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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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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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汇编
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电化分公司
预案编号:
安环04号
实施日期:
2013年3月20日
修正日期:
年月日
审核人(签字):
签发人(签字):
(单位公章)
目录
1总则4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5
3预防与预警10
4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16
5预警及措施16
6应急响应17
7应急保障22
8后期处置24
9附则24
10附件26
关于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
发布令
各科室、车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和《化学危险品名录》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分公司应急预案编制组对接上级公司及地方应急预案体系,编制完成了分公司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经公司组织应急预案专家组评审修订,并经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现予以发布,从即日起在分公司实施。
经理:
2013-3-20
(单位公章)
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重大危险源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工作。
L.4 工作原则
公司在建立突发性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L.4.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重大危险源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重大危险源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L.4.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
接受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的指导,使公司的突发性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
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针对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重大危险源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l.5.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重大危险源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公司和其它企业及社会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
2.1应急组织体系
2.1.1领导机构:
公司应急指挥部是公司系统重大危险源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企业内部领导机构。
公司经理领导重大危险源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公司有关领导按照业务分工和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中担任的职务,负责重大危险源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1.2办事机构:
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环科,是重大危险源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管理公司重大危险源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负责公司系统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履行值守应急职责,综合协调信息发布、情况汇总分析等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1.3应急救援队:
应急救援队由公司有关部门领导和员工组成。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重大危险源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2.2应急指挥部
成立紧急情况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
赵永远
副总指挥:
杨文义张亮
领导成员:
孔庆峰丰争胜张军勇石建军刘健郭雄常瑞蕾陈能飞
应急抢险队:
2.3应急指挥部职责
2.3.1接受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应急救援中心的领导,落实指令。
2.3.2组织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隐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
2.3.3组织制定本单位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
2.3.4担负专业部门到达事故现场前,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急抢救指挥工作。
2.3.5配合专业部门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抢救工作。
2.3.6及时准确向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事故。
2.3.7组织应急预案、处置方案的演练,补充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
2.3.8总指挥不在的情况下,由副总指挥进行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工作。
