在公司实习或未进入试用期的员工,称为“见习员工”。
(2)试用员工:
在试用期内工作的员工,称为“试用员工”。
(3)正式员工:
试用期结束后行政人事部办理转正手续,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3.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与临时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4.基础制度自企业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直至被新的规定所代替,其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5.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1)公司对制度的制定拥有完全自主权,制度一经行政人事部提出,通过标准程序向员工公示即为生效。
(2)行政人事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学习、完善。
第二条人事管理原则
1.因工设岗,以岗定员,精简高效,唯才是举,以德任用。
2.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位员工,发挥每位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使全体员工树立团队荣誉感,企业自豪感和主人翁态度。
第三条员工守则与行政行为规定
一、员工守则
1.享受生活,快乐工作;
2.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3.顾全大局,善于合作;
4.努力学习,踏实做事;
5.一切为他人着想,减少人为差错;
6.团结互助,尊重他人,树立良好的团队合作风尚;
7.严守公司机密,自觉维护公司安全;
8.待客热情礼貌,服务周全,维护公司形象;
9.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10.遵守规矩,坚持原则,不做有损公理道德之事。
二、行政行为规定
1.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2.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工作场所;
3.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带出公司;
4.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公司形象和名誉的行为;
5.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提高其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其安全感和归属感;
6.保持工作桌面整洁,认真整理、保管好岗位资料;
7.离开座位或下班后将座椅推到桌面内;
8.严禁在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吸烟,吸烟请至楼梯口吸烟区,吸烟完毕烟头随手放入指定区域;
9.下班后自觉关闭电脑及本区域空调和电灯,尤其是休息日及节假日,个人行为加班时更要注意;
10.保持工作环境安静有序,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脱岗、扎堆聊天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11.不得有非工作需要的上网,更不得在办公室内打游戏;
12.有客人来访走到办公区时,要起立,点头示意并问好。
第四条员工权利
1.员工享有按劳取酬的权利;
2.员工有按国家规定、公司细则享受有关待遇的权利;
3.员工有按公司休假制度及法律有关规定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
4.员工正式录用后须签订劳动合同;
5.公司员工有实现自我发展的权利;
6.公司员工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员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有权提出培训要求并参加培训;
7.员工有根据工作岗位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8.员工对公司工作人员的违法乱纪行为有向总经理直接投诉的权利。
第五条员工义务
1.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遵守本岗位所属部门的各项管理细则。
2.工作上遵循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则,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3.严格按公司的保密制度及职务保密准则规定,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4.严格按公司的管理模式运作,确保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的顺畅高效,对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及工艺流程中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并报直接上级,确保工作与生产的高效。
5.积极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业务、职业技能水平等,并积极参加培训和考核。
6.遵守公司的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程,严格按岗位操作规程操作,对操作规程中不合理的问题,及时提出并报直接上级尽快解决。
7.严禁违章作业,杜绝事故发生。
8.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发扬团队精神,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第二章员工入职流程
第六条招聘
1.公司录用员工时,优先考虑内部招聘。
2.内部招聘须公开招聘,考核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3.本着“严进严出”的招聘原则,为企业储备人才。
4.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人员的储备、招聘。
5.招聘部门与用人部门必须如实告知新人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员工需要了解的情况。
6.行政人事部通过人才中介、招聘网站、报纸杂志、现场招聘、内部选拔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7.行政人事部负责应聘简历的整理、汇总,并确定、联络面试人选,安排面试。
8.面试:
(1)在面试的过程中,多设与本工作岗位有关的问题深入了解简历的真实性。
(2)公司有权了解职员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职员应当如实说明,如有故意隐瞒,公司有权追究当事人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面试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联系应聘者,确定报到日期,办理相关上岗手续。
第七条报到程序
1.接到录用通知后,应按事先通知的时间、地点及必备资料到行政人事部门报到。
2.提交以下资料并验证资料真实性: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其他必要证件。
3.领取员工手册、胸卡、工作服等上岗所需物品。
第八条培训、试用与转正
1.培训期一般为3-7天,期间没有薪酬待遇,培训期不合格的将被辞退。
2.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在此期间享受正式工资的70%-90%或约定的试用期工资。
