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量贩式培训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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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量贩式培训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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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量贩式培训协议
培训协议
甲方:
乙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一、培训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相对应岗位(职务)的培训。
二、培训时间:
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培训福利及待遇:
1、培训期每天提供午餐1餐。
2、培训期间,学员薪资按服务员(非岗位基本薪资)基本薪资发放;
3,培训期间,学员基本薪资为1600元/月,到训期未满月人员按当月天数分配全勤奖;
四、培训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培训,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相关培训制度,认真学习接受培训。
2、乙方在培训期间自动退训,或违反甲方相关培训制度被甲方淘汰,甲方不予支付培训补贴。
3、乙方实际培训3天(含)以内,被甲方合理淘汰,无培训补贴;乙方实际培训4天(含)以上者,被甲方合理淘汰,则从乙方培训期第4天起计算培训补贴。
4、乙方在培训期间提出退训,甲方不支付乙方培训补贴,并收取乙方餐费(每餐8元)无住宿补贴。
5、乙方培训结束后在试用期未满提出离职,甲方收取乙方餐费(每餐/8元)无住宿补贴。
6、乙方培训期间无故旷课一天扣除三天培训补贴;无故旷课二天,甲方给予乙方无条件退训处理,不予发放培训补贴。
7、乙方的培训补贴,甲方于次月15日发放。
五、甲、乙双方注意事项:
1、乙方经甲方面试合格后,甲方给予乙方发放培训证;
2、甲方需在乙方培训开始第一天发放服装,乙方应向甲方预交生活费100元;
3、乙方学历高中以上须向甲方交付学历证复印件1张、身份证复印件3张,1寸免冠照片7张;
六、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三、公司相关制度
第一节考勤制度
1、公司实行错时工作时间制,具体上下班时间、工作班次及休息日由部门(分店)安排。
2、公司实行指纹考勤,上、下班时各打考勤一次(一天2次考勤);上班提前一个小时以上考勤无效。
补勤——漏考勤或不能指纹考勤的员工当日将未考勤时间及原因报告直接上级,经确认后填写《补勤证明单》交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
店铺人员交至店人事专员处。
补休(调休)——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时,可申请补休(调休),在公司无法安排补休的情况下计发加班工资;需补休(调休)者,填写《加班(调休)单》,经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所有调休(补休)须在加班后1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假期不得预支。
上班中如遇有私事或生病等事项需请假者,需考勤后方可外出(特殊情况除外)。
因停电或其它原因无法使用考勤机时,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根据实际作相应处理。
5、考勤的扣款说明:
1)漏考勤一次,未补勤者罚款10元。
(若员工漏考勤且未向管理申请补勤,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根据月末累计的考勤记录表直接扣款。
漏考勤(指纹考勤),经查实确在上班但无任何补勤手续者,罚款10元/次)。
2)单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内,总部、后勤、营运现场各级人员按1元/分钟的标准扣款。
3)单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不足4小时者,作旷工半天处理。
4)单次迟到或早退超过4小时者,作旷工一天处理。
5)当月连续旷工2天或在职期间累计旷工4(含)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不发放任何薪资)
第二节员工就餐
1、员工一律凭就餐卡就餐,不得借用、转让、涂改,过期作废。
2、员工就餐时需排队按先后顺序划卡盛饭菜,排队时应保持安静,不得在员休室嬉戏、打闹。
3、不得浪费粮食,厨房管理人员及现场干部有责任对浪费食物的员工进行教育。
并有权对明显浪费食物者记口头警告一次。
。
4、员工公休、法定节假日休息时在餐厅就餐者,按5元/餐的标准收费。
5、就餐卡遗失,及时到人事专员处补办,扣款20元。
6、用餐完毕后应及时处理掉自己桌面上的残渣及第一时间撤离自己的餐盘,让下一名用餐者有个良好的环境。
7、餐盘应轻拿轻放。
第三节员工工作服
1、公司按岗位标准订制、发放员工工作服,员工必须妥善保管。
2、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并保持整洁。
