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责任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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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责任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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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责任制
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小坝磷矿山二号井
职业卫生分管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汇编
编制:
小坝磷矿山二号井
审核:
湖北隆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泉市分公司
2017年度
职业卫生岗位责任制
职业病防治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第一条 职业病防治主要负责人作为矿井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矿井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二条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第三条 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职业病防治管理相关的《管理制度》、《责任制》等。
第四条 保证矿井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有效推动方针和目标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 设置符合矿井实际生产现状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负责本矿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结职业健康防治工作的会议,研究和解决有关职业健康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强化《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保证紧急情况出现时应对有序,救援有效。
坚持“三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过程中对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完善。
第八条 搞好职业危害前期预防工作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员责任制
第一条 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会审《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责任制》、《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并督促贯彻实施。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技术标准等,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负责审核职业危害危险源、危害因素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 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从设计图纸的审核,施工方案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等每个环节,都要考虑职业健康危害因素。
第四条 组织制订特殊施工工艺。
在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时,必须同时制定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 参加事故、事件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第六条 协助主要负责人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并依法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职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性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第七条 负责职业危害申请备案工作;
职业卫生劳保管理组责任制
第一条 协助主要负责人制定、会审《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责任制》、《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并督促贯彻实施。
第二条 协助主要负责人搞好职业危害前期预防工作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职工食堂卫生和厨房工作人员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保证紧急情况出现时应对有序,救援有效。
坚持“三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过程中对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宣传。
第四条 协助主要负责人按照《矿井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规定做好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工作。
负责对劳保用品的入库、验收、发放、使用、报废情况分别进行登记、入账。
职业卫生培训组责任制
第一条 协助主要负责人推动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
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按期执行。
第二条 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病防治工作先进经验。
第三条 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第四条 协助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员制订职业病防治制度、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职业病防治的隐患,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第六条 负责建立矿井职业病防治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记、存档、申报等工作。
职业卫生档案组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并监督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政策、法规及矿井职业病防治规定,监督检查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二条 检查施工人员现场职业病防护用品佩戴情况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情况。
第三条 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检查,查出的问题及时向矿井相关责任人传达整改任务,做到闭合管理。
第四条 检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牌板,监督矿井职业健康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运行。
第五条 发现危及员工职业健康不安全因素时,立即制止施工,督促现场人员处理后方可施工,现场处理不了的,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及时向矿井相关领导汇报。
第六条 监督井下作业人员职业病防护用品佩戴情况,对佩戴不规范人员要及时纠正整改。
第七条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安全员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及职业病防治有关规定。
第二条 负责新入职工人和一般工种转岗的职业病防治培训及老工人的定期职业病防治培训工作。
第三条 做好全矿职业病防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按时培训及定期复训安排工作。
第四条 协助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第五条 带班时,认真检查施工人员现场职业病防护用品佩戴情况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情况和完好情况。
第六条 现场检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牌板,监督矿井职业健康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运行。
班组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第一条 贯彻执行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领导本班人员文明作业,对本班组人员在作业工程中的职业健康负责。
第二条 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条 根据本班任务、环境和本组人员技术、体力等特点,合理安排任务,交代职业病防治安全注意事项。
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检查班组作业地点的环境因素、危险源控制状况,做到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讲评,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四条 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对新职工和调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现场职业病防治教育,并制定专人负责指导,达到要求后才能上岗操作。
