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步专卖店日常行政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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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步专卖店日常行政管理制度
专卖店日常行政管理制度
专卖店员工行为准则
一、所有员工上班应穿着由公司统一规定的工作服,工作鞋、偑带工作牌。
上班时间内未按统一规定穿着的每次罚款10元。
(当班店长或代班给予50元处罚)
二、在正式营业前店长必须检查店员仪容仪表,店员与店员之间相互检查,相互检查的内容包括:
(统一的工作服、工作鞋、佩带工作牌)、(不得在卖场梳头、化妆、修剪指甲、化有颜色指甲油以及一些不文明的动作)。
当天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
(当班负责人及当事导购员)
三、店员应按店长安排的站位点进行站位,上班时间应保持正确站姿,不倚靠柱子、玻璃、货架、收银台等设施。
不得坐卧、发呆走神、不得阅读报刊书籍,非工作需要严禁离岗。
若违犯上述要求者,当天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
(当班负责人及当事导购员)
四、顾客或公司同事进店或离店时,门迎必需使用礼貌用语,如“早上、下午、晚上好!
欢迎光临,节日快乐,谢谢光临!
慢走欢迎再次光临等;员工可根据当时站位条件,可以直视到顾客及公司同事正面的必需使用,在顾客或公司同事后边及旁边2米内的可轻声说出,其他位置员工用视线礼貌迎送顾客或公司同事即可。
五、店员不得跟着音乐哼歌,不得中途会友,不得围聚卖场、收银台、仓库扎堆聊天、高声喧哗、污言秽语,嬉笑打闹,过于亲密以及讲粗话,当天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罚款10元。
六、上班时间手机一律属于关机或振动状态,更不得在卖场接听私人电话发信息或打游戏。
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当班累计三次以上店长视情节严重程度上报区长处理。
七、店员不得在卖场或仓库吃东西、用餐,违者罚款50元,当班店长或代班罚款50元。
如有发现员工上班期间或晚上加班期间在店铺卖场及仓库吸烟,将直接开除。
八、充电时间为30分钟,店员充电或HAPPY应请示店长,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充电必须打卡。
九、店长接听上级指示电话时要立即记录并以例会等方式及时传达到每位员工,如在工作范围内,应立即带领大家执行;如店长不在时,代班或员工接到上级指示电话,要立即向店长汇报,不得延误或遗忘,并听候店长指挥,协助店长完成指示内容。
十、上级主管,督导人员,店长有权检查员工携带之物品,有携带公司产品上班的,必须在进入店铺时主动授受检查,所有人员离开卖场都必须相互检查随身携带品。
十一、专卖店成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对顾客做出冷落、顶撞、辱骂或指指点点不礼貌的行为。
十二、专卖店除正常排班外,如特殊情况需调班,调班必须提前一天到店长处办理调班手续,调班双方必须自愿,一个月调班不超过二次,包括主动调班和被动调班,病假需出示病历及医院证明,在当月内允许补回病假天数。
十三、收银员不得佩带腰包及较大金额现金上班。
十四、收银台范围内,除店铺当班负责人外,严禁任何员工擅自进入收银台及操作收款机。
十五、对顾客的遗留物品应立即上交店长,并妥善保管,直至交还顾客。
十六、不慎丢失货品,卖错货品或误损货品,应立即主动承担责任并上报店长或代班,等候查清处理。
十七、在收银台包装商品给顾客时,切记做开票货品与实物及价钱的最后确认,并简单清楚的介绍三包凭证及保养方法,不得将有问题或明知有问题的货品销售给顾客。
十八、每天营业结束后,营业款不得存放收银台及收银台附加柜子,如发生钱款遗失,当班代班及店长共同承担责任。
十九、公司所有营业,操作等营销情况都应严格保密,避免在公共场合讨论公司相关政策,信息和营业额,不得发表诋毁公司形象、客人人格或同事之间声誉的言论。
二十、卖场不得擅自拍摄或接受采访,一经发现立即通知店长或上级区长或主管处理。
二十一、非工作时间,穿着工服的员工不可在货场逗留(包含未穿工服的下班员工)。
