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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南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2007年5月修改)
南宁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参照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并结合南宁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规则。
第一章南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概述
南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简称:
创新大赛)是一项具有20多年历史的全市性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探究项目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是面向在校中小学生开展的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科技教育活动之一,是目前我市中小学各类科技活动优秀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
创新大赛的英文名称为:
NanningAdolescentsScience&TechnologyInnovationContest(英文缩写:
NASTIC)。
一、宗旨
举办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根本宗旨在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鼓励优秀人才的涌现。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南宁市科学技术协会、教育局、体育局、共青团市委。
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组成。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南宁市科协青教部。
三、举办时间
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届,终评决赛时间为每年11月。
四、活动内容
创新大赛的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
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和优秀科技教师评选。
展示活动包括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览和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览。
五、参赛程序
参赛者要首先参加基层的选拔活动。
县、区级竞赛的部分优胜者,由各县、区按规定名额和要求推荐参加创新大赛。
六、奖励
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优胜者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
第二章创新大赛的组织办法
一、县、区级竞赛
各县、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南宁市比赛的基础,县、区比赛应参照南宁市比赛的竞赛规则举行,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作品参加南宁市比赛。
推荐参加南宁市比赛的作品必须符合南宁市比赛的要求。
县、区级比赛由各县、区科协牵头组织。
县、区级比赛组委会在推荐上报参加南宁市比赛的作品时,应上报当年县、区级比赛的获奖名单及县、区级比赛的组织情况。
南宁市比赛按县、区为单位组织申报、参赛。
二、名额分配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每年随大赛通知公布各县、区参加南宁市比赛的名额分配,各县区必须按分配名额及有关比例申报,超过分配数量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
组委会办公室于每年的11月接受申报。
申报作品学校名称要填写全称。
四、县区级组织单位的评估与奖惩
每年将对县区级组织单位进行评估。
依据申报工作的合格率、竞赛组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严谨、有序,是否维护了参赛者的合法权益等进行评估,并据以酌情增减其下一届全市大赛的申报名额。
五、经费
创新大赛组织经费由主办单位负责筹集。
各县区代表队自行解决本代表队参赛的学生和科技教师从当地到决赛地点的往返交通费、布展费用等其他费用。
第三章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一、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分类
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是创新大赛活动的主体内容,其主要项目形式有:
发明、创新技术、工程设计、科学研究论文等。
竞赛项目按学历段分为小学项目、初中项目、高中项目;按项目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按所研究的领域分为数学、物理学、化学、微生物学、环境科学、生物化学、医药与健康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动物学、植物学、地球与空间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
二、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学科分类:
1.数学(MA)——指形式逻辑或各种数字及代数计算的开发,以及这些原理的应用,包括微积分、几何、抽象代数、数论、统计学、复数分析、概率论等。
2.物理学(PH)——指能量及其与物质作用的原理、理论和定律,包括固态物理、光学、声学、粒子、原子物理、原子能、等离子体、超导体、流体和气体动力学、热力学、半导体物理学、磁学、量子物理学、力学、生物物理学。
3.化学(CH)——指对物质性质和组成以及其所依从的规律的研究,包括物理化学、有机化学(不含生物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材料化学、塑料、燃料化学、杀虫剂、冶金学、土壤化学等等。
4.微生物学(MI)——指有关微生物的生物学,包括细菌学、病毒学、原生动物学、真菌学、微生物遗传学等。
5.环境科学(EV)——指对于(空气、水及土地资源)污染源及其控制的研究、生态学等。
6.生物化学(BI)——指生命活动进程中的化学,包括分子生物学、分子遗传学、光合作用、血液化学、蛋白质化学、食物化学、激素等。
7.医药与健康学(ME)——指对于人类及动物的疾病和健康的研究,包括牙科学、药理学、病理学、眼科学、营养学、公共卫生学、儿科学、皮肤学、过敏反应、语言与听力等。
8.工程学(EN)——指技术,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及实际应用的项目,包括土木工程、机械工程、航空工程、化学工程、电气工程、摄影工程、音响工程、汽车工程、船舶工程、制热与制冷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工程等。
9.计算机科学(CS)——指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工程设计与开发,包括互联网技术及通信、计算机制图技术(包括人性化界面),仿真/虚拟现实技术,计算科学(包括数据结构、加密技术、编码及信息理论)的等等。
10.动物学(ZO)——指对动物的研究,包括动物遗传学、鸟类学、鱼类学、爬虫学、昆虫学、动物生态学、古生物学、细胞生理学、生理节律学、畜牧学、细胞学、组织学、动物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神经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研究等。
11.植物学(BO)——指植物生命的研究,包括农业科学、农业经济学、园艺学、林学、植物分类学、植物生理学、植物遗传学、植物溶液培养、海藻等。
12.地球与空间科学(ES)——包括地质学、矿物学、地貌学、海洋学、气象学、气候学、天文学、洞穴学、地震学、地理学等。
13.行为与社会科学(SO):
指通过观察和实验来研究人和动物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科学,包括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教育学、动物行为学、人种学、语言学、城市问题等。
