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员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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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员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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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员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北汽股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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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司蓝领岗位职业技能鉴定
管理办法
2015年8月x日发布
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
1目的
为规范员工技能等级管理,引导员工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线技能类岗位、生产管理部特种设备操作、保全岗位及质量控制部检验、试验、和计量岗位。
3引用文件
BMM.OP..005.02.2014广州公司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管理办法
BMM.OP..041.02.2014广州公司岗位管理办法
BMM.OP..005.03.2014广州公司培训管理办法
4术语和定义
4.1技能鉴定
指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鉴定工作,考评员工的岗位胜任能力,以鉴定员工是否具备上岗能力,区分技能等级。
4.2技能等级证
指通过本岗位技能等级鉴定后,达到相应技能等级由公司内部发放的证件。
获得初级工(含)以上证件员工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4.3高级技师
大专以上学历,10年以上专业工龄,通过公司高级技师考评审核,持有本工种高级工或以上职业资格。
熟练掌握工作流程,能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熟练掌握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组织指导他人进行工作;能培训一般操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革方面有创新,并能够提出建设性建议;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4.4技师
高中、中专学历,8年以上专业工龄;高技、大专以上学历,5年以上专业工龄;通过公司技师考评审核,持有本工种高级工或以上职业资格。
能熟练运用综合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能组织指导、培训一般操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在操作技能技术方面有创新,并能够提出建设性建议。
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
4.5高级工
初中以上学历,5年以上专业工龄;高技、大专以上学历,2年以上专业工龄;通过公司高级工考评审核,持有本工种中级工或以上职业资格。
能熟练独立运用技能和专门技能处理较为复杂的工作;进行品质改善活动和作业指导。
能够完成部分非常规性工作;能指导他人进行工作或协助培训一般操作人员。
4.6中级工
初中以上学历,1年以上专业工龄,通过公司中级工考评审核,持有本工种中级工或以上职业资格。
能熟练运用技能独立完成本岗位的常规工作;能够与他人进行合作。
进行品质改善活动和作业指导。
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
4.7初级工
初中以上学历,完成岗位培训后,经考评审核基本能够独立完成本岗位的常规工作。
满足岗位技能需求。
持有本工种初级工或以上职业资格。
5职责
5.1综合管理部
5.1.1负责公司技能鉴定的组织工作。
5.1.2负责公司级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的组织工作。
5.1.3负责组织各部门、分厂制定技能等级鉴定标准。
5.1.4负责为技能鉴定达到初级工以上的员工制发“技能等级证”。
5.1.5负责技能等级证的登记、更改、补换等管理。
5.1.6负责汇总各部门、分厂技能人员等级名册资料,建立台账。
5.2各部门、分厂
5.2.1负责本部门、分厂员工的岗位培训,包括培训课件开发、课程授课及课程评估。
5.2.2负责制定本部门、分厂内技能人员等级鉴定标准。
5.2.3负责本部门、分厂技能鉴定的组织、执行,包括试题设计、监考、评分、评价结果公示等工作。
5.2.4负责在鉴定工作完成后汇总鉴定材料,并向综合管理部报送。
5.2.5提供本部门、分厂技能鉴定等级达到初级工以上员工的资料,包括考核记录、相片等。
5.3技能鉴定委员会
5.3.1负责审批各部门、分厂提报的技能人员等级评价标准。
5.3.2负责审批技能人员等级评价结果,评聘公司高级技师、技师。
5.4技能鉴定评审组
5.4.1配合综合管理部做好鉴定相关工作,包括审核本部门所属工种考核内容、方式、试题、评分标准以及鉴定结果等
6管理内容和规定
6.1技能鉴定管理组织
6.1.1技能鉴定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人力资源部门协管领导以及四大分厂、生产管理部、质量控制部、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担任,委员会委员由综合管理部、四大分厂、生产管理部、质量控制部、生产技术部的技术专家和高技能人员担任。
技术专家为持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工艺技术管理人员,高技能人员为本工种高级工以上人员,具体人选由各部门推荐,综合管理部审核,人力资源协管领导审批。
6.1.2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方法