2.4应急指挥部人员职责
2.4.1总指挥:
负责事故应急指挥工作,宣布启动和关闭预案,对特殊情况进行紧急决断等。
2.4.2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下达应急命令,协调事故现场抢救工作。
2.4.3成员:
根据分工,做好事故应急具体工作。
2.4.4应急办公室:
a.设专人24小时值班。
b.接到事故报警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c.事故发生时,负责判断并启动应急处置方案。
2.5各救援组职责:
2.5.1抢险队职责
a.接到通知后,迅速集合队伍奔赴现场,根据事故情形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具,协助事故发生单位迅速切断事故源和排除现场的易燃易爆物质;
b.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指令,迅速抢修设备、管道,控制事故,以防扩大;查明有无中毒人员及操作者被困,及时使严重中毒者、被困者脱离危险区域;
c.现场指导抢救人员,消除危险物品,利用现场消防装置进行灭火;
d.负责现场抢险过程的通讯联络,视抢险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请求联防力量救援;
e.负责向上级救援力量提供电石的消防特性,中毒防护方法,着火设备的禁忌注意事项;
f.有计划地开展抢险预案的演习,熟练掌握公司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抢险的战斗力。
g.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预测建筑、设备、管道泄漏部位、作业环境等,进行计划性检修或提出整治建议,全面掌握公司重大危险源事故源、事故危害点及其处置要点。
2.5.2安全警戒及现场治安队职责
a.发生事故后,治安队根据事故情况配戴好防护服、防毒面具等,迅速奔赴现场;根据事故影响范围,设置禁区,布置岗哨,加强警戒,巡逻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禁区;
b.接到报警后,封闭厂区大门,维护厂区道路交通秩序,引导外来救援力量进入事故发生点,严禁外来人员入厂围观;
c.治安队应到事故发生区域封路,指挥抢救车辆行驶路线。
2.5.3医疗救护队职责
a.熟悉厂区内危险物质对人体危害的特性及相应的医疗急救措施;
b.储备足量的急救器材和药品,并能随时取用;
c.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做好准备工作,伤者送来后,根据受伤症状,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对伤者进行急救,重伤员及时转院抢救;
d.当厂区急救力量无法满足需要时,向其他医疗单位申请救援并迅速转移伤者。
2.5.4物资供应队职责
a.物资供应队在接到报警后,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准备抢险抢救物质及设备等工具;
b.根据事故装置,查明事故部位建筑、管线、法兰、阀门、设备等型号及几何尺寸,对照库存储备,及时准确地提供备件;
c.根据事故的程度,及时向外单位联系,调剂物资、工程器具等;
d.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e.负责抢险救援物质的运输。
2.5.5通信联络队职责
a.通讯联络队接到报警后,立即采取措施中断一般外线电话,确保事故处理外线畅通,应急指挥部处理事故所用电话迅速、准备无误。
b.迅速通知应急指挥部、救援专业队及有关部门,查明事故源部位及原因,向相关人员通报,按照总指挥指令,联络或下达按应急预案处置的指令;
c.接受指挥部指令对外信息发布。
2.5.6监测队职责
负责对事故发展情况及对周边环境影响的监测,对事故气、液态泄漏物去向进行跟踪监测。
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
2.5.7疏散引导队职责
负责公众疏散(包括厂内人员和厂外周边人员),引导抢险人员或医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2.5.8洗消去污队职责
a.负责抢险后事故现场的洗消去污,泄漏物防化、防毒处理。
为恢复生产作好准备。
b.采取措施,预防危险废物流出厂外。
c.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等待事故调查人员取证。
2.6协作单位职责
根据协议应承担的协作工作,相关协作单位负责重大危险源事故抢险、救护及医治伤员。
组织机构图如下:
3.预防和预警
3.1重大危险源事故源
3.1.1企业基本信息
a.单位情况:
神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电化分公司30万吨/年密闭电石炉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位于神木县孙家岔镇柠条塔工业园区,工地北、南、西三面为沙漠地带,无村庄、道路等人员密集性设施,东距洁能发电厂、联众化工厂约1000米,周围无河流、湖泊等自然水源;有厂际公路通往神木县城。
本公司年产电石40万吨,建设6座33MVA密闭电石炉,配套建设3座500t/d双梁竖式石灰窑及相关设施。
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已建成4台密闭33MVA电石炉、2台500t/d双梁竖式石灰窑及6台33MVA密闭电石炉即年产40吨电石规模相配套的公辅设施。
3.2自然环境概况
3.2.1地理位置
神木县陕北黄土高原与毛乌素沙漠过渡地带,以黄土梁峁和沙漠滩地及剥蚀山丘为主。
其中,黄土梁峁与低山区沟谷密布,地形破碎,沙漠滩地地形较为平缓,相对高差较小,呈现宽缓波状地貌景观。
县域内地形西北高,东南低,海拔高程738.7-1448.7m。
地貌以明长城为界分为两种类型:
长城以北为风沙草滩地貌,约占全县总面积的51%;长城以南为黄土丘陵沟壑地貌,约占全县总面积的40%。
公司位于神木县境北部的孙家岔镇柠条塔载能工业集中区内,集中区范围内为荒沙地,无农村和居民,地处陕北黄土高原与毛乌素沙漠的过渡地带,呈黄土丘陵沟壑和风成沙丘地貌。
项目建设用地为沙坡荒地,地势较平缓,高差较小,呈现宽缓坡状的地貌景观。
3.2.2气象条件
神木县属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区。
其特点是:
春季多风气候干旱;夏季降水集中;冬季寒冷,少雪,秋季受西伯利亚寒流影响,盛行西北风。
受西北部毛乌素沙漠及覆沙丘陵影响,常有沙尘暴发生。
降水量统计图月分布为单峰型,降水主要集中在6-9月,其中尤以7-8月最为集中,占全年降水的60%以上。
根据神木县气象站统计资料,神木县主要气象要素特征如表3.2-1:
表3.2-1神木县主要气象要素特征
序号
项目
数值
1
气温
年平均气温
8.4℃
极端最高气温
38.9℃
极端最低气温
-28.4℃
2
年平均相对湿度
74%
3
降雨量
年平均降水量
435mm
年平均蒸发量
1836.3mm
4
风向
全年主导风向
西北风
5
风速
年平均风速
2.6m/s
极端最大风速
25m/s
6
积雪
最大雪深
112mm
