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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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
合同编号:
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征求意见稿)
甲方(提供培训方):
乙方(接受培训方):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月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面向社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的培训机构与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消费者之间签订培训服务合同时使用。
双方当事人也可使用本合同电子版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签约。
二、合同双方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特别是与服务相关的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三、合同双方应结合具体情况选定本合同文本的选择性条款(在方框内打“√”,以示双方确认),空白行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
双方当事人可在合同签订前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协商、修改、增补或删除,但不得随意减轻或者免除依法应当由甲方承担的责任。
合同签订后所形成的全部文本文字内容视为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
四、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甲方提供的线上服务平台确实无法提供手写项的,由乙方在平台上以个人身份登录、操作(确认或签名),视为有效。
五、本合同文本所称“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的培训机构”是指,面向社会劳动者,开展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3-6大类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
六、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向乙方出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以及登记注册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件材料。
七、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
特别提示
一、甲方不得对培训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夸大培训效果,不得利用国家和本市相关培训政策,欺骗、误导乙方消费。
二、甲方若为乙方提供与取得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关的培训服务,不得向乙方作出保过、包过、保证取得证书、考试不通过退费等承诺。
乙方应当通过官方渠道了解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相关政策信息。
三、甲方不得引导或主动为乙方提供各类信贷服务。
四、甲方应当向乙方明示培训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项目、培训课时和时间安排、培训地点、培训类型、培训方式、培训教材、培训师资等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条款和服务承诺等内容,公开透明培训,接受社会监督,甲方不得在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外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五、甲方不得利用培训服务过程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传播、讲授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使用的培训资料不得侵犯知识产权。
六、乙方应当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对于甲方提供的学习计划、培训内容等全部培训资料,乙方除在正常学习过程中合理使用外,不得擅自将课程资料用作商业用途或在公开渠道传播。
甲方:
机构名称(与营业执照或办学许可证一致):
办学地址(与营业执照或办学许可证一致):
办学许可证编号:
办学许可证有效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民非登记证/营业执照有效期:
线上培训:
网址:
ICP备案号:
手机APP等线上培训软件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客服电话:
乙方:
学员姓名: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尊重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培训服务内容
(一)培训项目名称:
(二)培训开始日期:
预计结束日期:
培训共计课时。
(三)培训时间:
每日上午,每日下午,每日共计课时。
(四)培训地点:
(五)培训类型:
☐全日制脱产
☐非全日制
(六)培训方式:
☐线下培训
☐线上培训
☐线上与线下培训相结合
☐其他方式
第二条培训收费
(一)收费标准(人民币)
培训服务费合计:
元(大写:
元)
其中:
☐1.培训费:
元。
☐2.培训资料费:
元,培训资料包括:
。
☐3.其他费用:
。
(二)付费方式(人民币)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年月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培训费用;
☐2.年月日之前支付培训费用的%,计元;
年月日之前支付培训费用的%,计元;
年月日之前支付剩余费用的%,计元;
☐3.其他方式(说明)。
(三)收费渠道
☐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现金☐其他
甲方的培训服务费收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支付宝账户:
微信账户:
其他方式:
(四)培训费用保障措施
☐资金存管☐其他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收取培训服务费,有义务向乙方开具发票(包括电子发票)。
(二)甲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预付式消费领域监管要求开展相关培训活动。
(三)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配备与职业技能类培训项目及培训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及实训设施设备,配备与培训类别、层次及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培训师资队伍,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甲方应严格培训过程管理,保证培训活动的连续性、稳定性及培训质量。
(四)甲方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合自身的培训管理制度并在甲方培训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照执行,以确保培训活动顺利进行。
(五)甲方不得擅自改变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计划等内容,如有改变需与乙方协商一致,重新订立合同或补充条款。
(六)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培训服务转让给第三方,不得擅自将乙方转交给第三方机构进行培训。
甲方若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培训服务,应在合同订立前确保乙方知晓,同时在合同中明确第三方责任并共同签订合同。
(七)甲方若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培训服务活动,出现争议时,甲方作为实际收费主体,应积极妥善处理,对乙方投诉、退费协商等事宜应负全部责任。
(八)甲方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甲方应保障乙方在培训场所的人身财产安全,如因甲方过失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甲方保证依法赔偿。
(九)甲方应当设置处理日常咨询、培训服务和合同争议的内设部门或者专员,并保障客服电话、在线咨询等沟通渠道畅通,确保本合同约定的培训服务项目正常履行。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培训服务的权利。
(二)乙方应当按照与甲方协商确定的付费方式以及时限,向甲方足额支付培训服务费用。
(三)在有效培训期内,若乙方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培训,须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可按照相关培训管理制度处理。
乙方无故旷课,造成培训进度无法完成,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应当知晓并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培训管理制度,
自觉维护培训场所秩序,不得妨碍其他学员的正常培训活动。
(五)乙方应当自觉遵守培训场所的各种安全规定和疫情防控要求,培训期间如因乙方过失造成甲方或他人人身、财产、声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培训课程或培训账号擅自共享给第三方。
第五条退费条款
(一)乙方在签订服务合同并完成付费次日起的7日内,并且培训活动尚未实施前,可以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并向甲方申请全额退费。
甲方应一次性按原渠道返还全部培训服务费用。
(二)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开班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主动退还乙方已交付的全部培训服务费。
(三)在培训活动实施过程中,乙方因个人原因申请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费的,双方约定通过第种方式退费。
对于甲方已经为乙方提供培训服务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1.退还乙方尚未参加培训或尚未消耗课时所对应的培训费余额。
2.参加培训未达%者,退还乙方尚未参加培训或尚未消耗课时所对应的培训费余额;
参加培训超过%者,退还乙方尚未参加培训或尚未消耗课时所对应培训费余额的%。
3.其他方式。
(四)甲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退费款项按原渠道退还给乙方。
甲方确实无法按原渠道退还的,需由乙方确认变更个人收款渠道。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变更培训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剩余培训费用并支付剩余培训费%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应不超过造成损失金额的30%)。
(二)由于甲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办学许可证过期,被吊销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被责令停业整顿等原因,无法继续向乙方提供培训服务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相应培训费用并支付剩余培训费%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应不超过造成损失金额的30%)。
(三)甲方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中对培训师资和效果等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应当视为要约。
相关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本合同,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甲方所提供服务与上述相关说明和允诺不相符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相应培训费用并支付剩余培训费%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应不超过造成损失金额的30%)。
(四)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转给第三方或将乙方转交给第三方机构进行培训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相应培训费用并支付剩余培训费%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应不超过造成损失金额的30%)。
(五)乙方擅自将本合同培训课程或培训账号共享给本合同之外第三方使用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停止提供培训服务,甲方在扣除剩余培训费%金额的违约金之后,将剩余培训费退还乙方(违约金应不超过造成损失金额的30%)。
(六)由于乙方的原因,无法继续接受培训服务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因战争、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疫情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按照实际履约情况协商确定合同终止的执行方案,包括退还费用、调整服务周期或调整服务项目等。
(八)其他违约责任(说明)。
第七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请求消费者协会或相关行业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双方一致同意选择以下解决方式(单选):
☐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约定
1.
2.
第九条生效方式
(一)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者双方采用合法有效的电子签名方式签署之日起生效,且为双方唯一、有效、完整合同。
合同存续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文本。
(二)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确认。
(三)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提供培训方盖章):
乙方(接受培训方签字):
甲方代表(经办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月日签署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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