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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题库排序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一、单项选择题
(按声母排序)
《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C.不予征税
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A.两人
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将行政机关分为()。
B.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B.5
被委托的组织必须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其后果由()。
A.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
不具有行政立法权的是(B.河南省消费者协会
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外,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B.20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
A.变更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被告是()。
A.复议机关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的管辖一般由()D.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营业执照,属于行使()C.行政许可权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符合条件的某公司颁发企业营业执照的行为属于()B.行政许可
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被称为()A.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B.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机关委托某建筑队拆除违章建筑并向违章者征收拆除费用的行为是()C.代执行
行政立法行为属于()D.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中,对下列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C.某国家机关一处长对撤销职务不服
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
D.规章
行政主体不明确或者明显超越相应职权的行政行为,属于()。
B.无效的行政行为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被告是()。
A.复议机关
某行政机关违法作出没收公民张某的录像机的决定,张某气愤之极而砸毁了自己的录像机。
对此,()D.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是以行政法的()为标准对其所作的划分。
B.规范的性质
属于行政职务关系消灭的是()B.退休
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是()管辖。
B.地域
行政诉讼中,对下列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C.某国家机关一处长对撤销职务不服
我国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这属于()D.首长负责制
下列案件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D.因人民政府责令某企业停产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定引起的纠纷
下列关于行政法的特点的表述中,错误的是()C.行政法规范不易变化
下列行为中,不能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是()B.国防行为
下列哪项中,不属于我国录用公务员的法定条件的是()D.具有良好的相貌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行政主体是行使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C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行政机关并不是唯一的行政主体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D.在我国,居委会是最基层的人民政府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C.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
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职务关系消灭的是()B.退休
下列组织中不属于行政机关的是()B.市消费者协会
新录用的公务员的试用期为()C一年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一般由()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D.违法行为发生地
以下关于行政合同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A.契约自由的原则完全不适用于行政合同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行政诉讼,其管辖人民法院是()。
A.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
A.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二、多项选择题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属于我国行政复议机关的有(ABCD)。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必须的条件有(ABCD)。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事项中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是(ABCD)。
关于行政处罚,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ABCD)。
关于行政诉讼中的回避,正确的说法是(ABCD)。
国家行政机关有如下特征()。
去A.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国家机关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是B.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损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支付了赔偿金、返还了财产或恢复了原状D.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对加害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
A.主体变更B.客体变更D.内容变更
行政行为的内容为()。
去B.国家强制力做保障
行政行为无效的原由有()A.有明显的违法情形B.明显超越职权D.没有实施的可能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体现在()。
去A.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
行政赔偿的方式有(ABCD)。
行政相对方的权利包括()A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B了解情况的权利C申请行政法上救济权利D提出申请的权利
能够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包括()。
A.国务院的直属机构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C.海关
能够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包括()去D.全国人大常委会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除外。
去A.当事人要求不公开的
下列关于行政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去D.行政法律关系等同于行政关系
下列关于行政救济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去D.行政救济的最终目的是保护行政主体的合法权益
下列关于行政救济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去D.行政救济的最终目的是保护行政主体的合法权益
下列权力中属于行政职权的是()A.规章制定权B.行政奖励权C.行政强制执行权D.行政复议权
下列事项中,属于对财产的强制措施的是()A.变价出售B.强制退还C.强行拆除建筑物D.扣押
下列属于行政救济特征的是()。
去D.行政救济的最终目的是保护行政主体的合法权益
下列属于行政诉讼证据的有()A.书证、物证B.视听资料C.勘验笔录、现场笔录D.证人证言
下列属于我国行政法渊源的有()A.宪法和法律B.行政法规与规章C.地方性法规D.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去C.行政职责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所享受的权利
在我国行政法的渊源有()A.宪法和法律B.行政法规与规章C.地方性法规D.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填空题
《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_50元___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_1000元_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原告所在地或者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国家赔偿以金钱为主,其他赔偿方式为辅。
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并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发布;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精神财富
行政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
行政法律事实可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
行政法是调整____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总称。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的办法。
行政行为通常具有的法律效力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行政合同的缔结主要有招标、拍卖、邀请发价和直接磋商等方式。
行政职权一般依其来源可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固有职权;另一类是授予职权。
