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2运输石门揭煤防突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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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2运输石门揭煤防突措施
5132运输石门揭煤防突措施
根据矿井初步设计,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决定施工5132运输石门,该石门末端需揭C19煤层。
我矿为高瓦斯矿井,无突出危险性。
根据矿井《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设计要求,特编制5132运输石门揭煤防突措施。
一、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地质构造及巷道布置基本情况:
1、煤层基本情况:
本矿井可采煤层有C25、C24、C19三层煤,C24煤层局部可采,本石门所揭煤层为C24煤层和C19煤层。
根据已往揭露的C24煤层和地质资料分析,C24煤层厚度约为0.2~0.3m,对该石门施工无影响。
C19煤层位于龙潭组下部,倾角为18~22°,平均倾角18°;煤层厚度0.7~0.95m,平均厚度0.9m,该煤层在本矿区范围内厚度变化不大,煤层较稳定。
煤层顶板为灰色砂质泥岩,稳定性较好,局部直接伪顶为0.2~0.3m的炭质泥岩,易跨塌;底板为灰色砂质泥岩,质软,变形较小。
2、煤层瓦斯情况: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测定的煤层瓦斯参数可知,C19煤层瓦斯压力为0.5MPa,煤的破坏类型为Ⅲ类,煤的坚固性系数最小值为1.43,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为14.0mmhg。
在+570m水平以上不具有突出危险性,属非突出危险煤层。
3、地质构造情况:
在本工作面揭煤区域内未发现有较大断层。
4、巷道布置基本情况:
该石门为5132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道,巷道从区段运输石门经伟仪K2-6点处起,以295°的方位角,以30度的坡度掘进22米后止。
5132运输石门揭煤段对应地表位于柑子树至坟山一带,地面最高标高为+860m,井下标高为+580m,相对地面无大的水体和建、构筑物,埋深280m。
该巷道采用钻爆法掘进,人工装矸,人力推车等生产工艺。
二、通风系统:
1、采用两台FBD№5.0/2×5.5对旋式局部通风机向工作面压入式供风,供风风筒为¢600mm胶质风筒,碛头供风量不得小于125m3/min。
2、通风线路:
新鲜风流:
主平硐→→主暗斜井→→+560m水平运输大巷→→通风斜巷→→工作面。
污风:
工作面→→5111运输巷→→5111回风巷→→+633m总回风巷→→+633m回风平硐→→风井(地面)
3、位于区段运输石门和通风斜巷下平巷分别安设两道防突反向风门,在揭煤过煤门期间每次放炮或有突出预兆时必须关闭该防突反向风门。
三、控制煤层层位:
1、控制煤层层位:
5132运输石门施工至测量K2-6点时,必须打2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煤层顶板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
前探取芯钻孔施工2个,一个位于巷道断面中心线底板上1m处沿巷道掘进方向水平打34m;另一个位于巷道断面中心线底板上1.5m处沿巷道掘进方向,以+2°的倾角打29m。
2、安全岩柱:
本矿C19煤层倾角为18°,属缓倾斜煤层,根据《防突规定》规定,石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安全岩柱最小法向距离2m。
因此,5132运输石门距离C19煤层的安全岩柱厚度水平距离确定为6.5m(法向距离大于2m)。
并在施工至测量K2-6前5米处经工作面预测无突出危险或经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并经效果检验无突出危险后,必须严格执行边探边掘控制安全岩柱的距离。
四、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1、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若瓦斯压力小于0.74MPa,瓦斯含量小于8m3/t,则无突出危险性,直接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作业,否则属有突出危险性,必须执行防突措施。
2、区域防突措施:
区域防突措施方式:
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
防突措施地点:
5132运输巷石门施工至测量导K2-6处。
钻孔控制范围:
煤层倾角为18°,属缓倾斜煤层,钻孔控制煤层距离揭煤段巷道左、右、上和下方均为12m;钻孔终孔控制整个块段斜长32m,宽32m。
抽放半径:
抽放半径确定为5.66m(即抽放钻孔终孔排间距均为8m布置)。
共布置25个抽放钻孔。
抽放钻孔参数:
钻孔直径为75mm;抽放钻孔方向、倾角和长度等参数见《区域防突措施钻孔参数表》。
封孔长度:
抽放钻孔为穿层钻孔,钻孔的封孔长度为6m。
3、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检验方法:
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
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地点:
施工至测量导K2-6(即区域防突措施处)处。