三、对申报项目和申报者的要求:
1.竞赛项目的申报者为:
现就读于中、小学校(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的学生。
2.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3.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4.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学校、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的合作项目。
5.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半途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
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项目,熟悉项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终研究成果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6、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
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7、每个项目最多只能申报三名辅导教师。
四、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
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3、参加过往届南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项目;
4、不是在距本届比赛举办时间两年之内完成的项目。
五、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1、论文及附件:
所有申报科技研究论文除提交完整的论文外,还需要提交论文附件(调查、考察、实验原始记录)。
2、证明材料:
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医疗保健用品:
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动物、植物新品种:
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国家保护的动、植物:
由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3、项目查新:
选手必须对类似论文或项目进行检索,并在展品卡说明自己的项目与他人的论文或项目相比有哪些创新之处。
六、评审
由组委会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1、评审标准:
“三自”和“三性”原则
自己选题:
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发现、提出、选择的。
自己设计和研究:
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
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自己制作和撰写:
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
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科学性:
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
先进性:
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
新颖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该项研究课题及论文的选题有创意;先进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显著的进步;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研究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
实用性:
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影响范围、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小学生的项目在依据“三自”和“三性”原则的同时,根据目前小学生进行科学探究活动的特点和水平,融入“做中学”科学教育理念,重点考查项目的探究过程,考查在探究过程中小学生初步探究能力和基本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的掌握。
2、评审:
于每年的11月中下旬进行,以审阅申报材料和实物评审为主,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科学性审查,选拔出优秀项目,确定项目所获奖项。
八、表彰和奖励
创新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项目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以及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根据不同的学科对参赛项目进行评选,根据评审标准,最终确定一、二、三等奖。
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
一等奖5%、二等奖20%、三等奖30%。
创新大赛的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四章、优秀科技教师评选
一、优秀科技教师评选的依据
1、申报者从事青少年科技活动的经历和成绩;
2、对青少年科技活动的理念和认识;
3、申报者设计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
在上述三项内容中,以第3项为主要评选依据。
二、申报优秀科技教师的要求
1、申报者必须是具有指导学生开展科技教育活动的经历并取得优异成绩、具备一定教学经验的中、小学科技教师;
2、填写并提交《优秀科技教师评选申报表》,由所在县区大赛组织机构推荐;
3、提交一份本人(仅限一人)设计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
4、所在学校出具支持信函,介绍参赛科技教师的工作表现及业绩,确认同意推荐其参加优秀科技教师的评选活动。
三、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的内涵界
1、活动方案不是对以往开展科技活动的总结,而是对准备实施的某项科技教育活动的总体设计;
2、活动方案的内容侧重在自然科学学科和工程技术领域;
3、活动实施的途径,主要是课外科技活动、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选修课和校本课程。
四、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的结构要素
1、活动方案的名称
2、活动方案的具体目标
3、活动方案所涉及的对象、人数和需求分析
4、活动方案的主体部分:
(1)活动的内容
(2)难点、重点
(3)活动过程和步骤
(4)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预案
(5)活动结果及呈现方式
(6)评价标准
(7)活动对学生的教育作用
5、申请者实施活动方案的有利条件
(1)曾经开展过类似的教育活动
(2)个人相关知识和经验的积累
(3)可以得到的各种资源
五、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的评审标准
1、教育性
(1)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育部课改的精神
(2)重在科学素养的培养,从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等方面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
(3)学生有较大的动手和实践空间,能经历科学探索的完整过程
(4)能促使学生思考其活动结果对人类生活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2、创新性
(1)内容、过程或方法的设计有创意
(2)整个活动方案的构思新颖、巧妙