3、员工工作服遗失或人为破损按成本价赔偿。
4、如果员工任职满一年,工作服有自然破损可以免费进行更换。
5、员工离职时,非量体服装予以回收。
并收取服装清洗费,工作满一年不收清洗费。
6、员工量体服装自定做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离职时需承担服装折旧费,服装归员工所有。
工作满一年以上,不收折旧费,服装予以收回。
换算方式:
折旧费=量体服装费用-(量体服装费用÷12×工作月数)
第四节请假管理程序
员工请假,必须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由本人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注明请假类别,提前2个工作日逐级呈报相关权责人审批(病假可当日申请,其它特殊情况由批准人判定)。
经逐级批准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假期结束应按时销假上班,未·经批准超假按旷工处理。
请假时限:
请假时间最多不超过30天。
以下为做满一个月的相关扣款方式
1、事假:
事假天数
扣款项目
全勤奖
固定加班费
基本工资
职务津贴
一天
50%
20%
/
/
二天
100%
50%
/
/
三天
100%
75%
/
/
四天
100%
100%
/
/
五天
100%
100%
1天
20%
六天
100%
100%
2天
50%
七天
100%
100%
3天
100%
备注
后续请假以此类推
2、病假:
病假天数
扣款项目
全勤奖
固定加班费
基本工资
职务津贴
一天
/
/
/
/
二天
25%
20%
/
/
三天
50%
40%
/
/
四天
75%
60%
/
/
五天
100%
80%
/
/
六天
100%
100%
1天
/
七天
100%
100%
2天
/
八天
100%
100%
3天
20%
九天
100%
100%
4天
50%
十天
100%
100%
5天
100%
备注
后续病假以此类推
注:
当月请假(无薪假期)6天(含)以上,扣除当月公休一天,以此类推。
3、工伤假:
视具体情节确定发薪标准。
(工伤假需出示部门或店铺报告及医疗证明)。
4、年休假:
员工从签订试用期合同开始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可享受7天带薪休假,
注:
年休假需要于6个月内予以安排,逾期无效(遇有工程期则时间顺延)
5、旷工:
旷工天数
扣款项目
全勤奖
固定加班费
基本工资
职务津贴
0.5天
100%
20%
/
50%
1天
100%
50%
/
100%
1.5天
100%
100%
0.5天
100%
连续旷工2天,在职期间累计旷工4天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不发放任何薪资
注:
上述假期,公司要求提供证明的,若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或伪造证明的,公司视情节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以下为中途入职及离职的相关扣款方式
人员如中途入职或离职,基本工资、职务津贴、全勤奖、固定加班费均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据体换算公式为:
基本工资、职务津贴、全勤奖、固定加班费)÷月实际天数×在职天数
当人员在原职务做满一个月时,固定加班费代表着原职务薪资在这一个月当中产生的4天固定加班费,如果人员中途入职则固定加班费所对应的天数的换算方式
在职天数×(4÷30)
说明:
1、人员请假(病假)都应遵循先扣固定加班费,当固定加班费扣完时再扣基本工资的原则,扣除的比例为请假(病假)一天扣一天固定加班费。
2、人员旷工也应遵循先扣固定加班费,当固定加班费扣完时再扣基本工资的原则,扣除的对应比例为1:
3。
例如员工旷工一天需要扣除三天的固定加班费。
员工离职
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履行正常的离职审批手续,填写《离职申请单》经相关权责部门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分店人事)办理离职手续。
1、辞职:
指员工本人因个人意愿主动按规定程序提出辞职申请的离职。
2、辞退(劝退):
指部门因人员过剩,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违反本岗位的相关规定等,公司终止与其劳动关系的离职。
3、开除:
指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对公司恶意中伤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终止与其劳动关系的离职。
4、自离:
指员工当月连续旷工二天、在职期间累计旷工四天或不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而离职。
(自离无薪资)
5、离职的注意事项:
1)离职员工的各项交接必须到位,各权责部门必须签字明确。
2)员工离职后,所有未尽事宜由权责部门管理干部承担。
3)离职人员工资每月15日发放,特殊情况经审批特殊处理。
4)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当日搬离宿舍,特殊状况未能及时搬离的需经高层领导同意。
第四节请假管理程序
员工请假,必须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由本人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注明请假类别,提前2个工作日逐级呈报相关权责人审批(病假可当日申请,其它特殊情况由批准人判定)。
