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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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大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大邑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月
大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编制单位:
大邑县人民政府
组织编制单位:
大邑县国土资源局
技术编制单位:
四川旭普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目录
前言1
第一节规划目的1
第二节规划任务1
第三节规划定位2
第四节规划范围2
第五节规划期限2
第六节规划依据2
第七节规划原则5
第一章规划背景7
第一节大邑概况7
第二节土地资源利用现状9
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及评价12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有利条件与制约因素14
第二章规划目标17
第一节规划原则17
第二节规划目标确定依据18
第三节规划目标20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23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原则和次序23
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向24
第三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变化24
第四节总体布局调整27
第四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31
第一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31
第二节基本农田数量保护、质量建设和管护33
第五章建设用地调控及用地安排35
第一节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35
第二节城镇村用地规模安排和空间布局调控的措施37
第三节中心城区合理发展38
第四节工业园区用地安排39
第五节优化建设用地结构41
第六节龙门山生态旅游综合功能区用地调控42
第七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及措施43
第六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49
第一节基础性生态环境保护用地规模和布局49
第二节生态屏障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50
第三节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其他措施51
第七章土地整治安排55
第一节土地整治类型规划和布局55
第二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和项目区安排58
第三节土地整治实施保障58
第八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61
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61
第二节一般农地区61
第三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62
第四节独立工矿区62
第五节风景旅游用地区63
第六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63
第七节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64
第八节林业用地区64
第九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67
第一节乡镇耕地和基本农田规模调控67
第二节乡镇建设用地规模调控68
第三节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方向和重点68
第四节重点乡镇建设用地调控69
第五节土地利用管制要求70
第十章近期规划安排71
第一节基础设施用地安排71
第二节城镇村用地安排72
第三节采矿用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安排72
第四节近期土地整治安排73
第十一章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75
第一节各项用地规划目标75
第二节灾后恢复重建用地安排与布局(2008-2010年)75
第三节灾后重建重点项目76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措施79
第一节加强法律实施力度79
第二节健全行政管理制度79
第三节强化经济引导80
第四节完善技术保障81
第五节扩大公众参与82
附表85
前言
第一节规划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严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加强土地生态建设,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实现大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TD/T1024-2010《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编制《大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第二节规划任务
大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县域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和上级规划的要求,综合研究、确定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的方针、目标和调控措施,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等重要资源和生态用地,落实土地用途管制。
具体任务包括:
——落实上级规划任务,协调上下级规划;
——研究制定土地利用的方针和目标;
——统筹协调各区域、各业、各类用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确定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的调控指标,重点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生态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城镇用地等的规模和范围;
——划定土地用途区,制定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范围和重点区域;
——分解下达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第三节规划定位
落实上级规划和指导下辖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协调和合理安排各区域、各业、各类用地,落实土地用途管制,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四节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大邑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幅员面积151640公顷,包括3个乡、17个镇,共20个乡(镇)。
第五节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其中,近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第六节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08月28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
(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
(7)《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三次修正)。
二、国家政策
(1)《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5)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5﹞74号)。
三、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GBJ137-19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2)GB/T14259-1993《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
(3)GB50298-1999《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4)GB/T19231-2003《土地基本术语》;
(5)GB/T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6)GB50188-2007《镇规划标准》;
(7)TD/T1024-2010《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8)TD/T1011-2000《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
(9)TD/T1004-2003《农用地分等规程》;
(10)TD/T1005-2003《农用地定级规程》;
(11)TD/T1018-2008《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规程》;
(1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四、相关规划
(1)《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2008年8月13日);
(2)《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3)《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4)《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5)《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6)《大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7)《大邑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8)《大邑县龙门山生态旅游综合功能区规划(2010-2020年)》。
五、依法组织开展并公布的相关调查评价成果
