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逻辑推理讲解与实例剖析.docx
- 文档编号:25282113
- 上传时间:2023-06-06
- 格式:DOCX
- 页数:27
- 大小:43.66KB
最新逻辑推理讲解与实例剖析.docx
《最新逻辑推理讲解与实例剖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逻辑推理讲解与实例剖析.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最新逻辑推理讲解与实例剖析
accept"学号:
"toxh
【答案】C
【答案】B
C.SELECT职员号FROM订单
【答案】B
endfor
A、1024BB、53BC、128BD、64B
b=c
【答案】C
?
"SUM=",S逻辑推理讲解与实例剖析
第一部分---逻辑演绎推理之证明
证明是由论题或论据两个部分通过论证方式而组成的。
论题是真实性需要加以证明的判断。
论据是用来证明论题真实性的那些判断。
证明与推理是有密切联系的。
证明总是借助于推理来进行的。
论据相当于推理的前提,论题相当于结论,论证方式相当于推理形式。
任何证明的过程都是运用推理的过程,没有推理就无法构成证明。
(一)证明的逻辑原则
充足理由原则是证明的逻辑原则。
充足理由原则的基本内容是:
在思维过程中,任何正确的思想必须有充足理由。
或者说,在推理和证明过程中,一个思想被确定为真的,总是有其充足理由的。
充足理由原则的公式是:
A真,因为B真并且B能推出A.
公式中的“A”表示证明中被确定为真的思想(即论题),我们称之为推断;公式中的B表示用来确定推断“A”真的一个或一组判断(即论据),我们称之为理由。
由于B真而且B能推出A,所以称B是A的充足理由。
具体地讲,充足理由原则的逻辑要求包括下列两个方面:
第一,作为理由的判断应当是真实的;第二,理由和推断之间应当具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
换句话说,推论应当符合逻辑规则,推理形式应当是正确的。
也就是说,充足理由原则的要求是:
必须根据真实的判断和正确的推理形式来推出新的判断。
因此,充足理由原则体现了证明过程中真实性和正确性的统一,体现了正确思维的论证性的特点。
违反充足理由原则要求的逻辑错误是理由不充足。
它有两种表现:
第一种表现是理由本身是虚假的。
比如,和平主义者提出了“反对一切战争”的口号,他们的理由是:
“一切战争都是非正义的。
”这个理由本身是不真实的,因为只要有战争,就有正义战争和非正义战争之分。
一切推动社会历史前提的战争,例如农民革命战争、民族解放战争就是正义的战争。
所以,和平主义者依据的理由是虚假的、错误的。
从逻辑上讲,这种错误叫做“虚假理由”的逻辑错误。
第二种表现是理由和推断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或者说推论不符合逻辑。
比如,有人说:
“如果一个人是运动员,那么他就要经常锻炼身体,我不是运动员,所以,我不要经常锻炼身体。
”这个人的结论显然是不正确的。
尽管这个推论的理由都是真的(即“运动员要经常锻炼身体”和“和不是运动员”都是事实),但由于它违反推理的规则,它的推理形式是错误的,即推断不是从理由中逻辑地推出来的,因而这个推论不符合充足理由原则的逻辑要求,结论也是错误的。
用这种错误的推理形式来进行证明,就是一种“推不出”的逻辑错误。
(二)证明的种类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证明进行不同的分类,按论证方式(即论证过程中所运用的推理形式)的不同,证明可分为演绎证明和归纳证明;按论证方法的不同(即是否对论题直接进行论证)可分为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演绎证明是借助于演绎推理来进行的证明,即用一般原理来证明特殊事实的一种证明。
在这种证明中,论据主要是一般性原理,论题是关于某种特殊事实的论断。
归纳证明是借助于归纳推理进行的证明,即用某种典型的关于特殊事实的判断来证明一般原理的一种证明。