经逐级批准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假期结束应按时销假上班,未·经批准超假按旷工处理。
请假时限:
请假时间最多不超过30天。
以下为做满一个月的相关扣款方式
1、事假:
事假天数
扣款项目
全勤奖
固定加班费
基本工资
职务津贴
一天
50%
20%
/
/
二天
100%
50%
/
/
三天
100%
75%
/
/
四天
100%
100%
/
/
五天
100%
100%
1天
20%
六天
100%
100%
2天
50%
七天
100%
100%
3天
100%
备注
后续请假以此类推
2、病假:
病假天数
扣款项目
全勤奖
固定加班费
基本工资
职务津贴
一天
/
/
/
/
二天
25%
20%
/
/
三天
50%
40%
/
/
四天
75%
60%
/
/
五天
100%
80%
/
/
六天
100%
100%
1天
/
七天
100%
100%
2天
/
八天
100%
100%
3天
20%
九天
100%
100%
4天
50%
十天
100%
100%
5天
100%
备注
后续病假以此类推
注:
当月请假(无薪假期)6天(含)以上,扣除当月公休一天,以此类推。
3、工伤假:
视具体情节确定发薪标准。
(工伤假需出示部门或店铺报告及医疗证明)。
4、年休假:
员工从签订试用期合同开始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可享受7天带薪休假,
注:
年休假需要于6个月内予以安排,逾期无效(遇有工程期则时间顺延)
5、旷工:
旷工天数
扣款项目
全勤奖
固定加班费
基本工资
职务津贴
0.5天
100%
20%
/
50%
1天
100%
50%
/
100%
1.5天
100%
100%
0.5天
100%
连续旷工2天,在职期间累计旷工4天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不发放任何薪资
注:
上述假期,公司要求提供证明的,若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或伪造证明的,公司视情节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以下为中途入职及离职的相关扣款方式
人员如中途入职或离职,基本工资、职务津贴、全勤奖、固定加班费均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据体换算公式为:
基本工资、职务津贴、全勤奖、固定加班费)÷月实际天数×在职天数
当人员在原职务做满一个月时,固定加班费代表着原职务薪资在这一个月当中产生的4天固定加班费,如果人员中途入职则固定加班费所对应的天数的换算方式
在职天数×(4÷30)
说明:
1、人员请假(病假)都应遵循先扣固定加班费,当固定加班费扣完时再扣基本工资的原则,扣除的比例为请假(病假)一天扣一天固定加班费。
2、人员旷工也应遵循先扣固定加班费,当固定加班费扣完时再扣基本工资的原则,扣除的对应比例为1:
3。
例如员工旷工一天需要扣除三天的固定加班费。
员工离职
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履行正常的离职审批手续,填写《离职申请单》经相关权责部门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分店人事)办理离职手续。
1、辞职:
指员工本人因个人意愿主动按规定程序提出辞职申请的离职。
2、辞退(劝退):
指部门因人员过剩,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违反本岗位的相关规定等,公司终止与其劳动关系的离职。
3、开除:
指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对公司恶意中伤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终止与其劳动关系的离职。
4、自离:
指员工当月连续旷工二天、在职期间累计旷工四天或不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而离职。
(自离无薪资)
5、离职的注意事项:
1)离职员工的各项交接必须到位,各权责部门必须签字明确。
2)员工离职后,所有未尽事宜由权责部门管理干部承担。
3)离职人员工资每月15日发放,特殊情况经审批特殊处理。
4)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当日搬离宿舍,特殊状况未能及时搬离的需经高层领导同意。
第五节奖罚管理制度
规范公司员工行为,确保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秩序,发挥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并为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所有奖罚,须填写《奖励申请单》和《罚款单》(罚款单需有被罚人的签字),逐级呈相关权责部门批准,人力资源部确认备案及统一办理奖罚手续并予以公告。
第一条奖罚种类
1、奖励分五种:
1)优点(奖励20元)
2)嘉奖(奖励50元)
3)记小功(奖励100元)
4)记大功(奖励300元)
5)安慰奖50--200元(指因公无故受到顾客人身攻击时,公司给予的精神安慰)
2、处罚分五种:
1)口头警告(罚款15-20元)
2)警告(罚款50元)
3)记小过(罚款100元)
4)记大过(罚款200-300元)
5)开除(扣除未发薪资总额的80%,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以上(1—4)项处罚,管理人员违规,加倍罚款。
