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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务
语文课本中的文章都是精选的比较优秀的文章,还有不少名家名篇。
如果有选择循序渐进地让学生背诵一些优秀篇目、精彩段落,对提高学生的水平会大有裨益。
现在,不少语文教师在分析课文时,把文章解体的支离破碎,总在文章的技巧方面下功夫。
结果教师费劲,学生头疼。
分析完之后,学生收效甚微,没过几天便忘的一干二净。
造成这种事倍功半的尴尬局面的关键就是对文章读的不熟。
常言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如果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学生反复阅读课文,或细读、默读、跳读,或听读、范读、轮读、分角色朗读,学生便可以在读中自然领悟文章的思想内容和写作技巧,可以在读中自然加强语感,增强语言的感受力。
久而久之,这种思想内容、写作技巧和语感就会自然渗透到学生的语言意识之中,就会在写作中自觉不自觉地加以运用、创造和发展。
建
“教书先生”恐怕是市井百姓最为熟悉的一种称呼,从最初的门馆、私塾到晚清的学堂,“教书先生”那一行当怎么说也算是让国人景仰甚或敬畏的一种社会职业。
只是更早的“先生”概念并非源于教书,最初出现的“先生”一词也并非有传授知识那般的含义。
《孟子》中的“先生何为出此言也?
”;《论语》中的“有酒食,先生馔”;《国策》中的“先生坐,何至于此?
”等等,均指“先生”为父兄或有学问、有德行的长辈。
其实《国策》中本身就有“先生长者,有德之称”的说法。
可见“先生”之原意非真正的“教师”之意,倒是与当今“先生”的称呼更接近。
看来,“先生”之本源含义在于礼貌和尊称,并非具学问者的专称。
称“老师”为“先生”的记载,首见于《礼记?
曲礼》,有“从于先生,不越礼而与人言”,其中之“先生”意为“年长、资深之传授知识者”,与教师、老师之意基本一致。
设
观察内容的选择,我本着先静后动,由近及远的原则,有目的、有计划的先安排与幼儿生活接近的,能理解的观察内容。
随机观察也是不可少的,是相当有趣的,如蜻蜓、蚯蚓、毛毛虫等,孩子一边观察,一边提问,兴趣很浓。
我提供的观察对象,注意形象逼真,色彩鲜明,大小适中,引导幼儿多角度多层面地进行观察,保证每个幼儿看得到,看得清。
看得清才能说得正确。
在观察过程中指导。
我注意帮助幼儿学习正确的观察方法,即按顺序观察和抓住事物的不同特征重点观察,观察与说话相结合,在观察中积累词汇,理解词汇,如一次我抓住时机,引导幼儿观察雷雨,雷雨前天空急剧变化,乌云密布,我问幼儿乌云是什么样子的,有的孩子说:
乌云像大海的波浪。
有的孩子说“乌云跑得飞快。
”我加以肯定说“这是乌云滚滚。
”当幼儿看到闪电时,我告诉他“这叫电光闪闪。
”接着幼儿听到雷声惊叫起来,我抓住时机说:
“这就是雷声隆隆。
”一会儿下起了大雨,我问:
“雨下得怎样?
”幼儿说大极了,我就舀一盆水往下一倒,作比较观察,让幼儿掌握“倾盆大雨”这个词。
雨后,我又带幼儿观察晴朗的天空,朗诵自编的一首儿歌:
“蓝天高,白云飘,鸟儿飞,树儿摇,太阳公公咪咪笑。
”这样抓住特征见景生情,幼儿不仅印象深刻,对雷雨前后气象变化的词语学得快,记得牢,而且会应用。
我还在观察的基础上,引导幼儿联想,让他们与以往学的词语、生活经验联系起来,在发展想象力中发展语言。
如啄木鸟的嘴是长长的,尖尖的,硬硬的,像医生用的手术刀―样,给大树开刀治病。
通过联想,幼儿能够生动形象地描述观察对象。
工
程
安
全
监
理
实
务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专用资料
第一章:
建没工程的安全管理体制………………………………
(1)
第一节:
建设各方的安全责任………………………………………………
(1)
第二节:
建设各方的安全管理体制…………………………………………(4)
第三节:
安全监理的从业要求和法律责任…………………………………(10)
第四节:
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责任制…………………………………(14)
第二章:
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策划………………………………(20)
第一节:
项目安全监理控制目标………………………………………………(20)
第二节: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建…………………………………………………(31)
第三节:
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程序…………………………………………(38)
第四节:
项目安全监理的组织与协凋…………………………………………(41)
第五节:
安全监理规划和细则的编制…………………………………………(45)
第六节:
项目施工准备的安全监理……………………………………………(51)
第三章:
安全监理危险源的分类与控制……………………………(58)
第一节:
危险源的分类与管理…………………………………………………(58)
第二节:
安全监理法律责任的规避……………………………………………(66)
第四章:
安全监理的审核查验职责………………………………(70)
第一节:
资质、证件的审核……………………………………………………(70)
第二节: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77)
第三节:
基础工程专项方案的审核……………………………………………(97)
第四节:
脚手架专项方案的审查……………………………………………(111)
第五节:
模板专项方案的审查………………………………………………(123)
第六节:
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的审查……………………………………………(139)
第七节:
拆除与爆破专项方案的审查…………………………………………(145)
第八节:
髙处作业专项方案的审查……………………………………………(152)
第九节:
施工机械专项方案的审查……………………………………………(166)
第五章:
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现场监埪重点……………………(180)
第一节:
项目安全监理运行控制与控制手段…………………………………(180)
第二节:
安全监理的监控重点…………………………………………………(189)
第三节:
文明施工的监控重点…………………………………………………(192)
第四节:
脚手架工程的监控重点……………………………………………(196)
第五节:
基坑支护的监控重点………………………………………………(216)
第六节:
模板工程的监控重点………………………………………………(220)
第七节:
三宝、四口的监控重点……………………………………………(222)
第八节:
临时用电的监控重点………………………………………………(226)
第九节:
施工机械的监控重点………………………………………………(235)
第十节:
临时消防的监控重点…………………………………………………(266)
第六章:
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职责………………………………(277)
第一节:
安全隐患的原因分析…………………………………………………(277)
第二节:
安全隐患的处理程序…………………………………………………(279)
第七章:
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285)
第一节:
伤亡事故的范围和类别………………………………………………(285)
第二节:
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原因分析………………………………………(287)
第三节:
安全事故处理依据和程序…………………………………………(289)
第四节:
施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处理程序…………………………………(293)
第一章:
建没工程的安全管理体制
建设监理单位要确实落实各项有关安全监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必须了解建设工程所有参建单位的安全方面的知识,所以本章从建设各方的安全责任、各自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简单介绍。
同时根据法律和政府赋予的安全监理职责,需要明确知道在建设工程项目需要配备哪些岗位,岗位人员应具备哪些相关技能,所以就监理人员的从业要求和法律责任,以及单位的法律责任进行阐述。
第一节建设各方的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了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能,特别明确了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其他参与单位在做好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责任。
而只有知己知彼,在全面了解其他参建单位的责任同时明确了自己应该履行的安全责任,才能在开展安全监理工作过程中确定控制目标。
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制
现阶段,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为“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
其中关于“行业管理、国家监察”是内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予以明确,即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职责主要体现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上。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其监督管理主要体现在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并实施行政监督上,旨在形式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综合管理与专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政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有强制性、权威性、综合性的特点。
