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建筑夜景照明规划设计导则828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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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建筑夜景照明规划设计导则828修改
1总则
1.0.1为了有效地贯彻《南宁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南宁市城市照明重点区域详细规划》、《南宁水城建设规划》和《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达到对建筑夜景照明建设前期进行有效的控制,将南宁市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促进南宁市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夜景照明规划设计。
1.0.3建筑夜景照明设计除应遵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自治区、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夜景照明nightscapelighting
泛指除体育场场地、建筑工地和道路照明等功能性照明以外,所有室外公共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景观的照明,亦称景观照明(landscapelighting)。
2.0.2泛光照明floodlighting
通常由投光灯来照射某一情景或目标,使其照度比其周围照度明显高的照明。
2.0.3轮廓照明outlinelighting,contourlighting
利用灯光直接勾画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被照对象轮廓的照明方式。
2.0.4内透光照明lightingfrominteriorlights
利用室内光线向室外透射的照明方式。
2.0.5重点照明accentlighting
为提高特定区域或目标的照度,使其比周围区域亮的照明。
2.0.6动态照明dynamiclighting
通过对照明装置的光输出的控制形成场景明、暗或色彩等变化的照明方式。
2.0.7灯具效率luminaireefficiency
在相同的使用条件下,灯具发出的总光通量与灯具内所有光源发出的总光通量之比。
2.0.8照度illuminance
表面上一点的照度是入射在包含该点面元上的光通量dФ除以该面元面积dA之商,即E=
,该量的符号为E,单位为lx(勒克斯),1lx=1lm/m2。
2.0.9动感度change
指照明的强弱和色温的高低变化。
眩光glare
由于视野中的亮度分布或亮度范围的不适宜,或存在极端的对比,以致引起不舒适感觉或降低观察细部或目标的能力的视觉现象。
亮度luminance
由dΦ(dA·cos
·dw)定义的量,即单位投影面积上的发光强度,其公式为:
L=dΦ/(dA·cos
·dw)
式中:
dΦ——由指定点的光束元在包含指定方向的立体角dw内传播的光通量;
dA——包括给定点的光束截面积;
——光束截面法线与光束方向间的夹角。
该量的符号为L,单位为cd/m2(坎德拉每平方米)。
反射比reflectance
在入射光线的光谱组成、偏振状态和几何分布指定条件下,反射的光通量与入射光通量之比。
符号为
。
色温colourtemperature
当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黑体的色品相同时,该黑体的绝对温度为此光源的色温度。
该量的符号为Tc,单位为K。
一般显色指数generalcolourrenderingindex
光源对国际照明委员会(CIE)规定的8种标准颜色样品特殊显色指数的平均值。
