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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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分析
富士胶片印版(苏州)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1总论
1.1评价任务的由来
富士胶片印版(苏州)有限公司由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独资建立,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为世界著名的富士胶片株式会社,后者是世界500强跨国公司,于1934年在日本国神奈川成立,处世界影像产业规模第一,PS版全球市场占有率30%、销量第一,PS版特别是数码CTP印版生产技术世界领先。
2000年,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科印近代技术公司合资成立了富士星光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印刷用PS版。
随着中国快速发展的经济增长,中国国内对报纸、书刊及诸多商用彩色印刷物相应快速增加,伴随而来的是印刷用PS版需求量激增,预计北京富士星光产能在2007年左右将不能满足中国国内的需求,因此,决定在苏州工业园区建立PS版新工厂,兼顾华东、华南等高经济增长区域的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精神,苏州工业园区环保局要求对《富士胶片印版(苏州)有限公司PS版生产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据此,富士胶片印版(苏州)有限公司于2005年03月委托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富士胶片印版(苏州)有限公司PS版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我所接受委托后,对拟建项目地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收集了有关该项目的资料,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给建设单位,供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1.2编制依据
1.2.1环境保护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主席[2002]77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9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施行;
(8)《国务院关于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的批复》国函(2001)169号;2001年12月26日;
(9)《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1998年11月29日施行;
(10)《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96)31号文,1996年8月3日施行;
(11)《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文;
(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344号令,2002年3月15日施行;
(1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1998年7月1日施行;
(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03年1月1日施行;
(1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1]13号令,2002年2月1日施行;
(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HJ/T2.4-1995),(HJ/T169-2004)国家环保局;
(17)《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环保厅,2003年3月施行;
(18)《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规定》苏环委(1998)1号,1998年1月4日施行;
(19)《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控(97)122号,1997年9月21日施行;
(20)《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1997年8月16日施行;
(21)《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省政府[1993]38号令,1993年9月2日施行;
(22)《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2001-2005年);
(23)《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1996年6月14日施行;
(24)《“十五”期间江苏省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工作方案》,江苏省环保厅,2001年8月14日施行;
(25)《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
(26)《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发改产业[2004]746号,2004年4月30日);
(2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2003年12月,国家发改委;
(28)《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发展产来导向目录》,2004年9月,苏州市人民政府。
1.2.2项目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富士胶片印版(苏州)有限公司,2005年3月;
(2)富士胶片印版(苏州)有限公司委托我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委托书;
(3)《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初审意见》,苏州工业园区环保局,2005年1月;
(4)《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02年)及《苏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规划》(2002年);
(5)《富士胶片印版(苏州)有限公司PS版生产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富士胶片(中国)有限公司,2005年1月;
(6)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1.3评价原则
(1)本次评价是在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和工艺路线确定的条件下进行的评价工作。
(2)评价工作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环境问题开展工作;充分收集和利用现有的各种资料数据,以加快环评工作进度。
(3)评价过程中结合清洁生产工艺要求,贯彻“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
对拟采用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评述,并提出环保补充对策和建议。
1.4评价重点
根据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及环评导则,确定本项目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分析、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和总量控制,对噪声和废渣等环境影响仅作一般分析评述。
1.5评价因子确定
根据本项目的工程分析,从项目的排污情况及项目所在地周围情况,筛选确定以下评价因子,见表1-1。
表1-1评价因子确定表
环境要素
现状评价因子
预测评价因子
总量控制因子
地表水
pH、COD、SS、TP、NH3-N、
-
COD、SS、TP、NH3-N、
大气
硫酸雾、氯化氢雾、甲醇、非甲烷总烃
硫酸雾、氯化氢雾、甲醇、非甲烷总烃
硫酸雾、氯化氢雾、甲醇、非甲烷总烃
声
等效A声级
厂界噪声(等效A声级)
固体废弃物
工业固废产生量
---
工业固废产生量
1.6评价等级
根据拟建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项目所在地区的地形特点和环境区划功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所规定的方法,确定本次环境评价的等级如下:
1.6.1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投产后生产和生活废水排放量为54.4万t/a,生产废水经自设的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接入苏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综合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向吴淞江,因此仅对本项目废水进入该污水厂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1.6.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主要产生硫酸雾、氯化氢雾、甲醇和非甲烷总烃,通过核算,污染物硫酸雾、氯化氢雾、甲醇和非甲烷总烃的等标排放量Pi值均小于2.5*108,对照导则的规定,项目地位于平原地区,因此确定本次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1.6.3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地处苏州工业园区三期工业用地,厂区北侧为现代大道,东、南两侧分别是长阳街和龙潭路,西侧为其它工业项目用地,西约190米处拟建一公安派出所,声环境评价等级:
三级简评。
1.6.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废铝板、氢氧化铝污泥(废水污泥)、废涂布液(废溶剂)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铝污泥(污泥含水率约80%),固废产生量约为4481.61t/a,可妥善处置。
因此,确定固体废弃物作一般评价。
表1-2评价工作等级表
类别
大气环境
地表水环境
声环境
固废
评价等级
三级
进入污水厂的
可行性分析
三级简评
一般评述
1.7评价范围
1.7.1大气环境
根据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和周围地形特征,确定大气评价范围为:
以本项目厂址为中心,东西方向4公里,南北方向4公里的区域。
1.7.2声环境
根据本项目噪声源特征和周围功能区状况,确定声环境评价范围为:
项目地及厂界外1m处。
1.7.3地表水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拟进入苏州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并最终排入吴淞江,现状评价分析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及上游500米至下游4.5公里。
表1-3评价范围表
评价内容
评价范围
区域污染源调查
调查评价范围内的工业企业
水环境
吴淞江排放口上游500米至下游4.5公里
大气
以项目地为中心,4km区域
噪声
厂区及厂界外1米处
总量控制
区域内平衡
1.8评价标准
1.8.1环境质量标准
1.8.1.1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废水经自设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接管标准后进入苏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并最终排入吴淞江,查《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吴淞江及其支流的水质近期(2010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第Ⅳ类标准,远期(2020年)执行该标准的第Ⅲ类标准,SS采用水利部《地表水资源标准》(SL63-94)Ⅳ类标准,本次执行Ⅳ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4。
表1-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
浓度限值(mg/L)
依据
Ⅳ类
pH**
6~9
*SS执行水利部《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
**pH值无量纲
其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标准
化学需氧量(CODCr)
≤30
悬浮物(SS)*
≤60
氨氮(NH3-N)
≤1.5
总磷(TP)
≤0.3
1.8.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按《苏州市区环境空气功能区划》要求,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表1的二级标准,硫酸雾、氯化氢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甲醇氨参照前苏联居住区大气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5。
表1-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mg/Nm3)
依据
TSP
日平均
0.3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表1的二级标准
年平均
0.20
硫酸雾
一次值
0.3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达式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日平均
0.10
氯化氢
一次值
0.05
日平均
0.015
甲醇
一次值
3
日平均
1
总烃
一次值
5
参照以色列标准
日平均
2
1.8.1.3环境噪声标准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项目所在地环境噪声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的3类标准,详见表1-6。
表1-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值
等效声级Leq: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依据
3
65
55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1.8.2排放标准
1.8.2.1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水最终排入苏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苏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具体执行标准见表1-8。
表1-8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
mg/L
项目
浓度限值
依据
PH(无量纲)
6-9
苏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COD
500
SS
400
NH3-N
25
磷酸盐(以P计)
12
1.8.2.2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酸洗、电解和氧化等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和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参照以色列国家环保标准,详见表1-9。
表1-9 废气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N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依据
排气筒(m)
二级
硫酸雾
≦45
30
8.8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
二级标准
≦2.4*
氯化氢
≦100
30
1.4
≦0.20*
甲醇
≦190
30**
29
≦12*
非甲烷总烃
≦120
30
53
≦4*
*注1:
为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浓度标准,为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浓度限值;
**注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第7.1其它规定:
排气筒高度除须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的建筑5米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
1.8.2.3厂界噪声标准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本项目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北侧临现代大道边界执行Ⅳ类,其它边界执行Ⅲ类,详见表1-10。
表1-1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单位:
等效声级Leq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依据
Ⅲ
65
55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Ⅳ
70
55
1.9评价采用的技术路线
图1-1评价工作技术路线框图
2项目周围地区环境概况及环境保护目标
2.1项目周围地区环境概况
2.1.1地质地貌
项目拟建地址位于苏州工业园区长阳街,地处江南水网地区,河流纵横,地势平坦、低洼,属长江下游冲击平原区。
地理位置见图2-1。
苏州工业园区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区的东部,地理位置为东经120°48´~121°05´,北纬31°06´~31°32´。
本项目厂区距苏州古城区直线距离约15公里,离上海市区约90公里。
2.1.2地形、地貌
项目所在地为长江下游冲积平原区域,地表为第四纪地层覆盖,地势平坦,地貌单一,河道纵横,土地肥沃,属典型的江南水乡平原,地面标高约2.5~3.5米左右(黄海高程)。
从地质上来说,苏州工业园区位于新华夏和第二巨形隆起带与秦岭东西向复杂构造带东延的复合部位,属原古代形成的华南地台,地表为新生代第四纪的松散沉积层堆积。
表层耕土在1米左右,然后往下是粘土、亚粘土、粉砂土、粘土层等交替出现,平均地耐力为15吨/平方米。
该处属于“太湖稳定小区”,地质构造体比较完整,断裂构造不发育,基底岩系刚性程度低,第四纪以来,特别是最近一万年(全新统)以来,无活动性断裂,地震活动少并且强度小,周边无强地震带通过。
根据“中国地震裂度区划图(1990)”及国家地震局、建设部地震办(1992)160号文苏州市50年超过概率10%的烈度值为Ⅵ度。
2.1.3水文状况
本项目所在地北侧即为娄江,吴淞江位于项目地南面约2.5公里。
本地区水系属典型的水网地区。
河网上流速缓慢,流向基本是由西向东。
娄江的主要功能为航运、灌溉、排涝及工业用水。
吴淞江的主要功能为航运、一般工业用水、引排水及农田灌溉。
本项目所在区域娄江河段河面较宽,平均宽度96米,平均水深2.5米,平均流量2.58m3/s.
