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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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材料
1.新沂中专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1
2.学徒实习管理制度……………………………………………………8
3.安全措施与违纪处理办法……………………………………………11
4.校企定期例会制度……………………………………………………14
5.学生实习召回制度……………………………………………………15
6.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制度……………………………………………18
7.实习生安全制度………………………………………………………20
8.指导教师工作职责……………………………………………………22
9.现代学徒制学生上岗前培训计划……………………………………23
10.现代学徒制第三方评价考核办法…………………………………29
11.学徒实习考核制度…………………………………………………31
12.准员工实习考核制度………………………………………………34
13.准员工转为员工(毕业)制度……………………………………36
14.校企合作协议………………………………………………………38
15.现代学徒制师徒结对的师傅代表发言稿…………………………42
16.现代学徒制师徒结对徒弟代表发言稿……………………………43
17.现代学徒制师徒结对企业领导讲话发言稿………………………45
新沂中专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发展,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适应性强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特制定江苏省新沂中等专业学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技能为本、能力为重,按照“学生→学徒→准员工→员工”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总体思路,以实习计划及实习大纲为统领,以企业用人需求与岗位资格标准为导向,以学生(学徒)技能培养为核心,以学校、企业的深度参与和教师、师傅的深入教授为支撑,深化教育模式改革,推进教育机制创新,增强中职教育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支撑力,提升中职教育的核心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基本形成“政府、企业、学校”三元合一的学生实习管理体系,探索创建“学生→学徒→准员工→员工”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
逐步建立中职学生质量标准化体系和质量监督评价体系。
全面提高学生实习专业对口率,切实提高学生岗位技能。
三、基本原则
(一)试点先行。
以学校机械加工技术专业试点结合专业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加强统筹,制定本校试点具体实施办法。
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先试点再推行,稳步推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和经验。
(二)强化内涵。
以内涵建设为重点,根据专业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实习计划与实习大纲,实行岗位达标制度和轮训制度,注重学生岗位技能提升,健全学校实习管理制度机制,全面提高新沂中专办学质量和水平。
(三)改革创新。
从我校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建立“政府、企业、学校”三元合一的实习管理体系,形成“学生→学徒→准员工→员工”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
建立第三方(行业、企业)评价机制,全面提升职教中心的发展活力。
(四)注重实效。
建设目标切合实际,管理措施具体可行,建设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规范健全,技能素养全面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改革培养模式。
以提高学生技能水平为目标,按照“学生→学徒→准员工→员工”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总体思路,实行三段式育人机制,学生第1-2学年在学校完成文化课程学习任务,掌握专业所需各项基本技能,践行六个对接(学校与企业、基地与车间、专业与产业、教师与师傅、学生与员工、培养培训与终身教育),让学生体验、模仿、尝试、感悟企业文化;第3学年实行现代学徒制试点,让学生真刀真枪践行企业工作和企业文化。
同时,实施企业班组化管理模式,1个师傅带5个左右徒弟,组成学习小组,确保学生切实掌握实习岗位所需的技能。
(二)改革教学模式。
以适应职业岗位需求为导向,改革教学方法,加强实践教学,着力促进知识传授与生产实践的紧密衔接,构建现代学徒制。
推行工学结合,实施双导师制,学校确定专业教师作导师,下实习单位指导学生理论学习;实习单位选派技术人员作师傅,负责实习生岗位技能教授。
以现代化实习场所作为教学的重要阵地,注重能力培养和技能训练,促进知识学习、技能实训、工作实践的融合,推动教、学、做的统一,帮助学徒在实习中积累国家职业资格评估所需的证明材料,实现学生全面发展。
(三)创新实习内容。
以人才培养对接用人需求、专业对接产业、课程对接岗位、教材对接技能为切入点,深化实习内容改革。
将所学专业分解成若干个岗位,再将每个岗位分解成若干个技能元素。
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结合行业的人才需求和岗位要求,科学、合理提炼岗位核心技能,由行业、企业、学校和有关社会组织共同研究制定实习计划与实习大纲,编写具有鲜明职业特色的高质量培训教材,注
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核的要求,制定每个岗位的实习考核标准。
同时,探索建立实习标准动态更新机制。
(四)加强队伍建设。
以教师培养、评聘和考核为核心,强化“双导师制”队伍建设。
坚持以教师全员培训、集中专题培训为主要形式,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实施学校与企业管理人员双向挂职锻炼,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
推动专业教师与企业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及时完善和更新相关理论知识。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评选并奖励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师傅,形成吸引人才、稳定队伍的激励机制。
鼓励企业选派有实践经验的行业企业专家、高技能人才和社会能工巧匠等担任学校的兼职教师。
同时,建立实习师傅人才和考评员人才库,保障实习考核工作质量。
(五)完善内部管理。
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全面加强实习管理工作。
建立专门的实习管理机构,制定实习管理流程,健全实习管理制度。
学校实行公开招标,选拔有文化、有规模、有技术、有市场、有感情、有层次的企业作为实习单位,可采取1+N模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形式:
某一企业独立承担、某几个企业联合承担、校企联合承担)。
