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法律3级学员资料_精品文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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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法律制度实务解说讲师介绍v姓名:
廖正江v主要学术著作主要学术著作:
1.1.用人单位适用劳动合同制度疑用人单位适用劳动合同制度疑难问题解读难问题解读(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11月初版、2007年8月再版)2.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企业实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企业实务务(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1月版)v曾作为招聘主考官出席中国中央电视台(CCTV-2)大型电视招聘节目绝对挑战绝对挑战节目现场(视频)v引言主要内容第一部分劳动法律制度第二部分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法律制度第三部分现场互动第一部分劳动法律制度v概念v内容劳动法律制度v劳动法律制度是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利义务关系以及相关制度的法律的总称。
劳动法律制度的内容v
(1)劳动就业法(就业促进法)v
(2)劳动合同法v(3)集体合同法v(4)劳动条件法(劳动工资法、职业培训法、社会保险法、工时与休假法、职工福利法等)v(5)劳动保护法(劳动安全卫生法、女职工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失业救济法等)v(6)劳动争议处理法和劳动诉讼法v(7)劳动监察法课程涉及的法律制度v1.新增法律vv2.修改、废止的法律第二部分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法律制度v模块一:
综合管理中的法律问题v模块二:
招聘管理中的法律问题v模块三:
培训管理中的法律问题v模块四:
绩效管理中的法律问题v模块五:
薪酬福利管理中的法律问题v模块六:
劳动关系管理中的法律问题v模块一:
综合管理模块一:
综合管理v职位说明书v组织结构专题一:
职位说明书v职位说明书(工作说明书),是通过工作分析对职位(岗位)的目的、任务、职责、权限以及任职者基本条件的书面描述。
常见的法律问题1.招聘环节v发布招聘广告、委托猎头招聘的合同:
对外招聘文件的内容v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v告知的内容如何确定?
常见的问题2.培训环节v培训对象和培训需求如何确定?
(培训对象、需求分析、培训合同等)v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v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常见的问题3.绩效管理环节v绩效目标(工作职责、任务)、主要考评者的确定:
考评效力的认定以及考核结果应用(减薪、降职、调岗等)的依据v绩效考评的指标、标准v考评者v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v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常见的问题v4.薪酬管理环节v
(1)试用期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2)同工同酬v第十八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v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同工同酬工同酬的权利。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常见的问题5.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关系管理v
(1)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的内容与职位说明书的衔接v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v
(2)劳动合同的解除v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v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专题二组织结构v组织结构:
企业内部分工的基本形式、框架。
v讨论:
企业组织结构由谁设计、制定?
公司法v第四十七条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v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v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v(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v(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v(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v(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v(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v(八)八)决定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v(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v(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v(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v模块二招聘管理模块二:
招聘管理v招聘广告v筛选与面试v招聘审批v审查离职证明专题一:
招聘广告v招聘广告:
录用条件案例v某商场为发展业务之需要,招聘售货员。
小张被录用,与商场订立了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
v就在试用期满前半个月,小张接到人力资源部的通知,上写“因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从即日起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
”v小张试图弄清事情原委,经理却避而不见。
无奈之下,她提起了劳动仲裁申请。
v仲裁庭上,商场为证明小张不符合录用条件,出示了两份证据。
一份是小张所在部门经理的证言,另一份是柜长的证言。
经理称小张常以看病为由离岗,纪律观念淡薄,对此,小张予以否认,任职期间她从未看病。
柜长称小张在岗位上表现极为不好,自由散漫。
对此,小张以其业绩和客户留言评价在柜组中名列前茅的有关材料予以反驳。
v仲裁庭要求商场出示其招聘广告。
该广告称:
“本商场因业务扩展之需要,需招聘售货员6名。
要求如下:
年龄22-30岁,身高1.6米以上,性别女,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相貌端正,气质好,热爱销售工作”v为进一步说明小张不符合录用条件,商场辩称小张气质不好,不符合录用要求。
小张要商场提出证据证明她的气质如何不好,商场则反问小张:
你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气质好吗?
v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专题二:
筛选与面试甄别应聘者的有关情况真实性:
v简历和申请表、入职登记表v面试案例v某机构设备厂因生产需要,欲招聘一名有机床设计工作经验,且具备机床电气原理和机床维修知识的机构设计师。
v王某得知此事后,来到该厂应聘,自称:
自己完全符合该厂所提出的招聘条件,不但具有八年从事机床设计工作的经验,而且精通各种机床的电气原理和维修知识。
v厂方看了王某的提供的应聘材料后,与其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王某的工作岗位为机械设计师。
v一个月后,厂方在工作中发现,王某不但不能胜任机床设计工作,而且连进行该项工作的基本常识都不懂。
于是,厂方便怀疑起王某应聘时的自荐材料。
经过调查后得知:
王某的自荐材料纯属虚构,他高中毕业后,一直在一家国有企业当机床维修工人,下岗后一直在社会上闲荡。
讨论问题:
v厂方处理与王某的劳动关系有几种途径?
法律规定v合同效力:
合同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法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v处理:
处理:
v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v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v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v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v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v(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v(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v(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v(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专题三:
招聘审批v招聘计划的审批v录用对象的核准一、招聘计划的审批1.招聘计划审批的意义2.车间、事业部自行招聘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探讨:
v车间未经公司同意而自行聘用的工人,工作了一年以后,他是否得以公司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是否可以提出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v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v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招用外国人v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外经贸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v“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向其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v“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到本单位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核准手续。
”v“中央级用人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可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和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聘雇外国人,无须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可凭合同、章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和本规定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文件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申领许可证书。
”二、录用对象的审批v公司法第四十七条、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v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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