(1)大邑县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资料;
(2)大邑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资料;
(3)《大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年报》(1997-2009年);
(4)《大邑县统计年鉴》(1997-2009年);
(5)大邑县“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成果资料。
第七节规划原则
一、依法编制
《规划》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地方有关土地管理法规的要求。
二、统筹兼顾
《规划》编制全面考虑大邑县本规划编制时充分考虑全县“十一五”、“十二五”社会经济发展相关规划、结合各部门编制的行业规划以及充分考虑全县土地供需状况,妥善处理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统筹安排土地利用。
三、上下结合
《规划》编制过程中,在确定土地利用政策、规划目标、主要规划指标、土地用途分区等过程中,积极协调衔接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大邑县下辖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切实落实规划。
四、充分协调
《规划》编制与城市总体规划、交通、水利、工业布局等规划在用地规模和布局等方面积极协调。
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江河、湖泊综合治理等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五、公众参与
《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传播方式,广泛宣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小组,设立专用信箱、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政府、部门、专家、规划监督机构对规划目标、规划方案、各土地用途区管制规则及实施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大邑概况
一、自然条件
1、区位
大邑县位于成都平原西部,地跨东经102°59′至103°45′,北纬30°25′至30°49′。
东北与崇州市为界,东南与新津县毗邻,西北与芦山县、宝兴县、汶川县接壤,南接邛崃市。
县境东南至西北长81.3公里,西南至东北宽44.4公里,幅员面积1516.40平方公里。
县委、县政府驻地晋原镇距成都市区48公里。
2、地形地貌
大邑县地处成都平原向川西北高原的过渡地带,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呈阶梯状渐次降低,依次出现山区、丘陵、平原三大地形区,山区、丘陵、平原分别占全县总面积的60.50%、16.70%、22.80%。
3、气候
气候属四川盆地湿润季风气候区,温和温润,因海拔高差大,气候的区域差异明显;
4、水资源
境内河谷纵横,河网密集,西部山区是中小河流的源头或上游,生态作用突出,全县水资源丰富,年径流总量达12.3亿立方米。
5、生物资源
大邑县生物资源多样,植物种类达6纲、169科、664属、2700多种;矿产资源丰富,
6、旅游资源
旅游资源特别丰富,景观类型丰富多样,具有代表性的有:
西岭雪山、鹤鸣山、雾中山、刘氏庄园博物馆、花水湾温泉等。
7、物产
大邑县土地肥沃,物产丰富。
盛产水稻、小麦、玉米、油菜等农作物和木材、竹子、茶叶、蚕丝、水果、蘑菇、棕片等林副产品。
药物资源丰富,盛产黄柏、杜仲、厚朴、黄连等。
二、经济社会条件
2005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8.24亿元,人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159元,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282元。
在地区生产总值中:
第一产业增加值12.05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7.5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8.65亿元。
三次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率分别为15.8%、52.1%、32.1%,三大产业结构调整为25.0:
36.4:
38.6。
产业内部结构不断优化,新兴三产所占比不断上升,传统商贸占比不断下降。
旅游业是第三产业中的支柱产业,也是大邑县经济发展的特色产业。
2005年,国内旅游人数达245万人次,旅游国内旅游收入37700万元;接待海外旅游者4538人次,旅游创汇73万美元。
2005年末,全县总人口506051人,其中农业人口319152人,占总人口的63.07%,城镇人口186899人,占总人口的36.93%。
全县人口密度334人/平方公里,东部人口稠密,西部人口稀少。
三、行政区划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撤乡并镇工作通知》要求,2005年,大邑县将唐场、元兴2个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安仁镇,丹凤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悦来镇,三坝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出阝江镇,高山乡并入三岔镇,龙凤乡并入董场镇,敦义乡并入王泗镇,天宫庙镇与花水湾温泉区合并更名为花水湾镇。
第二节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现状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规划基期数据进行了转换,本轮规划基期数据在2005年的“国控”数据基础上转换而来。
2005年末,全县农用地面积为136834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10867公顷,其他土地面积为3939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90.24%、7.17%、2.60%。
表1-12005年大邑县土地利用现状表
单位:
公顷
地类
2005年
面积
比重(%)
土地总面积
151640
100.00
农
用
地
耕地
29580
19.51
园地
2952
1.95
林地
68107
44.91
牧草地
9383
6.19
其他农用地
26812
17.68
农用地合计
136834
90.24
建
设
用
地
城镇建设用地
2060
1.36
农村居民点用地
7402
4.88
采矿用地
149
0.10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183
0.12
交通水利用地
712
0.47
其他建设用地
361
0.24
建设用地合计
10867
7.17
其他
土地
水域
2639
1.74
自然保留地
1300
0.86
其他土地合计
3939
2.60
资料来源:
大邑县国土资源局
1、农用地
耕地面积为29580公顷,园地面积为2952公顷,林地面积为68107公顷,牧草地面积为9383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6812公顷,分别占农用地的21.62%、2.16%、49.77%、6.86%、19.59%。
2、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9794公顷,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712公顷,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361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0.13%、6.55%、3.32%。
3、其他土地
在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为2639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300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面积的67.00%、33.00%。
二、土地利用特点
1、林地面积大,生态效益好
2005年末,全县林地面积为68107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为49662公顷,大面积的林地是大邑县建设国家级生态县的有利条件。
2、城镇建设用地相对集中,农村居民点用地较分散
大邑县地形以山区为主,山区占总面积的比例为60.50%,全县城镇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和东部平坝区的乡镇,西部山区较少。
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7402公顷,用地总量偏大,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为232平方米/人,用地粗放,布局分散,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潜力大。
二、土地利用问题
1、灾后重建用地需求大,使灾区人地矛盾更加突出
地震及次生灾害造成全县20个(乡)镇部分耕地受损,城乡住房大量倒塌和损毁,大量建设用地功能受损和部分建设用地灭失,一些独立工矿用地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受损严重,恢复重建用地需求量很大,灾区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区域生态功能严重受损,环境承载力和土地利用安全性降低,震后次生灾害频发,亟需调整土地利用布局,加大了灾区以外转移承接地区用地压力。
2、人均耕地少,可垦、宜耕土地后备资源较少
2005年末,全县耕地总面积29580公顷,人均耕地仅为0.88亩/人,低于全国人均耕地1.44亩/人的平均水平,也低于四川省人均耕地1.03亩/人的平均水平。
全县可供开发后备耕地资源,零星分散于西部山区和中部丘陵,土地开发成本高,由于灌溉条件的限制和生态保护的需要,可垦宜耕的后备耕地资源开发新增耕地的潜力有限。
3、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不尽合理
由于大邑县第二产业发展相对较慢,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2005年末,全县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206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为21.03%,所占比例偏小;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分别为740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为75.58%,所占比例偏大;
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及评价
一、上轮规划实施情况