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即时强制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
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两种,即行政机关救济和司法机关救济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来设定。
四、名词解释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行政不当:
也叫行政失当,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人员,在执行行政管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总称。
行政复议:
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行政赔偿:
是指国家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行政许可:
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非强制的手段,取得行政相对方的同意和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主动的管理行为。
行政主体:
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追偿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组织和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五、简答题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是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程序。
其具体程序内容为:
(1)听证提出。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2)听证通知。
组织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开始的7日前书面通知当事人,以便当事人作好申辩的准备。
(3)举行听证会。
即由行政机关指定非本案调查取证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员主持。
(4)制作听证笔录。
行政处罚的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公开、公正原则;(3)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原则;(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5)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的原则;(6)救济原则。
行政法的特点有: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3)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5)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简述行政行为的分类。
行政行为的分类主要有:
(1)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
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与行政司法行为。
(2)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
(3)根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及适用力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4)根据行政行为的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标准,把行政行为划分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5)根据决定行政行为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的数目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单方、双方和多方行政行为。
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基本要求。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基本要求是:
(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简述行政合同的特征:
(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实施行政管理;(3)行政合同的双方意思表示必须一致;(4)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
简述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包括:
(1)合法性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3)便民原则;(4)救济原则;(5)信赖保护原则;(6)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7)监督原则。
六、论述题
论述行政责任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违法或者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其构成要件包括:
(1)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
(2)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者行政不当;(3)行政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4)承担行政责任必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
论述行政指导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非强制的手段,取得行政相对方的同意和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主动的管理行为。
行政指导的特征:
(1)行政指导是非权力行政活动;(2分)
(2)行政指导是一种事实行为;(3)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于单方行为;(4)行政指导一般适用于有较大幅度弹性的管理领域;(5)行政指导适用法律优先的原则;(6)行政指导是一种外部行为。
论述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同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申请参加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特征包括:
(1)第三人是原、被告之外的人;
(2)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时间特定;(3)第三人在主体方面具有多样性;(4)第三人是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诉讼方式是第三人主动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法律地位与原告、被告类似。
第三人在诉讼中有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的权利和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等权利。
由于第三人有类似于原告地位的第三人与类似于被告地位的第三人之分,因此,他们各自的法律地位均独立但却不相同。
论述行政许可的作用,答:
政许可的作用主要有:
(1)行政许可是国家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有力手段,有助于从直接命令式的行政手段过渡到间接许可的法律手段。
(2)行政许可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及公民的权益。
(3)行政许可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4)行政许可有利于控制进出口贸易,保护和发展民族经济。
(5)行政许可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环境保护,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健康、协调发展。
七、案例分析题
案情介绍:
2015年3月2日晚,王某的儿子甲在饭店就餐时与店主发生纠纷。
当时其所在警区的执勤人员、某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杨某去制止,并带甲到值班室处理,甲不听劝阻,杨某遂对甲拳打脚踢,并用手铐击中甲的头部导致其不久死亡。
同年3月16日,杨某被依法逮捕,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王某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后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1万元。
王某认为杨某是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致其子死亡的,于是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问题:
(1)本案杨某实施的致害行为属于个人行为还是公务行为?
理由何在?
(2)本案应由谁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为什么?
(3)王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结束后,是否还可以提出行政赔偿诉讼?
理由是什么?
答:
(1)杨某实施的致害行为属于公务行为。
(2分)理由:
一是该行为是杨某在执勤期间实施的;二是以某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的身份实施的:
三是行为与公安行政管理职权有内在联系。
(2)应由市公安局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因为杨某是在执行公务中侵权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由杨某所在的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3)王某可以另行提出行政赔偿诉讼。
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是以杨某为被告的,依据是《刑法》、<刑事诉讼法》,而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是以某市公安局为被告,依据是<国家赔偿法》。
不能认定为是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又提起的诉讼。
A县卫生局与B县公安局一起到黑龙江省购买木材。
木材运回后,暂时存放在A县卫生局院内。
后该卫生局未与B县公安局商量,擅自将属于B县公安局的47立方米木材变卖。
后B县公安局多次向该卫生局催要变卖木材款均未果。
为要回木材款,B县公安局于2005年5月17日将到B县出差的该卫生局工作人员乘坐的轿车扣留,并发给工作人员一份交通违章处罚通知书。
A县卫生局对此处罚决定不服,诉至法院。
问题:
(1)本案应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为什么?