在这种证明中,论据是关于特殊事实的判断,而论题则是某个一般性的原理。
归纳推理一般说来是一种或然性推理,因此,在严格的论证中,用不完全归纳推理建构的证明一般只能起辅助作用。
至于完全归纳推理或科学归纳推理所建构的证明,由于这两种推理中,前者实质上是一种必然性推理,后者也是一种包含着演绎因素的,因而结论具有较高可靠性的推理。
直接证明就是从论据的真实直接推出论题的真实的一种证明方法。
间接证明又称反证法,它是通过证明反论题的虚假,从而判明我们所要证明的论题真实的一种证明方法。
运用间接证明方法进行证明,一般有三个步骤:
(1)设立反论题(即与我们所要证明的论题相矛盾的论题);
(2)证明反论题是虚假的;(3)根据排中律,推出我们所要证明的论题的真实。
从间接证明的这个特点来看,间接证明实质上是选言推理的否定肯定式的运用,即从否定反论题真实,而推出我们所要证明的论题真实。
可见,为了进行间接证明,最关键的是要证明反论题的虚假(即否定反论题的真实)。
为此通常采用两种方法:
归谬法和穷举法。
归谬法是一种先假定反论题为真,并从中引出谬误的推断,然后,根据假言推理的否定式,从否定谬误的推断到否定反论题的真实的一种方法。
既然否定了反论题的真实,那么,根据排中律,自然也就证明了我们所要证明的论题是真实的。
还有一种经常运用的反证法是穷举法。
穷举法就是列举出除我们所要证明的论题外还可能成立的其他各种不同论题,然后根据事实或推理将这些不同论题一一予以否定,从而证明我们所要证明的论题为真的一种方法。
可见,穷举法实质上是选言推理的否定肯定式和完全归纳推理的联合运用。
下面举一例;
■在巴基斯坦影片《人世间》中,女主人公拉基雅的丈夫恶贯满盈,最后被人枪杀。
凶手是拉基雅?
拉基雅确实是开了枪的呀!
老律师曼索尔把这个善良的妇女从绝境中解脱出来。
这位正直的律师根据充分的理由证明了拉基雅不是杀死她丈夫的凶手,她是无辜的。
曼索尔是这样证明的:
如果拉基雅是凶手,那么她手枪中的五颗子弹必然最少有一发打中了她的丈夫。
而现在经过现场检查,她手枪中的五发子弹都打在对面的墙上,打在墙上,当然没有打中她丈夫。
再有,如果拉基雅是杀死她丈夫的凶手,那么,子弹一定是从正面打进她丈夫的身体的,因为拉基雅是面对面地对她丈夫开了枪。
但是,经过法医检查,尸体上的子弹是从背后打进去的。
在这个例子中,老律师曼索尔用了两个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式,通过这两次演绎论证,证明了“拉基雅不是凶手”这个论题。
(三)证明的规则
Ⅰ、关于论题的规则:
1.论题必须明确
违反这条规则,在逻辑证明中叫做“论旨不明”
2.在同一证明过程中,论题应保持确定
违反这条规则,在写作上叫做“跑题”,在逻辑证明中叫做“转移论题”。
例如,某人本来是要证明“必须重视体育锻炼”这一论题的,但他却大谈“如何展开体育锻炼”,这就犯了“转移论题”的逻辑错误。
Ⅱ、关于论据的规则
1.论据必须真实 < 视体育锻炼”这一论题的,但他却大谈“如何展开体育锻炼”,这就犯了“转移论题”的逻辑错误。
Ⅱ、关于论据的规则
1.论据必须真实
在证明中论据不真实,就会犯“虚假论据”的逻辑错误。
如:
“亚里士多德曾说:
”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因为日月星辰都是围绕地球转的。
“而所谓”日月星辰都是围绕地球转的“这一论据是假的。
所以,这一论证就犯了虚假论据的错误。
论据不真实,还表现为“预期理由”的错误。
所谓预期理由的错误,是指在证明时所用的论据本身还是一些真实性尚未得到证明的判断。
比如,曾有人为了证明“火星上是有人的”,而提出的论据是:
“用望远镜观察火星,可以发现上面有不少有规则的条状阴影,而这就是火星人开凿的运河”,因此得出结论说:
“火星上是有人的。
”这个证明就犯了预期理由的错误。
因为,他所提出的论据“火星上的有规则的条状阴影是火星人开凿的运河”,这个判断本身是否真实还未确定。
2.论据的真实性不能依赖论题来说明
这就是说,在同一证明过程中,论题与论据不能互为论据,否则就会犯“循环证明”的逻辑错误。
如,有人试图以从海岸上看远处的行船总是先见桅杆后见船身这一现象来证明地球是圆的。
但是,若问为什么从海岸上看远处的行船总是先见桅杆后见船身呢?
