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0kV电子式电流互感器通用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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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kV电子式电流互感器通用技术规范
750kV电子式电流互感器专用技术规范(范本)
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
序号
名 称
编 号
1
750kV电子式电流互感器专用技术规范(范本)
2704001-0750-01
750kV电子式电流互感器
技术规范(范本)使用说明
1.本技术规范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
2.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专用部分“2项目单位需求部分”。
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部分表8“项目单位技术参数差异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
1)改动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
2)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
3)需要修正污秽、温度、海拔、覆冰厚度、耐地震能力等条件。
经标书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部分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技术参数差异表”,放入专用部分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投标人需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附录提供电子式互感器安装示意图。
对新建工程,项目单位应遵循技术规范通用部分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对扩建工程,项目单位应在专用部分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电子式互感器同其他一次设备组合安装时,投标人需提供经过本项目一次厂家确认的安装示意图,卖方提供的安装方案需要有相关的运行业绩,并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11“电子式电流互感器销售运行业绩表”中备注说明。
5.技术规范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6.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1标准技术参数表”、“2项目单位需求部分”和“3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
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招标人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
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表10“投标人技术参数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目次
750kV电子式电流互感器技术规范(范本)使用说明191
1 总则193
1.1 一般规定193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文件193
1.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193
1.4 对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的要求193
1.5 标准和规范195
1.6 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197
1.7 备品备件197
1.8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197
1.9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197
2 性能要求197
2.1 外观工艺要求197
2.2 结构要求198
2.3 安装要求198
2.4 铭牌要求198
2.5 设备防腐198
2.6 二次转换器技术要求198
2.7 额定延迟时间要求198
2.8 电子元器件技术要求198
2.9 合并单元(MU)技术要求199
2.10 合并单元结构、外观及其他200
2.11 合并单元柜结构的技术要求200
2.12 附件200
2.13 其他200
3 试验200
3.1 型式试验200
3.2 例行试验202
3.3 特殊试验203
3.4 现场试验203
4 设计联络、监造和检验、技术服务204
4.1 设计联络会204
4.2 监造和检验204
4.3 技术服务205
5 一次、二次及土建接口要求206
5.1 电气一次接口206
5.2 电气二次接口207
5.3 土建接口207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1.2 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
投标人提供的互感器本体及其附件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
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3 本技术规范提出了对电子式互感器本体及其附件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有关互感器的包装、标志、运输和保管的要求见商务部分的规定。
1.1.4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并在电子式互感器配置方案的基础上提供优化的配置方案。
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5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投标人技术参数偏差表”中列出。
1.1.6 本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7 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以商务部分为准。