检验孔布置:
在控制区域内共布置4个检验孔,分别位于石门中央、石门上部和石门两侧各布置1个,所布置的检验孔要尽量远离防突措施孔和前探钻孔。
检验孔直径为42mm。
测定方法:
检验钻孔见煤后,用压风将孔内废渣排净,然后再继续钻进,每钻进1m采集一次孔口排出的粒径1~3mm的煤钻屑,测定其瓦斯解吸指标K1。
若K1值干煤样达到或超过0.5(干煤样临界值)或者湿煤样达到或超过0.4(湿煤样临界值)或者有其它异常情况时,则检验结果为区域防突措施无效,需继续采取区域防突措施直至措施效果检验有效,若检验结果小于该临界值和无其它异常情况时,说明区域防突措施有效时,则掘进至距离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5m处进行区域验证。
4、区域验证:
区域验证方法:
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
区域验证地点:
5132运输巷石门施工至测量K2-6前5米处和施工至测量K2-6前15米处,两个地点分别进行区域验证。
区域验证孔布置:
在控制区域内共布置4个区域验证孔,分别位于石门中央、石门上部和石门两侧各布置1个,所布置的区域验证孔要尽量远离防突措施孔、前探钻孔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孔。
区域验证孔直径为42mm。
测定方法:
区域验证钻孔见煤后,用压风将孔内废渣排净,然后再继续钻进,每钻进1m采集一次孔口排出的粒径1~3mm的煤钻屑,测定其瓦斯解吸指标K1。
若K1值干煤样达到或超过0.5(干煤样临界值)或者湿煤样达到或超过0.4(湿煤样临界值)或者有其它异常情况时,说明该区域仍有突出危险,则必须按石门揭煤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执行;若验证结果小于该临界值和无异常情况时,说明该区域无突出危险,则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和边探边掘的情况下掘进至距离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2m处进行最后区域验证,经最后区域验证属无突出危险时,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作业,若最后区域验证属有突出危险时,则必须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五、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1、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与首次(5米处)区域验证合并进行。
测定方法:
工作面预测钻孔见煤后,用压风将孔内废渣排净,然后再继续钻进,每钻进1m采集一次孔口排出的粒径1~3mm的煤钻屑,测定其瓦斯解吸指标K1。
若K1值干煤样达到或超过0.5(干煤样临界值)或者湿煤样达到或超过0.4(湿煤样临界值)和有其它异常情况时,说明该区域仍有突出危险,则必须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若预测结果小于该临界值和无其它异常情况时,说明该区域无突出危险,则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和边探边掘的情况下掘进至距离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2m处进行最后验证,若经验证仍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若经最后验证仍有突出危险性时,必须继续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直至无突出危险性。
2、工作面防突措施:
工作面防突措施方式:
预抽瓦斯。
防突措施地点:
施工至距离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5m处。
钻孔控制范围:
煤层倾角为18°,属缓倾斜煤层,钻孔控制煤层距离揭煤段巷道左、右和上部均为5m,下部5m;钻孔终孔控制整个块段斜长18m,宽18m。
抽放半径:
抽放半径确定为4.24m(即抽放钻孔终孔排间距均为6m布置)。
共布置16个抽放钻孔。
封孔长度:
抽放钻孔为穿层钻孔,钻孔的封孔长度为6m。
3、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检验方法:
①检查工作面防突措施孔是否按设计要求执行和施工措施孔过程中有无突出预兆等。
②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
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地点:
施工至距离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5m处。
检验孔布置:
在控制区域内共布置5个检验孔,分别位于石门的上部、中部、下部和石门两侧各布置1个,所布置的检验孔要尽量远离以前施工的钻孔。
检验孔直径为42mm。
测定方法:
检验钻孔见煤后,用压风将孔内废渣排净,然后再继续钻进,每钻进1m采集一次孔口排出的粒径1~3mm的煤钻屑,测定其瓦斯解吸指标K1。
若K1值干煤样达到或超过0.5(干煤样临界值)或者湿煤样达到或超过0.4(湿煤样临界值)或者有其它异常情况时,则检验结果为工作面防突措施无效,需继续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预抽瓦斯)直至措施效果检验有效,若检验结果小于该临界值和无其它异常情况时,说明工作面防突措施有效时,则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和边探边掘的情况下掘进至距离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2m处进行最后验证,若验证结果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则必须继续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直至防突措施有效为止,若经验证仍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