(3)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创造性地开展科技教育活动
3、可行性
(1)符合方案设计对象的知识、能力和认知水平
(2)具备方案实施的必备条件
(3)有足够的时间保证,不加重学生的负担
(4)所在单位对方案实施非常支持
4、示范性
(1)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和教育理念
(2)着重解决现实世界中的真实问题
(3)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便于推广普及,并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
5、完整性
(1)活动过程完整
(2)实施步骤清晰、具体
(3)各部分内容前后一致、系统配套
六、申报、评选和奖励
各县区活动组织机构根据分配名额向创新大赛组委会推荐参加优秀科技教师评选的人选。
创新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根据各县区科技教师的申报材料,评选出4-6名优秀科技教师,另外从中评选出年度杰出优秀科技教师奖1名,最佳科技教育活动方案奖1个,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获奖活动方案的资助与要求
优秀科技教师本人将获得奖励,同时主办单位将为其活动方案提供一定的资助款,此款直接拨到所在单位。
获奖教师必须按照所设计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及时组织实施活动方案,并在获奖后的10个月内,向主办单位秘书处提交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实施报告,对获得资助而未实施的青少年科技活动方案,组委会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
第五章、展示活动
一、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
科技实践活动是青少年以小组、班级或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组织名义,围绕某一主题在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或社会实践活动中开展的具有一定教育目的和科普意义的综合性、群体性科技实践活动。
参与科技实践活动的在校小学、中学(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生群体,形成科技实践活动成果者,均可以集体的名义,向属地竞赛组织机构申报参评科技实践活动。
2、必须具备的条件(五要素)
(1)明确的选题目的。
所设计的活动,主题应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普及;有利于青少年通过活动学习科技知识、科学方法,培养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对当地教育、生产、经济和科学文化等其中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2)完整的实施过程。
活动在实施时,有系统完整的活动计划、进度安排、组织方法、实施步骤和总结评价。
(3)完整的原始材料。
包括活动计划、活动记录(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参加人数)、照片或录像、新闻报道材料等。
(4)确切的实施结果。
由活动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以文字的形式,将活动结果叙述清楚。
文字应简练,可根据条件辅以必要的实物、照片、录像等。
在上报之前,各地应对该结果的可靠性加以确认。
对于学校以上的实施单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
(5)实际收获和体会。
包括青少年参加活动的体会、活动的宣传教育覆盖面,活动体现的社会效益,对今后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3、评审标准
(1)真实性。
活动符合参与者的知识结构和水平,符合当地的客观条件,有活动记录、活动总结(包括书面材料和纪实材料等)。
(2)示范性。
活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
活动设计和组织形式科学、有新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利于推广普及,能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能为其他地区开展活动提供借鉴和参考的经验。
(3)教育性。
活动符合教育规律,能够对参与者进行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能力和情感的培养、思想和道德的教育,有利于参与者全面发展和素质提高。
(4)完整性。
活动已经完成或阶段完成。
活动过程清晰,有明确的活动目标、系统周密的活动计划、实施步骤和活动结果。
4、申报要求
各县区根据有关标准和名额分配,向创新大赛申报和推荐。
申报材料包括:
科技实践活动报告一份。
原始材料(活动记录、照片、录像等)和新闻报道材料等作为附件,涉及的活动记录、调查问卷等数量较多的,提供几份比较典型的即可,不需全部提交。
附件一份即可。
5、展示
经评委会评审,确定一定数量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在全市比赛期间展示。
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以县区为单位统一布展。
每2项活动一块展板,展板尺寸为:
宽240cm,高120cm。
展板由组委会提供,展示内容由各县区提前制作,由各代表队领队带到现场布展。
6、表彰和奖励
创新大赛评委会从报送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二、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览
科学幻想绘画是指少年儿童通过对未来科学发展的畅想和展望,利用绘画形式表现出未来人类生产、生活情景。
今年科幻画不定主题。
1、申报者
创新大赛举办当年4月1日之前,凡年龄为5-14周岁的少年儿童,根据本届大赛设立的科幻画主题,独立完成相应科幻画作品,均可向属地竞赛组织机构申报参赛。
2、参赛作品
(1)参赛作品的艺术形式包括:
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等。
绘画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包括非绘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
(2)参赛作品除电脑绘画在A4专业纸上打印外,其余艺术形式作品一律在规格为38CM×54CM(四开)的纸质或是其它材料上绘制(油画作品应自备画框)。
作品要求干净、整洁。
(3)参赛作品限个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
不接受集体作品参赛。
(4)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赛:
出现科学性错误的;
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的;
把科学和神话混淆的;
引入神鬼迷信故事内容的。
3、评审标准
(1)想象力:
选题、创意和新颖程度。
(2)科学性:
科学依据、逻辑思维。
(3)绘画水平:
画面设计、色彩处理、绘画技巧。
4、申报要求
各县区根据有关标准和名额分配,向创新大赛评委会办公室申报和推荐。
申报材料包括:
参赛作品和展品卡一式1份。
5、展评
由大赛组委会确定一定数量的科幻画作品在大赛期间进行展评。
展评作品由县区大赛组委会按市分配数量在指定区域进行布展。
6、表彰和奖励
评委会评选出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比例为一等奖5%左右,二等奖20%左右,三等奖30%左右,由创新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第七章、附则
一、知识产权保护
参赛者申报的项目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二、本规则由大赛主办方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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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南宁市 青少年科技 创新 大赛 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