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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希恕六经辨证观
一、何谓经方
所谓经方,顾名思义,亦即经验之方。
它是前人在医疗过程中久经实践反复验证的有效方剂。
经方之含义,在中医界有两种看法,一是指宋代以前各个医家所收集和积累起来之有效方剂;一是指汉代张仲景所著《伤寒杂病论》中之方剂。
本书所谓之经方,是指后者。
二、张仲景是经方杰出之传人
考《汉书?
艺文志》载“经方十一家”,记述了有关按病归类之专著和有关方剂理论之专著,如《汤液经法》32卷。
这些书虽皆亡佚,但从现存最早的《黄帝内经》里可以窥见有关治疗原则、治疗方法、遣药组方和配伍宜忌等方面大量之理论论述。
此说明在春秋战国时期,方剂已经建立了指导实践的基本理论。
直至东汉张仲景“勤求古训,博采众方”,著《伤寒杂病论》,创造性地将理、法、方、药融为一炉,将亡佚书籍中的经方保留下来。
故后世尊该书为“方书之祖”,赞经方为“对病真方”。
从而为方剂学之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经方运用的指导理论是辨证施治
要想正确地使用经方,就必须掌握中医的辨证施治。
何谓辨证施治?
张仲景所著《伤寒杂病沦》(即《伤寒沦》与《金匮要略方论》)就是辨证施治的典范。
考《伤寒沦》,不只是论治伤寒,而是借伤寒之治以示万病辨证施治的大法。
因此,在《伤寒论》中,既有对疾病辨证施治的一般规律,又有对疾病辨证施治具体实施之运用方法。
先说辨证施治的一般规律:
《伤寒论》既以六经分篇,如“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上”,“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中”,“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下”,“辨阳明病脉证并治”,“辨少阳病脉证并治”,“辨太阴病脉证并治”,“辨少阴病脉证并治”,“辨厥阴病脉证并治”等。
而条文中又不断八纲之辩,如论中第7条(条文序号均依宋本《伤寒论》。
下同)。
“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是阴阳之辨,第70条“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是虚实之辨;第91条“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是表里之辨;第122条“病人脉数,数为热,当消谷引食,而反吐者,此以发汗,令阳气微,膈气虚,脉乃数也。
数为客热,不能消谷,以胃中虚冷,故吐也。
”是寒热之辨。
如此等等。
由此可见,六经和八纲是辨证的一股规律。
何渭八纲?
八纲即指表、里、阴、阳、寒、热、虚、实而言。
其实,在表里中间,还有一个半表半里,按数而论,应该是九纲。
由于言表里,而半表半里即寓其中,所以习惯上仍简称为八纲。
表和里及半表半里:
表指体表,即由皮肤、肌肉、筋骨所组成的外在躯壳。
若病邪集中地反应于此体部时,便称为表证。
里是指人体的里面,即由:
食道、胃、小肠、大肠等所组成的消化道。
若病邪集中地反应于此体部时,便称为里征。
半表半里,是指表之内,里之外,即胸腹两大腔间,为诸脏器所在之地。
若病邪集中地反应于此体部时,便称为半表半里证。
以上表、里、半表半里三者,是固定病位的反应。
