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老有康养”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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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老有康养”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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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老有康养”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根据**,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高质量推进我区康养工作发展,加快推进“老有康养”公共服务优享,打造“浙里康养”标志性成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重要支撑,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贡献康养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家门口幸福养老模式基本形成,老年人经济上有保障、服务上有供给、健康上有支撑、环境上有支持,每位在莲老年人都有机会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美好生活,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成果。
——“老”的保障不断加强。
养老保障水平与老龄化程度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需求,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高龄津贴、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逐步提高,区户籍失能失智老年人都得到长期照护保障,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有”的质量不断提高。
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高品质养老服务机构不断增加,养老机构床位不断优化,护理型床位和认知障碍床位明显增加,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相互衔接,居家养老服务精准有效供给,孤寡老人服务持续优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有影响的制度机制创新成果。
——“康”的水平不断提升。
系统谋划不断加强,人口老龄化情境下公共服务方面的养老难题不断破解,公办养老机构基本实现应改尽改、焕发生机活力,大中型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全覆盖,医养康养结合更加紧密,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全覆盖,多层次、多渠道的康养人才培养机制基本形成。
——“养”的覆盖不断拓展。
“老有康养”重点任务动态迭代推进,老年人享受的公共服务数量质量双提升。
逐步开展社会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助餐送餐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助餐人次逐年增加,养老服务智能服务终端配备率明显增加。
表 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老有康养”五年指标
序号
指 标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责任单位
1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22.7
23
24
25
26
27
民政局
2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2.1
32.2
32.25
32.3
32.35
32.4
人力社保局
3
长期护理保险覆盖人群(万人)
/
4
4
4
4
全覆盖
医保局
4
助餐村(社区)
覆盖率(%)和人次(万)
63
70%
75%
80%
83%
85%
民政局
/
23
24.7
26.4
27.4
28
5
公办养老机构转型为国企或公建民营转型率(%)
/
100%
100%
100%
100%
应改尽改
民政局
6
高品质的养老服务机构数(家)
/
0
0
0
0
1
市场监管局
7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55
56%
58%
60%
63%
65%
民政局
8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认知障碍床位数
10
14
17
20
>20
>20
民政局
9
村(社区)养老服务智能服务终端配备数/覆盖率(个/%)
/
4%
20%
30%
40%
50%
民政局
10
医养结合示范项目(个)
启动培育工作
0
0
0
0
1
卫健局
11
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覆盖率(%)
/
65%
100%
100%
100%
100%
民政局
12
安宁疗护病区覆盖率(%)
/
0
100%
100%
100%
100%
卫健局
13
养老机构食堂量化等级AB级比例(%)
50
60%
70%
80%
90%
100%
市场监管局
14
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建成率(%)
/
50%
70%
80%
90%
100%
市场监管局
15
乡镇老年学校覆盖率(%)
80
90%
95%
100%
100%
100%
教育局
16
村(社区)老年学堂覆盖率(%)
12.4
20%
30%
35%
40%
50%
教育局
三、工作任务
围绕经济保障、失能保障、机构活力和质量提升,开展四项改革。
1.着力构建共富型大社保体系。
建立完善养老保险参保基础数据库,强化精准扩面和动态管理。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健全完善困难人员参保代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根据国家部署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合理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落实工伤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工作部署,扩大工伤保险、企业年金覆盖范围。
(责任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2.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
建立长期护理制度,全面落实“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政策,加强宣传动员,努力提升参保覆盖面,健全护理服务政策管理体系,为我区失能人员提供长期护理保障,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根据省级部署,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强化政策规范,推进参保扩面。
2027年全区基本实现参保全覆盖。
(责任单位:
区医保局)
3.养老服务认证改革。
推广“品字标”养老服务认证,应用“标准+认证+采信”的养老服务认证模式,培育一批高品质的养老服务标杆机构。
2027年,完成1家高品质的养老服务机构。
(责任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
4.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行动。
进一步深化现代社区建设,落实优质均衡基本养老服务惠民行动,加快建设一批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老年人活动设施。
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网络,打造优质社区老年食堂,提高助餐服务覆盖率,逐年增加助餐人次,保障有助餐需求的老年人得到切实服务。
完善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制度,推进养老服务“爱心卡”工作。
加大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打造“流动医院”“山区供销致富车”“山区养老管家”等一批具有特色的养老服务品牌。
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提供物质帮助、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