3.公司有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合格者即留任,否则将辞退,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试用时间。
4.试用期内请假超过7天者,则作自动辞职处理。
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特殊情况由行政人事部确认后决定是否留任。
5.员工试用期结束后,公司与其签订至少12个月的《劳动合同》。
(1)合同终止:
正式员工在工作中如有不能胜任的或合同期满的,公司可以提前解除或终止雇用合同。
终止雇用合同的员工应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后,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及工作交接手续。
(2)续签合同:
合同期满1个月前,双方确认是否愿意继续留任,如同意留任的应续签劳动合同,不留任续签的,行政人事部登记备案并上报。
第九条培训管理规定
一、培训目标
1.使员工对公司文化、价值观、发展战略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和认同。
2.掌握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要领。
3.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关心员工职业生涯发展。
4.提升员工履行职责的能力,改善工作绩效。
5.改善工作态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培养团队精神。
6.培训的最终目的是让公司中的每位员工都能够称职、优秀的完成本职岗位的使命。
二、培训原则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和岗位职能的需要,同时在考虑培训效益的情况下,公司实行统一安排和员工争取相结合的培训原则。
2.本着1:
50的培训产出比要求,即对员工培训投资1元,可以创造50元的收益,投入产出比为1:
50。
三、培训计划
每年底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发展计划中的人力资源需求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培训需求调查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四、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脱岗培训与在岗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1.岗前培训:
由行政人事部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采用集中授课及讨论、参观的形式。
其中脱岗培训阶段侧重于管理基础理论知识、管理意识与心态的培养。
学员通过自行学习指定的材料,包括电影,视频培训资料,电子书籍等,并按规定的要求提交学习成果进行考核。
2.技能培训:
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对其已有的技能与工作岗位所要求的技能进行比较评估,找出差距,以确定该员工培训方向,并指定专人实施培训指导,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考核。
可采用日常工作指导及一对一辅导形式。
在岗培训阶段侧重于管理技能和技巧的学习,以集中授课与研讨、座谈交流为主,以内部讲师为主;户外拓展侧重团队精神的培养与管理实践经验的交流。
五、培训考核
1.培训按时间进度完成,行政人事部负责做好受训人员考勤,并把考勤记录作为员工培训考核依据之一。
凡发生请假或迟到、早退等违规行为,均以日常考核处理。
受训者因请假而耽误的课程应尽快参加下一轮的培训或自行安排补课。
2.培训考核方式,还包括课堂提问、课后作业、课后考试等,考试结果及作业完成情况作为员工培训考核重要依据。
3.培训期间,企业行政人事部负责整个过程资料和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作为受训员工考核的依据。
4.培训过程记录及数据保存。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企业人员培训档案的建立。
六、职业生涯发展管理
职业规划对于新人、人力资源管理者的一个重要课题是:
职业生涯规划。
在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后,对新人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同时跟他进行一次正式的交流:
公司对他的期望,对他的个人发展计划的安排,例如半年、一年、二年后要达成的目标,可以享受的待遇,需要得到什么帮助等,并定期检查进度和评估效果,协助其达成。
第十条部门引导
1.试用期间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引导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认识相关工作人员。
2.与部门主管有亲属关系的、有利益牵系的,严禁在本部门任职。
3.员工录用分配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部门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十一条雇用
一、雇用限制:
1.被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二、在员工试用期内被证明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可直接解聘:
1.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6.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二条员工人事档案管理
一、档案所包含内容
(1)应聘简历表(工作申请表);
(2)学历证书、身份证、各类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入职保证书;
(4)试用协议书;
(5)转正申请、试用期员工考核表;
(6)转岗申请表;
(7)年度劳动合同;
(8)奖、罚记录,员工工作评估表;
二、员工被辞退或调离,公司将为员工保存档案一年。
三、检查核对:
1.行政人事部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检查核对,确保员工的人事档案的完整、安全。
但是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
突发事件后,如被盗、遗失、或火灾之后。
2.人事档案统计信息要及时更新,行政人事部根据人员流动情况每月25日必须将相关人事档案的统计情况更新并填写《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
四、人事档案保密:
1.除有关领导因工作需要须借阅员工档案外,未经行政人事部许可,其它人不得私自翻阅员工档案。
2.查阅员工人事档案应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3.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涂改、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第三章员工异动作业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为了规范公司部门之间员工借调、转岗、离职等异动管理,保障公司正常运作,特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所有在职员工。
1.借调:
因工作需要而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人员调动(不得超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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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岗:
因岗位需要,从一个部门调至另一个部门工作。
3.晋级:
可分为岗位晋级和加薪晋级。
4.降级:
可分为降级不降薪和降薪不降级。
5.离职:
可分为辞职、辞退、除名(开除)、自动离职四个类别。
第十四条借调
1.部门因人力资源配置不够,需从人力资源配置富余部门借调人员时,借用部门必须先与借出部门领导或主管进行协商、确认。
2.借用部门填写“员工借调/转岗申请表”,并注明调至岗位、借调人数以及借用期限,交借出部门经理签字(并注明借用员工的工资结构、本月工时及各种补贴等)。
同时安排借用员工做好借调期间的工作临时交接,并通知其到借用部门报到上岗,接受新岗位技能培训。
签核完毕的“员工借调/转岗申请表”由借出部门提交行政人事部。
3.行政人事部接到“员工借调/转岗申请表”后,拷贝一份给财务部以便月底工资结算,同时对借用员工进行登记、跟踪借用期限,并对员工的变动调整做出及时更新和注销工作。
4.借用期满,行政人事部应督促借调双方办理续借手续。
借用期未满提前返岗的,借用部门须通知行政人事部办理销借手续、结算借用期间的工资费用。
5.借用员工调入借用部门的工资发放标准,参照借用部门相关岗位工资级别而定。
第十五条转岗
1.由拟调员工提出调动申请,也可由调出部门主管根据个人意愿结合其工作表现向调入部门或行政人事部推荐,并与调入部门负责人初步达成转岗意向,填写“员工借调/转岗申请表”提交行政人事部审核。
2行政人事部接到“员工借调/转岗申请表”后,根据调入岗位的任职要求对拟调员工进行岗位能力测试,并结合其在调出岗位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考评,并签署审核意见。
3.行政人事部审核通过后,由调入部门安排有面试资格的责任人对拟调员工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合格后报调入部门负责人。
调入部门负责人根据面试合格的考核情况和本部门人力资源的配置情况对“员工借调/转岗申请表”进行调入审批,并建议拟调员工的试用期、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
由行政人事部报送总经理批准。
4.调动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拷贝一份“员工借调/转岗申请表”交财务部核算工资。
5.拟调员工工作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到调入部门报到上岗,接受新岗位技能培训。
同时行政人事部对调动员工的考勤、档案等相关人事资料做出相应的变更,并记录存档。
第十六条晋级
工作表现突出,绩效考核优秀的员工,由部门提出晋级,员工本人填写“员工晋升/降级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报行政人事部。
由行政人事部安排有面试资格的责任人对其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考评,拟定晋级加薪申请,由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降级
1.公司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泄露公司机密等出现严重损害公司利益以及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公司给予降级或降薪处分。
2.若由于员工工作绩效不佳,或员工其它有损部门及公司整体利益的行为,部门提出给予降级或降薪的,则由部门提出申报,填写“员工晋升/降级申请表”交行政人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离职
一、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订定本办法。
适用于公司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二、离职管理
辞职:
因员工自身原因辞去工作;辞退(劝退):
不能胜任工作劝其离职。
1.凡正式员工要求辞职者,经理级以下员工(含经理级)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未申请擅自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及《劳动法》相关规定应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2.员工未履行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足一年按照一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一年以上不足二年按照二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并逐年累计。
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没有申请擅自离职者,扣发当月工资。
有特殊情况没有提前申请离职的员工应附情况说明书加以说明,可按正常离职并办理离职手续后按实际出勤结算工资。
3.部门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4.员工持《员工离职申请表》至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1)辞职员工依照《员工离职申请表》的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2)员工将办理完毕的《员工离职申请表》报行政人事部核准并备存。
(3)工作移交手续办妥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注销其人事档案。
5.员工未经批准离职,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就私自离开岗位三天及三天以上者公司扣发该员工尾留所有工资并保留因自动离职致使公司造成损失的追诉权。
6.审批权限:
经理级以上员工(含经理级)《员工离职申请表》报总经理签字批准,经理以下级员工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报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财务经理签字批准。
四、工作移交
(一)移交手续
1.离职员工应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后,并由移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
2.工作移交:
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3.事务移交:
(1)上项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册,由接收单位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证即可。
(2)移交的内容:
A.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资料、移动硬盘、U盘;
B.公司的项目资料;
C.公司价值在1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见办公用品内部公示价)
D.公司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E.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F.其它属于公司的财物及其它交办的事项;
4.移交期限以3天内办妥。
5.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待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6.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册,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以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部门主管负责追索。