第五条 班前要对本班使用的工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对班组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六条 善于总结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工作,积极提出对职业病防治有利的建议。
第七条 发生工伤要及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安全教育培训签到表
培训名称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培训方式
培训学时
参训人员签字
姓名
工种
姓名
工种
姓名
工种
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
小坝磷矿山二号井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编制:
小坝磷矿山二号井
审核:
湖北隆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泉市分公司
2017年度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职业病防护用品(以下称“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小坝磷矿山二号井所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
第四条:
职责与分工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建档和监管;
2.副矿长及安全员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五条:
内容与要求
5.1职业危害防治设备设施必须进行调试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5.2设备设施操作者上岗前,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重点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操作者经培训合格,且取得设备设施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5.2.1设备设施使用必须严格按“三定一证(使用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定作业指导书,凭设备操作证操作设备)”要求进行管理,遵守设备操作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负责填写各种设备设施运行记录。
5.2.2设备设施操作者应具备“三好(管好、用好、修好设备设施)”、“四会(会操作、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设备故障)”、“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五项纪律(凭操作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检查)”的基本技能和设备管理意识,在开机前应认真做好重点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
5.3职业危害防治设备设施不得无故停用或擅自拆除,凡因故停用设备设施应办理停用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4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指定专人负责,做到:
(1)班前认真检查设备,按规定做好设备的点检工作和润滑工作;
(2)班中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3)班后做好设备清扫、润滑工作。
5.5职业危害防治设备设施应与工艺装备一并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
5.6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按设备设施定检内容进行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并做好定检记录。
5.7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故障管理
5.7.1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操作者应立即停机,关闭电源,防止故障扩大,通知设备设施管理部门,按设备设施管理规定及时组织处理。
必要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抢修。
5.7.2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必须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停止或限量排放污染物,准确预计停机时间,必须将故障信息上报装备处。
5.7.3设备设施故障排除后,设备操作者应对设备进行认可,并和维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用。
5.8设备设施的报废与更新管理
5.8.1设备设施报废的条件:
设备设施性能不能满足职业危害因素防治防护要求和作业点污染因子排放不达标得设备实施。
5.8.2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报废后应及时进行更新:
5.9设备设施的技术资料管理:
做好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收集技术改造后的资料归档等工作,以满足设备使用和维修的需要。
对防护设施进行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3)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第六条:
相关制度与记录
1.相关制度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2.相关记录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台账》
安全教育培训签到表
培训名称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培训方式
培训学时
参训人员签字
姓名
工种
姓名
工种
姓名
工种
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
小坝磷矿山二号井职业病防治岗位操作规程
编制:
小坝磷矿山二号井
审核:
湖北隆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泉市分公司
2017年度
职业病防治岗位操作规程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则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并结合矿井采矿工艺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一、名词解释
(一)粉尘:
是指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在工业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叫做工业粉尘。
对工业粉尘如果不加以控制,它将破坏作业环境,危害工人身体健康和损坏机器设备,还会污染大气环境。
粉尘危害主要以凿岩、放炮、装矿、回采、卸矿、机修等各种井下、井上生产作业及运输所产生。
(二)噪声:
是给听到它的人带来烦恼的、不受欢迎的声音。
影响人们学习休息的声音都称为噪声。
对噪声的感受因各人的感觉、习惯等而不同,因此噪声有时是一个主观的感受,一般来说人们将影响人的交谈或思考的环境声音称为噪声。
噪声危害主要为来自机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摩擦、动力电机产生的震动、运动原理的往复运动等。
(三)有毒有害气体:
是指有毒并对身体有害的气体,矿井有毒有害气体主要为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物等。
会导致人体部分器官停止工作,甚至导致窒息和死亡。
二、接触粉尘危害岗位操作规程
(一)本操作规定适用工种:
电工:
电器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工:
凿岩工、爆破工:
安全员:
带班矿长、倒矿车司机、装载机司机等一线作业工种;
(二)接触粉尘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必须熟悉各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按规定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3.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4.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降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的清洁、干净。
5.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6.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是方可继续作业。
7.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8.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9.严禁干钻作业,凿岩作业时必须采用湿式作业。
三、接触噪声危害岗位操作规程。
(一)本操作规程适用工种:
井下凿岩工、爆破工、安全员、带班矿长,倒矿车司机、装载机司机等井下作业人员;
1.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2.对各种设备的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
3.发生作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四、接触有毒有害气体岗位操作规程
(一)本操作规定适用工种:
井下凿岩工、爆破员、带班矿长、安全员、装载机司机、倒矿车司机等井下作业人员。
(二)接触有毒有害气体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按规定佩戴及使用自救器,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按规定及时更换自救器,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4.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是方可继续作业。
