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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妇女联合会文件
长沙市妇女联合会文件
长妇发〔2012〕12号
关于印发《长沙市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
通知
各区县(市)妇联、市直妇工委、高新区妇联、经开区妇工委:
2011年到2015年,是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时期。
根据省妇联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结合妇联系统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沙市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妇联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在全市城乡掀起“六五”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高潮。
长沙市妇联
2012年6月5日
长沙市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
五年规划(2011—2015)
按照《全国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湖南省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长沙建设,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妇联系统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妇女群众的法律需求、促进男女两性平等发展为根本,以提升妇女的法律素养、畅通妇女表达渠道、提供便捷维权服务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和妇女群众的主体作用,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好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促进法治长沙建设营造良好的宣教氛围。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普及宪法和法律基本知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观念,加大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保障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实际能力。
(三)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按照“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长沙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男女平等性别理念纳入决策主流,围绕长沙“五化一率先”的目标要求,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人为本,服务妇女。
适应广大妇女对法治建设的新期待,从妇女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在法制教育工作中服务妇女群众,维护和发展好最广大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
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单位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重点,制定相应的规划和年度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法,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在普法宣传活动实践中,把握工作规律,创新活动载体,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展现工作时代性、多样性和创造性。
二、基本任务
(一)突出抓好以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的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
继续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突出位置,使广大妇女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重要精神,面向广大妇女群众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引导广大妇女自觉依法规范行为,促进妇女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维护宪法赋予的权利与义务。
(二)切实加强妇联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面向各级妇联干部,特别是妇联领导干部和基层妇联干部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重点开展与妇女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涉及广大妇女权利义务、保障和改善妇女民生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把法律学习纳入妇联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任务,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努力提高妇联干部全面掌握法律法规政策、依法维权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加强对各级妇联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
引导妇联干部将所学法律准确运用到监督执法和推进政策落实的过程中,运用到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的实践中。
(三)加大面向社会公众的法制宣传力度。
面向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城乡基层干部、企业经管人员,重点宣传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在决策、管理和服务中自觉融入男女平等思想、提高性别平等意识,推进在地方法规和政策制定中体现男女平等和妇女利益;促进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司法公正,改善妇女民生;把普法宣传与引导城乡基层干部依法处理村、居事务相结合,在基层民主自治中充分体现男女平等,保障村规民约制定和执行的公开公正公平合法;把普法宣传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自觉性相结合,切实加强企业对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四)继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七进”主题活动。
立足提高妇联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有关部门合作,深化“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家庭、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注重家庭领域的普法工作,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或学法重点,通过开展各种生动活泼的家庭学法活动,扩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的社会覆盖面;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强化社会矛盾的预防和化解。
紧紧围绕妇女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和专项依法治理活动,促进问题的妥善处理。
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紧密结合,在普法中调解,在调解中普法;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工作相结合,把法律宣传、咨询服务的过程变成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信访工作相结合,融入信访案件的接待处理工作,通过各种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社会矛盾的发生。
三、对象和要求
妇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对象是各级妇联干部、广大妇女群众。
(一)切实加强妇联干部学法守法用法。
各级妇联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法律的权威。
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开展妇女工作。
要建立健全妇联干部法律学习、培训和考核长效机制。
各级妇联要把法律学习纳入妇联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任务、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的必要内容,市妇联每年至少举办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
各级妇联干部学法全年不能少于2次。
引导妇联干部将所学的法律准确运用到监督执法和推进政策落实的过程中,运用到促进妇女发层、维护妇女权益的实践中,在实践中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
(二)推进妇女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面向广大妇女群众,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妇女和流动人口中妇女,加大开展形式多样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涉及民主决策和管理、生产经营和创业、劳动就业和保护、社会保障和救助、医疗卫生和健康、婚姻家庭和财产、公共安全和防范措施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妇女自觉依法规范行为、维护权益。
引导树立权利义务对等的基本理念,把主张法律权利和履行法定义务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妇女既正确行使应有的权利,也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
(三)扎实开展城乡村(居)民法制宣传。
立足基层,以农村和城市社区为重点,以“妇女之家”为依托;用好阵地,发挥各级法律援助中心、12338妇女维权热线、妇女维权站等作用;强化联动,整合和运用社会资源,建立市、区、县(市)联动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争取领导重视支持,合作联动,将日常普法宣传与“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日的普法宣传相结合,深入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内容丰富、富于趣味的法制宣传活动。
源头参与,通过建立健全参与机制、不断拓展参与渠道,通过开展调研、实地访谈、问卷调查,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妇女的需求,为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供参考和依据,旗帜鲜明地做妇女利益的忠实代表者,使参与立法的过程同时成为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的过程。
要大力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综合开展反家暴、防拐卖、防艾、禁毒、安全等法制教育,预防和有效化解家庭、社会矛盾。
媒体宣传,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广告、手机短信等现代化信息传播媒介,创造性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扩大普法宣传的时效性。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
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2012年上半年):
研究制定本系统的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2014年):
通过送课下基层、流动课堂、报告会、专栏、板报、横幅标语、媒体、网站栏目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使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的法律素质得到切实提高,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调研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
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各级妇联组织对本地区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组织自查,考核和总结验收,市妇联将适时进行抽查。
五、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
(一)建立普法领导机构。
各级妇联要重视和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健全领导机构,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
市妇联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妇联系统普法工作。
市妇联“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谭慧慧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
副组长:
张明亮市妇联副主席
成员:
龚艳市妇联权益部部长
杨倩之市妇联办公室主任
黄建敏市妇联宣传部部长
阳智长沙县妇联主席
雷奇娜浏阳市妇联主席
黎卫华宁乡县妇联主席
易淑珍芙蓉区妇联主席
何春辉天心区妇联主席
彭伯莎岳麓区妇联主席
陈朝晖开福区妇联主席
郑迎春雨花区妇联主席
冯群芳望城区妇联主席
肖影霞市直妇工委主任
李明高新区妇联主席
饶佳威经开区妇工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权益部,由张明亮担任办公室主任,龚艳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强化队伍,抓好落实。
各级妇联要注重普法工作队伍建设,每年定期集中培训,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地学习和培训,把妇联干部培养成一支法律素质高和业务能力强的队伍。
要注重发挥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的作用,继续聘请一批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等,建立普法讲师团,深入乡村、社区开展各种普法讲座、以案释法活动进行宣传。
(三)抓好重点,紧贴实际。
“六五”普法重点对象,面向基层、面向社区(村)、居民、进城务工妇女;普法内容,突出维护社会稳定、普及依法行使权益,依法维护权益,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宣传教育。
普法形式多样,举办各类法制学习班,发放法制学习资料,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咨询,把法律交给广大妇女群众,人人争做法律“明白人”。
(四)落实经费,保障运行。
各级妇联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地方妇女发展规划和妇联工作的专项经费,保证法宣传教育经费专款专用,切实落实到位。
要面向社会整合资源,多渠道争取经费支持,确保宣传培训、经验推广、考核评比等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
题词:
法制宣传第六个五年规划△通知
主送:
区县(市)妇联、市直妇工委、市妇联执委
抄送:
省妇联、市司法局
长沙市妇女联合会2012年6月5日印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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