也就是说,不论什么病,而其病位的反应或为表,或为里,或为半表半里。
虽然,有时二者或三者同时出现,但绝对不会超越此三者的范围。
阴和阳:
阴即阴性,阳即阳性。
人体得了病,必定影响人体机能的改变。
首先是代谢机能的改变。
这种改变不是较正常太过,就是较正常不及。
如其太过,则病体也必相应要有亢进的、发扬的、兴奋的太过的病征反映出来,这类太过的病征,即称为阳证。
如其不及,则病体也必相应要有衰退的、消沉的、抑制的……不及的病征反映出来,这类不及的病征,便称为阴证。
所以,疾病虽然复杂多变,但概言其为证,不属于阴,便属于阳。
寒和热:
寒即寒性,热即热性。
如果病体反映为寒象者,即称为寒证。
反之,反映为热象者,便称为热证。
寒热与阴阳的关系是:
寒为不及,当系阴之属,故寒者也必朗;而热为太过,当系阳之属,故热者也必阳。
请注意;寒与热是具有一定特性的阴阳。
所以,泛言阴不一定必寒;泛言阳,更不一定必热。
由此可知,病有不寒不热者,但绝无不阴不阳者。
虚和实:
虚指人虚,实指病实。
如病体未愈,而人的精力已有所不支,病体反映出一派虚衰之象者,即称为虚证。
若病势在发展,而人的精力未衰,病体反映出一派充实的征象者,使称为实证。
如上所述,虚实和寒热一样,也是阴阳中的一种特性。
不过,寒热有常,而虚实无常。
所谓寒热有常者,是指寒者必阴,热者必阳,在任何情况下,永不变异。
但虚实则不然,当其与寒热交错互见时,而竞反其阴阳,故谓为无常。
如虚而寒者,当然为阴,但虚而热者,反而为阳;实而热者,当然为阳,但实而寒者,反而为阴。
如此,所谓阳证,可有或热、或实、或亦热亦实、
或不热不实、或热而虚者。
所谓阴证,则可有或寒、或虚、或亦寒亦虚、
或不寒不虚、或寒而实者。
以上为八纲之梗概,必须辨认清楚。
何谓六经?
六经是指太阳、阳明、少阳之三阳,太阴、少阴、厥阴之三阴而言。
《伤寒沦》之六经,虽称“之为病”,其实质是证,而且是来自八纲。
这是个不容混淆的关键问题。
因为表、里、半表半里三者,都是病位的反应,而阴、阳、寒、热、虚、实六者,都是病情的反应。
这样,表阳热实即是太阳,表阴寒虚则为少阴;里阳热实即是阳明,里阴寒虚则为太阴;半表半里之阳热实即是少阳,半表半里之阴寒虚则为厥阴。
此为病情必反映于病位,而病位也必因有病情的反应而反映。
所以,无病情则无所谓病位,而无病位则也无所谓病情。
如此,所谓表、里、半表半里等证,同时必伴有或阴、或阳、或寒、或热,或虚、或实的为证反映。
同理,所谓阴、阳、寒、热、虚、实等证,同时也都必伴有或表、或里、或半表半里的为证反映。
应该注意,由于寒、热、虚、实是从属于阴阳的。
这样,无论表、里、半表半里皆具有阴阳两类不同为证的反映,三而二之为六,即病之见于证者的六种基本类型。
这即《伤寒论》所谓的“六经病”。
由此可见,六经出自八纲,是勿庸置疑的。
六经与八纲的关系已如上述。
其临床运用是:
病见之证,必有病位,复有病情,故八纲只有抽象,而六经乃具实型。
正因为如此,临床辨证宜先从六经开始。
《伤寒论》以六经分篇,就是这个道理。
六经既辨,则表里别(定位),而阴阳判(定性)。
然后,再进行寒热虚实之分析(进一步定性)。
以明确阴阳为证。
至此,则六经、八纲已俱无隐情,依此就可以制定治疗准则了。
如病在表,治之以汗法;病在里,治之以或清、或下、或消、或温、或补;病在半表半里,治之以和法。
再说辨证施治的具体措施:
辨证施治的具体措施体现在方证的运用上。
什么是方证呢?
方证,即方剂的适应征,某方的适应证,就称为某方证。
论中有桂枝汤证、柴胡汤证,是以方名证的范例。
因此,辨方证是在辨六经八纲一般规律指导下的具体运用。
例如,太阳病是病邪反映于表位的阳性证,依法当发其汗。
但是,发汗的方剂很多,是否任取一种发汗方剂就能获效呢?