7.移交手续未办妥的处理办法:
(1)自动离职者、即辞即走者或各种移交手续未能办妥者,均以工作移交不清论处,无工资结算;
(2)自动离职者、即辞即走者,补办离职手续无效;
(3)凡离职员工,以工作移交不清论处者,给公司带来损失,予以相应处罚,并责其按月全部工资的1-2倍进行赔偿;若因移交不清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对公司财务、销售交接不清而自离者,除以工作移交不清论处外,另公司保留追诉权。
(二)监交
1.经理级以上员工由总(副)经理监交,但情况特殊者,仍由在位董事长指派专人协助监交。
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
(三)调岗业务移交
1.正常业务处理流程、部门间工作衔接、对外客户及供应商的联络等事项交待清楚。
2.已办而未办结的事项交待清楚。
3.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包括公司制度、技术资料、图样、通讯录、客户资料等)、印章、办公桌椅及钥匙等移交。
4.其它应专项移交的事项。
5.接管人员:
业务移交内容应由部门主管领导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指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待人选确实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领导自行接收。
6.基础岗位业务移交直接由接管人或代管人在“员工异动通知单”上签字即可。
(四)移交期限
1.转岗、晋级、降级等异动岗位移交工作,应在5天之内完成。
2.辞职、辞退等异动岗位移交工作,应在2天之内完成。
3.除名(开除)等异动岗位移交工作,应在8小时之内完成。
(五)办理异动岗位工作移交时的有关责任
1.移交事项,应亲自办理,若因重病或其它特别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时,可委托有关人员代为办理,但对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2.办理移交时,若出现所交还的实物丢失或损坏,则按公司相关规定赔偿。
3.接管人或监交人,在核对或盘查实物过程中,发现亏短舞弊时应立即通报上级;倘有隐匿,一经核实,除予以惩处外,应与移交人员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工资结算:
1.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2.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结算工资。
(2)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
(3)公司拖欠员工的其它款项。
3.须扣除以下项目:
(1)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2)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
(3)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4.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5.有以下情况发生时,将被扣发30天工资:
(1)未提前30天申请离职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工作移交或移交不清的。
(2)违背了离职保密制度,而对企业或团队管理造成影响的。
(3)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自动离职的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况。
(4)在未与公司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即到其他公司应聘或上班的。
第四章员工薪酬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薪酬支付与调整原则
员工薪资参照市场薪资水平、社会劳动力供需状况、公司的经营业绩、员工自身的能力、所担任的工作岗位及员工工作绩效等几方面因素确定。
第二十一条工资结构
1.固定工资:
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各种福利补贴。
2.浮动工资:
包括业绩工资(提成)+日常绩效考核奖金。
3.工龄工资:
每满一年的员工享受此待遇。
第二十二条工资发放
1.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在每月15日内发放,发薪日遇节假日适当顺延,如发现工资计算错误时可在3天之内上报本部门经理后,统一上报行政人事部处理。
2.在员工转正后,从入职之日起满一年后的下一个月开始发放工龄工资,依次每年增加工龄工资30元,10年为上限。
3.总经理奖金由公司的总经理做最后决定,决定是否发放、发放对象及发放的金额。
4.工资统一由行政人事部统计考勤,再会同财务部编制工资表交财务经理审核后,由公司总经理签章核发。
5.每月在发薪日将员工当月的薪资直接存入工资卡中,发放的个人工资条作为月度支付清单的核查。
6.任何部门未经相关绩效考核部门或行政人事部考核,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发放绩效奖金。
7.工资管理人员必须做好每个人工资的保密工作,相关文件资料不得随便放置,更不允许无关人员翻阅。
8.编制工资表时内容要具体有依据,项目齐全有事实,金额准确无差错,字迹清楚无涂改。
9.工资表在每月8号前编制、审核完毕,10号前会计录入电脑。
第五章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考勤管理规定
一、工作时间
1.内勤人员工作时间为每周6天工作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为正常工作日,星期六和星期日为轮休日。
外勤人员工作时间为每月28天工作日,具体休假方式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调整,可轮休、累积休假等,各部门应自行安排值班人员,保证公司业务正常进行。
2.上班作息规定。
(1)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
上午:
7:
30-11:
30,下午14:
00-18:
00;
(2)冬令时(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
8:
00-11:
30,下午13:
30-17:
30;
(3)九五时(根据冬季天气冷暖情况决定):
上午9:
30-下午17:
30。
公司各业务部门、工程安装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调整作息时间,调整需报备行政人事部签批后以通知形式告知相关部门的人员。
二、考勤打卡
1.员工考勤须到指定地点打卡/签字,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签字,忘记打卡签到的每次罚款10元,忘记打卡签退的每次罚款5元。
2.不允许委托他人代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如发现替代行为全部按旷工1天处理。
3.公司行政人事部(或前台)于每月末最后一天,对考勤记录进行统计、汇总后,分别以各员工的姓名,计算当月每天详细的出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次数、请假工时),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4.若员工发现工时差错,则应于考勤公示两天内与行政人事部校正、签名,愈期更正无效。
校对考勤时,工时差错不足1小时不予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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