本项目所在区域吴淞江河段河面较宽,平均宽度449米,平均水深3.21米,平均流量7.25m3/s。
项目地所在区域水系图见图2-2。
图2-2项目地所在区域水系图
2.1.4气候、气象状况
苏州市区气候为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季风变化明显,冬季以偏北风为主,夏季以偏南风为主。
根据苏州气象台历年气象资料统计:
年平均气温:
15.7℃;
年平均最高气温:
17℃;
年平均最低气温:
14.9℃;
年平均风速:
3.0m/s;
年最大平均风速:
4.7m/s;(1970、1971、1972年);
年最小平均风速:
2.0m/s;(1952年);
年频率最大风向SE;
年平均相对湿度:
80%;
年平均降水量:
1099.6mm;
最大年降水量:
1554.7mm(1957年);
最小年降水量:
600.2mm(1978年);
年平均气压:
1016.1hpa。
图2-3给出项目地所在区域风频玫瑰图。
图2-3风频玫瑰图
2.1.5生态环境
随着人类的农业开发,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生态环境早已被人工农业生态环境所替代,而近年来随着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又逐渐向城市生态发展转化。
大片农田被工厂所取代,修建了大量的道路、厂房、办公楼,整个工业园区已成苏州市新的建成区。
在道路和河流两侧、居民新村旁、企事业单位以及村宅房前屋后以绿化环境为目的种植乔、灌、草以及各种花卉,由于人类活动和生态环境的改变,树木草丛之间早以没有大型野生动物,仅有居民人工饲养的畜禽,以及少量的鸟类、鼠类、蛙类及各种昆虫等小型动物。
2.2社会环境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的合作项目,开创了中外经济技术互利合作的新形式。
1994年2月11日,国务院下达了《开发建设苏州工业园区有关问题的批复》。
2月26日,李岚清副总理和李光耀资政分别代表中新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了合作开发建设苏州工业园区的协议。
同年5月12日,苏州工业园区破土起动。
苏州工业园区首期开发首期8平方公里圆满完成,二、三区开发全面推进,2003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365.1亿元,进出口总额135亿美元,其中出口额56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5.1%、135%和119%。
目前,园区累计开发面积11.3平方公里,共修建道路59公里,污水管网51.7公里,燃气管网32.4公里,供热管网7公里,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燃气厂、集中供热厂均运转正常。
园区建有城市燃气管网系统,目前燃气厂日供气规模可达4万立方米,热值1.3万大卡;园区热源厂一、二期均已建成,采取集中供热方式,每小时供蒸汽总量可达190吨。
园区拥有设备较好的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达80万吨,首期设备日处理10万吨已投入运行,现仅有3万多吨的排污量。
同时,园区还建立有2家专营的固废处理企业,拥有较先进的处理设备和能力,目前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填埋率达到100%。
项目所在地交通运输十分便利,陆路主要有工业园区北侧临近的312国道,附近还有沪宁铁路和沪宁高速公路,东至上海,西去南京方便快捷。
水路也很方便,北靠娄江,南临吴凇江,可常年通航较大吨位船只,直达上海、杭州等地。
空运方面,离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只有60多公里。
因此,该处地理位置极其优越,形成了公路、铁路、水路和空中立体纵横交错的交通运输系统,交通运输十分发达方便。
2.3与规划相容性
2.3.1总体规划
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图见图2-4。
按苏州工业园区原规划,苏州工业园区由中国和新加坡合作开发建设的规划面积70km2,其东西长约14.5公里,南北长约5公里,中新合作区分三个片区,苏嘉杭高速至凤凰泾、金鸡湖为一期,凤凰泾、金鸡湖至娄斜港为二区,娄斜港至青秋浦为三区。
根据2003年规划调整,苏州工业园区扩大为中新合作区、娄葑镇区域、唯亭镇区域、跨塘镇区域、胜浦镇区域、新发展东片区、新发展南片区等七个片区,总面积260平方公里,2020年规划总人口7.8万。
一期为工商为主体,包括金融业和旅游业的现代商业中心,二期开发区为高新技术产业区,三期开发区是一个技术密集的大型制造业和加工业的工业区,发展规划研究的范围为园区260平方公里的区域。
本项目地处三期工业区,周边均为工业厂房,地点及产业政策均符合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要求。
2.3.2环保规划