这又有待于“地球是圆的”这一判断的被证明。
由于这个论据的真实性还是依赖于这个论题的真实性的被证明,因此,这样的证明等于是绕了一个圈子,结果仍然什么也没有证明。
Ⅲ、关于论证方式的规则
论证方式主要有一条规则,即论据和论题之间应有必然的逻辑联系。
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推不出”的逻辑错误。
这种逻辑错误常见的有以下四种:
1.证明中采用的推理形式不正确。
比如,有人说:
“这人个子这么高,一定是个篮球运动员。
”然而事实上并非所有高个子都是篮球运动员,“个子高”和“为篮球运动员”这两者之间并无必然联系。
如果我们把这一错误的证明中包含的推理形式表述出来,那就是:
篮球运动员都是高个子,
此人是高个子,
所以,他是篮球运动员。
不难看出,这一推理违反了三段论的推理规则,犯了“中项不周延”的逻辑错误。
这样,即使两个前提都是真的,但由于前提与结论之间无必然联系,结论并不一定真。
因而论据虽真,却证明不了论题的真,这就是证明中的“推不出”的逻辑错误。
2.论据和论题不相干,即证明中的论据虽然也可能是真实的,但却与所要证明的论题毫无关系。
用这样的论据当然是判明不了论题的真实性的。
例如,有位年轻人在谈论自己学习不好的原因时说:
“我想,自己脑袋小,知识装不进,学习不好的原因就在这倒霉的长相上。
”这位年轻人所自己学习不好的原因归之于长相不好(脑袋小),显然是不科学的。
其思维过程中就包含了这样一个逻辑证明:
用“我的长相不好”作为论证来证明“我的学习不好”这一论题。
而我们知道,学习的好不好同长相好不好(脑袋大小)是毫不相干的。
因此,这位年轻人的证明也就包含了“推不出”的逻辑错误。
3.以人为据。
这是一种常见的“推不出”的逻辑错误。
这是在论证过程中,为了论证一个判断的是否真实,不是以事实和已经证明的科学原理为依据,而是以与这一判断(论题)有关的(或提出的,或支持者或反对者)的人的权威、地位、品德作为论证这一判断真假的依据。
通常所说的“因人纳言”或“因人废言”就是犯了这种错误。
所谓“嘴上无毛,办事不牢”,用“办事者年纪轻”为论据来证明“年轻人办不好事”,也属这类错误。
4.以相对为绝对。
这也是一种常见的“推不出”的逻辑错误。
这种错误是在寻找论据的时候,把在一定条件下的真实判断当作无条件的真实判断,也就是把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正确的东西,当作在一切时间、地点、条件下都是正确的东西,并以此作为论据来进行证明。
第二部分----逻辑演绎推理之典型逻辑错误
1、同语反复
同语反复和循环定义一样违反了定义的一条规则,即定义项中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
具体地说,同语反复是直接地包含了被定义项,例如:
■乐观主义者就是乐观地对待生活的人。
2、循环定义
循环定义是间接地包含了被定义项。
例如:
■如果把丈夫定义为妻子的爱人,那么,妻子就是丈夫的爱人。
在这个定义中,定义“丈夫”必须用“妻子”这个概念,而定义“妻子”则必须用“丈夫”这个概念,因此,这个定义等于什么也没有说明。
3、概念不当并列
对概念分类的标准不一致会导致概念不当并列的逻辑错误。
例如:
■音乐分为古典音乐、乡村音乐、流行歌曲和民乐等。
■我最爱阅读外国文学作品,英国的、法国的、古典的,我都爱读。
上述陈述在逻辑上犯了哪项错误?
A.划分外国文学作品的标准混乱,前者的按国别的,后者的按时代的。
B.外国文学作品,没有分是诗歌、小说还是戏剧等。
C.没有说最喜好什么。
D.没有说是外文原版还是翻译本。
[解题分析]正确答案:
A.
A指出了题干对外国文学作品分类中犯的逻辑错误是标准不一致。
B指出的是如何分类好,不是题干的逻辑错误;C和D明显不合适。
4、偷换概念
在同一思维中如果没有保持概念自身的同一,就会犯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
例如:
■司马光夫人说:
“我要去看花灯”
司马光说:
“家中这么多灯,何必去看?
