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标准制度会计科目使用.docx
- 文档编号:25240424
- 上传时间:2023-06-06
- 格式:DOCX
- 页数:33
- 大小:26.61KB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标准制度会计科目使用.docx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标准制度会计科目使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标准制度会计科目使用.docx(3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标准制度会计科目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标准制度会计科目使用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
行政单位(22)
事业单位(47)
现金
现金
102
银行存款
102
银行存款
103
有价证券
103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04
暂付款
105
应收票据
资产类
105
库存材料
106
应收账款
106
固定资产
108
预付账款
(行8、
107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10
其他应收款
事13)
115
财政应返还额度
115
材料
116
产成品
117
对外投资
120
固定资产
124
无形资产
125
财政应返还额度
201
应缴预算款
201
借入款项
202
应缴财政专户款
202
应付票据
203
暂付款
203
应付账款
211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204
预收账款
负债类
212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207
其他应付款
(行6、
213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208
应缴预算款
事11)
209
应缴财政专户款
210
应交税金
211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212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301
固定基金
301
事业基金
303
结余
302
固定基金
净资产类
303
专用基金
(行2、
306
事业结余
事6)
307
经营结余
308
结余分配
401
拨入经费
401
财政补助收入
404
预算外资金收入
403
上级补助收入
收入类
407
其他收入
404
拨入专款
(行3、
405
事业收入
事7)
409
经营收入
412
附属单位缴款
413
其他收入
501
经费支出
501
拨出经费
502
拨出经费
502
拨出专款
505
结转自筹基建
503
专款支出
支出类
504
事业支出
505
经营支出
(行3
509
成本费用
、事10)
512
销售税金
516
上缴上级支出
517
对附属单位补助
520
结转自筹基建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㈠资产类
(行政单位)
第号科目现金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的库存现金。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种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
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现金数额。
3.行政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井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存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2.行政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
记“现金”等有关科比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银行存款数额。
3.行政单位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
记账”。
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
每月核对一次。
月份终了行政单位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
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属于未达账项应
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第103号科目有价证券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购入的有价证券。
2.购入有价证券时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兑付本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
金)和“其他收入”(利息)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兑付
的有价证券本金数。
第104号科目暂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待核销的结算款项。
2.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
关科目;结算收回或核销转列支出时借记“经费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待结算的暂付款累计数。
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05号科目库存材料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大宗购入、需要库存的物资材料等。
行政
单位办公材料随买随用或没有大宗购入不需要库存的可以不设本
科目。
2.购入、有偿调入的材料分别以购价、调拨价作为入账价格。
材料采购、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杂费等不计入库存材料价格
直接列入有关支出科目核算。
3.购人材料并已验收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
有关科比领用出库时贷记本科目借记有关支出科目。
本科目借方
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材料的实际库存数。
4.本科目应按库存材料的类别、品种等有关项目设置明细账并
根据库存材料入库、出库单逐笔登记。
5.行政单位的库存材料每年至少应盘点一次。
对于发生的盘盈、
盘亏等情况、应当查明原因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作为减少或
增加当期支出处理:
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支出科目盘亏时
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非正常性的毁损应按规定的
程序报经批准后处理。
库存材料变价处理恢复存款。
变价发生损溢
相应增减当期支出。
第106号科目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2.本科目的使用方法:
购建、有偿调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
金”科目。
有偿调出、变卖的固定资产按其账面价值销账。
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销账。
毁损、报废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收入记入“其他收入”科目清理过程中的支出记入有关支出科目。
3.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所有固定资产价值的总额。
4.行政单位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或“固定资产卡片”按固
定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第107号科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含义:
是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经各行政单位申请财政部门审查批准下达给各行政单位和代理银行的用款控制额度。
在用款额度内由用款单位签发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支用
款项。
2.本科目借方记财政授权支用的额度数贷方记用款单位签发
支付令的支出数余额在借方平时余额反映尚未支用的限额数年
终余额应注销。
若有跨年度使用的限额经财政部门批准后转入下
年使用。
第115号科目财政应返还额度
本科目用以核算反映结转下年使用的用款额度按支付方式(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设置明细科目。
本科目借方登记
年终结账后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转入数及直接支付预算指标结余
数;本科目贷方登记次年转回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数及支用上年直接支付指标结余数本科目年终余额在借方。
(事业单位)
第105号科目应收票据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
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2.事业单位收到应收票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等有
关科目。
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
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应收票据未到期数额。
单位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
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
记“经营支出”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
3.事业单位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
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
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收款日和收回金额等资料。
第106号科目应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及销售产品等
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2.发生应收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等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
借方余额反映待结算应收账款的累计数。
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08号科目预付账款
1.本科目核算按照购货、劳各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2.事业单位预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收到所购物品或劳务结算时根据发票账单等所列的金额借记“材
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补付的货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
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以将预付的账款直接记入“应收账
款”科目的借方不设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10号科目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
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包括:
借出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
垫付款项等。
2.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
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
算的应收款项。
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第115号科目材料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
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
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适用本科目。
2.本科目使用方法:
(1)购入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领用出库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进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领用出库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
的按照采购材料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
付账款”等科目。
领用出库时按采购成本(不含税)借记“事业支
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事业单位的材料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等情况
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按照实际成本作增加或减少材料处理其中属于经营用材料同时相应冲减或增加“经营支出”属于事业用材料应冲减或增加“事业支出”。
5.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为事业单位材料的实际库存数。
6.本科目应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材料的种类和规格设置明细账
并根据材料的收、发凭证逐笔登记。
第116号科目产成品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生产并已验收入库产品的实际成本。
从事
劳务活动的单位其劳务成果可视同产成品核算。
2.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借记本科目贷记“成本费用”
科目。
产品出库销售时按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成本
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
额反映库存产成品的实际成本。
3.清查盘点出现产成品盘盈或盘亏作增加或减少产成品处理。
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盘亏
时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产成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
第117号科目对外投资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
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2.事业单位购入各种债券形成的对外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
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按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
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的差
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的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
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含税)贷记“材料”科目。
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双方确定的价值借记
本科目按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
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借记“事
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3.事业单位转让债券以及到期兑付的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