建立严格的实习前培训和准入制度,加强对学生的实习劳动安全教育。
建立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
完善实习巡视和跟踪管理制度,分人分片负责,并对实习班主任的实习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规范学生实习档案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实习工作健康、安全和有序开展。
(六)改革评价模式。
以能力为标准,改革以往学校自主考评的评价模式,将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师傅评价、企业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积极构建第三方评价机制,由行业、企业和中介机构对实习生岗位技能进行达标考核。
理论考核与操作考核相结合,要求实习生所实习岗位须达到初级工要求,其中每人须有一核心岗位技能达到中级工以上水平;高级工班学生所实习岗位须达到中级工要求,其中核心岗位须达到高级工水平,切实提高学生的就业基础能力、岗位核心能力、职业迁移能力,实现“人人有技能,个个有特长”的目标。
五、组织实施
(一)2016年江苏省新沂中等专业学校“现代学徒制”顶岗实习领导小组
组长:
柳松
副组长:
张同军张加成
组员:
韩士元张剑陈艳朱文笙陈振江
于宗善张玉徐雪峰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考察、挑选顶岗实习企业;
2.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顶岗实习政策;
3.组织实施顶岗实习具体工作,护送学生到企业实习;
4.顶岗实习过程中信息联系、思想沟通、具体管理和考评工作。
第一阶段:
前期准备(2016.12-2017.5)
(1)出台《江苏省新沂中等专业学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确认试点专业及人数和实习单位;
(3)制定试点专业实习计划、实习大纲,编写实习教材和实习生手册。
第二阶段:
组织实施(2017.6-2018.4)
(1)完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并实施;
(2)建立第三方中介评价考核办法及开始进行过程管理;
(3)2017年12月初、2018年3月初组织考核,岗位技能考评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证相结合;
(4)学生做到岗位技能全部过关,从学徒转为准员工,方可顶岗实习。
第三阶段:
总结推广
(1)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和不足;
(2)检验和修正《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
(3)表彰奖励先进单位、教师和个人;
(4)确认新一轮学徒制开展的专业及人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专门机构,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企业负责人、学校相关处室负责人、企业技术人员、学校专业教师等组成,下设办公室。
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研究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形成协调有力、快速高效的工作机制,办公室具体实施试点工作。
(二)强化政策激励。
聘请行业专家成立试点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咨询评估。
制定企业负担职工教育培训成本、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政策,并通过相关企业免费培训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
制定试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及激励机制,评选并奖励先进实习单位、先进试点班、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师傅和优秀学徒,提高企业的责任感和社会服务意识。
(三)加大经费投入。
试点工作实行多元投入体制。
设置专项经费,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用于企业学徒培养,学校充分利用国家中职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并从办学收益中提取相应比例用于试点工作。
(四)创新工作机制。
建立职责明确、各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新机制;以经常性对话协商机制为载体,建立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教育部门与行业企业教产合作新机制;以试点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业指导委员会为载体,建立保障试点工作科学决策新机制;以加强课题科研为载体,建立企业行业专家、职教工作者、相关领域专家共同参与研究制定学生实习标准,探索建立实习标准动态更新新机制;以督查工作小组为载体,建立试点督查工作新机制;以人力社保部门的专家考评委员会为载体,建立社会第三方(行业、企业)评价新机制。
江苏省新沂中等专业学校
2016年11月3日
新沂中专学徒实习管理制度
一、上班制度
1.学徒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进出单位必须出示有关证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按时进入指定的工作岗位,下班须办好交接手续,经师傅允许后,方可离开。
2.学徒进入工作场地前必须穿好工作制服,戴好劳保用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3.学徒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组长或师傅批准,返回岗位向班组或师傅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4.学徒必须听从带教师傅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乱动设备,不得无故损坏。
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师傅,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卸或启动设备,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5.爱护工具、量具,节约原材料,认真做好所在岗位的设备保养,做好实习场地和工位的清洁卫生工作。
6.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嬉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串岗、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说等,不准参加非企业组织的其它活动。
7.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带教师傅和其他工作人员,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安心本职工作,做到谦虚谨慎、勤学好问、刻苦钻研,学以致用,精益求精,提高操作技能,争取尽快达到顶岗实习的合格要求。
8.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情报向外泄露,维护实习单位利益。
二、考勤制度