1.1.8 本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合格的资质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1.2.1 同型设备的销售记录,填写格式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11,并提供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1.2.2 拥有的由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2.3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1.2.4 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1.2.5 同型设备5年内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根据DL/T725要求)。
所提供的组、部件需要明确,按照相关标准提供必要的型式试验报告。
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也应就其质量作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型式试验报告、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
1.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1.3.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1~表3中所列的设备。
其中,包括电子式互感器本体及其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
1.3.2 技术协议签订后,卖方应在2周内,向买方提出一份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
1.3.3 如生产进度有延误,卖方应及时将延误的原因、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买方加以解释,并尽可能保证交货的进度。
否则应及时向买方通报,以便买方能采取必要的措施。
1.4 对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的要求
1.4.1 图纸及图纸的认可和交付
1.4.1.1 所有需经买方确认的图纸和说明文件,均应由卖方在技术协议签订后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买方进行审定认可。
这些图纸资料包括电子式互感器外形图、运输尺寸和运输质量、安装尺寸等。
买方审定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需经确认的图纸资料应由卖方提交给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所指定的单位。
买方在收到需认可图纸后,将一套确认的或签有买方校定标记的图纸(买方负责人签字)返还给卖方。
买方有权对供货设备的卖方图纸提出修改意见。
凡买方认为需要修改且经卖方认可的,不得对买方增加费用。
在未经买方对图纸作最后认可前,任何采购或加工的材料损失应由卖方单独承担。
1.4.1.2 卖方在收到买方确认图纸(包括认可方修正意见)后,经修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接收图纸的有关单位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和一套供复制用的底图及正式的CAD文件电子版,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工厂公章或签字。
电子式互感器应按照经确认的最终图纸进行制造。
1.4.1.3 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
买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卖方关于其图纸的完整性和正确性的责任。
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卖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卖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买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1.4.1.4 图纸的格式。
所有图纸均应有标题栏、全部符号和部件标志“*”,文字均用中文书写,并使用SI国际单位制。
卖方应免费提供给买方全部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及说明书。
其中,图纸应包括总装配图及安装时设备位置的精确布置图,并且应保证买方可按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对所供设备进行维护,并在运行中便于进行更换零部件等工作。
1.4.1.5 互感器所需图纸:
1)总装图。
总装图应标明全部所需要的附件数量、目录号、额定值和型号等技术数据,详细标明运输尺寸和质量,装配总质量和油量或气压,还应表示出在运输准备就绪后的互感器重心。
图纸应标明所有部件和附件的尺寸位置,各阀门法兰尺寸及位置,还应标明互感器底座和基础螺栓尺寸。
2)套管及其接线端子图。
图纸应包括套管型号、套管材质、套管内结构解剖详图、接线端子详图、固定法兰及伞形详图,套管顶部安全承力、顶部破坏作用力及爬电距离和干弧距离均应给出。
3)互感器同其他一次设备组合安装时,需提供详细的组合安装图纸。
同其他一次设备组合安装时,由卖方提供经过本项目一次厂家确认的安装示意图,卖方提供的安装方案需要有相关的运行业绩,并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附图说明。
4)电子式互感器相关部件(包括一次传感器、一次转换器、传输系统、二次转换器)的安装布置图。
5)铭牌图。
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一次部分和二次转换器(如果有)都应具有铭牌。
6)互感器安装、运行、维修和有关设施设计所需的其他图纸和资料。
1.4.2 产品说明书
1.4.2.1 应有安装使用说明。
1.4.2.2 产品说明书还应包括下列各项:
1)关于结构、连接及铁心、绕组型式等的概述和简图。
2)互感器有关部件(包括一次传感器、一次转换器、传输系统、二次转换器)及附件的图纸和安装维护说明。
3)互感器励磁特性曲线(如果有)。
4)提供互感器耐地震能力的计算书或本厂做过的同类产品试验报告。
5)互感器所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的清单、组部件说明书和手册等。
6)主要影响产品性能的元器件的型号和相关资料。
7)特殊需要的说明。
1.4.3 试验报告(见表2)
1.4.3.1 应提供有效的(5年内)型式试验报告(包括主要部件,试验机构需具有CMA认证)、例行试验报告、特殊试验报告及其他要求的试验报告(如耐地震能力、抗运输颠簸试验等)。
表1 卖方向买方最终提供的资料和图纸
内 容
份 数
交付时间
接图单位
1.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的图纸、资料和说明
2.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产品说明书
1)包装、运输、安装使用说明书
2)技术条件
3)备件说明书
4)装箱单
5)高海拔修正说明(如果需要)
4.主要设计数据
5.设计、制造所依据的主要标准
6.备品备件图纸、清单
7.互感器所用主要材料、部件、配件清单
8.互感器主要图表
1)总装图
2)基础安装尺寸图
3)电气原理图
4)吊装图
5)铭牌图[包括一次部分和二次转换器(如果有)都应具有铭牌]