二十二、全体成员均要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培训、学习及其他活动(培训,学习和其他活动不列入加班范围)。
二十三、员工不得对顾客做出公司授权以外的承诺;不得私自收钱;不得做出私自打折、扣留顾客应得的礼品等徇私舞弊的行为,违规者将上报区长严肃处理。
二十四、专卖店成员在店铺期间不得利用店铺网络资源上网,直营部为加强各直营店人员上班期间上Q管理,于2009年12月28日起,如公司人员在巡店期间或公司监控系统监测到发现店铺人员上班上Q或挂Q者,以及上班期间登网站者,一旦发现将处罚1000元,区长同时也将负连带责任处罚500元,一个月内如发现两次上Q或登网站者,将给予开除处分,(上班期间上Q或登网站者将取消公司任何晋升考评)。
二十五、上班时间员工不得擅自离店外出,经发现给予开除。
二十六、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排班表上班,如需换班或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天告知店长,经店长签字确认后方可换班,店长/代班如需换班或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区长提出申请,(调换双方需自愿)否则视为旷工,每月换班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二十七、妆容及发型:
女员工需盘头发及彩妆上岗(唇彩、眼影、腮红),男员工需打理发型。
上班期间如发现未按要求执行的,将取消化妆补贴。
二十八、上班期间全体员工不得私自带朋友进店影响店铺正常营运,非公司工作人员不得私自进出门店仓库,巡店期间如有发现将取消当班管理人员的整月岗位绩效。
人员岗位管理与福利待遇
第一节:
店铺人员架构图
第二节:
店铺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员招聘程序
1)店铺在编制外需要增补人员时,须由直营部区长向本部门主管递交《店铺人员增补申请表》,部门主管确认后转承上级领导签字审批。
2)店铺的导购招聘工作由店长收集相关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并将筛选后的资料递交至公司直营部进行复试;直营部复试后将面试意见反馈给店长,并由店长告知应聘人录用与否,公司人事部最终进行入职审核。
3)所有面试评价表以及人员入职资料须在应聘者入职的同时递交公司相关部门。
否则公司则以该员工未办理入职手续为由而拒绝支付员工上班至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期间的工资。
二、招聘原则
1)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依据应聘者是否在店铺担任相应的职位的素质和培养潜力,并以该职位人员应具有的运动用品零售知识和销售技能作为考核准则。
2)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本人理念是否与公司要求相符-——是培养潜力的重要衡量标准。
3)特殊情况下,若应聘者实际工作经验缺乏,但素质良好又具备培养潜力的,可以录用。
相反,就算应聘者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但素质和培养潜力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不可录用。
4)应聘者必须如实的填写《面试登记表》,经面试复试考核后可聘用。
5)所有应聘人员的发型不能烫、染太夸张,一经发现给予劝退。
三、员工录用
员工的录用根据申请人对该职位是否适合而定,以该职位所需的基本要求及申请人所具备的能力与素质为标准,经过区长复试确定是否录用员工。
在试用期间表现不合公司要求的,公司有权随时辞退。
新员工进入公司须经过1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满由人事、培训两部门进行转正考核,考核通过后填写《转正申请表》给予员工转正;如该员工还需一段时间考核或是不适合留用,经主管及区长指示后,店长对其进行劝退离职。
四、入职手续
应聘者必须在公司指定的时间到店铺或公司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1)店员报到时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a、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各1张