当然不行。
此时,还应当仔细地辨认方证,给以适宜的方剂才能取得预期的疗效。
譬如太阳病,若见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是桂枝汤证,则用桂枝汤即可治愈;若见发热,无汗,身体疼痛,恶风而喘,脉紧者,是麻黄汤证,则用麻黄汤即可治愈;若见项背强急,无汗,恶风者,是葛根汤证,则用葛根汤即可治愈;若见恶寒,发热,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是大青龙汤证,则用大青龙汤便能治愈……。
以上诸方,虽然都是太阳病的发汗方剂,但各有一定的适应证,如果用得其反,不但无益,而且有害,轻者变证蜂起,重者坏证丛生,此即论中所谓的“常须识此,勿令误也”。
由此可见,辨方证是六经、八纲辨证的继续,它既是辨证的具体实施,也是辨证的基本功。
因此,方证是辨证的尖端。
因为中医治病有无疗效,当然因素较多,但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就在于方证辨得是否正确。
方证为数繁多,均见于《伤寒论》和《金匮要略方论》中的有关条文,潜心玩索,自有所得。
四、如何掌握经方
如何掌握经方呢?
这个问题涉及到经方如何分类。
经方分类形式繁多,约之不越三种。
一是原著分类法,均见于《伤寒论〉和《金匮要略方论》两书,这里勿庸多赘。
二是据证分类法。
三是按方分类法。
以后两种分类简便易行,颇为实用,故简介于下。
(一)据证分类
这里所谓之证,既不是个别的证,而是固定病位的反应之证。
也即表证、里证和半表半里证。
对此,依次说明如下:
1.表证类表证,是指《伤寒论》中的太阳病证和少阴病证。
这两类病证,为何称为表证呢?
分析一下论中有关这方面的条文,答案自然明确。
如《伤寒论》第1条:
“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这是说,太阳病,不是指的一种个别的病,而是指以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为特征的一般的证。
即是说无论什么病,若有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等一系列症状者,即称太阳病。
第2条:
“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这是说,上述的太阳病,若同时更见有发热汗出,恶风而脉按之缓弱者,则名之为中风。
第3条:
“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为伤寒。
”这是说,上述的太阳病,无论是见已经发热,或还未发热,但必恶寒,若同时更见有身体疼痛,呕逆,脉寸关尺各部俱紧者,则名之为伤寒。
由此可见,中风和伤寒为太阳病两类不同的病证。
前者由于汗出而敏于恶风,因名之为中风;后者由于无汗而不恶风,或少恶风,但重于恶寒,因名之为伤寒。
不过于风曰中,而于寒曰伤,实亦不无深意。
太阳病,原是机体欲借发汗的机转,自体表以解除其病,但限于自然的良能,或虽得汗出而邪反乘汗出之虚深入于肌腠。
中者中于内,名曰中风者,以示在表之邪深也。
或不得汗出,病邪郁集于肤表,只是不得其汗而出。
伤者伤于外,名为伤寒者,以示在表的邪浅也。
中风、伤寒均属证名,不要以为中风,即真的中于风,伤寒即真的伤于寒。
至于“风伤卫”、“寒伤营”之说,是值得商讨的,不足为凭。