6)运输运装示意图,包括运输尺寸等
7)一次传感器和主绝缘的绝缘构造图
8)一次传感器及一次转换器的绝缘强度保护性能图
9)二次转换器的接线及安装图
10)主要部件(包括一次传感器、一次转换器、传输系统、二次转换器)等的安装布置图
9.其他未列入合同技术清单但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及图纸和技术数据等
见招标文件专用部分
表2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试验、测试报告
内 容
份 数
交付时间
接图单位
1.有效的(5年内)型式试验报告(包括主要部件,试验机构需具有CMA认证)
2.例行试验报告
3.特殊试验报告
4.其他要求的试验报告(如耐地震能力、抗运输颠簸试验等)
5.主要部件(包括一次传感器、一次转换器、传输系统、二次转换器)出厂检验报告
6.主要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
见招标文件专用部分
1.4.3.2 主要部件(包括一次传感器、一次转换器、传输系统、二次转换器)出厂检验报告。
1.4.3.3 主要材料的检验报告。
1.5 标准和规范
1.5.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卖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5.2 表3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表3 本技术规范遵循的主要标准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T242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GB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1207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
GB1208
电流互感器
GB2536
变压器油
GB/T3047.3
高度进制为20mm的插箱、插件基本尺寸系列
GB/T5582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GB/T5895
污秽地区绝缘子使用导则
GB/T7252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
GB/T7595
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
GB/T8905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验导则
GB11023
高压开关设备六氟化硫气体密封试验导则
GB11604
高压电器设备无线电干扰测试方法
GB/T13540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抗震要求
GB14598.27
量度继电器和继电保护装置第27部分:
产品安全要求
GB16847
保护用电流互感器暂态特性技术要求
GB/T16927
高电压试验技术
GB17201
组合互感器
GB/T1762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GB/T20840
互感器
GB/T22071
互感器试验导则
GB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DL/T5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860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Q/GDW383
智能变电站技术导则
Q/GDW393
110(66)kV~220kV智能变电站设计规范
Q/GDW394
330kV~750kV智能变电站设计规范
Q/GDWZ414
变电站智能化改造技术规范
Q/GDW424
电子式电流互感器技术规范
Q/GDW425
电子式电压互感器技术规范
Q/GDW426
智能变电站合并单元技术规范
Q/GDW430
智能变电站智能控制柜技术规范
Q/GDW441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技术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
110(66)kV~500kV电流互感器技术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
预防110(66)kV~500kV互感器事故措施
IEC61588
网络化测量同步系统精确时钟同步协议
1.5.3 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纹、管螺纹、螺栓头和螺母均应遵照ISO及SI公制标准。
1.5.4 当标准、规范之间存在差异时,应按要求高的标准执行。
1.6 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1.6.1 投标人应按电子式互感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列举的项目逐项提供技术数据,所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其中与招标人所要求的技术数据有差异时都应写入偏差表中。
1.6.2 产品性能参数、特点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1.7 备品备件
1.7.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7.2 买方运行维修时使用需要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表2。
1.7.3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3。
1.7.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1.7.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
1.7.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身保修,根据需要在15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3所列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1.8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1.8.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8.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2中。
1.8.3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3中。