1.学徒在轮岗实习期间实行双重考勤,即所在实习单位带教师傅日常考勤,学校指导教师不定时抽查。
2.学徒必须按时参加在实习单位规定的上班、培训或其它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3.学徒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4.学徒请病、事假,应经实习单位领导同意,请假三天以上者必须经学校审核。
否则,按旷工和学校规章制度处理。
三、其它规定
1.学徒必须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互帮互助,自尊自爱,自觉接受实习单位、学校的双重教育和管理。
2.学生进入学徒期须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学校根据学生所学专业,选择并安排实习单位,签订有关协议。
3.学徒必须遵守学校对实习生的管理规定和安排,及时缴纳学费,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认真记载实习日志,经常向学校、家长汇报实习情况。
4.学徒未经允许不能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确有特殊原因,必须事先办理离岗手续并征得实习单位的同意和学校的批准。
5.学徒对实习单位的安排和处理确有意见,应及时与学校联系并报告,由学校依据事实与单位负责协商。
学徒不得直接与实习单位发生冲突。
6.学徒必须参加轮岗实习考核和技能鉴定,做好实习总结,经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后交给学校。
7.轮岗实习结束,学校组织优秀学徒评比工作,对优秀学徒进行表彰奖励。
若学徒最终考核为不合格,须延长轮岗实习时间,直至考核合格,方可转为准员工,进行顶岗实习。
8.学徒必须注意自身的学生形象,穿着朴素大方,举止文明,不得自行在外联系住宿,严禁吸毒、吸烟、喝酒、赌博、打架斗殴。
江苏省新沂中等专业学校
2016年11月12日
新沂中专安全措施与违纪处理办法
为了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实习安全教育,健全实习安全管理,提高实习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各专业学生实习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健全实习安全管理组织,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实习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实习安全管理机构,各实习班主任、实习指导教师为实习安全责任人。
2.建立学生实习小组,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学生患急病不能坚持工作、有学生擅自外出不归等,应立即告知实习单位和学校,便于及时处理。
3.实习生参加实习前必须投保“平安保险”等险种,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4.实习生要认真学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岗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遵守实习单位各项安全上岗制度和劳动纪律;同时确保人身、财物、饮食安全以及上下班路上交通安全。
5.在实习单位住宿,应注意寝室安全,严禁私拉、私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煤气灶、电水壶、热得快等用具;不准熄灯后点蜡烛;离开寝室要及时关门上锁。
6.不在实习单位工作区域私自接待同学、朋友,遇有急事应事先向实习单位做好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离岗。
7.实习生因严重违纪或工作懒散等原因,被实习单位辞退,学校将不再安排新的实习单位,并将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
8.实习生如对实习单位的安排和处理确有意见,应及时与学校联系并报告,由学校依据事实与单位负责协商;实习生不得直接与实习单位发生冲突,若无理取闹,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学校将对其作出相应的处分。
9.实习单位应关心和爱护学生,原则上安排学生实习时间一般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休息1-2天。
10.实习单位原则上不得安排学生夜班实习、加班实习和超时劳动,如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加班,须经学生本人同意,并通知其学校和监护人。
11.实习单位要加强对实习生上岗前的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发生伤亡事故。
12.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学校集体组织赴外地实习途中,不服从带队老师管理,擅自行动,影响统一行动者。
(2)违反实习单位考勤制度,累计迟到、早退五次或旷工三天者;未履行有效请假手续,私自调班者。
(3)实习期间不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服从领导和带教师傅的工作安排,并造成一定影响者。
(4)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实习单位生活管理规定,有经常醉酒、夜不归宿等行为,并造成工作严重影响者。
13.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实习学分按规定实习学分二分之一计算:
(1)严重违反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或名誉损失,影响严重者。
(2)顶撞实习单位的领导和带教师傅,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影响严重者。
(3)参与打架斗殴、侵占公私财物者。
14.实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实习学分按规定实习学分四分之一计算:
(1)累计旷工达一周者。
(2)已受记过处分,仍严重违反学校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者。
(3)实习期间严重违反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给实习单位造成重大财产或名誉损失,情节恶劣者。
(4)对实习单位的领导和带教师傅进行人格和人身伤害者。
(5)严重违反实习单位生活管理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和生活设施,情节恶劣者。
(6)带头打架斗殴、偷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它违法犯罪情节者。
江苏省新沂中等专业学校
2016年9月30日
新沂中专校企定期例会制度
一、学校与实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成立现代学徒制实习管理组织,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共同负责学生实习的组织和管理。
二、推行工学结合,实施双导师制。
学校选派专业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下实习单位指导学生理论学习;实习单位选派技术人员担任实习带教师傅,负责实习生岗位技能传授。