如果首次揭煤的远距离爆破未能一次揭穿煤层,则继续按照本措施过煤门,直到进入煤层底板2m以上后为止。
4、安全防护措施:
(1)采区避灾硐室的设置:
位于560水平运输大巷内设置一采区避灾硐室。
(2)防突反向风门:
位于区段运输石门和通风斜巷下平巷分别安设两道防突反向风门,在揭煤过煤门期间每次放炮或有突出预兆时必须关闭该防突反向风门。
(3)采用远距离爆破:
该工作面过煤门期间每次放炮都要采用远距离爆破,爆破地点位于采区避灾硐室内。
过煤门期间每次放炮时,切断井下采区除局部通风机以外的所有动力电源。
在恢复供电时,必须先经检查无问题经矿总工程师和矿长同意后方可供电。
过煤门期间每次放炮时,必须将井下警戒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全部撤至采区避灾硐室,位于主平硐与副暗斜井交叉口处和采区避灾硐室处分别安排专人对能进入警戒区域内的各个通道进行警戒。
过煤门期间每次放炮后必须等待1个小时以上,并未发现异常情况时,经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撤除警戒和准许其它人员入井恢复作业。
(4)压风自救系统:
距离工作面25~40m的地点、爆破地点分别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每组压风装置至少要供6人使用。
(5)避灾路线:
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突出预兆或瓦斯急骤上升时,必须立即使用好隔离式自救器经通风斜巷、560水平运输大巷、副暗斜井沿主平硐井口方向撤出地面,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避灾路线:
5132运输巷石门掘进工作面→→通风斜巷→→560水平运输大巷→→副暗斜井→→主平硐——地面。
六、组织管理措施:
1、成立5132运输巷石门揭C19煤层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1)组长负责组织检查、考核防突措施落实情况,每周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研究、协调、平衡、揭煤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及下一周的工作安排。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督促防突措施现场的落实,积极参与专题会,提出定有针对性的措施。
(3)小组成员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揭煤防突措施的落实,组织、协调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参加防突措施专门设计及其补充措施的审查,掌握措施在现场执行的动态过程,防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防突措施的贯彻保障措施
施工前,由掘进施工队和防突抽采队负责人组织进行贯彻学习本措施,并签字,要有贯彻学习记录台帐可查。
3、实施防突钻孔的安全技术组织保障措施
施工防突钻孔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防突操作工要规范,并按规定要求认真测定S、K1值,严禁弄虚作假;当班施工的防突钻孔,防突员在现场必须向矿调度室和矿长总工汇报,内容有孔数、孔深、测定指标、打孔现象、工作面瓦斯情况,超标或有现象的钻孔的超标或现象发生的部位,要有记录;在施工防突钻孔的过程中若出现喷孔、卡钻、顶钻、吸钻、响煤炮、瓦斯涌出忽大忽小、瓦斯持续上升、矿压显现等明显的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至地面,并向矿调度室及总工程师汇报请示处理;钻孔见煤后,保持匀速钻进,并边旋转边进、退钻,保持钻孔畅通。
4、防突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管理保障措施
防突设施安装后,由矿领导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施工队必须正确使用、维护管理好各类防突设施,保证防突设施的完好及正常使用,不得随意打开、关闭、拆卸、毁损各类通风安全设施;若遇防突设施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必须及时向有关单位汇报,及时处理。
5、通风系统的稳定保障措施
必须严格按该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要求配备风量,并派测风员每周对该工作面的风量、以及通风系统进行检查,保证系统的稳定、畅通。
瓦检员必须每班对碛头风量、局部通风机、风筒等通风设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遇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
6、揭煤工作面煤层、构造、瓦斯等的检查汇报保障措施
施工队在每循环放炮后,必须由班组长对碛头煤岩出露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瓦检员必须按规定检查瓦斯,施工队每班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随时监测瓦斯。