”
司马光夫人说:
“我要去看游人”
司马光说:
“家中这么多人,何必出去看?
”
■鲁迅的著作不是一天能读完的,《狂人日记》是鲁迅的著作,因此,《狂人日记》不是一天能读完的。
下列哪项最为恰当地指出了上述推理的逻辑错误?
A.偷换概念。
B.自相矛盾。
C.以偏概全。
D.倒置因果。
[解题分析]正确答案:
A.
题干中的推理两次提到“著作”,前一个指鲁迅著作的总体,第二个指一部具体的著作《狂人日记》,前后概念不一致,为偷换概念。
B、D显然不合适。
选C也不妥,因为“以偏概全”类的错误是从个体或部分的特性出发,推广到全体时所犯的推理错误。
也许是因为中文表达上有这种特点,很容易出偷换概念的题目。
5、转移论题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保持论题自身的同一,否则就会犯“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的错误。
例如:
■有人向执法人员质疑乱罚款的问题,执法人员说:
“罚款本身不是目的,严格执法是为了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6、自相矛盾
矛盾律要求对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判断不能都肯定,必须否定其中的一个。
否则,会犯“自相矛盾”的错误。
例如:
■“这件事我没有过问,只是侧面了解一下情况,提点意见,仅供参考。
”
现再举两道逻辑考题:
■一个月了,这个问题时时刻刻缠绕着我,而在工作非常繁忙或心情非常好的时候,又暂时抛开了这个问题,顾不上去想它了。
以上的陈述犯了下列哪项逻辑错误?
A.论据不足。
B.循环论证。
C.偷换概念。
D.自相矛盾。
[解题分析]正确答案:
D.
题干中一方面说“时时刻刻缠绕着”,又说“暂时抛开”,是比较明显的自相矛盾。
■甲乙两人就“人的有意识的活动是否都是有目的”这一论题展开辩论。
甲认为,人有意识的活动都是有目的的,乙持相反的观点。
为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性,乙说:
“我现在就可以有意识地但却无目的地举起我的手。
”
乙的证明犯了下述哪项错误?
A.模棱两可。
B.两不可。
C.自相矛盾。
D.以偏概全。
[解题分析]正确答案:
C.
答案想告诉我们的是:
“有意识地”与“有目的地”是一回事,所以“有意识地”同时“无目的地”是自相矛盾的说法。
乙声称其举手是“无目的”的,但是事实上“要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性”正是他举手的“目的”——因而与其声称的“无目的”恰好矛盾。
7、两不可
排中律的逻辑要求是:
对于是非问题必须作出明确而肯定的回答。
否定了其中的一个,就必须肯定另一个。
否则要犯“两不可”的逻辑错误。
例如:
■“这篇文章的观点不能说是全面的,也不能说是片面的”
8、以偏概全
这是不正确构造简单枚举归纳推理时出现的逻辑错误。
现举一道逻辑考题:
■目前的大学生普遍缺乏中国传统文化的学习和积累。
根据国家教委有关部门及部分高等院校最近做的一次调查表明,大学生中喜欢和比较喜欢京剧艺术的只占到被调查人数的14%.
下列陈述中的哪一个最能削弱上述观点?
A.大学生缺少对京剧艺术欣赏方面的指导,不懂得怎样去欣赏。
B.喜欢京剧艺术与学习中国传统文化不是一回事,不要以偏概全。
C.14%的比例正说明培养大学生对传统文化的学习大有潜力可挖。
D.有一些大学生既喜欢京剧,又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其他方面有兴趣。
[解题分析]正确答案:
B.
