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工作总结与市司法局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汇编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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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工作总结与市司法局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汇编doc
市司法局2018年工作总结与市司法局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汇编
市司法局2018年工作总结
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司法厅(局)的精心指导下,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优势,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促进全市法治化进程,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基本情况
全年共接待、调处了各类调访纠纷456件,移交148件,防止发生集体访和民转刑案(事)件16件(次)。
完善和规范了18个民调示范村。
全市各乡镇组织调访人员培训18次,培训农村调访人员600余人次。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0余次。
全市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3人,其中解除劳动教养人员22人,无一人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自XX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至今年全年,新接收矫正对象33人,矫正期满解除社区矫正5人,无一人在矫正期间再违法犯罪。
市法援中心共受理法援案件140件,办结140件。
市公证处办理各项公证1290件,其中:
经济公证72件;民事公证382件;涉外公证836件。
公证合格率达99.8%以上。
市恒盛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所共办结诉讼案件119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经济案件117件,为政府和村(企)担当法律顾问108家。
全市举办“法律广场”、“普法大集”、“普法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0余次。
二、主要做法
(一)以完善乡镇“调访一体化”为重点,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职能作用,促进了“和谐穆棱”建设
1、“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全面深入推进
(1)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
在全市9个乡镇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司法所为依托,司法信访部门具体承办,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所所长兼任。
行政村依托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访室,主任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担任。
村屯每20户居民设1名调访信息员,由村民代表兼任。
逐步完善了乡镇调访办、村调访室、调访信息员三位一体的调访网络。
全市“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1个,乡镇调访办公室9个,村调访室125个,调访信息员321人。
各乡镇组织调访人员培训18次,培训农村调访人员600余人次。
(2)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
建立了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定期排查、领导接访、挂牌督办、责任追究“六项制度”,规范调访业务建设。
严格按照省、牡市规定的标准规范操作,乡镇调访办公室、村调访室全部使用统一格式的调访申请书、受理登记表,调访笔录、调查笔录,调访协议书、回访记录等文书用纸,对调访范围、受理登记、调访过程、告知事项等程序进行统一规范,实行调访责任制,确保调访工作的严肃性、合法性和公正性。
(3)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
为有效建立调访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使大量的矛盾和纠纷化解在镇(乡)村,避免民事纠纷转化为上访案件或刑事案件,建立健全了新的就地排查、就地解决、就地稳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构建了镇村组三级信息网络,做到知心感性、通达民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建立了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调访网络作用,形成上下沟通,分合有度的立体调访体系,村调访室解决不了的案件移交乡镇调访办公室调处,跨区域案件联合其他调访机构共同调访;形成了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调访局面。
2、“调访一体化”机制的作用发挥明显。
“调访一体化”机制建立以来运行态势良好,作用明显,效果显着,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接访、调解、处理的有机衔接和一条龙运作,基层信访案件总量明显下降,闹访、缠访等无序现象明显减少,实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乡)”的工作目标,较好地发挥了依法调访、息访,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全年共接待、调处了各类调访纠纷456件,移交148件,防止发生集体访和民转刑案(事)件16件(次)。
一是较好发挥了控制矛盾纠纷的预警作用。
在4月初土地纠纷高发期,采取全市统一的矛盾纠纷、上访案件“地毯式”定期全面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长假进行节前的重点纠纷排查;在下城子工贸园区征地、八面通旧城区改造征地拆迁等重大社会、经济活动中进行有针对性地专项纠纷排查。
全年,全市共排查出纠纷及纠纷隐患176件(次)。
磨刀石镇调访办得知转心湖村十余名村民扛着锄头、铁锹到政府要地,如解决不好,他们要进京上访讨说法,调访办立即将村民召集过来并热情接待。
接访后,调访办深入村屯入户查访,查清矛盾的产生原因是:
在一轮土地承包经营期间,由于村民外出务工,没有认真对待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在二轮土地延续承包时,村委会没有认真核实,就将流转的土地谁种着就错误的过在了谁的名下,并发了二轮土地经营权证,导致侵害了原有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村民找村委会解决,没有结果,造成了集体闹访。
调访办多次入户做应返还土地的农户的工作,向他们宣传有关法律,政策。
经耐心的宣传、调解,多数农户退还了土地。
平息了一起随时可能激化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是较好发挥了维稳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在八面通旧城区改造征地拆迁纠纷中,由于八面通镇调访办、市公证处及时介入和出色表现,保证了旧城区改造建设的进度,为城镇规划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是较好发挥了跨区合作的联调作用。
通过建立村与村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联合调处机制,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在村内或乡镇内难以解决的跨区域纠纷。
全年共开展跨乡镇联合调解13件。
3、民调示范村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
狠抓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建设,规范组织、规范调解程序、规范归档立卷。
在此基础上,按照“每个乡镇要完善提高2~3个民调示范村”的要求,各乡镇司法所积极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支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依法治村工作,按照印章、标识、程序、徽章、文书“五统一”,组织、工作、制度、报酬“四落实”的总体要求,各司法所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分别对2~3个村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完善和规范。