b、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c、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店长、代班、收银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
a、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各1张
b、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c、小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d、应聘人员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1张
五、考勤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
1)员工工作时间按直营店铺营业时间为准,所有专卖店由店长/代班编排每月《排班表》,各员工需严格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更改。
2)夏季早班:
(8:
30-17:
00),晚班:
(16:
30-22:
30)。
3)春秋冬季早班:
(8:
30-16:
00),晚班:
(15:
30-22:
30)。
4)用餐时间为30分钟。
5)特殊区域店铺或商场上班时间如不能按照公司规定上下班的,必须将上交变更上班时间申请单报批。
2、签到
1)所有员工应在公司规定的营业时间前15分钟到店,到店时应立即签到或打卡,否则按迟到论处。
2)不得由他人替签到或替打卡,如有发现,替人签到打卡者罚款50元,叫人代签代打卡者罚100元。
3)漏签到打卡者,本人应写明原因上报给代班确认,转给店长签字。
3、迟到
迟到前5分钟内罚款3元,从第6分钟到第30分钟1元/分,单月累计30分钟扣去当月满勤;当班迟到或未来上班扣去当月满勤,扣去当天基本工资,另罚款100元。
4、旷工
1)未经批准私自调班、换休、请假按照旷工处理。
2)未经允许私自早退按旷工处理。
3)旷工一次扣84元即三天基本工资加扣满勤60元。
5、加班
1)加班以店长的安排为准,每月盘点(天数规定2天以内、超出规定天数不按加班计算、特殊店铺需要延长盘点时间的需向公司提出申请)、加班天数以考勤表为准。
2)周六、周日店铺加班采取销售高峰期加班制,早班加班时段为11:
30-15:
30之间,晚班加班时间待定,根据店铺实际销售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加班,2个小时内含2个小时不算加班。
3)库存量大的店铺可向区长提出申请2天的盘点时间,经直营部门批准方可算加班,所有加班需合理控制人数。
4)直营店按小时加班的部分,以每小时3元核算加班费,按天加班的以28元/天核算。
六、假期及请假制度
1、假期制度
1)福州直营店外派异地工作的店长、代班(户口所在地并非外派工作地)可享6天年假,非外派管理层人员暨(导购人员)可享3天年假。
2)直营管理层人员在门店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者可享受3天带薪假期;工作满2年者可享受4天带薪假期;工作满3年者可享受5天带薪假期;工作满4年者可享受6天带薪假期;工作满5年者可享受7天带薪假期。
3)导购人员工作满1年者,可享受2天带薪假期;工作满2年以上者,可享受3天带薪假期。
4)假期时间安排,须休假人填写假期申请单审批,非申请审批安排休假期者,将按照旷工处分。
5)审批流程:
导购员→店长→区长→直营部审批确认;店长/代班→区长→直营部审批确认。
6)每年的1月份、2月份、5月份、10月份不能休假(带薪假期)。
2、病假
1)当事人于当班前亲自向(店长/区长)请假或由直系亲属向当班(店长/区长)请假。
病假必须出示医院证明(病历、药费单、病假证明),无医院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2)病假可以补班,本月未补回的扣除基本工资,5天内不扣除满勤。
3、事假
1)事假必须提前一天请假,须由上级批准;如突发事情需请假的也必须由上级部门批准。
如未经上级部门批准,私自调换班或者直接没来上班的,按照旷工处理。