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
实收金额与账
面金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同时调整事业基金
的明细科目。
4.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和投资对象进行明细核算。
第124号科目无形资产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
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
2.事业单位购入或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出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3.各种无形资产应合理摊销。
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
其购入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时应一次记人“事业支出”科目
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对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无形资产应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摊销时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4.单位向外转让已入账的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其转让收入借记
“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成
本借记“事业支出—其他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对外投资转出无形资产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
5.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价值。
6.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类别设明细账。
㈡负债类
(行政单位)
第201号科目应缴预算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应缴人国家预算的款项。
行政单位
的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
罚款、没收财物变价款、无主财物变价款、赃款和赃物变价款、其他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
2.收到应缴预算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上缴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
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3.本科目应按应缴预算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4.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实行代收财政资金直接缴库方
式的单位不使用该科目。
但应当做备查账或者辅助账。
第202号科目应缴财政专户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
金。
2。
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缴财政专户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
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3.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4.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实行代收财政资金直接缴库方
式的单位不使用该科目。
但应当做备查账或者辅助账。
第203号科目暂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临时性暂存、应付等待结算款项。
2.收到暂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
目;冲转或结算退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
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的暂存款数额。
3.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211号科目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1.本科目核算向职工发放的工资或离退休费。
2.本科目按“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设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3.单位发放工资时借记相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同时借
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财政
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现金”等
科目。
第212号科目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本科目核算向职工发放的各类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2.本科目按“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设二级科目
进行明细核算。
3.单位工资时借记相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同时借记本
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财政补
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现金”等
科目。
第213号科目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1.本科目核算向职工发放除“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
(部门)津贴补贴”以外的其他个人收入。
2.本科目按“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设二级科目
进行明细核算。
3.单位工资时借记相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同时借记本
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现金”等科目。
(事业单位)
第201号科目借入款项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
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
2.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本
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借款利息借记“事
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借入款余额。
4.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设置明细账。
第202号科目应付票据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
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2.单位开出、承兑汇票或以汇票抵付货款时借记“材料”、“应
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借记有
关支出或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收到银行支付本息通知
时借记本科目和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各单位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
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详细资料。
应付票据到期付清时应在备查簿
内逐笔注销。
第203号科目应付账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购买材料、物资或接受劳务供应而应付
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本科目适用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
2.单位购入材料、物资等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时应根
据有关凭证借记“材料”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单位接受其他
单位提拱的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应根据供应单位提供的发票
账单借记有关支出(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3.单位偿付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单位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冲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
票据”科目。
4.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第204号科目预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
预收的款项。
2.单位预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贷记本
科目;货物销售实现(劳务兑现)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收入科
目。
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会计分录。
3.预收账款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以将预收的账款直接记入“应
付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购买单位设置明细账。
第207号科目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租
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个人交存的住房
金等。
2.单位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事业支
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
第210号科目应交税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应交纳的各种税金。
各单位应按所交纳的税金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其中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其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等专栏。
2.单位一般在月份终了计算出应交纳的税金(除一般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时借记“销售税金”、“结余分配”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税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多交的税金贷方余额为应交未交的税
金。
㈢净资产类
(行政单位)
第301号科目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因购入、调入、建造、接受捐赠以及盘盈
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
2.增加固定基金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或有关科目贷记本
科目;减少固定资产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本科目
贷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固定基金总额。
第303号科目结余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年度各项收支相抵后的累计余额。
2.年终将“拨入经费”(不含预拨下年经费)“预算外金收入”
和”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拨入经费”、
“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费支
出”(不含预拨下年经费)、“拨出经费”和“结转自筹基建”科目的
余额转入本科目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费支出”、“拨出经费”
科目。
年终本科目贷方余额为行政单位滚存结余。
3.本科目应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设置明细帐。
(事业单位)
第301号科目事业基金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滚存结余资金等。
本科目应按核算的业务内容下设“一般基金”和
“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
“一般基金”主要用以核算滚存结余资金;“投资基金”用以核算对外投资部分的基金。
.年终单位应将当期未分配结余转入本科目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基金)。
对于项目已经完成的拨入专款结余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
转入本科目核算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基金)。
.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基金);同时按固
定资产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用材料、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303号科目专用基金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情况。
.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种类主要包括:
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修购基金、住房基金等。
3.提取医疗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经营支
出—社会保障费”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医疗基金”科目。
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或“经营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时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清理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年终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从当年结余计提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结余分配—职工福利基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事业单位收到各项住房基金收入(不包括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住房基金”科目。
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单位应设置辅助账进行登记并核算其缴纳、使用及余存情况。
.使用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
目。
5.期末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单位专用基金结存数。
6.本科目应按专用基金种类设明细账。
第306号科目事业结余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
后的余额。
2.期末计算结余时应将“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行政事业单位 会计 标准 制度 会计科目 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