健全组织机构,提高人员素质,规范调解厅设置,规范调解文书格式,规范调解卷宗,规范调解程序,强化示范村的“调访一体化”工作职能,提高了民调示范村的示范效能。
4、社区矫正试点和释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取得新进展。
(1)释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积极启动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用软件,由监狱和劳教部门把释解人员信息录入到软件系统,通过上级部门把释解人员信息通过网络逐级发送到基层司法行政部门。
目前分发到我市的释解人员信息已分解到各乡镇司法所进行排查核对。
XX年各司法所发动和依靠村“两委”班子、释解人员亲友和知情群众的力量,对释解教人员进行逐一走访摸排,做到有接茬登记表、帮教记录簿、排查总结报告、安置或就业情况登记表。
全市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3人,其中解除劳动教养人员22人。
经调查了解,刑释解教人员中73人在家务农或从事个体经营,表现良好,另有18人外出打工,2人查不到去向。
对生活困难的释解人员协调民政部门进行适当救济,对自谋职业的释解人员协调落实各种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为释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营造了宽松的环境,有效防止了释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
(2)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提高。
一是社区矫正制度进一步完善。
通过近3年的试点实践,对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工作例会、档案管理和接收、教育、监护、考核、解除等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修改。
二是社区矫正的帮教机制和措施进一步完善。
1、与市法院进行衔接。
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五种犯罪人员,在判决宣告后,责令其及时到市社区矫正办公室报到,依法履行登记手续,接受社区矫正。
自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至今,新接收矫正对象33人,其中:
管制的10人,缓刑的18人,矫正期满解除社区矫正5人,无一人在矫正期间再违法犯罪;2、及时建档谈话。
矫正对象报到后,由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一次谈话教育,了解他(她)们的基本情况,为他们建立矫正档案。
告知其在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各项规定,要求矫正对象每季度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社区矫正机构汇报自己的思想改造情况和生活情况。
3、认真帮扶矫正。
社区矫正办公室和八面通、穆棱2个司法所从法制教育、就业指导、最低社会保障等方面,为矫正对象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和帮助,用帮扶、感化的手段提高社区矫正的效果。
(二)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重点,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1、强势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全年,全市共受理法援案件140件,办结140件其中:
民事诉讼案件137件,刑事辩护案件3件;法援中心办理10件,法援工作站办理130件。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法援工作网络。
调整和健全法援工作站的组织机构,保证16个法援工作站都有专人负责法援工作。
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使工作人员明晰审查、受理法援案件的程序,掌握法援工作的受案范围,基本掌握法援工作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规范乡镇法援工作站办案工作,按照《全省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细则》的要求,9个乡镇法援工作站统一挂牌。
要求法援工作站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细则》,对涉及法援的范围、申请援助的途径、申请援助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必须一次性告知当事人。
二是完善法援工作制度。
依照《法律援助条例》和上级相关规定,在完善法援中心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完善了法援工作站的各项工作制度。
主要完善了学习制度、受案制度、工作职责权限、办案质量制度,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市司法局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当地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密切联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实践,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创建“平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努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阶段时间延长到今年上半年。
在认真组织“回头看”的基础上,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学习,并把法治理念学习教育与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政治理论水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大局、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进一步把司法行政工作做好做实,并认真做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试考核的准备工作。
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努力加强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业务理论学习,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抓好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内容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创建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活动,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人员的培训学习,通过自学和举办培训班,司法助理员和调解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有了新的提高。
加强基层司法所的软硬件建设,为洪墩、和平等司法所添置了电脑,19个司法所都统一配置了一架数码相机,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效率。
根据市效能办《关于对机关工作人员上班炒股、玩电脑游戏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的通知》文件精神,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将文件精神向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传达贯彻,强调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机关工作纪律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规违纪现象。
同时,对全局11台办公电脑中的游戏、QQ等软件程序进行清理卸载,使办公电脑真正成为办公的有力工具。
继续推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严肃考勤纪律,严格考核考评,坚决纠正遇事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服务不尽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从加强组织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出发,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内部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市司法行政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和《局机关科室1000分制量化考核暂行规定》,将干部职工队伍建设、遵守机关规章制度、本职工作等量化到科室,实行千分制量化考核,再由各科室具体确定到每位工作人员。