基本雪压值
千克力/米2
7
最大冻土深度
1.46m
8
年平均气压
901.8hPa
9
年平均雷电日
21.4天
10
全年日照时数
2638.5小时
11
年平均霜期
50.7天
3.2.3水文条件
柠条塔载能工业集中区内涉及的主要河流是考考乌素沟和肯铁令沟,且区内的河、溪均属黄河水系。
肯铁令沟是考考乌素沟的支流,考考乌素沟汇入乌兰木伦河。
乌兰木伦河发源于内蒙伊金霍洛旗境内,神木县境内流程33km,河谷宽1200~2000m,汇水面积500km2,为常年流水河流,在集中区下游注入窟野河。
据五道恒水文站多年观测资料,乌兰木伦河水文特征列于表3.2-2。
表3.2-2乌兰木伦河水文参数表
水文参数
最小流量(m3/s)
年平均流量(m3/s)
年最大流量
(m3/s)
年平均含沙量(kg/m3)
年输沙量
×104t
0.008~0.44
7.24
9760.00
110.32
3351.33
考考乌素沟河流长度43.0km,平均比降7.7‰,流域面积249.0km2。
肯铁令河河流长度8.8km,平均比降20‰,流域面积17.9km2。
3.2.4地质条件
公司地区地下水类型主要为潜水。
分布在第四系松散地层中。
在河谷地区也有第四系松散地层中的潜水。
地下潜水主要接收大气降水的补给,在沟谷、河滩地段,松散层内的潜水,亦接受地表水的补给,在梁峁宽缓地段,较普遍地堆积厚度不等的风成沙,由于日温差变化大,潮湿空气冷凝后也可补给地下水。
地下水在沟谷河滩地段,径流方向与河流径流方向近于垂直,在梁峁区流向同地表水流向斜交。
公司所在区沟谷切割较深,地下水在沟谷中以下降泉的形式排泄于地表汇流成河。
另外,浅层潜水也通过渗透向深层地下水渗漏。
本区地震烈度为6度区。
3.3重大危险源分析
3.3.1石灰生产环节的危险化学品
来自石灰石堆场合格的石灰石原料由原料筛分开始进入石灰窑系统,石灰石由石灰石贮仓经电磁振动给料机、胶带输送机、计量装料装置、提升装置、加料装置送入气烧石灰窑;煅烧后尾气经净化后的电石炉气和预热的空气,经配气系统送入窑内燃烧,产生高温,在800~1000℃将石灰石煅烧;煅烧好的石灰由窑底经卸料装置排出,送到耐热胶带输送机上,再经胶带输送机、斗式提升机送到配料站的石灰贮仓中,供电石生产用。
窑顶尾气经布袋除尘后接烟囱排空。
石灰生产所使用的燃料为电石炉尾气,其具有燃烧、爆炸特性,一旦泄漏或与空气混合会发生燃烧爆炸,属于危险源。
3.3.2电石生产环节的主要危险化学品
电石的生产工艺分别为炭材干燥、原材料配料、电石生产、炉气干法净化、电石冷却。
1)炭材干燥
合格粒度(≤25mm)的炭材(兰炭),自焦炭料仓仓底给料机把焦炭送到回转烘干窑内,同时热风炉向窑内送热风,使热风与物料充分接触,把物料中水分带走,炭材含水量由15%降至1%,热风炉的热源利用兰炭粉。
经过烘干的物料由胶带输送机经除铁、皮带输送机,送入配料站的炭料仓中,供电石炉使用。
回转烘干机的尾气经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空。
收集的炭材粉和炭材一同进入配料站。
2)配料
石灰和兰炭分别在配料站上部进行筛分。
块、粉则进入各自的贮仓。
合格粒度的石灰和兰炭由仓口分别经配料站块料仓下的振动给料机又经称重斗,按合适的重量配比,由振动给料机经带式输送机送至电石生产厂房,分别通过电石炉的环形加料机进入炉料贮存。
每台电炉炉料共有15个贮仓,贮仓中的混合物料经过向下延伸的料管及炉盖上的进料口靠重力连续进入炉中。
3)电石生产
装在电极糊盛斗内的外购的电极糊(100mm以下),经单轨吊从地面提升到各电极筒顶部倒入电极筒内。
电能由变压器和导电系统经自焙电极输入炉内,石灰和兰炭原料在电阻电弧产生的高温(2000-2200℃)下转变成电石。
冶炼好的电石,每隔一小时左右从炉口出炉一次,熔融电石流入牵引小车上的电石锅内,由卷扬机将小车拉到冷破厂房进行冷却。
4)电石冷却
液态电石注入电石锅经牵引小车至冷却厂房。
由桥式起重机将电石锅用吊具从小车上吊出,放置在“热锅预冷区”。
冷却两小时后,将电石砣从锅内吊出放置在冷却区继续冷却,当冷却到80℃以下销售。
5)炉气干法净化
炉气干法净化选用德国炉气干法净化技术。
炉气由电石炉炉气抽出管抽出,温度在400-800℃左右,含尘量50-150g/Nm3进行高温过滤。
正常生产时,炉气由抽出管中抽出,进入空冷器冷却在300-400℃,进入炉气高温过滤器中过滤,净化后的炉气含尘量在10mg/Nm3以下,经净炉气风机、加压风机送石灰窑自用。
通过对以上生产过程分析可知,在石灰和电石生产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化学品有电石炉气和电石,经工艺计算可知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产生的主要危险化学品电石炉气和电石最大存量对照分析:
主要危险物质的临界值
名称
性质
临界量(t)
生产场所(t)
生产贮存量(t)
电石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
100
80
900
炉气
毒性气体
20
1.70
5.33
通过上表对照可知,公司电石生产贮存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应列为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防范对象。
4.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4.1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及安全职责。
4.2电石生产贮存场所严禁设置上下水管线及用水设施。
4.3加强电石生产贮存场所建筑物修缮维护管理,做好防雨雪和防洪措施,配备充足的防护器材。
4.4对产品电石要及时销售,尽量减少库存量。
4.5做好通风换气工作,消除乙炔气聚集。
4.6加强禁烟禁火管理,配备足量的干粉灭火器和消防沙,禁止用水、水蒸气等与电石发生反应的物质灭电石火灾。
4.7加强员工教育,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电视生产存贮区。
4.8运输电石车辆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及装备。
5.预警及措施
5.1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对突发性重大危险源事故的预警进行分级,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重大(Ⅱ级)、特大(Ⅰ级)四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5.2当突发性重大危险源事故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一般(Ⅳ级)预警标准时,所在部门、车间应向安环科和有关领导预警;当达到一般(Ⅳ级)预警标准时,安环科应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并向主管安全领导报告;当超过一般(Ⅳ级)预警标准时,尚未达到较重(Ⅲ级)预警标准时,安环科向主管安全领导预警;当达到较重(Ⅲ级)预警标准时,应急办公事主任立即启动公司突发性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公司经理报告;当超过较重(Ⅲ级)以上预警标准时,经理立即启动和组织实施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并向本地环保部门报告。