(2)本案中公安局的做法是否合法?
为什么?
(3)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应当如何处理?
答:
(1)应由B县法院受理。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该案件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应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公安局的做法不合法。
追缴欠款,应该走正常法律程序或提起民事诉讼,不能无故扣押轿车,这是对行政强制权的滥用。
(3)法院应作出判决,撤销B县公安局交通违章处罚通知书,并要求B县公安局立即归还A县的轿车,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由于法院受理的是B县公安局扣押轿车的行政处罚问题,所以仅对此作出处理。
对A县卫生局拖欠B县公安局木材款的问题,则需要B县公安局再对此事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张某开了一家饺子店,王某声称自己吃了从张某处购买的饺子后,食物中毒得了急性肠胃炎,要求张某赔偿损失未果,遂向某区卫生部门举报。
办案人员叶某接到举报后,独自一人来到张某饺子店,二话不说即对张某开出了罚款100元的罚款收据。
张某辩解说:
“本店销售的是百年老字号水饺,你凭什么罚款?
”叶某教训说:
“你卖的饺子造成其他人中毒,你还敢抵赖?
”于是立即将罚款增加到200元。
问题:
本案中的行政处罚存在哪些违法情形?
请指出并说明理由。
违法之处有:
(1)叶某不能一人前去张某饺子馆进行案件调查。
《行政处罚法》中规定至少须有2人。
《行政处罚法》第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2)叶某对张某开出的罚款:
1:
00元的罚款收据,在程序上严重违法。
《行政处罚法》第3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3)不能因为当事人的申辩,将罚款增加到200元。
《行政处罚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案情介绍。
某市甲区冷饮厂,被市卫生局(位于乙区)委托的人员组成的负责甲区卫生检查的卫生检查队,现场查处三吨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冷饮制品,卫生检查队便以市卫生局的名义对该厂罚款5000元。
市卫生局知道情况以后,对该冷饮厂作出责令停业一个月的处罚,并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冷饮厂要求举行听证的请求予以拒绝。
冷饮厂不服,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本案谁是被告?
说明理由。
(2)如果冷饮厂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该法院是否应受理此案?
为什么?
(3)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可作出何种判决?
答:
(1)本案被告是市卫生局。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本案中,卫生检查队是接受市卫生局委托的,处罚也是以市卫生局的名义作出。
故,市卫生局为被告。
(2)甲区人民法院不能受理此案。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中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市卫生局,位于乙区。
所以,甲区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冷饮厂向乙区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由甲区人民法院移送管辖。
)(3)乙区人民法院受案后,通过审查,可以作出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并责成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本案中市卫生局剥夺了冷饮厂听证权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案情介绍:
张某是个体工商户,经营一个小食品店,两年来一直未向税务机关交足税款。
此事被乡政府在一次对市场经营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时发现。
乡政府以自己的名义给张某下达两次补交税款1100元的通知,张某均未按通知补税。
2012年5月24日乡政府扣押了张某的一台电冰箱和部分食品,当时未办理任何手续。
张某对此不服,在同年7月2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问题:
(1)乡政府下达补交税款通知的行为合法吗?
为什么?
(2)县人民法院对乡政府的行为应当如何判决?
(3)对张某不按规定纳税的违法行为,县人民法院应当怎样处理?
答:
(1)不合法。
(3分)乡政府下达补交税款通知的行为属于超越职权。
超越职权,是指
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超出了法律法规赋予其职权的范围。
超越职权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违反行政机关的分工职责;
(2)超越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地域范围;(3)行政机关超过了一定的时间行使权力;(4)行政机关超越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额进行管理。
本案属于违反行政机关的分工职责。
(2)县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乡政府的行政行为,将扣押张某的财产返还。
本案中张某在纳税上的违法行为,应当由税务机关而非乡政府处理。
此外,乡政府作出扣押行为的程序也违法。
因此,县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乡政府的行政行为。
(3)对张某不按规定纳税的违法行为,县人民法院可以将其移送给对此案有管辖权的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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