实行严格的签到、签退、抽查制度,并严格执行挂牌上岗,凡上班迟到、早退、中途溜号者扣发年终奖金,考勤情况与个人年终评先评优挂钩。
继续加强调研、宣传报道工作,制定了《*市司法局信息、调研、宣传报道工作意见》,使调研、信息报道工作责任落实到股、室、中心,充分调动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参与撰写调研文章和宣传报道工作的积极性,全面反映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在宣传本局工作情况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开展南平市第十届(20*—20*年)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创建考评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软硬准备工作,把开展“‘三比三赛’服务绿色腹地经济强市”活动作为创建南平市第十届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深化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内涵,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质量。
深入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主题活动,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义务劳动,努力营造环境整洁、文明和谐、服务高效的服务环境;加强环境卫生的清理,明确公共楼道、办公楼前后的环境卫生保洁人员,使机关工作人员生活在一个整洁的环境之中。
深入开展“丰富*精神,提升自我素质”大讨论活动,召开局机关及公证处全体人员,就新时期“*精神”的内涵、结合本单位行业特点对“*精神”的表述及在岗位上如何践行“*精神”进行热烈的讨论发言。
大力开展“平安单位”建设,切实搞好机要保密档案、水印纸、警务车辆等管理工作,加强节假日值班、重点要害部位巡查及机关楼院的防火防盗,更换了办公楼铁门锁及办公室门锁,把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综治及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与内部及局属单位签订责任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并加强督促检查,局考评小组每半年检查一次,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被动滞后的,给予通报批评;整改不到位的,限期整改。
强化领导落实综治责任制的奖惩机制,局考评小组年终将对各部门单位进行严格考评,充分体现责任要具体、责任要到位,形成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抓、部门单位工作人员配合抓的齐抓共管合力机制。
认真贯彻执行《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精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机关内部财务收支、重大政务决策等以不同的方式予以公开。
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报销单据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等三人签字,否则财会人员可以拒付;局机关财务收支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向全局干部职工公布,增强局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涉及评先评优、人事调整等热点问题,实行会议研究、政务公示栏公示,防止暗箱操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兑现法律服务承诺,落实优惠政策,提高办事效率。
进一步规范了审批行为,使局职能转移到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上来,凡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行政办事程序、规定,以文件形式在办公楼大厅政务公开栏张贴或者印成宣传单备索。
通过政务公开,促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二、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1、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职能作用。
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年,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在年初就制定下发了《二○○七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为了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5月25日,市司法局局长夏智强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
普法是关系全局的非常重要的工作,一年多我市“五五”普法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声势达到预期的目标,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并表示市人大在今后的主任会议要研究人大在今后对政府成员单位视察中增加“五五”普法工作开展的内容,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市司法局上半年共编写法制宣传工作简报9期,法制宣传工作大事记2期,法制宣传样榜栏3期,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2、开展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
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市司法局认真贯彻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采取有效措施,有重点、分步骤地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在“法律六进”工作中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
一是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将全市法律服务部门联系电话印发给各社区,制定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宣传资料100多份分发到各社区张贴,并组织有关部门到小区举办巡回的法制讲座。
5月30日,还组织局宣教、法援、148、公证、律师等10余人到市通泰街道向南社区丹溪风情小区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此次活动共接待来访267人,解答法律咨询153人次,文秘法律文书5份,发放法律宣传书籍82本,发放宣传材料852份。
此次活动在城市社区形成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律进乡村活动,5月24日,市司法局和市公证处人员到卫闽镇墟场开展《公证法》和与农民切身权益相关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整个法律宣传活动在卫闽镇持续了一个上午,共解答法律咨询678人次,发放宣传材料950份,赠送《农民身边的法律顾问》书籍130本,文秘法律文书3份,防止群体性上访2件人。
三是积极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
3月26日,市司法局、公证处组织人员到被社会称誉为“农民工子弟学校”的东关小学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
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公证处主任为全校教师进行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讲演。
市司法局还向该校赠送一批《农民身边的法律顾问》“五五”普法读本,为农民工子女及其家人提供与农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受到师生的热烈欢迎。
四是举办“五五”普法骨干及联络员培训班。
市司法局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基层“五五”普法骨干及联络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我市“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五五”普法各项任务顺利完成,20*年5月21日至22日,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在市司法局会议室举办“五五”普法骨干及联络员培训班。
乡镇(街道)的普法骨干及联络员20多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的内容有:
“五五”普法工作、物权法讲座、公证法讲座、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业务工作。
通过培训,参训人员增强了做好“五五”普法工作的信心。
五是向乡镇、街道下发法制宣传样榜栏。
上半年有针对性出了解读《物权法》
(一)、
(二),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解读《义务教育法》三期法制宣传样榜栏向乡镇、街道下发,以供各村居法制宣传栏使用。
使群众进一步对新的法规更加了解。
3、深化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制度,规范村级民主决策的程序,推进村级事务民主管理,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选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农民的生产活动受到法律的规范和保护,促进农村生产发展。
加强有关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和谐有序生活环境的形成。
加强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法治的支持。
增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围绕农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农民身边发生的涉法事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法治精神渗透到农民的生活中。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保障社区居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社区公共事务,提升我市社区建设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在全市社区持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
并确定昭阳街道古城社区、通泰街道向南社区、水北街道飞机坪社区3个为“民主法治社区”试点社区,年底将全面推开,力争在“五五”普法结束时,全市有60%的社区跨入“民主法治社区”行列。
4、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为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于4月18日制发《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要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加强对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以及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的同时,重点要加强与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秩序相关的基本法律制度;与企业组织相关的企业设立、合并、分立、终止、破产等法律制度;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合同、担保、招标、投标、价格、竞争、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广告等法律制度;与企业内部管理相关的财务、用工、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养老、法律顾问等法律制度;与企业外部环境相关的银行、证券、保险、税务、环保、资源、世贸规则、反倾销等法律制度;与企业同行政主体关系相关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制度;与企业纠纷处理相关的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律制度;其他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相关的法律制度的学习。
积极探索个体经济、民营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
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学法用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活动。
三、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积极消除不稳定因素
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常规排查调处活动,及时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半年来,各司法所组织调委会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时,做到“三不漏”,即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个问题,不漏一个对象。
对排查出来的各种矛盾纠纷,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梳理筛选归类,找准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调处意见,登记造册留存备案,并按照统计要求逐级汇总上报,切实做到对本地的问题底数清、情况明、件件有着落。
在调处时,做到“五个不放过”,即疑点没核实的不放过,政策把握不准的不放过,定性缺乏依据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案(事)情没查清的不放过。
对一些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主动说明原因和理由,取得群众的理解,防止影响稳定事件的发生。
3月28日,吴家塘镇铁罗村近70位村民在少数人的挑唆下,就本村与故县国有林场拨交林的归属权的山界划分问题怀有不满情绪,准备到市政府上访,镇司法所接到这一情况的报告后,立即向镇领导汇报,韦副镇长当即带领司法所所长深入到铁罗村,与村干部及故县林场有关人员向上访的村民就该起山界划分管辖问题,按照林业法律法规、林改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进行解释。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解释、宣传工作后,欲到市政府上访的村民终于放弃了上访的念头,促进村民接受了铁罗村与故县林场拨交林归属权的山界划分结果,使这起即将上访的事件被化解在萌芽状态。
据统计,20*年11月21日至20*年5月20日,全市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18件,已调处418件,调处率为100%;调处成功403件,调处成功率为96.4%。
防止民转刑事件5件,涉及28人;防止非正常死亡事件2件,涉及2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5件662人;制止群众性械斗9件320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1万元。
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竭力消除影响稳定因素。
根据市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为确保春节及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社会治安稳定,全市各地各部门在1至3月份,集中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将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隐患和敏感问题上来,着重围绕五个方面重点开展排查调处:
一是围绕“三农”问题。
坚持依据法律、政策开展对土地承包引发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是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出台。
着重排查调处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城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企业改制重组、下岗职工生活、个体私企劳资关系等方面产生的矛盾纠纷。
三是围绕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
群众利益无小事,矛盾纠纷无小事。
抓紧对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多发性、常见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
四是围绕影响边界地区稳定的问题。
坚持调处好权属不明引起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边界地区的稳定。
五是围绕涉法涉诉上访问题。
注意对不服审判机关判决裁定的,对公安机关不作为和违法违纪反映强烈的,对涉法涉诉上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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