2)双休日、节假日(5.1-5.3;10.1-10.7;1.1-1.3;12.24-12.25;春节前后一个月)不允许请假、调换班。
事假不得以还班或加班形式补回。
3)事假一天扣28元及当月满勤60元。
4、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按程序批准后方可休假。
2)无论任何假种,员工请假在1天或以内的,可由店长审核,报区域区长同意。
2天至3天必须经区域主管以上的领导批准同意。
4天以上的必须直营经理同意。
每月需将相关领导签字的《请假单》与当月《考勤表》一同上交人事部门。
3)请假在3天以上的必须提前一周递交书面申请。
4)休假前必须完成手头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休假。
因交接不周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5)员工因特殊事件或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在30分钟以内打电话通知上级,(店长须在两个小时之内)返回后于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七、辞职、调职和解聘
1、辞职
1)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一周递交《辞职申请表》,正式员工需提前30天申请。
2)辞职员工在未离职前必须同样专心工作。
当辞职申请按程序获得批准,并完成工作等交接后才可离职。
3)《辞职申请单》批复——区长——直营经理——人事部备份
2、调动:
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所有员工的工作,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公司调动及工作安排,如有特殊原因的可在第一时间向公司申请,如无特殊原因不服从公司安排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3、解聘
解聘包括:
开除、辞退、劝退、
1)开除:
员工工作期间主观行为对公司声誉、利益造成负面影响,违背公司经营理念、管理制度,公司将视情节作出开除处理决定。
由员工自身行为造成的责任损失公司概不负责,其行为构成犯罪的,公司将报交执法机关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开除的员工公司以开除日期来作薪资核算终止时间,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员工发生以下行为公司作开除处理:
a)一个月内违纪纪录4次以上。
b)内部员工之间拉帮结派,伪造单据、文件、报表,虚报、贪污、挪用、偷盗货款及货品。
c)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有其它违法行为等。
d)聚众闹事,传播谣言,破坏团结,恐吓、威胁上级或侮辱伤害其他员工。
e)销售货品未按公司规定实际销售金额结帐。
2)辞退
a)员工在试用期间明显不符合要求,或在职期间不努力工作,表现越来越差者公司可即时予于辞退。
如因公司经营问题而需辞退员工的,公司将提前半个月通知被辞退员工。
试用期:
员工在试用期间若有违反公司相关各类制度或严重失职,公司有权辞退,并不支付赔偿金。
b)转正后:
员工在转正后若有违反公司相关各类制度或严重失职,公司视其情况给以处分直至辞退,并不支付赔偿金。
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c)私自提高商品价格、私自打折或进行不正当交易者。
d)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调动者。
e)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同时兼职服务于其他公司者。
特别注意:
店铺内部员工因谈恋爱而影响销售业绩者,立即给与辞退。
3)劝退:
若员工在职期间不符合岗位知识、技能等要求,虽然努力工作但仍不见成效的,公司将规劝其辞职。
第三节:
店铺员工等级划分与晋升条件
岗位
岗位等级
岗位评定指标
考核周期
主考人
基本薪资
导购
试用导购
1)工作积极性;
2)服务意识;
3)主动性;
4)工作完成度。
30天
培训部
900元
初级导购
1)个人行为规范标准程度;