第4条:
“伤寒一日,太阳受之。
脓若静者,为不传。
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这是说,初患伤寒病时,大都出现太阳病证,故谓伤寒一日,太阳受之。
若脉安静而不数急,此为较轻的证,则不至于传里,或传半表半里。
少阳病则欲呕。
阳明病则烦躁,故若其颇有欲吐之情,或躁烦不安,病已有传人少阳和阳明的征兆。
而脉数急,更是邪盛,病势正在发展变化,故肯定为必传之证。
第7条:
“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
”这是说,在表阳病,有发热而恶寒者,此为发于太阳病;若在表阴病,也有不发热而恶寒者,此为发于少阴病。
请注意。
这里的发热恶寒和无热恶寒为太阳病、少阴病的主要鉴别点。
故首先着重提出,以示区别。
第281条:
“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
这是说,少明病除无热恶寒与太阳病发热恶寒显然不同外,并由于多虚,脉浮之中而有微细之象,而且精神不振,故其人但欲寐也。
由此不难看出少阴病为表证的阴性病。
其观点前人没有明确的指出,故有加以说明的必要。
依据八纲分析,同一病位均有阴阳两种不同的病证,表证当然自不例外。
验之实践,老年或体质素虚之人,若患外感,往往见到少阴病这样的表证,而且《伤寒论》的少阴病篇,自证治论述开始,即首先提出麻黄附子细辛汤和麻黄附子甘草汤等发汗证。
尤其于麻黄附子甘草汤条,更明确指出:
“以二三日无里证,故微发汗也。
”可见少阴病,二三日之前,纯属表证甚明。
唯以少阴病本虚,维持在表的时间甚暂,二三日之后即常传里,而并发呕吐下利的太阴病。
篇中有关四逆辈诸证治,大都属于并病和合病之类,而非单纯的少阴病。
凡诸病死,概在胃气衰败之后,亦即太阴病的末期阶段。
少阴死证诸条,亦多系二阴的并病,仲景不于太阴病篇提出,而特出之于少阴病篇者,实亦大有深意。
病之初作,即见少阴这种表证,万不可等闲视之。
因其二三日之间即有并发太阴死证的风险,必须抓紧时机及时治疗乃可救凶险于未萌。
太阳与少阴均属表证,故均有传里或传半表半里的变化。
但太阳以传阳明、少阳为常,而间有传太阴、厥阴者,故少阴病篇亦夹有大承气汤和四逆散等证治的出现。
少阴病篇本就难读,如用八纲分析之,尚易明了,因此,略加阐述以供参考。
总之,《伤寒论》所谓太阳病和少阴病,实即同在表位的阳与阴二类不同的证。
病在表,法当汗解,但少阴病因虚,发汗不得大过,而且必须配以附子、细辛等温性亢奋药。
太阳病则不然,若阳热亢盛,当宜配以沉寒性的石膏,此即二者证治的概要区别。
不过,无论太阳或少阴均有自汗和无汗显然不同的二种证型,虽依法均当汗解,但自汗者必须用桂枝汤法,无汗者必须用麻黄汤法。
随证候的出入变化,而行药物的加减化裁。
因而形成了桂枝剂类和麻黄剂类两大系列的解表方剂。
2.里证类里证亦有阴阳两类,《伤寒论》所说的阳明病,实即里阳证,所说的太阴病,实即里阴证。
由于里证的治疗阴阳异法,方药各殊,故应分别讨论。
(1)里阳证类:
《伤寒论》第180条:
“阳明之为病,胃家实是也。
”是说病邪充实于胃肠之里,按之硬满有抵抗者,即为胃家实。
凡病胃家实者,概称之为阳明病。
第182条:
“问曰:
阳明病外证云何?
答曰:
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也。
”是说,阳明病的外证为何?