5.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6.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一、凿岩工职业病防治岗位操作规程
1、职业危害告知:
1.1凿岩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粉尘、噪声、振动等职业危害;
1.2粉尘是指在生产中形成的,并能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在矿山开采、凿岩、爆破、运输等过程中均可有大量粉尘外逸。
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可引起呼吸系统的各种疾病,如尘肺、粉尘性支气管炎、肺炎、鼻炎等。
1.3噪声有害于人的心血管系统进而影响人的神经系统,使人急躁、易怒。
首当其冲的是强噪声对听觉系统的损伤,会引起噪声耳聋。
1.4振动对人体各系统均可生产影响,按其作用于人体的方式,可分为全身振动和局部振动。
生产中常见的职业性危害因素是局部振动。
人体长期暴露在强振动之下,会在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骨骼和听觉等方面发生病症。
2、职业健康防护
2.1作业前
2.1.1凿岩工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配带合格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防尘口罩、防噪耳塞、防振手套),不得随意取下。
2.1.2清理作业面,确认无炮烟等危害时,方可进行后续工作。
2.1.3做好施工作业面安全工作,到施工作业面后要进行二次找顶;严格“敲帮问顶”,处理好顶帮浮石。
2.1.4按要求给凿岩机加油,开风、水进行空负荷试机,检查凿岩机各部位是否转动灵活、机器声音是否正常、气腿伸缩是否自如,检查并处理好跑风漏水的接头,确实正常后,方准凿岩作业。
如需拆修机器时,先将机器清洗,拆下的风、水管接头要包扎好,防止赃物进入,拆下的零件要保持清洁。
2.1.5用水冲刷岩帮或采场作业面。
2.1.6对凿岩机进行检查、强化设备润滑,保证工作时噪音降低到最小。
2.2作业时
2.2.1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2.2.2凿岩应采取湿式作业,禁止打干眼;开机时要先开水后开风,停机时先停风后停水(风、水联动的除外)。
2.2.3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作业现场,并上报矿井相关负责人。
2.2.4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进行救援。
2.3凿岩结束后,用吹风管依次将炮孔内的岩粉及水吹扫干净(上向孔除外)。
三、装载机司机职业病防治岗位操作规程
装载机司机接触的主要职业危害是粉尘和噪音。
作业人员应遵守以下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4、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前要先确认CO浓度、粉尘的浓度以及风速,符合规定时才能进入。
5、装岩前要对作业面进行用水冲洗,将工作面帮、顶粉尘冲净,对矿(渣)堆进行洒水,将粉尘打湿,避免粉尘飞扬。
6、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作业现场,并上报负责人。
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
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四、喷浆工职业病防治岗位操作规程
1、入职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操作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只要有:
(1)喷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2)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3.1必须佩戴完好职业防护用品。
如:
静音耳塞、防尘口罩、乳胶手套、防护目镜等。
3.2严格执行除尘及降尘措施,必须采用潮料喷浆,喷浆时必须正常使用除尘风机和净化水幕以净化风流,除尘风机正常使用,距喷浆机余料口不大于3m。
3.3施工期间局部通风机应正常运转,工作面风量达到规程规定要求,风筒口距离工作面不得超过5m。
3.4人工拌料时采用潮拌料,水泥、沙和石子应清底并翻拌三遍使其混合均匀,拌好的潮料含水率,要求用手握成团,松开手似散非散,吹无烟。
3.5喷浆工在喷射前用压力水冲洗岩帮,对于软岩和易风化岩石一次不要冲洗全部岩帮,应该做到冲洗一段喷一段。
3.6现场作业时发现喷浆机、风钻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3.7喷浆完毕后及时洒水冲尘,防止粉尘堆积,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3.8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
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3.9职业危害事故处理:
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五、爆破员职业病防治岗位操作规程
1、职业危害告知:
1.1爆破员作业过程中存在粉尘、噪声、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物等职业危害;
1.2粉尘是指在生产中形成的,并能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在矿山开采、凿岩、爆破、运输等过程中均可有大量粉尘外逸。
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可引起呼吸系统的各种疾病,如尘肺、粉尘性支气管炎、肺炎、鼻炎等。
1.3噪声有害于人的心血管系统进而影响人的神经系统,使人急躁、易怒。
首当其冲的是强噪声对听觉系统的损伤,会引起噪声耳聋。
1.4一氧化碳,为无色、无味、无刺激性气体,它极易与人体中运输氧的血红蛋白相结合,而且极难分离,因而,当大量的血红蛋白与一氧化碳结合以后,氧便失去了与血红蛋白结合的机会,使人体输送和利用氧的功能发生障碍,造成人体组织因缺氧而坏死;
2、职业健康防护
2.1严格按照规定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防尘口罩、防噪耳塞、防振手套),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2.2爱护劳动防护用品、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2.3爆破作业应分工明确,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意识和能力。
2.4爆破工作开始前,应确定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岗哨,爆破前应有明确的警戒信号。
2.5放炮前要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2.6放炮后,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2.7必须经过培训,领取爆破员操作资格证,方可担任放炮工作。
2.8严格按照爆破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放炮工作,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2.9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作业现场,并上报负责人。
六、电工职业病防治岗位操作规程
1、职业危害告知:
1.1电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
1.2粉尘是指在生产中形成的,并能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在矿山开采、凿岩、爆破、运输等过程中均可有大量粉尘外逸。
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可引起呼吸系统的各种疾病,如尘肺、粉尘性支气管炎、肺炎、鼻炎等。
1.3噪声有害于人的心血管系统进而影响人的神经系统,使人急躁、易怒。
首当其冲的是强噪声对听觉系统的损伤,会引起噪声耳聋。
2、职业健康防护
2.1按照规定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防尘口罩、防噪耳塞、绝缘手套和胶鞋),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2.2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2.3做好电气设备安装,检修、维护工作,保证安全供电。
2.4按照完成标准和电气规程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2.5严格执行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以及停送电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七、焊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职业危害告知:
1.1焊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粉尘、有毒气体、高温、电弧光、高频电磁场等职业危害;
1.2当吸入的粉尘达到一定数量时即可引发电焊工尘肺病,且常伴随锰中毒、氟中毒和金属烟雾热等并发病,还可引起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皮炎、皮疹、眼结膜损害等;
1.3焊接产生的弧光主要包括红外线、可见光和紫外线。
其中紫外线主要通过光化学作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它损伤眼睛及裸露的皮肤,引起角膜结膜炎(电光性眼炎)和皮肤胆红斑症;
1.4焊接作业过程中,在焊接电弧所产生的高温和强紫外线作用下,弧区周围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如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
1.4.1臭氧,为无色、有特殊的刺激性气味的有害气体,它对呼吸道粘膜及肺有强烈的刺激作用。
短时间吸入低浓度(0.4mg/m3)的臭氧时,可引起咳嗽、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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