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企业建设工程技术员工程师考核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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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建设工程技术员工程师考核实施办法
**市**区重点工程项目工程技术人员
考核实施暂行办法
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20**年**月**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区重点工程项目考核工作,正确评价全区重点工程项目工程技术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并为其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结合区内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考核的范围包括全区重点工程项目指挥部聘用的工程技术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的考核由区重点工程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 **市**区重点工程考核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区重点工程的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区重点办合署办公,具体负责考核的综合协调与日常工作。
重点工程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区重点办、区监察办、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四条 区重点工程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必须严格按照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
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五条工程技术人员由区重点办统一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区相关规定发放。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六条 考核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重点考核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业绩。
考核内容明细分为指挥部用表和考核办用表,详见附表一、二。
第七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分在90(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考核分在80(含80分)至90分的为优良,考核分在60(含60分)至80分的为合格,考核分在60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三章 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八条 考核由区重点工程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项目指挥部共同负责,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第九条 平时考核采取抽查的形式,由考核办公室结合指挥部意见对项目工程师做出平时表现评价。
第十条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1、个人总结。
被考核人对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书面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2、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部分分为两个部分:
一部分为项目指挥部指挥长、监理单位总监、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项目现场工程师的考核打分,该部分考核占总考核分的60%。
另一部分为区重点工程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工程师的考核打分,该部分考核占总考核分的40%。
两部分考核完毕后,由区重点工程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考核表,统一汇总。
3、确定等次。
区重点工程考核领导小组对办公室提出的等次意见进行综合平衡审核后确定等次。
4、反馈。
考核结果应书面通知被考核人。
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区重点工程考核小组申请复核,区重点工程考核小组应在10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主管单位人事机构提出申诉。
5、总结及材料归档。
当年的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在次年2月底以前完成。
考核工作结束后,区重点办组织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总结。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一条 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其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可以续聘原岗位;
2、可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良等次的,其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可以续聘原岗位;
2、可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 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等次的,其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可以续聘原岗位;
2、不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按下列办法处理:
1、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2、辞退费的发放形式和标准按照区人事局相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兼管两条道路以上项目的工程师方可参加优秀档次的评比。
奖励金额在本项目指挥部管理费里列支,计入工程成本。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区重点工程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区重点工程项目工程师年终考核表
(一)
序号
检查项目
满分
评分标准
1
工程质量
30
1.1
质保体系
10
体系完整,制度健全组织严密计3分,质量责任终身制到人,人员称职计3分,否则视情况扣分。
整治质量通病的方案及措施切实可行,并报区重点办计3分。
1.2
工地管理
5
施工现场井然有序,工序安排紧凑,计3分,驻地整洁,挂牌上岗,各种标志牌完善计2分,否则视情况扣分。
1.3
实体质量
15
分项工程质量经监理评定达到85分以上的计10分,经返工和补救措施达到85分以上时视情况扣分;试验室抽样试验合格率100%计5分。
每抽验一次不合格的扣1分。
被区重点办发现有重大质量缺陷,责令停工或返工一次扣2分。
2
工程进度
30
2.1
进度完成情况
每月按期完成月计划投资量,低于月计划投资量90%扣0.5分,低于月计划投资量80%扣1分,低于月计划投资量70%扣2分,低于月计划投资量50%扣3分。
2.2
报表报送
及时准确报送工程建设情况(含报表),每出现一次报送不按时或不准确扣1分。
2.3
未按要求参加调度工作每次扣1分,未及时完成督办工作和任务每次扣1分。
3
设计管理
5
3.1
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办理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手续,未及时办理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手续的发生一项扣0.5分
3.2
认真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变更设计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未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及报批手续的扣1分。
4
市场管理
10
4.1
开工前准备工作
7
招投标制1分,工程监理制1分,合同管理制1分,质量终身制1分,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1分,报建并取得开工许可1分,组织设计技术交底1分,达不到要求扣除相应分值。
4.2
履约情况
2
承包商履约计2分,违反一次扣1分。
4.3
廉政建设
1
签订廉政合同,经查实违反一次不计分。
5
安全与文明施工
20
5.1
施工安全
10
健全安全体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计2分,达不到要求每项扣1分。
积极宣传安全知识,加强监督,并制定较为完善的预案计2分,达不到要求每项扣1分。
无重大安全事故计4分。
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本项不计分。
5.2
文明施工
10
取(弃)土场修整及路基边坡防护及时计0.5分;路基临时排水畅通计0.5分;水土保持和废土废渣处理及时计0.5分;减少污染、噪音和扬尘计0.5分,达不到要求口相应分。
6
档案管理
5
专人负责,计1分,归档及时计1分,资料准确、齐全计1分,达到市城建档案馆验收标准(包括声像资料)计3分。
达不到要求扣相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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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企业 建设 工程 技术员 工程师 考核 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