大邑县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1998年底完成,2000年批准实施,上轮规划期限是1997—2010年,以1996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
1、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上轮规划确定,2010年末大邑县的耕地保有量为3383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8919公顷。
2005年末,根据大邑县1996-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调查成果,全县耕地面积为29580公顷,相对于1996年的耕地面积33557公顷,净减少3977公顷。
耕地净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农业结构调整、非农业占用耕地。
同时,本县也通过土地整治,对耕地进行了一定数量的补充。
2005年末,大邑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9160公顷。
大邑县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全县各类建设未占用基本农田。
2、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上轮规划确定,2010年末大邑县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382公顷,到2005年末,大邑县建设用地实际占用耕地236公顷。
3、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
上轮规划确定,2010年末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共增加耕地面积933公顷。
2005年末,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总面积710公顷,完成了规划新增耕地总目标的88.78%。
二、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大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自2000年批准实施以来,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建设用地快速增长、土地供给约束日益加大的形势下,通过实施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规划控制与引导,较好协调了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有效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农业基础地位得到巩固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29160公顷。
通过土地整理、农田水利建设,推广保护性耕作,不断提高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地力,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大邑县粮食产出率由1996年的5.32吨/公顷增长到2005年的5.60吨/公顷,全县农业总产值从1996年的9.24亿元提高到2005年的20.33亿元,增长1.2倍。
2、土地利用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人均GDP由1996年的4585元/人增加到2005年的9159元/人,单位面积GDP由1996年的1.45万元/公顷增长到2005年的3.18万元/公顷。
3、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1997-2005年,在县境西部山区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恢复自然植被,在中部丘陵区实施生态退耕工程和微水治旱工程,在东部平坝区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对出阝江河、斜江河流域进行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林地面积由1996年的65803公顷上升到2005年的68107公顷。
4、土地利用规划意识不断加强
通过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的实施,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建立健全了土地管理的行政、法律机制,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能力逐步提高,全社会土地利用规划意识不断加强,为更加科学管理土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有利条件与制约因素
2006-2020年,是实现大邑跨越式发展、富民强县、全面小康奋斗目标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为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早日跨入全省经济强县”战略目标,必须科学分析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利用的新形势,充分认识全县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有利条件
1、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有利于全县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抢抓西部大开发、扩大内需和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战略机遇,依托位于成都经济区的良好区位优势和完善的基础设施,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推进产业升级,按照统筹城乡科学发展总体部署,规划期内大邑县将面临快速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机遇。
2、大邑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大邑县委、县政府提出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立县、旅游兴县、工业强县、都市农业发展”的发展思路,着力打造成都市重要的工业园区和粮食产区,显著提升产业聚集力、要素转化力、市场竞争力,实现经济强县的跨越。
全县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二、制约因素
1、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
本世纪头二十年,大邑县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大邑县还是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基地,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按照大邑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1231”发展重点,将拉动全县基础设施用地的进一步增长。
随着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在土地供给有限的情况下,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
2、耕地保护形式将更加严峻
由于人口总量的持续增加、居民消费结构的快速升级,随着西部大开发、灾后恢复重建和产业转移的各类建设项目的陆续开展,耕地保护与利用难度不断加大,对全县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艰巨
汶川地震使灾区大量耕地、建设用地损毁,土地供需矛盾加剧;次生地质灾害频发,土地利用的环境安全形势严峻,土地利用布局调整的需求迫切。
调整土地利用布局、修复土地生态功能以及震后次生灾害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
4、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任务难度大
在用地需求全面持续增长和土地资源约束的双重压力下,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多元化的影响,县内各区域间土地利用矛盾将日益突出,亟待统筹各区域土地利用,调整优化区域用地政策与宏观布局,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引导各地区逐步形成特色突出、优势互补的发展区域。
5、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难度较大
大邑地貌类型多样,生态环境复杂,生物多样性丰富,是成都市重要的生态屏障。
在更加注重生态建设和生态安全的总体要求下,面对全县加快发展的建设需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因灾受损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的难度越来越大。
第二章规划目标
第一节规划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
落实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积极恢复灾毁耕地数量,有效提高复耕耕地质量,严格耕地的用途管制,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二、节约集约用地。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以内涵挖潜为主,切实改变外延扩张的传统用地方式,集约高效利用土地,统筹灾后恢复重建新增建设用地,积极推进灾毁土地整理复垦,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优化布局。
三、统筹各业各类用地
贯彻落实四川省和成都市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以地震及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为基础,客观评价土地利用的安全性,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整合城乡土地资源,引导各类建设用地合理布局,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妥善处理区域用地关系,促进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自然、历史、民族文化保护,逐步恢复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五、增强土地宏观调控能力
按照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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