第二条奖罚细则
1、奖励:
1)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优点(奖励20元)。
a、服务宾客亲切有礼受到好评,对外产生良好影响者。
b、工作区域清洁卫生、东西摆放持续保持良好者。
c、配合人事调度,工作长期尽职尽责、表现优异、积极促销,成绩显著,努力协助他人工作有具体事迹者。
d、对公司有损害的行为坚决制止者。
e、连续半年严格遵守公司一切制度,未被处罚者。
f、拾金不昩有具体事迹者。
g、在各类技术、知识竞赛成绩优异者。
h、发现异常状况,及时报备或处理者。
i、积极配合公司举办各项活动者。
j、积极维护公司对外形象者。
k、乐于助人帮带意识优异,成绩显著者。
l、有其他事迹,足以被表扬者。
2)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嘉奖一次(奖励50元)。
a、领导有方,积极创新,促使业务工作发展有相当成效者。
b、厉行节约或对废料利用成绩显著者。
c、对管理制度、服务措施等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能为公司提供有利信息,经采纳施行产生积极效益者。
d、提出先进的管理方案,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e、对违规或损害本公司利益案件的举报者。
f、有其他事迹,足以被嘉奖者。
3)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小功一次(奖励100元)。
a、半年内三次获得嘉奖者。
b、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
c、发现事故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d、在意外事件或灾害面前奋不顾身,极力抢救而减少损失者。
e、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f、一年内获评优秀员工3次者。
4)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大功一次(奖励300元)。
a、一年内记小功三次者。
b、连续工作满2年,考绩优良,未曾有过任何违纪者。
c、为公司、部门开拓重大业绩者。
d、研究发明、创造成果,对本公司有重大贡献者。
e、具有其他特殊功绩者。
5)安慰奖(奖励50-200元)。
员工因公受到顾客无故辱骂、殴打,视情节轻重,给予安慰奖。
2、处罚:
1)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口头警告(罚款20元)。
a、上班期间未按规定正确佩带工作牌(工作牌正确佩戴方法是外衣胸前左上方)者。
b、内部员工(任何时段)在公司任何范围内穿拖鞋、赤脚或赤膊者。
c、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乱扔烟头;在墙壁或门窗上乱写、乱贴、乱涂者。
d、当班期间在岗位上站姿不标准、扎堆聊天、礼貌礼节、行为不规范、做不雅动作,经教育无效者。
e、当班期间言行不当,对讲机传达非营运工作信息或工作期间频繁抢频传达信息者。
f、内部员工到店消费,行为不当者,未造成损失者。
g、未经上级同意,私自用预订电话拨打、接听私人电话者。
h、因个人疏忽致使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i、下班后没有锁好办公室门窗,没有关闭灯、空调、电脑等者。
j、不服从行政管理人员按规定对住宿、就餐、娱乐秩序的指挥,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k、私换工作岗位、未完成交接程序或擅离职守者。
l、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m、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n、遇非常事变,故意逃避者。
其他违规行为且情节类似以上者。
o、未经允许私自使用客用物品或设施,情节尚轻者。
p、单据开启未按正规操作流程执行者。
q、单据签字未按正规操作,字迹潦草,经教育改正者。
r、班列会迟到或无故缺席者。
s、班次交接事项没有及时给予落实回复,影响工作顺利开展着。
t、损坏物品未及时报备,情节轻微者。
u、当班期间因个人原因导致精神萎靡怠慢工作,情节尚轻者。
v、当班期间使用方言者。
w、当班期间同仁之间尊称不规范者。
x、对客承诺未完成,未造成客诉者。
y、开班、收班包厢检查不到位,未造成后果者。
z、盖券日期错误者(10张以下)
aa、故意将现场流程简化操作者,未造成后果者
bb、宣达事项不了解者。
cc、服仪不合格者。
dd、其他违规行为且情节类似以上者。
2)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一次(罚款50元)。
a、当班期间偷吃顾客遗留食品、酒水者。
b、当班期间私自在包厢点歌、唱歌、看电视或坐休者。
c、当班时间睡觉者。
d、当班期间讥笑、议论宾客者,未造成后果者。
e、客遗物品不及时上交而未向上级报备,经查实非主观原因者。
f、当班期间对客说辞言语不当、态度不佳,未造成客诉者。
g、专业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工具,非专业人员私自动用维修设备,未造成损坏者。
h、未经他人同意翻阅他人物品或挪用者。
i、无正当理由,当班干部营运高峰期间不在岗位或去向不明,或未经允许进入办公室,电工房,技师房,仓库等重地。
j、营运设备损坏,不及时报修,致使营运受到影响者。
k、擅自改变公司对外形象语言者。
l、对上级批示或有期限的工作任务,未及时申报不能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导致严重影响者。