题干中的观点是“大学生普遍缺乏中国传统文化的学习和积累”,根据关于是否喜欢京剧的调查。
B指出了“京剧艺术”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区别,说明不能以不喜欢京剧之“偏”概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态度之“全”。
A对题干中的观点不置可否,仅对不喜欢京剧做了点解释。
C只是说“大有潜力可挖”,但承认绝大多数(86%)大学生缺乏中 喜欢京剧之“偏”概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态度之“全”。
A对题干中的观点不置可否,仅对不喜欢京剧做了点解释。
C只是说“大有潜力可挖”,但承认绝大多数(86%)大学生缺乏中国文化的修养,实际是赞成题干的观点。
D举出“有一些”大学生的例子,好像是与题干辩论。
但题干中的观点和调查数据都是说的“大多数”,并没有说“全体”。
因此,D也不能削弱题干的观点。
9、循环论证
这种错误发生在一个论证中,论据的证明需要依赖前提的情况。
例如:
鲁迅在《论辩的魂灵》一文中,这样揭露了顽固派的诡辩手法:
“你说谎,卖国贼是说谎的,所以你是卖国贼。
我骂卖国贼,所以我是爱国者。
爱国者的话是最有价值的,所以我的话是不错的。
我的话既然不错,你就是卖国贼无疑了。
”
10、倒置因果
因果关系是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的一种方式。
因果关系一方面具有相对性,即一个现象对于某现象来说是结果,但对于另一现象来说又是原因;因果关系另一方面又具有绝对性,即因果链条的每个环节来说,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可倒“因”为“果”,也不可倒“果”为“因”。
现举三例:
■19世纪有一位英国改革家说,每一个勤劳的农夫,都至少拥有两头牛。
那些没有牛的,通常是好吃懒做的人。
因此,他的改革方式便是国家给每一个没有牛的农夫两头牛,这样整个国家就没有好吃懒做的人了。
这位改革家明显犯了一个逻辑错误。
以下哪项论证中出现的逻辑错误与题干中出现的类似?
A.天下雨,地上湿。
现在天不下雨,所以地也不湿。
B.这是一本好书,因为它的作者曾获诺贝尔奖。
C.你是一个犯过罪的人,有什么资格说我不懂哲学?
D.因为他躺在床上,所以他病了。
[解题分析]正确答案D
题干中改革家的犯的逻辑错误是“因果倒置”,选项D也犯了同样错误。
第三部分---逻辑演绎推理之常见谬误
谬误是指人们在思维和语言表达中所产生的一切逻辑错误。
谬误可以分为两大类:
形式谬误与非形式谬误。
由于形式谬误是指那种由于违反形式逻辑的规则而产生的逻辑形式不正确的各种谬误,这在前面已介绍过,下面我们仅着重介绍一些常见的非形式谬误。
1.词语歧义。
这是指在确定的语言环境下对同一语词在不同意义下使用(即表达了不同概念)而引起的逻辑错误。
例如:
■“所有的鸟是有羽毛的,拔光了羽毛的鸟是鸟,所以,拔光了羽毛的鸟是有羽毛的。
”为什么会得出这一自相矛盾的,错误的结论呢?
原因就在于两个前提中所共同使用的语词(“鸟”)是有歧义的。
在第一个前提中,语词“鸟”是就鸟之所以为鸟应当是有羽毛的这个意义而言的,而在第二个前提中,则是就鸟的一种特殊状态、即被拔光了羽毛这个意义而言的。
2.语句歧义。
这是指在确定的语言环境下,对同一语句作不同意义的解释(即用以表达了不同的判断或命题)而导致的逻辑谬误。
例如有这样一个推理:
■“我们班上有10个足球爱好者与手球爱好者,所以,我们班上至少有10个手球爱好者。
”表达这一推理的前提“我们班上有10个足球爱好者与手球爱好者”的语句是有歧义的:
既可以理解为这10人既是足球爱好者又是手球爱好者,也可以理解为这10人中仅有一部分是足球爱好者,而另一部分是手球爱好者。
但只有在前一种意义上才能推出上述结论,在后一种意义上是推不出上述结论的。
3.诉诸无知。
这是一种以无知为论据而引起的谬误。
例如:
■某些法盲犯罪后,常常在预审中或庭审中用自己不懂得法律,“不了解这样做是犯罪”等来为自己罪行辩护、甚至论证自己无罪,就属此种谬误。
其实,无知决不是论据,不知某事实存在,并不等于该事实不存在。
某人不懂法律,但并非意味着法律对其无效。
4.诉诸武断。
这是指既未提出充分的论据,也未进行必要的论证,就主观作出判断的一种谬误。
例如:
■昆剧《十五贯》中,无锡知县过于执,仅凭尤胡芦(被害人)养女苏戌娟年轻貌美这一点,便判定她是与熊友兰勾搭成奸,谋财杀死养父的凶手。
过于执的论断是:
“看你艳如桃李,岂能无人勾引?