外证,是针对胃家实的腹证说的,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的证候,即为阳明病的外证。
凡病见此外证者,亦可确诊为阳明病。
对此,应当注意:
热极于里者,势必迫于外,故阳明病则身蒸蒸而热.此与太阳病热郁于体表而翕翕发热者有别。
热蒸于里,因使汗自出,汗量多而臭味重,与太阳中风证的自汗出,汗量少而臭味轻者不同。
由于里热的强烈刺激,则恶寒感受到抑制,故不恶寒而反恶热,此与太阳病之必恶寒者更有不同。
第185条:
“本太阳病,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也。
伤寒发热,无汗,呕不能食,而反汗出戢戢然者,是转属阳明也。
”是说,本是太阳病,于初发时虽已发其汗,但病并未因先汗出而彻除,因又传里而转属阳明病。
又伤寒发热,无汗,呕不能食者,为太阳伤寒已内传少阳的柴胡证,而反汗出戢戢然者,是又转属阳明病了。
按:
阳明病,有从太阳病直接传里而发者,亦有太阳病传入少阳,再从少阳传里而发者。
第204条:
“伤寒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
”伤寒呕多,贝y柴胡汤证还未罢,虽已传里,而有阳明证亦不可以承气汤以攻里。
第205条:
“阳明病,心下硬满者,不可攻之。
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心下硬满,即指心下痞硬言,为胃气极虚之候,治宜人参的配剂。
故阳明病,若心下硬满者,则不可攻之,若误攻之,致利遂不止而死;幸而利止者,还可救治使愈。
第210条:
“夫实则谵语,虚则郑声。
郑声者,重语也。
直视,谵语,喘满者死,下利者亦死。
”是说,病气实则谵语,精气夺则郑声。
郑声即重语不休之谓。
精气竭于上则直视,谵语而又直视,已届病实正虚之恶候,若再见喘满或下利者,则已呈虚脱败象,故主死。
第211条:
“发汗多。
若重发汗者,亡其阳,谵语脉短者死;脉自和者不死”,是说,发汗已多,若更发汗亡其阳,则胃中燥必谵语。
脉短为津液虚竭之候,病实正虚,故主死;脉不短而自和者,则正气未衰,故不至于死。
按:
热实于里的阳明病,最易耗伤津液,也最怕津液虚竭。
以上两条,皆是说明因此所致的邪实正虚的死证。
第218条:
“伤寒四五日,脉沉而喘满。
沉为在里,而反发其汗,津液越出,大便为难。
表虚里实,久则谵语。
”脉沉主里,脉沉而喘满,当为里热壅逆所致,医者竞误为表不解的麻黄汤证,而反发其汗,因使律液大量外越,以至大便为难,表因汗出而虚,里因燥结间实,久则病毒上犯头脑,因必致谵语。
基于上述,贝S所谓阳明病,即热结于里的阳性证。
若热结成实,贝跟卩有胃家实的腹证反映,若热而不实则只可见之于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的外证。
此病常由太阳证或少阳证转属而来,然亦有自发者。
里热最耗津液,热实津竭则死。
故阳明病最忌发汗。
宜下不下亦可致邪实正虚的险恶
证侯。
以上只是有关阳明病的概要说明,具体证治详见白虎汤证、承气汤
证等方证。
⑵里阴证类:
《伤寒论》第273条:
“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
自利益甚,时腹自痛。
若下之,必胸下结硬。
”是说胃虚饮聚,故腹满而吐,食不下,胃中不但有寒饮,而且不能收持之,故自利益甚。
寒气下趋少腹则腹自痛,寒气不下行则痛自止。
太阴病宜温不宜下,若不慎而误下之,必使胃益虚而饮益聚,甚则恶化出现胸下结硬。
这里提出太阴病的概括特征,凡病见此特征者,即可确断为太阴病,依治太阴病的方法治之便不会错。
第277条:
“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服四逆辈。
”是说凡病自下利而不渴者,均属太阴病的下利证。
其所以不渴者,即因其胃中有寒饮的关系,治以宜服四逆汤这一类的温中逐寒剂。
总之,阳明和太阴,病位都是在里,为在同一病位的阳证和阴证。
阳明多热多实,太阴多寒多虚,是阴阳相对的证。