通称显色指数。
该量的符号为R。
照度或亮度均匀度uniformityofilluminance(luminance)
表示规定平面上的照度或亮度变化的量,该量的符号为U。
照度或亮度与最大照度或亮度变化的量,该量的符号为U。
照度或亮度均匀度有两种表示方法:
1最小照度或亮度与最大照度或亮度之比,符号为U1;
2最小照度或亮度与平均照度或亮度之比,符号为U2。
绿色照明greenlights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有益于提高人们的学习、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以及保障身心健康的照明。
照明功率密度(LPD)lightingpowerdensity
单位面积上的照明安装功率(包括光源、镇流器或变压器等),单位为瓦特每平方米(W/m2)。
光污染lightpollution
指干扰光或过量的光辐射(含可见光、紫外和红外光辐射)对人、生态环境和天文观测等造成的负面影响的总称。
维护系数maintenancefactor
照明装置在使用一定时间后,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与该装置在相同条件下新装时在规定表面上所得到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之比。
3设计原则
3.0.1建筑夜景照明规划设计应遵循《南宁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和《南宁市城市照明重点区域详细规划》、《南宁水城建设规划》以及《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的要求,并应与工程建筑主体设计同步进行。
3.0.2建筑夜景照明设计理念应主题突出、特征鲜明,强调建筑形象的塑造,充分体现照明技术和艺术的有机结合,做到照明功能合理,并富有艺术性。
3.0.3照明方式应根据被照建筑物的特征和要求选用。
设计时可采用一种或两种方式,也可综合采用多种方式;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一般,确保照明夜景的总体效果,并和周围环境照明协调一致。
3.0.4应按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维护方便的原则,突出体现绿色照明设计要求和设计方法。
3.0.5照度、亮度及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控制在本导则规定的范围内。
3.0.6应合理选择照明光源、灯具;应合理确定灯具安装位置、照射角度和遮光措施,以避免光污染。
3.0.7应慎重选择彩色光。
光色应与被照射对象以及所在区域的特征相协调,不应与交通、航运等标识信号灯造成视觉上的混淆。
3.0.8照明设施应根据环境条件和安装方式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不得影响古建筑等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3.0.9建筑夜景照明供电应与建筑主体功能性照明分开;照明控制系统应灵活,一般应根据使用情况设置平日、节假日、重大节日等不同的开灯控制模式,防止出现节日亮丽,平日无光的现象。
4照明评价指标
4.1照度或亮度
4.1.1建筑夜景照明的评价指标应采取亮度或与照度相结合的方式,亮度分为四级(E1~E4),一级亮度(E4)平均亮度指标为25~30Ld/m2,二级亮度(E3)平均亮度指标为15~25Ld/m2,三级亮度(E2)平均亮度指标为8~15Ld/m2,四级亮度(E1)平均亮度指标为2~8Ld/m2。
注:
照度换算:
大多数建筑立面均为漫反射表面。
漫反射度照面的照度与亮度可按以下公式换算:
E=L
/P(E为照度,L为亮度cd/m2,P为反射比,由建筑立面决定)。