年正青春,岂能冷若冰霜?
你与奸夫情投意合,自然要生比翼双飞之意。
父亲拦阻,因之杀其父而盗其财,此乃人之常情。
”这种无根据的主观臆断的错误便是一种诉诸武断的谬误。
5.诉诸怜悯。
这是一种仅以认定某人某事值得怜悯、同情而作为论据进行论证的谬误。
例如:
■有的盗窃分子,在案发后的预审或庭审中,常常以自己家庭经济情况不好、十分可怜(如说自己老母年老体弱、妻子多病、儿子伤残、医药费如何昂贵,如何为此而倾家荡产……等),以此来博得别人的怜悯和同情,来为自己的盗窃行为辩护(似乎其盗窃是出于无奈,因而无罪或少罪)。
这就是一种诉诸怜悯的谬误。
6.诉诸感情,亦称投其所好。
这是一种在论证中不依靠有充分根据的论证,而仅利用激动的感情、煽动性的言词,去拉拢听众,去迎合一些人的不正当要求,以使别人支持自己论点而出现的谬误。
就此而言,可以认为诉诸怜悯是这种谬误的一种特例。
7.人身攻击。
这是指在论辩中用攻击论敌的个人品质,甚至谩骂论敌的手段,来代替对具体论题的论证。
例如:
■19世纪60年代,英国教会和一些保守学者曾集会反对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
某大主教拿不出科学论据反驳进化论,就把矛头指出信仰进化论的赫胥黎。
他嘲讽地说,“赫胥黎教授就坐在我旁边,他是想等我一坐下来就把我撕成碎片的,因为照他的信仰,他本来是猴子变的嘛!
不过,我倒要问问,这个猴子子孙的资格,到底是从祖父那里得来的呢,还是从祖母那里得来的呢?
”这位大主教的“论证”就是一种人身攻击的谬误。
这种手法的实质,是以不道德的论战手段代替正常的逻辑论证,以便使自己在论辩中取胜。
8.诉诸权威。
这是指在论证中对论题不作具体的论证,而仅靠不加分析地摘引权威人士的言论,以之作为论证论题正确的充分论证的一种谬误。
例如:
■在中世纪的欧洲,亚里士多德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亚里士多德曾认定人的神经是在心脏汇合,而当时的解剖学家已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于是,一些解剖学家请宣传亚里士多德的经院哲学家去看人体解剖。
不料,经院哲学家们看后竟说:
您清楚明白地使我看到了一切,假如在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没有与此相反的说法,即神经是在心脏里汇合的,那我也就一定承认神经在大脑里汇合是真理。
这种谬误实质上是一种把权威的片言只语视为绝对真理而用以论证一切的谬误。
所以,此种谬误又可称之为滥用权威的谬误。
9.因人纳言。
这是指在论辩过程中,仅仅根据立论者的愿望或自己对立论者的感情或钦佩,而不考虑其论断内容是否真实或其论证过程是否正确,便对立论者的论点表示接受和赞同的一种谬误。
例如,有些人或由于某种小团体观念,或由于对某人的盲目崇拜,只要是自己小团体中的人或是自己所崇拜的人的言论就认定是正确的,就加以赞同、支持和拥护。
这就是一种因人纳言的谬误。
10.因人废言。
这是指在论辩过程中,仅仅根据立论者的道德品质或自己个人对立论者的厌恶态度,而不考虑立论者的论断内容是否真实,也不根据逻辑反驳的规则和要求,就对立论者的论点加以否定而表现出来的一种谬误。
例如,有些人在批评人家的论点时,常常不是就别人论点是否真实,别的论断是否合符逻辑,而是抓住人家过去或现在的某些“小辫子”(如德行有亏,犯过某些错误之类)不放,以此作为否定对方立论的唯一根据。
这就是一种因人废言的谬误。
以上四种谬误(人身攻击、诉诸权威、因人纳言、因人废言),都是从不同角度、在不同程度上,以“人”本身作为其立论或驳论的唯一根据。
因而它们都是论证过程中“以人为据”的各种具体表现。
以谬误为知识点的逻辑题可以出成类比题型。
举例如下:
■1908年,清朝3岁的宣统皇帝继位,接受文武百官的朝 表现。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最新 逻辑推理 讲解 实例 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