三、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要定期通报学生实习情况,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加强对实习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劳动安全教育,了解实习生思想动态,妥善处理实习生的思想、心理和生活等问题。
五、加强合作与探讨,为实习生安排提供专业对口的实习岗位,确定轮岗流程,并根据实习生的实习状况适时调整。
六、共同研究对实习生的职业技能指导,不断改进指导方法,努力提高实习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
七、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与实习记录,定期检查实习情况,共同组织实习生岗位技能考核。
八、共同做好实习生的实习鉴定和评比表彰工作,并根据实习生的实习情况和实习单位的用工情况,确定录用人选。
九、一般定于每月22日至25日,召开月例会。
江苏省新沂中等专业学校
2016年9月25日
新沂中专学生实习召回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学生实习管理体系,主动应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教育管理,根据《江苏省新沂中等专业学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新沂市中职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技能为本、能力为重,确保学生具备应有的职业素质,切实提高学生岗位技能,保障实习学生的权益。
二、实习期间召回及处理办法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实施召回:
1.在实习期间,出现违法行为的;
2.在实习期间,违反学校实习管理规定的;
3.在实习期间,违反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给实习单位带来经济损失的;
4.在实习期间,表现较差,不听从指导教师和带教师傅教育的;
5.在实习期间,出现吸烟、酗酒、打架行为的;
6.在实习期间,因学校的特殊工作安排需要的;
7.在实习期间,因病或发生意外伤病,无法完成实习任务的。
(二)处理办法
1.轮岗实习期间被召回的学徒处理办法
(1)因违法被召回的,取消学徒实习资格,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因实习表现较差造成不良影响第一次被召回的,由学校组织,会同家长、带教师傅加强学徒在劳动纪律方面的教育,并书写检查和承诺书,重新进入某一岗位进行轮岗实习;第二次出现该情况,参加学校组织的强化教育班学习,经考核合格后,书写承诺书和申请书,返回原实习单位实习。
(3)因违反操作有关规章制度,给实习单位带来经济损失被召回的,除加强教育外,学徒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4)因学校特殊工作安排被召回的,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协商,待活动结束后,马上组织学徒返回原实习单位。
(5)因病或发生意外伤病被召回的,须有市级以上医疗部门诊断证明,待伤病痊愈后,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安排。
2.在顶岗实习期间被召回的准员工处理办法
(1)因违法被召回的,取消准员工实习资格,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因实习表现较差造成不良影响被召回的,参加学校组织的强化教育班学习,经考核合格后,准员工书写承诺书和申请书,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第二次推荐顶岗实习单位。
(3)因违反操作有关规章制度,给实习单位带来经济损失被召回的,除参加强化教育班参加培训外,准员工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4)因学校特殊工作安排被召回的,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协商,待活动结束后,马上组织准员工返回原实习单位。
(5)因病或发生意外伤病被召回的,须有市级以上医疗部门诊断证明,待伤病痊愈后,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安排。
三、实习期间召回程序
对于有召回情形的学徒、准员工,学校招生就业处向所在实习单位通报,经实习单位职能部门审核,报请校分管领导批准,在指定时间内返校。
召回所产生费用由学生自理。
四、强化教育班教育内容
撰写个人整改措施、规章制度学习、公共服务等。
五、组织实施
召回教育具体工作由实习就业处负责,德育处、教务处配合。
江苏省新沂中等专业学校
2016年9月20日
新沂中专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生校外实习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对参加校外实习学生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实习学生必须参加校外教学实习,为期一年。
实习期间应自觉接受实习单位、学校的双重教育和管理,期满后实习单位鉴定合格学校才发给学生毕业证书。
1.参加实习须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后,学校将按规定程序安排学生参加校外实习。
学生应服从学校的实习安排,不得对实习岗位挑三拣四;在学校与家长、与企业签定协议后,方能进入实习单位。
实习期间,应经常主动向班主任、家长汇报实习情况。
2.不得到歌厅、酒吧、夜总会、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
3.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时间不闲聊、不串岗、不做私事;尊重师傅,虚心请教,自觉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不得有对抗行为。
4.应自觉学习安全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
若由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自负。
同时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切记交通安全、财物安全和饮食卫生,不准无证驾驶机动车。
5.在生产过程中,要讲求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技术上要精益求精。
6.工余时间做到文明交往,礼貌待人,和睦相处,团结友爱,不吵嘴、不打架、不玩险,不抽烟酗酒、不赌博、不谈恋爱,不上网吧,不做违纪违法的事情。
必须认真做好宿舍内外的卫生工作,做到被子折叠方整、地面清洁、物品放置整齐,自觉接受管理。
7.凡由学校安排实习的同学,在实习期内,不能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确有特殊原因,必须事先办理离岗手续并征得用人单位及学校实习就业处的同意,否则,学校将不予第二次安排。
8.凡有违反上述规定或因此而被实习单位辞退的,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影响大小,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二、实习期间,必须按规定及时向学校缴纳学费。
在自愿的前提下,建议加入人身平安保险。
三、实习学生因用人单位需要而留用的,必须在试用期满后,在双方愿意的前提下,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协议,并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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