国务院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主要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组织起草或者制定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确定安全生产目标。
(4)制定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组织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
(5)指导和监督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负责建设系统企业物资管理。
(7)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指导和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8)根据国家统一的规定和要求,负责制定建设系统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
(9)统计全国建设系统职工因工伤亡人数,掌握并发布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动态。
(10)组织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并表彰。
(11)检查和督促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参建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
﹙一﹚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为投资主体,在工程建设中居主导地位,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责任。
(1)应在工程概算中确定并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费用。
(2)不得要求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规定,不得任意施压合同约定的工期。
(3)有义务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的有关资料。
(4)有责任将安全施工措施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5)应当将拆迁工程发包给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施工单位等。
(二)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
1.勘察单位的安全责任
(1)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
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2)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
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2.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
(1)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进行设计,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供出指导意见。
(2)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3)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三)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处于核心地位。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如下:
(1)必须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应当在施工前向作业班组和人员做出安全施工技术要求的详细说明。
(3)应当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采取专项防护
措施。
(4)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操作
的规程。
(5)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使用、作业、生活环境进行管理。
(6)应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施验收合格后进行登
记。
(7)施工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
(8)应对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9)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四)其他参与单位的安全责任
1.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的安全责任
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和装置。
2.出租单位的安全责任
出租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单位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3、拆装单位的安全责任
拆装单位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架设设施必须具有相应等级的资质。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中生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脚手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签字验收手续。
4、检验检测单位的安全责任
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五)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时应做好如下几点:
(1)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拒不停止施工时,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是规划和指导即将建设的工程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综合性技术经济文件,它既要体现建设工程的设计要求和使用需求,又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的客观规律,对整个施工的全过程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包含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工程监理单位对这些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审查的重点在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于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补充完善。
在具体程序上,建设工程的监理工程师首先应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提出书面的建议,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单位。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一般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1)安全管理和安全保障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3)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6)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7)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区、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8)土方开挖工程
(9)拆除、爆破工程
(10)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协议书签订情况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工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暂停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节建设各方的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参与建设的各方根据各自发挥的作用,以及法律中明确的各启职责,按照现行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原则以及实际工作过程中安全生产必须遵守的六项基本原则,制定有各自企业特色的安全基本原则,制定有各自企业特色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现行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原则
(一)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经历了一个“安全生产”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强调在生产中要做好预防工作,尽可能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第一”是原则和目标,是从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角度,确立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肯定了安全在建设工程生产活动中的重要地位。