4.1.2本导则规定的照度或亮度值均应为参考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或维持平均亮度值。
4.1.3在照明设计时,应根据环境特征、灯具的防护等级和擦拭次数从表
表
灯具防护等级
环境特征
清洁
一般
污染严重
IP5X、IP6X
0.65
0.60
0.55
IP4X及以下
0.60
0.50
0.40
注:
1、环境特征可按下列情况区分:
清洁:
附近无产生烟尘的工作活动,中等交通量,如大型公园、风景区;
一般:
附近有产生中等烟尘的工作活动,交通量较大,如居住区及轻工业区;
污染严重:
附近有产生大量烟尘的工作活动,有时可能将灯具尘封起来,如重工业区。
2、表中维护系数值以一年擦拭一次为前提。
4.2颜色
4.2.1建筑夜景照明的光源色表可按相关色温分为三级,光源色表分组应按表
表
色表分组
色温/相关色温(K)
特征
暖色表
<3300
红、橙、黄
中间色表
3300~5300
冷色表
>5300
白、灰、蓝、绿
4.2.2夜景照明的光源显色性应以一般显色指数Ra作为评价指标,光源显色性分级应按表
表
显色性分级
一般显色指数(Ra)
高显色性
>80
中显色性
60~80
低显色性
<60
4.3动感度
4.3.1建筑夜景照明的气氛评价指标为动感度。
动感度分为三级,一级动感度为可以适当采用彩色光,动感速度可较快,每分钟变化20次以上;二级动感度为采用少量彩色光,动感速度不宜过快,每分钟变化10~20次,慎用大量的彩色光;三级动感度为不宜采用彩色光,动感速度缓慢,每分钟变化10次以下。
5照明设计
5.1设计范围
5.1.1下列地区建(构)筑物应设置夜景照明:
1城市主干道临街的主要建(构)筑物;
2水系内河沿线两侧的主要建(构)筑物;
3高度为40米及以上的非住宅建(构)筑物和高度为60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含商住两用建筑);
4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码头等位于城市主要出入口的重要建(构)筑物;
5繁华商业区范围内的主要建(构)筑物;
6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建(构)筑物和城市标志性建(构)筑物;
7规划认为应当设置夜景照明的建筑(构)物。
5.2各类建筑照明方式
5.2.1建筑夜景照明规划设计宜根据建筑物所在的点、线、面(重点区域及节点、景观轴线、片区)不同区域以及建筑物本身功能特点、建筑特色等,确定其适当的亮度、光色控制要求、照明环境气氛要求、动感度要求和夜景照明要求,使照明发挥最好的效果,具体宜按表,动感度分级详附图3(南宁市片区建筑夜景照明动感气氛图)、附图4(南宁市重点区域、节点、景观轴建筑夜景照明动感气氛图)。
各类建筑夜景照明规划设计技术要求
表5.2.1
适用
范围
场所
亮度分区
光色控制要求
气氛控制要求
动感度控制要求
夜景照明要求
商业服务类建筑、商业办公类建筑、旅游区和文体娱乐类建筑(影剧院、活动中心、体育中心等)
功能
片区
一级:
琅东片区凤岭片区蟠龙片区
各种明亮色光,但要注意颜色搭配。
突出夜景照明重点,中心商务区的灯光氛围以静态光为主,形成稳重、大气、动静结合的商务区域。
二级动感度,商务区的动态光注意控制色彩、颜色过多。
突出夜景照明重点,强调标志性建筑物。
采用灵活多样的照明形式,动静结合、高低错落,形成照度明亮、色彩丰富的商业区域。
二级:
兴宁片区
永新片区
多种照明方法的运用,可结合广场照明与景观照明。
慎用多色光,宜用白光和浅黄光。
以暖黄光为主色调,可结合动态广告照明、商家照明,采用变光、变色的手法,创造舒适欢快的商业气氛夜景。
一级动感,商业区的照明要控制好此区域的主光色。
避免过多的动感照明引起杂乱无章的照明效果。
采用泛光、内透光和轮廓光,应有良好的显色性,体现热闹、繁华的夜景特点。
三级:
新城、东沟岭、友爱、安吉、五里亭、亭洪、富宁、大沙井片区
宜用白光和暖白光。
以暖黄光为主色调,可结合动态广告照明、商家照明,采用变光、变色的手法,创造舒适欢快的商业气氛夜景。
一级动感,商业区的照明要控制好此区域的主光色。