下利为阳明太阴共有证,热则必渴,寒则不渴,故特提出以示区别。
四逆辈温中逐寒,不只治太阴病的下利,亦是太阴病的治疗准则,合上条即为太阴病的总纲,至于具体细节则详于以下诸方证条。
3.半表半里证类半表半里证亦和表、里证一样,而有阴阳两类。
《伤寒沦》所谓少阳病,即其阳证的一类。
而所谓厥阴病,即其阴证的一类,今择其有关论述,简介如下:
先说阳性的半表半里证。
如《伤寒论》第263条说:
“少阳之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是说热郁于半表半里,既不得出表,又不得入里,势必上迫头脑,则口苦,咽干,目眩,乃是自然的反应,故凡病见有口苦,咽干,目眩者,即可确断为少阳病。
第264条:
“少阳中风,两耳无所闻,目赤,胸中满而烦者,不可吐下,吐下则悸而惊。
”少阳中风,即指太阳中风而转属少阳病的意思。
两耳无所闻,目赤,亦同口苦,咽干,目眩,出于热邪上迫头脑所致,热壅于上故胸满而心烦。
少阳病不可吐下,若误吐下之,则正虚邪陷更必进而悸且惊。
第255条:
“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
少阳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
此属胃,胃和则愈,胃不和则烦而悸。
”弦细为少阳脉,太阳伤寒脉当浮紧,今脉弦细而头痛发热,则已转属少阳柴胡证了。
少阳病不可发汗,若发汗则胃中燥,必谵语,此宜调胃承气汤以和其胃即,若不使胃和不但谵语不已,且必更使烦而悸。
再说阴性的半表半里证。
如第326条:
“厥明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
”消渴为热证,阴不应有热,可能有错简,以下大意是说,厥阴病上虚下寒,寒乘虚以上迫,因感气上撞心,心中疼热的自觉证,蛔虫迫于寒而上于膈,故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
寒在半表半里,本不下利,与寒在里的太阴病自利益甚者不同,但若下之,则并于太阴而下利不止。
第329条:
“厥阴病,渴欲饮水者,少少与之愈。
”阴证一般多不渴,但虚则引水自救,故厥明病亦有渴者,若渴欲饮水者,可少少与之即愈。
按:
这里少少与水即愈的渴,当然不是消渴。
以是可见,上述提纲证必无消渴甚明。
历代各家对厥阴病提纲虽做了多方面的探讨,但至今仍存在不
少的疑问。
现结合篇中的具体证治,对此加一探讨,略述如下。
纵观《伤寒论》厥阴病篇只有四条(除上述两条外还有两条,因无关重要,故从略),均有“厥阴病”三字提首,但未出证治。
以下虽出证治,但无一条题以“厥阴病”的字样。
《金匮玉函经》别为一篇,题曰:
“辨厥利呕啰病”,按其内容,表里阴阳俱备,亦确是泛论上述四病的证和治,而非专论厥阴甚明。
可知叔和当日以六经病后,出此杂病一篇甚属不类,而厥阴病篇只了了四条,且无证治,以为即是厥阴续文,乃合为一篇。
不过,叔和未尝无疑,故于《金匮玉函经》仍按原文命题,以供后人参考。
惜《金匮玉函经》在元代已少流传,故后世一些人便认为厥阴篇后都是论述的厥阴病,此又非叔和初意所料及。
其实仲景此篇另有深义,约言之可有三点:
①胃为水谷之海,气血之源,胃气和则治,胃气衰则死,凡病之治,必须重视胃气,因取此与胃气有关的四种常见病,辨其生死缓急,和寒热虚实之治,为三阳、三阴诸篇做一总结。
②同时亦正告医家,表里阴阳概括万病,伤寒杂病大法无殊,故称《伤寒杂病论》。
试看白虎汤、承气汤、瓜蒂散、四逆汤、大小柴胡汤、桂枝汤等伤寒治方,适证用之亦治杂病。
3.此
外乌梅九、当归四逆场等条,虽论治厥,但证属厥阴,又不无暗为厥阴病的证治略示其范也。
(前面这里好象缺内容,谁有资料可以回复补全)
体会:
肾下垂一病,中医没有记载。
但久经中西医治疗,没能治愈,说明没有抓住本质。
从中医角度来看,似属虚证,所以许多中医一开始就用了大量滋腻的补肾药,如熟地、首乌、黄精之属。
不但无效,反因药味甘甜碍脾恋隔,致生他变。
其实,本例病人证属虚实夹杂,先因脾肾阳虚,后有寒饮内停。