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之第八章为环境保护和固体垃圾处理系统规划,对二、三期的相关要求:
大气质量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82)中的二级标准,最终与古城苏州同步。
水环境主要河道、水域(包括金鸡湖、娄汀、青秋浦、吴湖江等)水环境匝量中远期达到四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标准;最终与古城苏州同步。
声环境达到中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放射污染:
没有放射污染和电磁辐射污染。
苏州工业园区二、三区内的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在接人污水管道统一收集,输送到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在接入污水管网前须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才可接人污水管网。
实行整个区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国内外的实践经验,若要实现大气环境质量的规划目标,对整个区域必须实行排污的总量控制,将整个区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定限度内,按总量控制优化分配方案执行。
对工业的区二、三区实行集中供热,不得任意设置锅炉烟囱,整个区域由二、三个热电厂供热,实现污染物集中控制。
热电厂的选址应该经过评价进行优化。
实行燃料控制燃料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占整个区域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的很大部分,因此必须对燃料进行控制。
工业园区二、三区使用的工业燃料应尽可能使用低含硫量的燃油或煤气;含硫量控制在2%以下,居民生活燃料使用煤\或液化气等污染较少的燃料。
因此,认为本项目选址与当地总体规划和环保规划相符。
2.4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周围区域内无国家自然保护区,无珍稀濒危物种。
周围主要的水环境敏感目标为北边约20米的小河,空气及噪声敏感点为北边的善浦村,主要保护目标见表2-1。
项目地1000米范围内的现状见图2-5。
表2-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环境保护对象
距离(m)
方位
规模
环境功能
空气
环境
沙湖派出所(拟建)
190
W
20人
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水环境
吴淞江
2500
S
中型河道
3工程分析
3.1项目概况
3.1.1项目名称、性质、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富士胶片印版(苏州)有限公司PS版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
新建项目;
投资总额:
3900万元(美元),其中环保投资:
550万元(人民币)。
3.1.2占地面积及厂区总平面布置
富士胶片印版(苏州)有限公司占地面积181456m2,预计绿化覆盖率超过30%,预留部分未来发展用地。
生产及配套工程建筑面积约26211m2,厂区分设生产车间、加工车间、铝基版仓库、成品仓库、原料罐区、废水和废气处理区、废渣处理区、配电房、食堂和办公室,平面布置见图3-1。
3.1.3职工人数、生产时间和工作班次
公司建成后,员工约332人,本项目投产后,实行四班三运转,每班工作8小时,预计全年工作日约338天,年工作时间为8112小时。
3.1.4项目建设内容
表3-1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2011年满负荷生产时)
工程名称
(车间)
产品名称
及规格
设计能力(万m2/年)
年运行时数
生产车间
CTP版
热敏方式
1710
427.5
256.5
1296
光聚合紫激光方式
171
864
传统PS版
VPS-A
1282.5
128
6480
VP
1154.5
表3-2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
工程名
设备名
设计能力
备注
贮运工程
铝卷版基库
面积为190m2
车间西侧,靠开铝卷区
成品立体库
面积2800m2
车间东侧,靠包装区
化学品库
有机
室外有棚,3个储罐,面积为75m2
甲醇、丁酮、丙二醇甲醚(20m3*3)
酸
室外有棚,7个储罐,面积为270m2
硫酸3、氯化氢4(20m3*5,30m3*2)
碱
室外有棚,3储罐,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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