避免过多的动感照明引起杂乱无章的照明效果。
满足基本功能要求,注意照明设施的安全,营造舒适、祥和的休闲氛围。
夜景照明注意突出特色建筑。
四级:
其他片区
(详附注1)
宜用白光、暖黄光。
原则上不宜做照明处理,照明以白光、暖黄光为主
三级动感度,动态变化需缓慢。
一般厂房不宜设置夜景照明;居住建筑不宜做大面积夜景照明。
重点
区域
二级:
重点区域
(详附注2)
商业区宜采用白光为主的各类颜色搭配。
文体娱乐区宜采用暖黄光,可采用鲜艳色彩点缀。
以暖黄光为主色调,可结合动态广告照明、商家照明,采用变光、变色的手法,创造舒适欢快的商业气氛夜景。
一级动感,商业区的照明要控制好此区域的主光色。
避免过多的动感照明引起杂乱无章的照明效果。
照明层次清晰、重点突出,强调商业性建筑和开敞空间的景观照明效果;突出传统与现代结合的风格特征,体现出本区域的商业特点、氛围。
续表5.2.1
适用
范围
场所
亮度分区
光色控制要求
气氛控制要求
动感度控制要求
夜景照明要求
商业服务类建筑、商业办公类建筑、旅游区和文体娱乐类建筑(影剧院、活动中心、体育中心等)
节点
一级:
地王大厦
会展中心
龙象塔
宜采用白光
突出夜景照明重点,灯光氛围以静态光为主,形成稳重、大气、动静结合的商务区域。
二级动感度,动态光注意控制色彩、颜色过多。
强化建筑高度感,树立夜景地标。
二级:
体育中心
宜用暖色光,可采用适量彩色光来点缀。
突出夜景照明重点,灯光氛围以静态光为主,形成稳重、大气、动静结合的商务区域。
二级动感度,动态光注意控制色彩、颜色过多。
勾勒出建筑的轮廓,重点突出建筑的檐顶,塑造厚重、壮丽的风格特征。
二级:
东盟商务区
宜用白光,慎用彩色光。
以暖黄光为主色调,可结合动态广告照明、商家照明,采用变光、变色的手法,创造舒适欢快的商业气氛夜景。
一级动感,商业区的照明要控制好此区域的主光色。
避免过多的动感照明引起杂乱无章的照明效果。
勾勒出建筑的轮廓和特殊造型。
二级:
民族广场、民生广场、火车站、汽车站广场
宜用冷白光或暖黄色;可用少量彩色光点缀。
以暖黄光为主色调,可结合动态广告照明、商家照明,采用变光、变色的手法,创造舒适欢快的商业气氛夜景。
一级动感,商业区的照明要控制好此区域的主光色。
避免过多的动感照明引起杂乱无章的照明效果。
强化地标性建筑在夜间的识别性,突出地标的造型,塑造立体感。
二级:
金湖广场周围建筑群
宜用冷色光,避免使用多种色彩。
突出夜景照明重点,灯光氛围以静态光为主,形成稳重、大气、动静结合的商务区域。
二级动感度,动态光注意控制色彩、颜色过多。
塑造大气、现代的气氛。
景观
轴线
一级:
景观轴线
(一)
(详附注3)
采用黄白色作为两侧建筑照明主色,以泛光照明为主,商业建筑可点缀色光。
以暖黄光为主色调,可结合动态广告照明、商家照明,采用变光、变色的手法,创造舒适欢快的商业气氛夜景。
一级动感,商业区的照明要控制好此区域的主光色。
避免过多的动感照明引起杂乱无章的照明效果。
以简洁、现代的手法,营造庄重、大气的气氛。
节日照明突出热烈、喜庆的气氛,并与其串联的各个节点照明相协调。
二级:
景观轴线
(二)
(详附注4)
宜采用暖色光或白光,慎用彩色灯光,局部结合广告照明可采用少量彩色光及动态光。
以暖黄光为主色调,可结合动态广告照明、商家照明,采用变光、变色的手法,创造舒适欢快的商业气氛夜景。
一级动感,商业区的照明要控制好此区域的主光色。
避免过多的动感照明引起杂乱无章的照明效果。
运用高科技照明技术手段,突出建筑的特点,并与景观轴道路照明相协调。
二级:
景观轴线(三)
(详附注5)
宜用暖黄色光、白光,可采用适量彩色光进行点缀。
以暖黄光为主色调,可结合动态广告照明、商家照明,采用变光、变色的手法,创造舒适欢快的商业气氛夜景。
一级动感,商业区的照明要控制好此区域的主光色。
避免过多的动感照明引起杂乱无章的照明效果。
可采用各种高科技照明技术手段,突出南宁特色照明街景,并注意与特色广告照明相协调。
续表5.2.1
适用
范围
场所
亮度分区
光色控制要求
气氛控制要求
动感度控制要求
夜景照明要求
商业服务类建筑、商业办公类建筑、旅游区和文体娱乐类建筑(影剧院、活动中心、体育中心等)
水
系
沿
线
区
域
二级:
水系沿线区域
(一)(详附注6)