技能鉴定委员会为公司技能鉴定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委员会以专题会议形式召开,会议由委员会主任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参加时由副主任主持。
相关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授权其他可承担此项工作的人员代理参会。
其他相关人员视需要参加会议。
1)综合管理部负责汇报相关工作议题,委员会进行讨论决策。
2)委员会以主任负责制为议事准则,如遇无法达成一致时,由主任做出裁决。
6.1.3委员会的工作机构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技能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技能鉴定的组织准备等工作及会务安排,并负责组织执行委员会相关决议。
6.1.4技能鉴定考核评审组
技能鉴定专业评审组是技能鉴定工作的执行机构。
分为冲焊涂总四大专业厂评审组、质量控制部评审组以及生产管理部评审组。
各评审组组长由部门领导担任,四大专业厂副组长由运营保障科科长担任,质量控制部、生产管理部副组长由部门有评价需求岗位的科长担任。
组员由对应工种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员以及工艺技术相关人员担任,人数为5或7人,具体人选由评审组组长选定,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2岗位培训
6.2.1各单位根据生产工艺及作业流程,划分具体的生产作业岗位,并依据各岗位的作业内容、工艺要求、流程标准以及其他岗位上岗所必须具备的知识、技能,制定岗位培训教材及开展培训。
6.2.2各单位对本单位未取得技能等级证的员工(包括新入职和转岗员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岗位培训及初级工等级评价。
对已取得技能等级证的员工,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岗位技能培训。
6.2.3岗位培训方式可采用集中授课或现场培训。
6.3技能等级考评
6.3.1技能评价维度
专业知识和技能:
本工种所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作业规程:
员工进行作业时必须遵循的程序和步骤。
节拍及产品质量:
员工所在岗位生产节拍及产品质量要求。
授课及带徒:
员工是否具备的授课及带徒能力。
除上述以外,包括岗位安全、岗位工序不良问题认识、岗位工序异常联络流程、非常规工作应对、技术攻关、工艺革新等。
6.3.2技能鉴定周期
首次鉴定:
对新入职或转岗员工,用人单位需于三个月内对其组织一次技能鉴定,以核定新入职或转岗员工技能等级,但首次鉴定核定等级以高级工为限,不得核定为技师或以上等级。
定期鉴定:
对于符合各技能等级任职资格条件的员工,公司每年组织技能鉴定工作,原则上为每年10月,具体时间综合管理部将根据鉴定需要提前另行安排通知。
6.3.3技能鉴定内容及标准
6.3.3.1鉴定内容为笔试、实操及工作绩效。
笔试主要为员工所属工种的相关理论知识、操作规程、安全常识等,由各部门、分厂拟定考试题库,综合管理部组织闭卷考试。
实操鉴定内容由各部门、分厂根据评价对象所从事的工种确定相应的考核项目,在指定场地通过现场实操的形式进行考核。
工作绩效由个人绩效等级兑换成分数,其中S级=100分,A级=90分,B级=75分,C级=65分,D级=50分。
6.3.3.2首次鉴定
序号
鉴定内容
所占比例
计算方式
1
笔试
20%
书面考试成绩×20%
2
实际操作成绩
80%
实际操作成绩×80%
员工个人总成绩=书面考试成绩×20%+实际操作成绩×80%
6.3.3.3定期鉴定
序号
鉴定内容
所占比例
计算方式
1
笔试
20%
书面考试成绩×20%
2
实际操作成绩
60%
实际操作成绩×60%
3
工作绩效
20%
个人绩效等级对应分×20%
员工个人总成绩=书面考试成绩×20%+实际操作成绩×60%+个人绩效等级对应分×20%
6.3.3.4通过标准
首次鉴定:
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不低于60分,实操成绩不低于60分;总成绩不低于70分视为通过该等级鉴定。
定期鉴定:
绩效等级C级(含)以上,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不低于60分,实操成绩不低于60分;总成绩不低于70分视为通过该等级鉴定。
6.4鉴定结果应用
6.4.1经鉴定确认技能等级的员工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制发《技能等级证》,并依据《广州公司技能员工技能提升激励办法》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6.4.2技师聘用
6.4.2.1经鉴定取得技师或以上等级的技能员工,由技能鉴定委员会聘为公司技师或高级技师,并颁发聘用证书,聘用期为三年。
6.4.2.2员工获聘技师或高级技师期间可向公司申请或由公司指派技术攻关课题,公司给予人、财、物的支持。
6.4.2.3技师(含)以上的员工在聘任期满后需重新参加考评,考评通过予以续聘。
未获续聘,但其承担的技术攻关课题仍未结题者,可根据其承担的技术攻关课题予以短期聘用,短期聘用以课题结题时间为限。
6.4.2.4特殊聘用,对于未达到资格条件,但技能水平突出,获得国家技术专利或其他省级以上技能技术奖励的员工,予以专案特殊聘用。
6.4.3经公司技能鉴定达到相应等级但未取得对应国家职业资格的员工,以鉴定等级聘用。
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员工。
6.4.4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但未通过公司对应等级技能鉴定的员工,不享受相应待遇。
6.4.5技能鉴定未达到初级工技能水平的员工,视为暂未达到岗位胜任要求,需重新接受相关培训及鉴定,二次鉴定仍未达到要求者,公司可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岗位调整。
调整后技能鉴定仍未达要求的员工,公司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6.4.6技能鉴定结果经部门评审组组长及综合管理部审核后在本部门(分厂)范围内公示(三天)。
公示期间员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直接上级书面反映,公示期结束后反映视为无效。