m、对公司下达的各项制度或营销活动落实不力,从而影响营运或效益者。
n、当班期间,未经允许私自会客者。
o、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或检查中事先通风报信者。
p、当班期间未经允许携带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物品者。
q、丢失公司重要单据,印章,钥匙者,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r、未经允许私自使用客用物品或设施,情节较严重者。
s、非当班期间,非工作需要,而未进行报备,私自进入公司重要部门。
t、单据签字未按正规操作,字迹潦草,经教育无效者。
u、周会议迟到或无故缺席者。
v、工作失误造成客诉,情节轻微者。
w、当班期间因个人原因导致精神萎靡怠慢工作,经教育无效者。
x、盖券日期错误者(11——200张)。
y、故意将现场流程简化操作,造成不良后果者。
z、私人物品或交通工具存放至消防通道,带来隐患,未造成后果者。
aa、私自使用他人工号下单或冒充他人签字,未造成后果者。
bb、其他违规行为且情节类似以上者。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小过一次(罚款100元)。
a、在公司禁烟区吸烟者。
b、公司员工私带酒水、食品进入营运现场者。
c、在办公室或工作区域吃零食、大声喧哗、利用多媒体播放音乐、上网、玩电子游戏及做其他与规定工作无关事情者。
d、不按工作流程操作或擅自改变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e、上班时间未经相关人员同意,私自外出者。
f、当班期间偷吃公司食品、酒水者。
g、因个人工作失误,给公司财产造成一定损失或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h、因疏忽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遭受损坏或伤及他人,后果不太严重者。
i、玩忽职守,违反工作规程,尚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损失额度低于200元)者。
j、未经公司高层领导允许携带非本公司人员在公司宿舍住宿者。
k、不遵守规定携带物品出入公司(店)拒绝保安或管理人员查询者。
l、不服从管理人员合理指导,顶撞上级,经教育后承认错误者。
m、同事之间恶意攻击、制造谣言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n、当班期间对客说辞言语不当、态度不佳,造成客诉者。
o、非工作需要,使用落台电脑进入非工作界面,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p、来店消费,利用职务之便刷卡提现,情节轻微者。
q、盖券日期错误者(200张以上)。
r、财务人员不按规定履行报销手续者。
s、对所属人员明知违规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不处罚或不上报,经检举调查属实的管理干部者。
t、累计警告达三次者。
u、其他违规行为且情节类似以上者。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大过一次(罚款300元)。
a、向顾客索要小费者。
b、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区域且不听劝阻者。
c、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严重事故者。
d、故意损耗公司财物,损毁公司设备,情节较轻者。
e、现场当班人员未经高层领导允许,私自携带贵宾卡、消费券或违规使用各类优惠券及现金者。
f、假冒他人签名进行赠送水果、礼品、打折、优惠券等行为或未经核准擅自使用印章,情节较轻者。
g、更衣室存放违禁物品。
如金典会员卡、优惠券、抵金券、保密文件等。
h、上班迟到无考勤,又没有上级领导证明未超过30分钟者(备注:
无考勤记录,经查明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仍按旷工处理)者。
i、使用密码考勤者找人代打卡,或代人打卡者。
j、因失误造成跑单后,利用除现金以外的手段进行弥补者。
k、在工作区或宿舍内赌博、酗酒者。
l、未经高层领导同意私自挪用公司财物者。
m、不服从管理人员合理指导,顶撞上级,经劝导教育后仍不听从者。
n、虚报病假,伪造病假单、病历证明,利用非法途径取得病假单、病历证明者。
o、各级管理人员对已发生的事故不处理,不报告或隐瞒者。
p、附和罢工、怠工者。
q、小过累计达三次者。
r、其他违规行为且情节类似以上者。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开除(扣除未发薪资总额的80%,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情节恶劣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a、当班期间打架斗殴者。
b、对上司或其他员工实施威胁、暴行或有侮辱行为者。
c、遗失或撕毁公司重要文件者。
d、使用公司电话充值Q币或游戏币等者。
e、在公司内非法同居,严重影响公司声誉者。
f、未经许可擅自挪用前台、超市备用金者。
g、未经公司许可,在外从事兼职工作或参加其他企业培训者。
h、故意泄露公司经营、技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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