2)个人销售业绩增涨幅度。
3)个人月销售目标连续3个月均达成80%以上。
3个月
1100元
中级导购
1)个人月销售目标连续3个月均达成80%以上;
2)公司组织培训考试或是主管区长巡检中考核逐次过关;
3个月
1200元
高级导购
1)个人月销售目标连续3个月均达成80%以上,其中两个月要达成90%以上;
2)公司组织培训考试或是主管区长巡检中考核逐次过关;
3个月
1300元
资深导购
1)个人月销售目标连续3个月均达成90%以上;
2)公司组织培训考试或是主管区长巡检中考核逐次过关。
3个月
1400元
代班
见习
1)所代班次连续3个月销售业绩在店内位居第一,达标率90%以上;
2)公司组织培训考试或是主管区长巡检中考核全部过关。
3个月
店长/区长
1500元
岗位
岗位等级
岗位评定指标
考核周期
主考人
基本薪资
代班
一星级
3)所代班次连续3个月销售业绩达标率90%以上;
公司组织培训考试或是主管区长巡检中考核全部过关。
6个月
店长/区长
1800元
二星级
1)店铺年度总体达成率在85%以上;
2)公司组织培训考试或是主管区长巡检中考核全部过关。
12个月
1900元
三星级
1)二星级代班岗位上工作满1年以上;
2)店铺1年总指标完成85%;
3)培养多名资深店员;
4)公司组织培训考试或是主管区长巡检中考核全部过关。
12个月
2000元
店长
见习
1)所代班次连续3个月销售业绩在店内位居第一,达标率90%以上;
2)公司组织培训考试或是主管区长巡检中考核全部过关。
3个月
1800元
一星级
1)三星级代班工作经验1年半以上;
2)所代店铺年度无重大违纪行为;
3)所代店铺年度应季库存低于公司规定标准4.5:
1;
4)店铺人员培养,培养2名以上一星代班;
5)店铺业绩连续一年达成指标的85%。
6)公司组织培训考试或上级巡检考核成绩全部良好。
18个月
区长/主管
2100元
二星级
1)一星级店长工作经验2年以上;
7)所代店铺年度无重大违纪行为;
2)培训三星级代班不少于2人;培训店铺的“特步之星”不少于2人;
8)所代店铺年度应季库存低于公司规定标准4.5:
1;
3)店铺业绩连续2年达成85%以上;
4)公司组织培训考试或上级巡检考核成绩全部良好。
24个月
2200元
三星级
1)二星级店长工作经验2年以下;
2)店铺业绩连续3年达成超过85%,其中达标90%以上一次;
3)培养一星店长不少于2人;“特步之星”不少于5人;
9)所代店铺年度无重大违纪行为;年度应季库存低于公司规定标准4.5:
1;
4)公司组织培训考试或上级巡检考核成绩全部良好。
24个月
2300元
备注:
见习店长、代班考核期为3个月,须通过综合考评(销售、管理、执行力等)符合要求者给予转正。
第四节:
降级
公司将不定期对员工工作情况进行评估,以下情况予以降级:
1)店长,代班及店员,如连续三个月没有达成各自岗位相应的岗位评定指标要求,便会在各自原有级别基础上进行降级;
2)工作态度差,严重失职;
3)一个月内各种违纪行为超过3次;
4)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等;
5)店长、代班一年内有2次降级者公司将对其作降职处理;
6)渎职;
7)店铺出现严重失货情况,或出现严重人员集体流失情况,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公司有权将店长和代班给予开除。
8)所有晋升人员如不配合公司的岗位调动,将给予降级处理。
第五节:
工资结构
1、工资结构:
底薪+提成
职位
基本工资
(试用)元/月
基本工资
(正式)元/月
满勤奖金
元/月
餐补
元/月
化妆
元/月
绩效考核
元/月
提成比例
(等待爆发)
基准工资
见习店长
/
840
60
150
50
700
/
1800
见习代班
/
840
60
150
50
400
/
1500
店长
/
840
60
150
50
1000-1200
/
2100-2300
代班
/
840
60
150
50
700-900
/
1800-2000
职位
基本工资
(试用)元/月
基本工资
(正式)元/月
满勤奖金
元/月
餐补
元/月
化妆
元/月
提成比例
(等待爆发)
职务补贴
元/月
基准工资
见习导购
840
/
60
/
/
/
/
900
初级店员
/
840
60
150
50
/
/
1100
中级店员
/
840
60
150
50
/
100
1200
高级店员
/
840
60
150
50
/
200
1300
资深店员
/
840
60
150
50
/
300
1400
备注:
1、导购员试用期为1个月。