5.3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采取的措施:
5.3.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5.3.2发布预警公告。
5.3.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5.3.4指令各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公司安环科立即组织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3.5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5.3.6调集重大危险源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6. 应急响应
6.1 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程序方框图如下:
6.1-1应急响应程序方框图
6.2 信息报送与处理
6.2.1突发性重大危险源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性重大危险源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公司安环科发现突发性重大危险源事故后,应立即在1小时内向神木县安监局局及人民政府报告,发生重大危险以上事故后,同时向市级人民政府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
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6.2.2突发性重大危险源事故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性重大危险源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初报从发现事件后立即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重大危险源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危险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
6.3 指挥和协调
6.3.1指挥和协调机制
根据需要,公司成立重大危险源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性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对工作。
重大危险源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性重大危险源事故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各应急机构接到事故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重大危险源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重大危险源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当地政府和事发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应急状态时,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
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性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为重大危险源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各应急分队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指导重大危险源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安全影响评估。
发生重大危险源事故的有关部门要及时、主动向重大危险源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
6.3.2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重大危险源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7)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6.4 应急监测
公司安环科在第一时间组织对突发性重大危险源事故进行重大危险源应急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配合地方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性重大危险源事故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性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展情况和危害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性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决策的依据。
6.5 信息发布
突发性重大危险源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6.6 安全防护
6.6.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重大危险源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6.6.2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突发性重大危险源事故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6.7 应急终止
6.7.1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条件已经消除;
(2)危险源有害物质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6.7.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救援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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