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建立健全社区探访关爱机制,预防和减少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
按年龄段逐步提高高龄津贴。
(责任单位: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供销社)
5.养老机构优化行动。
完成新一轮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并纳入当地国土空间布局“一张图”落地建设,2027年,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趋于合理,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5%。
加大失智照护服务供给,建设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实施认知障碍社区干预,2027年,每万老年人口拥有认知障碍床位数达20张,并持续提升认知障碍老人照护质量。
(责任单位:
区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
6.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
新建小区按照“四同步”要求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统一交付乡镇(街道)使用。
不达标的小区,通过改造补建、政府回购、租赁、置换等方式予以解决。
未来社区、未来乡村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食堂、小微养老机构。
持续优化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智能服务终端配备,逐步向村(社区)照料中心延伸,2027年覆盖50%以上村(社区)。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2027年助餐村(社)覆盖率达到85%和28万人次。
建立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提升“六助”服务。
加大居家适老化改造力度,对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愿改尽改,并逐步向符合条件的社会老年人拓展。
强化数字社会系统重大应用的适老化改造,加大老年人的使用培训和推广,缩小老年人数字鸿沟。
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大力推进社区和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持续推进城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
深化“敬老文明号”创建,每年开展“敬老月”活动。
持续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
(责任单位:
区民政局、区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残联)
7.医养康养结合深化行动。
加大医养结合保障力度,多渠道增加医养康养结合服务供给。
探索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
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积极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成立医养结合质控组织,规范医养结合服务。
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服务能力,积极开展社区、居家康复护理服务,支持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机构为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老年人开展康复护理服务,符合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量等因素相应核增绩效工资总量。
落实《丽水市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工作指引》,全面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
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覆盖率100%。
(责任单位:
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
8.中医药健康服务进社区行动。
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康复诊室和康复治疗区,开展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康复技术培训,鼓励家庭医生团队掌握和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
制定适宜推广的中医药签约服务包,优化高血压、糖尿病、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2023-2027年,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分别达70%、73%、74%、75%、75%以上。
(责任单位:
区卫健局)
9.安宁疗护服务提升行动。
推进区人民医院安宁疗护病区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创新推广“居家—社区—门诊—病床”多元一体的安宁疗护服务模式。
2027年,医疗卫生机构安宁疗护服务供给显著增加。
(责任单位:
区卫健局)
10.养老机构食堂质量达标行动。
加强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和管理能力提升。
2027年,养老机构食堂量化等级全面消C,大中型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全覆盖。
(责任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11.养老护理员能力提升行动。
加大养老院院长、家庭照护者、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力度,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等级认定和技能竞赛,每个护理员每年至少有一次免费培训机会,制定并落实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
2027年,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27人以上,其中高级以上护理员比例不低于18%,持证养老护理员中持救护员证不低于70%。
。
(责任单位:
区民政局)
12.老年教育先行行动。
加强老龄化国情教育,普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
扩大老年人教育资源,让老年人的终身学习理念能够落实,想学习的人人有机会。
整合提升老年人教育资源,2025年全区乡镇老年学校实现全覆盖;积极推动有条件的村(社区)开设老年学堂,2027年,覆盖率达到50%以上。
(责任单位:
区委老干部局、区教育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在“浙里康养”工作基础上,突出强化公共服务优享。
“老有康养”与“浙里康养”专班合一运作,成员单位适当扩大,工作成果共享。
加强对“老有康养”工作领导支持,确保各项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强化对各项任务的动态监控,根据工作进展和实际需要,及时进行优化调整。
(二)加强统筹协调。
区民政局做好牵头统筹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开展跟踪监测、综合评价、动态调整等;各责任单位立足职能,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各责任单位要制定相应工作推进方案,并制定年度计划。
加强部门协同,创新优化机制,强化工作协同联动、资源要素统合集聚,形成共同推进打造“老有康养”标志性成果。
(三)强化数字化支撑。
推动数字化改革,夯实基础支撑,整合部门资源和制度政策,加快“老有康养”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进程,推动养老数据资源转化为服务能力和治理能力。
及时对接“七优享”平台,加快部门之间数据交互。
(四)加强考核督查。
将“老有康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工作专班牵头制定考核细则,对工作进度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对工作推进成效显著的单位,酌情加分,对落实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相应扣分。
引导媒体做好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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