作业过程中,若碛头出现明显的地质构造、煤层急剧变化、打孔遇瓦斯异常,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在班长或瓦检员带领下,全部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出地面,并由班长向矿调度室汇报。
7、技术监督保障措施
井巷掘进及支护工程质量由矿长和生产副矿长指导与检查,防突工程施工由总工程师和安全副矿长随时进行监督检查,机电运输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完好情况由机电副矿长负责监督检查,每步岩柱控制及探孔资料由地测副总负责统计,并及时发出每步允许进尺通知单,当班现场管理统计核实好当班掘进进尺。
在揭煤前由矿有关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该区域的通风、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揭煤。
每次防突钻孔施工后,必须经通风科(兼防突办)指派专人验孔合格后方可封孔抽放,并有记录可查,保证措施有效实施。
七、加强过煤层段巷道的支护及其它措施:
(一)过煤层段巷道的支护:
1、过煤层段巷道采用矿工钢架棚支护,棚距为0.8米(棚腿中对中为准)。
2、棚腿与两帮、棚梁与顶板的空间采用木料以#字架形式铰接牢实至两帮和顶板,在铰接牢实前位于两帮和顶板煤层侧,采用厚不小于4Cm的木板对煤层进行全封闭。
3、对过煤门段的所有棚架棚腿和棚梁,均采用不小于¢50钢管进行连接牢固,使用棚架形成一个整体,以增大棚架的稳定和支撑力。
每侧棚腿与棚腿间、棚梁与棚梁间均用¢50钢管位将其连接。
棚腿分别位于底板向上0.4米和棚梁下0.4米处,棚梁分别位于两内端点向内0.3米处,即每担棚至少需6根连接装置。
4、前探梁超前支护严格按规定的临时支护进行,在支护时要按永久支护封闭煤炭的方式对顶板的煤炭进行支护。
5、在架棚时,要严格按架棚的要求进行,确保棚架对称,棚梁要平,不得扭曲、不得前倾后仰。
6、棚腿底板为煤层或遇岩石较软时,棚腿要穿鞋,柱鞋采用厚不小于5mm的钢板制作,长和宽均为15cm。
(二)其它安全措施:
1、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防突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2、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本措施的内容执行,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防突队在预测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时,必须严格按本措施和《防突规定》规定的临界值进行检测各项指标,并做好各项记录,严禁弄虚作假,
4、防突队在施工防突措施孔时,严格按设计和方向、倾角和长度等参数进行施工,并确保所有钻孔必须穿透全煤层进入煤层底板0.5米以上,并记录好各钻孔施工时的各项记录和有无异常情况等。
严禁打假孔。
5、施工队严格按下达允许掘进的进尺进行作业,严禁超挖进尺掘进。
6、在过煤门期间的每次打眼、装药和放炮,必须坚持以多打眼、少装药的爆破形式进行掘进,全断面所有炮眼的间距均不得大于0.4米,每个炮眼的装药量不得超过0.4Kg。
7、在过煤门期间的每次打眼时,采用浅掘浅进的方式作业,炮眼的深度不得大于1.2米。
8、放炮前,要详细检查放炮母线的质量,放炮母线悬挂要符合规定的要求,不能与带电体和导电体接触,并检查放炮母线的导通性能是否完好。
9、全断面所有的炮眼一次起爆,联线方式采用大串联,严禁有并联联线方式的炮眼出现。
10、装药时采用正向装药结构,每个炮眼必须使用好水炮泥,炮眼的封孔长度和封孔质量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要求。
11、过煤门期间每次放炮,放炮前,由带班矿长负责撤人和安排警戒安设,经清点人数确保警戒区域内人员全部撤到避灾硐室后方可准许放炮。
12、装药时,严禁用防突钻孔代替炮眼孔,严禁将炸药装在防突的任何一个钻孔内。
13、在施工过程中,瓦检员必须随时检查瓦斯,现场班组长指派有防突经验的专人观察巷道周围有无异常情况,若瓦斯超限和发现有喷孔、煤壁内出现机关枪声或空气变冷等突出预兆时,当班现场管理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按上述避灾路线撤退。
并及时用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
14、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将隔离式自救器随时佩戴在身上,严禁将自救器放置在人身上以外的其它任何地点。
并确保入井的所有人员能熟练使用自救器。
15、各施工人员严格做好“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严禁在工作面打闹等不规范行为。
16、现场统一指挥由当班安全员负责,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17、现场安全员交接班地点必须位于5132运输石门工作面内,向下一班安全员交接清楚本班的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交接班时,安全员要做好交接班记录。
18、本设计未叙之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防突规定》和作业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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