2、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当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及提成;提成部分,参照抽成制度方案。
3、新入职员工试用期过后,若三日内离职不予以发工资,作为培训费,第三日起享受试用期基本工资。
4、见习店长薪资政策适用于外聘者,见习代班薪资政策适用于导购晋升或外聘者。
2、节假日工资计算
因零售店铺节假日正值销售高峰,同事须上全天班支持销售。
节假日期间,直营店同事工资按底薪的三倍结算(具体的工作时间按照各区域情况提前通知);如未安排加班则只按当月基本工资结算。
1)附节假日表:
春节(初一至初三)除春节(初一至初三)底薪另外加三个加班日、(初四至初六)除底薪外另加两个加班日
劳动节(五月一日)上全天班的除底薪外另加两个加班日
国庆节(十月一日至十月三日)上全天班的除底薪外另加两个加班日
元旦(元月一日)上全天班的除底薪外另加两个加班日
2)工资计算方式如下:
如一个同事月工资底薪为840元,国庆当日加班补贴为28*2=56元,(当月的节日加班补贴为56元,是上全天班的算法)。
节假日没有加班的人员,没有享受加班补贴。
3)提成制度方案:
为了提高员工的积极性,敢于挑战,发挥潜能,采取个人提成方式。
福州区域
外围区域
店员
1、完成个人目标100%以上按实际销售额的1.8%提成;
1、完成个人目标81%以上按实际销售额的1.8%提成;
2、完成个人目标81%-99%按实际销售额的1.4%提成;
3、完成个人目标61%-80%按实际销售额的1%提成;
2、完成个人目标80%以下按实际销售额的1.4%提成;
4、完成个人目标60%以下无销售提成;
店长/代班
按当店销售的完成比例*提成点数/店铺标配人数
按当店销售的完成额*提成点数/店铺标配人数。
销售提成说明:
①个人销售目标按当店当月总业绩指标/导购人数;
②如店铺月度内有员工调离店铺或正常离职时,其提成仍旧按正常计提方式核算,由店长做工资表随公司工资发放日一起发放;如店铺月度内发生员工因重大事故被公司开除时,区长主管视情况严重性决定是否对其发放提成,如不发放或减半发放仍在工资表上写明原因,但此员工销售额核算于店内月度目标内;
③如店铺有员工调离或离职时,店长对其分配的销售目标应该及时转到其他店员身上,避免遗漏;或及时补充新入职员工接替;
④如发现导购让单,店长/代班开单给导购或有抢单现象扣除参与者个人当月提成;
⑤正式店员的提成基数为个人实际销售额;
⑥店长、代班的提成基数为店铺总实际销售额;
⑦新入职员工由第三日起,按照店长的订额当月考核合格,并达到个人订额目标,方可拿抽成。
3、员工工龄奖制度
为稳定店铺人员上班,提升店铺销售业绩,凡入职专卖店工作满半年的员工可享受公司工龄补贴50元;入职满一年可享受公司工龄补贴100元;封顶100元。
4、店铺员工奖项标准:
1)每月将设立店铺最佳销售奖,以每月员工销售业绩为标准,单店员工含14人以上增设2位销售奖(奖励100元),14人以下增设1位销售奖(奖励100元)。
2)特步之星:
200元/人
注:
特步之星一个季度评选一次,在当店中选举产生,考核标准为连续3个月销售前2至3名,(根据当店导购人数实际情况)服务最佳的员工。
(如:
考勤,配合,积极性等综合表现),每个区域1-2名。
以上所有晋级人员均需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作为晋级参考条件。
5、员工年终奖励制度:
导购级别时间
1-3个月
4-6个月
7-9个月
10-12个月
初级导购
100
150
200
中级导购
100
150
200
高级导购
300
400
500
600
资深导购
300
400
500
600
备注:
2011年年终生效此制度。
6、员工工服、工鞋发放规定如下:
(5折购买)
为规范工服管理制度,统一公司终端形象,对直营店工服管理做如下规定:
1)公司根据季节变化每年分秋、夏、两季发放工服工鞋;店长需对工服的发放情况做详细登记:
发放日期、发放当日商品售价、领用人签字。
2)员工试用期满后,到公司办理转正手续,并购买工服工鞋按零售价五折自购。
3)以正式上班时间为准,凡工龄满一年,则赠送当季工服一套(现金补贴)。
4)每季发放的工装款式必须经直营部核准后方可发放,终端店铺不得自行挑选。
5)自工服发放日起,直营店员工上班期间必须无条件着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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