“安全第一”的方针,就是要求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包括管理者和操作人员以及对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人员都必须树立安全的观念,不能为了经济的发展而牺牲安全。
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从事生产活动,也只有这样才能使生产正常进行,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保持社会稳定。
“预防为主”使手段和途径,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对不同的生产要素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有效的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活动中人的健康与安全,
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是以个整体。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不能将二者对立起来。
在施工过程中,首先,必须尽一切可能为作业人员创造安全的生产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生产;其次,安全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着生产活动进行,不仅要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还要促进生产的发展。
离开生产,安全工作就毫无实际意义。
在社会主义国家里,社会主义制度性质决定了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原则。
(二)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管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是指建设工程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在生产工程中必须坚持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它体现了安全和生产的统一。
生产和安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应将安全与生产协调起来。
2、“安全一票否决权”的原则
“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是指安全生产工作是衡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它要求在对建设工程项目各项指标考核、评优创先活动中,首先必须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
安全指标没有实现,其他指标顺利完成,仍无法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的最优化,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3、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的原则
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是指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及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投产后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目的是一切生产性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4、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在处理安全事故时必须坚持和实施“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部放过,没有整改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责任领导没有处理不放过。
二、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六项原则
(一)坚持管生产同时管安全
生产必须确保安全,而安全对生产发挥促进与保证作用。
从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目的上,安全与生产表现出高度的一致和安全的统一。
安全管理是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寓于生产的实施过程中,两者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存在着进行共同管理的基础。
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明确指出:
“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企业中有关专职机构,都应该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不仅是对各级领导人员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同时,也向一切与生产有关的机构、人员,明确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责任。
可见,一切与生产有关的机构、人员,都必须参与安全管理并在管理中承担责任。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的建立,管理责任的落实,体现了管生产同时管安全的原则。
(二)坚持目标管理
安全管理的内容是对生产的人、物、环境因素状态的管理,有效的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或避免事故,达到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的目的。
没有明确目标的安全管理是一种盲目行为。
盲目的安全管理,只能劳民伤财,危险因素依然存在,而且,只能纵容威胁人的安全与健康的状态向更为严重的方向发展或转化。
(三)坚持预防为主
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是从保护生产力的角度和高度,表明在生产范围内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肯定安全在生产活动中的位置和重要性。
进行安全管理是针对生产的特点,对生产因素采取管理措施,有效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与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
贯彻“预防为主”,首先要端正对生产中不安全因素的认识,端正消除不安全因素采取的态度,选准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时机。
在安排与布置生产内容的时候,针对施工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是最佳选择。
在生产活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并采取措施,明确责任,尽快地、坚决地予以消除。
(四)坚持动态管理
安全管理涉及生产活动的方方面面,涉及从开工到竣工交付的全部生产过程,涉及安全的生产时间,涉及一切变化着的生产因素。
安全生产活动中必须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侯的动态管理,即“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
安全管理不是少数人和安全机构的事,而是一切与生产有关的人共同的事。
缺乏全员的参与,安全管理不会有生气,不会出好的管理效果。
当然,这并非否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和安全机构的作用。
生产组织者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固然重要,全员性参与管理也十分重要。
(五)坚持全过程控制
进行安全管理控制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因此,对生产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必须是动态的安全管理的重点。
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运动轨迹与物的不安全状态运动轨迹的交叉。
从事故发生的原理,也说明了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应该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而不能把约束当作安全管理的重点。
(六)坚持持续改进
既然安全管理是在变化着的生产活动中的管理,其管理就意味着不断变化的动态管理,以适应变化的生产活动,消除新的危险因素,更重要的是不间断地摸索新规律,总结管理、控制的办法与经验,持续改进,指导变化后的管理,从而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条例》规定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三类人员考核职制度,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和拆除工程备案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政府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施工许可证制度,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群防群治制度等。
1、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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