采用暖色光或白光,慎用彩色灯光,局部结合广告照明可采用少量彩色光及动态光。
以暖黄光为主色调,可结合动态广告照明、商家照明,采用变光、变色的手法,体现繁华、有活力的滨水地区夜景气氛。
一级动感,滨水地区的照明要保证滨水环境的视觉丰富、色彩和谐而且具有美感。
运用高科技照明技术手段,突出沿岸建筑的特点,体现繁华、有活力的滨水地区夜景气氛。
标志性建筑可以加强灯光效果,凸显其标志性和引导性。
三级:
水系沿线区域
(二)(详附注7)
宜用暖黄色光、白光,可采用适量彩色光进行点缀。
以暖黄光为主色调,可适当结合广告照明、商家照明,体现具有丰富内涵和节奏感的滨江景观通道。
二级动感,动态光注意控制色彩、颜色过多。
运用各种高科技照明技术,以泛光、轮廓光照明为主,局部点缀鲜亮色彩,突出商业性和滨水景观特色。
其它
区域
参照相邻区域的亮度级别标准,降低一个级别
较丰富,整体以暖色为主。
创造多彩、繁华、欢乐商业气氛夜景。
二级动感,动态光注意控制色彩、颜色过多。
采用多种照明手段,突出商业性和地域特色。
行政办公建筑、团体、社区办公建筑等
功能
片区
二级:
琅东片区凤岭片区、蟠龙片区、兴宁片区、永新片区
慎用多色光,宜用白光和浅黄光。
采用泛光、内透光和轮廓光,以白光为主色调,应有良好的显色性,体现庄严、大气的夜景特点,慎用动态彩色光变色、变化效果。
三级动感度,慎用动感灯光。
采用泛光、内透光和轮廓光,应有良好的显色性,塑造出恢宏、大气的氛围。
节
点
二级:
区人大
宜用白光,可采用冷色光来表现玻璃和钢等建筑材料。
采用泛光、内透光和轮廓光,以白光为主色调,应有良好的显色性,体现庄严、大气的夜景特点,慎用动态彩色光变色、变化效果。
三级动感度,慎用动感灯光。
打造南宁的门户,保证各种标识的清晰性,避免产生干扰。
二级:
会展中心
宜用白光,可采用冷色光来表现玻璃和钢等建筑材料。
采用泛光、内透光和轮廓光,以白光为主色调,应有良好的显色性,体现庄严、大气的夜景特点。
三级动感度,慎用动感灯光。
塑造出恢宏、大气的氛围,着重体现建筑。
二级:
民族广场、民生广场、火车站、汽车站广场
宜用冷色光,避免使用多种色彩。
采用泛光、内透光和轮廓光,以白光为主色调,应有良好的显色性,体现庄严、大气的夜景特点。
三级动感度,慎用动感灯光。
强化地标性建筑在夜间的识别性,突出地标的造型,塑造立体感。
二级:
金湖广场周围建筑群
宜用冷色光,避免使用多种色彩。
采用泛光、内透光和轮廓光,以白光为主色调,有良好的显色性,体现庄严、大气的夜景特点。
三级动感度,慎用动感灯光。
塑造大气、现代的气氛。
续表5.2.1
适用
范围
场所
亮度分区
光色控制要求
气氛控制要求
动感度控制要求
夜景照明要求
行政办公建筑、团体、社区办公建筑等
景观
轴线
二级:
景观轴线
(一)、
(二)(三)
(详附注3~5)
慎用多色光,宜用白光和浅黄光。
采用泛光、内透光和轮廓光,以白光为主色调,应有良好的显色性,体现庄严、大气的夜景特点。
慎用动态彩色光变色、变化效果。
三级动感度,慎用动感灯光。
以简洁、现代的手法,营造庄重、大气的气氛。
水
系
沿
线
区
域
二级:
水系沿线区域
(一)(详附注6)
慎用多色光,宜用白光和浅黄光。
采用泛光、内透光和轮廓光,以白光为主色调,应有良好的显色性,体现大气、简洁、明快的夜景特点。
三级动感度,慎用动感灯光。
以泛光、内透光和轮廓光为主,通过冷暖色调的协调和对比关系,凸显临水建筑特色。
三级:
水系沿线区域
(二)(详附注7)
慎用多色光,宜用白光和浅黄光。
采用泛光、内透光和轮廓光,以白光为主色调,塑造和谐、简洁、明快的气氛。
三级动感度,慎用动感灯光。
以泛光、内透光和轮廓光为主,采用浅冷色调,突出临水建筑特色。
其它
区域
三级
慎用多色光,宜用白光和浅黄光。
采用泛光、内透光和轮廓光,以白光为主色调,塑造稳重、简洁、明快的气氛。
三级动感度,慎用动感灯光。
以简洁、现代的手法,营造庄重、大气的气氛。
文化机构、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社会福利等建筑
规划范围内
三级
宜用白光和暖调黄光。
以重点的表现形式,强调历史文化建筑的民族元素,突出文化、医疗、科研建筑的科技性、创新性。