从腰痛、腰部肿胀、足背麻木、心悸、脉沉弦等证来看,正是真武汤的方证。
所以按证治疗,效如桴鼓。
提到方证,冯世纶老师曾经跟我讲过他的经历,他说起初他也不懂什么叫方证。
后来在老师胡希恕先生的悉心教导下,渐渐知道辨方证是不同于一般辨证
的。
它源于《伤寒杂病论》,如书中所述的桂枝汤证、柴胡汤证等皆属此类。
它是一种朴素的、对应性很强的辨证方法,有一定的特征性。
凡是疾病的表现与原文的记载相符和的,就可以选用原文所举的方剂进行治疗。
这种通过审查、核对,以期找到更适于病情的方剂的过程,就是辨方证。
而一般常用的脏腑五行,卫气营血等辨证方法,是后世历代医家对中医药的补充,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臆断和揣测。
至于如何辨好方证,冯世纶老师早有论述,详细情况可见于先生的著作--
《经方传真》及《经方传灯》等书,这里不在赘述。
胡希恕对六经实质的认识
要灵活地运用经方必须先明白六经的本质,胡希恕先生学宗仲景,深受王祥徵影响,兼采汤本求真之论,认为六经辨证不是脏腑辨证而是八纲辨证。
《伤寒论》虽以六经分篇,如“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上”、“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中”、
“辨厥阴病脉证并治”等。
然书中对八纲之辨颇详,如论中第7条“病有发热
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是辨阴阳;第70条“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是辨虚实;第91条“伤寒,
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急当救里;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是辨表里;第122条“病人脉数,数为热,当消谷引食,而反吐者,此以发汗,令阳气微,膈气虚,脉乃数也。
数为客热,不能消谷,以胃中虚冷,故吐也。
”是辨寒热,如此等等。
这可以说是辨证施治的一般规律,何为六经?
六经是指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而言。
胡希恕先生指出:
《伤寒论》之六经,虽称“之为病”,其实质是证,而且来自八纲。
八纲即指表、里、阴、阳、寒、热、虚、实,其实在表里中间,还有一个半表半里,按数而论,应为九纲。
由于言表里,而半表半里即寓其中,所以习惯上仍称为八纲。
疾病从病位而言,不外乎表、半表半里、里,从病性而言,不外乎阴阳、虚实、寒热,而虚、实、寒、热又可从属于阴阳,如此可知,表阳热实即为太阳,表阴虚寒则为少阴;里阳热实即是阳明,里阴虚寒则为太阴;半表半里之阳热实即为少阳,半表半里之阴虚寒则为厥阴。
如此,无论表、里、半表半里皆具有阴阳两类不同为证的反映,三而二之为六,即病之见于证者的六种基本类型。
这即《伤寒论》所谓的“六经病”。
由此可见,六经出自八纲,是毋庸置疑的。
需要指出的是:
少阴主表,厥阴主半表半里,胡希恕先生曾有专门论述,限于篇幅,兹不赘。
运用六经辨证的“三辨”
明确了六经与八纲的关系,就为临床运用经方奠定了基础。
胡希恕先生应用经方分为三步辨证即首辨病位、次辨病性、最后辨方证。
辨病位
病位是指表、里、半表半里三部分。
胡希恕先生指出表指体表,即由皮肤、肌肉、筋骨所组成的外在躯壳。
若病邪集中反应于此体部时,便称为表证。
里是指人体的里面,即由食道、胃、小肠、大肠等组成的消化道。
若病邪集中反应于此体部,便称为里证。
半表半里,是指表之内,里之外,即胸腹两大腔间,为诸脏器所在之地。
若病邪集中反应于此体部时,便称为半表半里证。
以上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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