1.8.4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1.8.5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1.9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1.9.1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将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1.9.2 合同设备试运行和验收,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进行。
1.9.3 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买方和卖方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完成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9.4 验收时间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完成后并稳定运行72h(最好能通过大负荷运行考核)。
在此期间,所有的合同设备都应达到各项运行性能指标要求。
买卖双方可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
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9.5 如果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质保期内设备发生异常,买卖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2 性能要求
2.1 外观工艺要求
2.1.1 外观清洁,美观。
2.1.2 所有部件齐全、完整、无变形。
2.1.3 金属部件无锈蚀,漆面无脱落。
2.1.4 铭牌及端子标志字迹清晰。
2.1.5 油位计或气压表、密度继电器指示正确。
2.1.6 紧固件安装牢固,密封件密封良好。
2.2 结构要求
2.2.1 互感器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不允许有渗漏油、气现象。
电子式电流互感器可以组合其他一次设备安装。
同其他一次设备组合安装时,不得改变其他一次设备结构及性能以及互感器自身性能。
2.2.2 互感器的结构应便于现场安装。
2.2.3 油浸式互感器为金属膨胀器密封。
2.2.4 油浸式互感器的下部一般应设置放油或密封取油样用的阀门,以便于取油或放油。
放油阀的位置应能放出互感器最低处的油。
2.2.5 油浸式互感器应装有油面油位指示装置,SF6气体绝缘互感器应装有压力指示装置。
油面油位指示装置和压力指示装置应放在运行人员便于观察的位置。
2.2.6 金属件外露表面应根据需方要求着相应颜色,产品铭牌及端子应符合图样要求。
2.2.7 所有端子及紧固件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保证良好的接触。
2.2.8 接地螺栓直径不得小于8mm,接地处金属表面平整,连接孔的接地板面积足够,并在接地处旁标有明显的接地符号。
2.2.9 一次转换器和二次转换器应该能够就地安装或者组屏安装,就地安装需符合相关防护要求。
屏柜可就地安装,也可进主控室同其他二次设备一起组屏。
2.2.10 卖方应提供一次传感器、一次转换器、二次转换器连接用的全部紧固件及相关光缆和附件。
2.2.11 对于SF6互感器,应保证相关绝缘支撑件的机械强度和绝缘水平,同时应防止内部电容屏连接筒的相互磨损和固定金属筒的螺钉松动。
2.2.12 对于SF6气体绝缘互感器,应设置便于取气样的接口,同时应装有压力表和气体密度继电器。
2.2.13 电子式互感器应满足卧式运输要求,并具有在运输中耐受10g(重力加速度)的外力冲撞而不损坏的能力。
2.3 安装要求
2.3.1 卖方应提供外形图及安装尺寸。
2.3.2 卖方应提供安装及投运时的技术服务,提供安装所需要的专用工具和材料。
2.4 铭牌要求
2.4.1 产品铭牌应包括所有额定值,并符合GB1207、GB1208、GB/T20840及GB16847的要求。
2.4.2 铭牌应安装在便于查看的位置上,铭牌材质应为防锈材料。
主体部分标注的铭牌应包含一次传感原理、安装方式、供能方式、传感头个数、采样A/D个数、准确级、供电电压、输出方式、对时方式、传输延时参数、采样频率及所有额定值等。
2.4.3 标注的铭牌应有保护级绕组准确限值系数曲线标牌(如果有),否则应在卖方技术条件中给出。
2.5 设备防腐
2.5.1 所有端子及紧固件应采用防锈材料。
2.5.2 除非磁性金属外,所有设备底座、法兰应采用热镀锌防腐,其他金属部件均应采用先进的防腐工艺。
2.5.3 卖方对金属件的防腐措施应有专门说明。
2.6 二次转换器技术要求
二次转换器采用数字输出的应采用光纤传输同合并单元(MU)连接。
采用850nm多模光纤传输,ST接口。
每根光缆应备用2芯~4芯。
输出数据采用可配置的FT3数据帧格式。
互感器应具有完善的自诊断功能,并能输出自检信息,包括采集器状态、辅助电源/自身取电电源状态、检修测试状态等信号输出。
2.7 额定延迟时间要求
电子式互感器的额定延时不大于2Ts(2个采样周期)。
2.8 电子元器件技术要求
电子式互感器相关电子式元器件部分应具备高可靠性,所有芯片选用微功率、宽温芯片,装置MTBF时间大于50000h,使用寿命宜大于12年。
电子式互感器电子部分应是模块化、标准化;板卡应容易维护和更换,大部分板件的更换应该不影响相关性能。
如果板件更换影响性能应该重新校准,并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12“主要部件材料表”中备注说明。
电子式互感器电子线路电源模块应为满足现场运行环境的工业级产品,电源端口必须设置过电压保护或浪涌保护器件。
2.9 合并单元(MU)技术要求
2.9.1 合并单元应能接收多路电子式互感器采集器的采样光信号,经同步和合并之后对外提供采样值数据。
每个MU应能满足最多12个输入通道和至少8个输出端口的要求。
MU应能支持GB/T20840(IEC60044)、DL/T860.92(IEC61850-9-2)等协议。
当MU采用GB/T20840(IEC60044)协议时,应支持数据帧通道可配置功能。
2.9.2 合并单元的输入输出应采用光纤传输系统。
用于合并单元输出DL/T860.92的光纤以太网模块为多模,光波长为1310nm,宜采用ST接口。
用于合并单元GB/T20840输出、电子互感器输入、B码对时的光纤模块为多模,光波长范围820nm~860nm(850nm),宜采用ST接口。
2.9.3 合并单元与电子式互感器之间的数据传输协议应标准、统一。
电子式互感器与MU之间的数据采用串行传输,可采用异步方式(UART)传输,也可采用同步方式(曼彻斯特编码)传输。
传输介质采用光纤传输。
合并单元MU和电子式互感器的数据通信宜参照FT3的固定长度帧格式。
异步方式的传输比特速率宜为2.0Mbit/s或其整数倍;同步方式的传输比特速率宜为2.5Mbit/s或其整数倍。
2.9.4 按间隔配置的合并单元应提供足够的输入接口,接收来自本间隔电流互感器的电流信号;若间隔设置有电压互感器,还应接入间隔的电压信号;若本间隔的二次设备需要母线电压,还应接入来自母线电压合并单元的母线电压信号。
2.9.5 母线电压合并单元可接收至少2组电压互感器数据,并支持向其他合并单元提供母线电压数据,各间隔合并单元所需母线电压量通过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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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0 kV 电子 电流 互感器 通用 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