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公示异议的调查核实。
6.4.7高级工以上技能人员需每年进行一次复评,对于复评未达到相应等级要求的,技能等级降一级聘用。
6.5技能人员管理
6.5.1技能人员有以下情形者,降一级聘用
a、季度内累计迟到或早退2次(含)以上
b、季度内旷工达一天(含)以上
c、经复评达不到对应技能等级要求
d、技师及以上员工年度内无承担技术攻关课题
e、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
f、出现严重质量或安全事故属主要责任人
6.5.2因6.5.1降级聘用者,自降级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参加原技能等级鉴定。
6.5.3各等级技能人员应争取于三年内获得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若本等级人员超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优先留用。
6.6技能等级证件的使用
6.6.1各单位完成技能鉴定后,3个工作日内向综合管理部提报各等级技能人员花名册以及相关人员照片。
6.6.2综合管理部在《技能等级证》上填写人员资料,信息填写完整的《技能等级证》须加盖综合管理部印章,方为有效。
6.6.3综合管理部应在员工通过等级鉴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技能等级证》发放至各单位并登记造册进行管理。
6.6.4各生产一线及辅助生产一线单位(物流、保全、质检等)必须确保本单位的生产作业人员及辅助生产人员均持有相应岗位的《技能等级证》,未取得初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的不得安排单独作业。
6.6.5技能员工应将《技能等级证》装入工卡塑胶袋背面,即塑胶袋正面是工卡,背面是技能等级证,作业时必须佩戴。
6.6.6技能员工应妥善保管《技能等级证》,因个人原因导致《技能等级证》不能继续使用或丢失,需及时向综合管理部申请换发,每证工本费30元,由员工个人承担。
6.6.7《技能等级证》由于非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破旧等不能继续使用,持证人应上报本单位,由各单位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更换。
综合管理部确认后回收原证件并换发新证。
6.6.8员工如有辞职,其《技能等级证》由综合管理部回收并做好销户、作废记录。
6.6.9综合管理部负责不定期对各单位《技能等级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有违反使用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报上级领导处理。
g、
h、
i、
j、
k、
l、
7业务/管理流程
7.1技能等级标准制定流程
各部门、分厂根据本单位鉴定对象所从事的工种制定《xx部门/分厂xx工种等级鉴定标准》,综合管理部会同质量控制部、生产管理部及各专业厂商定后,交公司技能鉴定委员会审批后发布。
7.2技能鉴定流程
综合管理部牵头组织各部门、分厂做好鉴定准备工作(考核内容、方式、试题、评分标准等),按本办法规定公布半年度鉴定通知及相应安排,符合技能等级条件的员工在各部门人力资源员处报名,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各部门、分厂开展鉴定工作,鉴定工作结束后,综合管理部汇总鉴定结果报公司技能鉴定委员会审批后公布。
8记录
序号
表格编号
名称
保存地点
保存期
1
技能鉴定成绩汇总表
综合管理部
三年
2
技能鉴定考核表
综合管理部
三年
3
技能鉴定报名表
综合管理部
三年
9评审与更改
本办法每年由综合管理部组织评审其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并在必要时进行修改。
10附则
10.1本办法自实施之日起生效。
10.2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11附件
附件一:
技能鉴定成绩汇总表
附件二:
技能鉴定考核表
附件三:
技能鉴定报名表
附件四:
技能鉴定流程
附加说明
本制度提出部门:
综合管理部
本制度归口部门:
综合管理部
本制度起草人:
黎志锋
本制度审核人:
马庆恒
本制度会签人:
王志芳、李树平、马铁利、李建伟、李红、张万涛、何新康、朱鸿岸、邝军生
本制度审查人:
熊买宝
本制度审定人:
郗建国
本制度批准人:
方青
本文件使用范围:
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
文件版本更改记录表
表号:
BQGF.03.007.01.2011.M
生效时间:
文件编号
版本状态
发布时间
修改章节
修改摘要
备注
附件一:
技能鉴定成绩汇总表
技能鉴定成绩汇总表
表号:
生效时间:
顺序号:
填表部门:
填表时间:
评价时间:
评价等级:
序号
班组
员工编号
员工姓名
岗位
工种
笔试得分
实操得分
绩效得分
总得分
考核结果
备注
制表:
部门评审组组长审核:
综合管理部审核(盖章):
备注说明:
1、首次鉴定总得分=书面考试成绩×20%+实际操作成绩×80%,定期鉴定总得分=书面考试成绩×20%+实际操作成绩×60%+个人绩效等级对应分×20%
2、考核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
附件二:
技能鉴定考核表
xx岗位技能鉴定考核表
表号:
生效时间:
顺序号:
部门
班组
工种
姓名
工号
考核等级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一
理论知识
基础知识
专业知识
其他知识(安全、质量等)
二
实操
设备操作规程
节拍及质量
授课及带徒
其他
三
工作绩效
总得分
本部门评审组意见:
备注说明:
1、考核表需附考核内容相关附件,如考试卷、实操鉴定表等。
附件由各部门自行制定,但需涵盖考核内容。
2、评审组意见由评审组组长汇总后签署。
附件三:
技能鉴定报名表:
技能鉴定报名表
表号:
生效日期:
顺序号:
序号
部门
班组
姓名
工号
学历
专业工龄
工种
原技能等级
拟考评等级
备注
1
2
3
4
5
6
制表:
部门审核:
综合管理部审核:
(盖章)
附件四:
技能鉴定流程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技能 职业技能 鉴定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