三级动感,局部可突出动感,动态变化需缓慢。
运用现代照明技术表现传统文化建筑的照明风格,勾勒建筑群落轮廓,注重对传统照明元素如民族元素等的设计。
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码头、门户口岸建筑等
规划范围内
二级
宜用白光或冷黄色光。
重点表现层次清晰的建筑物轮廓,形成稳重、大气、简洁的气氛,突出地域特色。
二级动感,动态光注意控制色彩、颜色过多。
突出城市形象,标识明确,富于节奏,层次清晰。
各类工业区、仓储区建筑
规划范围内
四级
宜用白光。
原则上不宜做照明处理,照明以白光为主
三级动感度,动态变化需缓慢。
一般厂房不宜设置夜景照明。
城市居住建筑
规划范围内
四级
宜用暖黄光。
应作为城市夜景的底色,原则上控制此区域的灯光,在重点商业区域的住宅宜暖黄光为主色调,形成城市照明的基本照明体系。
三级动感,动态变化需缓慢。
居住建筑不宜做大面积夜景照明,且不宜在屋顶以下的外墙实施夜景照明,以避免对居住的光污染。
附注:
1、其他片区包括:
高新片区、金桥片区、仙葫片区、龙岗片区、青秀山片区、柳沙片区、玉洞片区、平乐片区、那洪片区、沙井片区、陈村片区、可利片区、罗文片区、五象岭森林公园。
2、重点区域包括:
朝阳路、新民路商业中心;星湖路电子产品街、东葛路——民生路通讯产品街、亭洪路东盟商业第一街、白沙大道汽车及配件街、新阳路装饰装修材料街、中尧路药品街、七星路服装街、东沟岭商业街、金桥商业批发城、高新区商业街、明月湖酒吧街、华南城。
3、景观轴线
(一)包括:
民族大道——民生广场——北大路——大学路;五象大道——金沙大道——星光大道——白沙大道——南站大道;平乐大道。
4、景观轴线
(二)包括:
江南大道、江北大道、五象大道、青环路;厢竹大道——竹溪大道——青山路;壮锦大道——沙井大道——清川大道——科园大道;安吉大道——友爱路——朝阳路——星光大道——银海大道。
5、景观轴线(三)包括:
星湖路电子产品街、东葛路——民生路通讯产品街、亭洪路东盟商业第一街、白沙大道汽车及配件街、新阳路装饰装修材料街、中尧路药品街、七星路服装街。
6、水系沿线区域
(一)包括:
邕江沿线、朝阳溪、南湖-竹排冲、风岭片区、五象新区。
7、水系沿线区域
(二)包括:
石灵河、石埠河、西明江、可利江、心圩江、二坑溪、沙江河、那平江、四塘江、五合冲、马巢河、凤凰江、亭子冲、良凤江、八尺江。
5.2.2建筑夜景照明宜根据建筑物所在的地域范围,以及建筑物本身功能特点、建筑高度、体量、建筑特色等,针对其不同的需要可采用多种照明方式。
当使用多种照明方式时,应分清照明的主次,注重相互配合及所形成的总体效果。
南宁市各类建筑物夜景照明方式宜符合表各类照明方式案例详附图5~附图8)
表
建筑类别
照明方式
光源和灯具
办公建筑
泛光、内透光和轮廓照明
泛光照明:
LED灯、卤钨灯、金卤灯、高压钠灯等投光灯具
轮廓照明:
白炽灯、串灯、霓虹灯、美耐灯、线性光纤、导光管、LED灯、荧光灯等
内透照明:
荧光灯、LED灯、白炽灯、小功率气体放电灯等
特种照明:
探照灯照明、空中玫瑰、激光、光纤、导光管等
商业建筑
泛光、内透光、轮廓灯照明,特种照明
学校建筑
泛光(局部),轮廓灯照明
旅馆建筑
泛光(局部),轮廓灯照明
医疗建筑
泛光(局部),轮廓灯照明
居住建筑
泛光(局部),轮廓灯照明
5.2.3选择照明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夜景照明的光色可根据建筑的高度来区分,高层建筑或建筑顶部宜以中色温3300~5300k为主,暖黄光(3300k以下)为辅的格局,低部空间以暖黄光为主,其它光色作为辅助光色,慎用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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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 建筑 夜景 照明 规划 设计 828 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