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绕城高速A1合同段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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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绕城高速A1合同段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江西省公路机械工程局
九江绕城高速公路A1合同段
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支持,行政部门做好协助工作,工会组织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一)项目经理安全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施工生产全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性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主持监督其实施。
3、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并督促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施。
4、在组织工程项目的劳务承包和聘用劳务人员时,明确劳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要对劳务施工队伍的安全负责。
5、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劳务施工队伍必须事先完善登记、办证等手续,并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准入场上岗。
6、劳务施工队伍,不论施工人数多少,工程量大小,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安全员进行监控,安全员应统一编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业务上必须服从领导;工程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有领导、管理责任,应重视支持他们的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承上启下,学习研究,处理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安全。
7、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8、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如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必须编制科学的施工方案、配备安全可靠的劳动保护装置和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准施工。
9、领导、组织施工现场每月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在限期内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10、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与伤员的抢救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发生重复事故。
(二)项目总工程师安全责任制
1、对工程项目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3、结合工程特点,主持组织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4、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有可靠性和针对性。
5、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6、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安全技术难题。
7、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组织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预防施工中因化学药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在新工艺实施中造成事故的可能。
8、对使用中的设施、设备,要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
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10、参加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提出整改意见和消除办法。
11、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审核修订该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参加、配合工伤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三)安全办安全责任制
1、积极贯彻和宣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制定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并负责贯彻实施。
3、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矛并监督检查项目施工队伍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经理和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汇报、处理。
4、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工程项目各级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台帐及安全管理资料的建立和归档工作。
5、负责全体职工(包括外协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考核办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外协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6、开展“危险预知”活动,建立施工班组班前安全讲话制度,针对工程施工的各个阶段,组织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控、防控工作,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项目每月一次,班组每天一次),并逐级做好各项整改记录。
7、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工程项目生产会,参加公司召开的安全生产大会,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8、认真执行各项法规、标准,制止违章,对重大事故隐患、严重违章施工、违章作业,有权下令停止施工并越级报告上级部门或领导。
9、对工程项目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使用管理有监督、检查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有权检查、监督其是否符合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发现问题责令其改正。
10、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地“四不放过”的统筹工作。
(四)工程科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保证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负责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
3、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审批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4、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证安全工作与生产协调一致。
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施工活动必须视同生产任务,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5、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对施工中重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施工(如支拆脚手架等)要纳入计划,列入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6、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7、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赫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8、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抉安全生产工作。
9、对改善劳动条件,减少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问题进行研究、解决。
10、参加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五)质检科安全责任制
1、执行检查、监督权,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2、监督相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保证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3、协助项目总工开展安全工作,检查、督促相关部门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
4、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审批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5、在审核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证安全工作与生产协调一致。
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施工活动必须视同生产任务,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6、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对施工中重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施工(如支拆脚手架等)要纳入计划,列入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7、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督促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8、经常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问题,协助提出解决办法。
9、发现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生产工作。
10、参加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六)试验室安全责任制
1、对工程项目试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业务人员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申报,事先完善注册、办证等手续,并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准入场上岗,对录用业务人员的安全负责。
3、不得将任何种类的危险物品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
试验室员工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为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提供有力数据。
5、对试验设备、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定期保养与及时维修。
6、对新购进的试验设备、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7、主特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如防核子仪辐射的铅衣)的验收。
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设施、设备,要组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必须组织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试验中因化学药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在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9、安全用电,严禁使用电热炉、酒精炉、烘煮食物,或进行取暖。
并做好试验室防盗工作。
10、参加、配合工伤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七)机材科安全责任制
1、机务管理方面:
(1)对机、电、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保养与维修等工作。
(2)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机械安全方面的具体意见,并落实实施:
对严重危及职工安全的机械设备会同技术部门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付诸实施。
(3)负责现场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可交工人使用。
(4)对新购进的机械、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租赁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严格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5)对机械方面的特种作业人员及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必须承担主管责任。
(6)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2、材料管理方面:
(1)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减水剂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向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资料,接受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3)加强在用机具及防护用品的管理,如对架设工具、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组织检查、试验和鉴定,对不合格的应及时报废、更新,确保安全。
(4)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储存,加强物品运输管理,做好“四防”工作,确保安全。
(5)加强节能管理,安全用电。
建立健全安全用电制度,并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且每月检查不少于两次。
(八)财务科安全责任制
1、保管好库存现金,库存现金的限额为3~5天的零星开支;遇有特殊情况需提取大额现金,要向项目经理汇报,项目部提供车辆,确有必要时要有人员陪同。
2、财务人员离开财务室时,首先检查保险柜是否锁好及用上密码,并锁好门窗。
3、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4、协助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生产奖罚手续。
5、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所需的费用,应由管理费开支,并给予支持。
6、做好本科室“四防”工作,保证安全。
(九)各工区施工处安全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所管辖施工队伍(特别是班组)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监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劳务施工队伍(包括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的三级安全教育、常规安全教育、季节转换及针对施工各阶段特点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
4、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于从事电气、起重、登高架设作业、锅炉、机械车辆、压力容器、焊接、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处长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5、经常检查所管辖施工队伍(包括班组)的作业环境、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6、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包括班组)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接受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9、对工程项目中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停止施工,并上报领导。
10、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所属员工(包括劳务施工队伍)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11、不得擅自拆除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保护好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标牌。
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如有丢失或破坏,施工处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12、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必须停止施工,应立即组织抢救,同时保护好事发现场,立即上报,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经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施工,不得强行复工。
(十)安保科安全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会审,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3、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5、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收人员需进行暂住等资格审查,并将情况及时通知项目部。
(十一)专职安全员安全责任制
1、在项目部安全办主任的领导下,监督、检查本项目部对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州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等指示决议的执行情况、形成工作日记并定期向安全办主任汇报。
2、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3、参加编制项目生产计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项目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技术交底、新机具、新工艺施工方法的检查鉴定。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加工区、拌合站进行检查,发现有不安全问题责令相关科室、施工处负责人或班组长及时解决。
遇有紧急情况有责任下令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领导即时处理。
5、协助领导作好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坚持原则,督促有关人员及时解决。
6、协助安全办主任作好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各工种班组安全会议,听取反映,进行业务指导,培养典型,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安全工作。
7、对违反安全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者,经说服无效,可进行批评教育或罚款。
在安全工作中享有按规定处理及罚款权。
8、对发生安全事故,除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外,要及时保护事故现场做好事故记录,尽快查明原因、参加调查分析、提出确定事故性质的意见,报上级处理,按规定填写事故分析和报表等。
9、对重视或忽视安全生产的班组和个人、有责任提出奖惩意见。
10、专职安全员应掌握施工生产中的各个环节是否完善,尽职尽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班组长安全责任制
1、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
2、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组织搞好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其未熟悉工作前,安排专人监护其施工安全。
4、严禁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安全考核不合格或无有效操作证的工人上岗作业。
经常组织班组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严禁违章操作。
5、经常检查施工场地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6、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7、听从专职安全员的指令,接受改进措施,教育全班人员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做好上、下班及工序的交接工作和自检工作。
8、发动全班职工,为促进安全检查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做好记录和汇报工作。
9、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同时组织本班组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发生重大伤亡事熬立即终织抢救的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十三)生产工人安全责任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3、正确使用和爱护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未经批准,不准拆改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准无证进行特种作业。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机具的安全状况,并做好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工人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遇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防护措施的作业,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6、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经验教训,积极提出防范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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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江 高速 A1 合同 安全生产 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