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规则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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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规则制度
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和学生实验操作的场所,学生应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听从老师指导,保持实验室整洁、安静。
二、实验前,学生应对实验所需仪器、药品、器材进行认真清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教师。
实验台要保持整洁,各物品应放在合适的位置上。
共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
三、实验时,学生应以严谨的科学态度,积极思考实验课题,细心观察实验现象,如实做好实验记录。
四、遵循实验安全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和实验材料。
学生在实验中出现意外事故或损坏仪器应及时报告教师,并在教师的指导下迅速妥善处理。
五、增强环保意识,废液、废纸、火柴梗等杂物不得倒入水槽中或随地乱抛,应分别倒入指定的废液缸或垃圾箱内。
六、实验完毕,学生应整理仪器装置,关闭电源、水源。
玻璃器皿清洗后放回原位。
学生不得将实验用品及设备带出实验室。
七、认真分析实验结果,及时写好实验报告。
实验报告应如实反映实验结果和实验过程,不得随意臆造或抄袭他人实验数据和记录。
实验员工作守则
一、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
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教材,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构造、操作规范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类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排除故障的基本技能。
掌握实验室计算机管理的基本方法。
二、与相关学科配合制定实验教学工作计划,按“实验通知单”准备好实验所需仪器、器材、药品,协助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实验。
按时做好实验课开设情况记录。
实验完毕后及时清点仪器、器材,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三、熟悉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有关理论、实验方法、注意事项,能熟练指导学生实验,处理学生实验中遇到的问题。
四、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协助任课教师开展“探究性”实验和课外科技实践活动。
加强和各科任课教师联系,积极开展教学仪器研制和自制教具活动。
五、认真做好教学仪器的购置、验收、入库及登帐、编号等工作。
定期清点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年终做好盘存工作,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根据实验教学需要,及时编制仪器设备、药品添置计划。
六、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定期保养、维修、维护、清点、检查、借出、回收等工作。
保证教学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七、保持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整洁,做好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防范工作,熟悉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消除事故隐患,制定落实发生事故的应急预案。
八、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和技术改造,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全面管理工作。
九、调进或调出实验室,要办好交接手续,帐目清楚,实物点清,以保证实验室工作正常进行。
实验室管理规则
1、实验室是学校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
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指派有一定业务水平的专(兼)职人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工作,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2、实验室用于:
(1)实验教学活动。
(2)课外科技活动。
(3)进行实验教学研究,培养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4)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适当面向社会,为当地教学和经济服务。
不准将实验室挪作它用。
3、做好实验课管理工作。
(1)学期初,按实验教学计划总体安排全校实验课程表。
(2)分组实验于一周前登记。
(3)演示实验于三天前登记。
4、分组实验或课外科技活动结束时,要按教师要求清点好仪器,整理好环境,由实验员验收,认为合格后方准离开实验室。
遇有仪器损坏或丢失,要当场处理,不能拖延。
5、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1)实验室日志,记载各次实验、课外科技活动及其它实验室有关的各项工作。
(2)实验室技术档案,记载研制代用、改进教具情况,实验教学成果,科技活动的发明制作,新设计或探索性实验等方面情况。
(3)各种仪器说明书要分类长期存档。
(4)实验室(课)事故记录。
(5)实验室用的杂志及书籍。
6、坚持勤俭节约的精神,节约水电、药品,爱护仪器。
7、严格执行有关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者及时批评教育,严肃处理。
8、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实验室应有科学家画像,必要的实验挂图、实验陈列橱窗。
各学科实验室应体现本学科特点。
仪器室管理规则
1、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指派专(兼)职人员负责仪器室管理工作,其它人员不经批准不得入内。
2、教学仪器要按国家统一标准分科、分类,科学存放。
要有明显分类标签、橱目标签、仪器标签。
仪器、药品、标本要分室存放。
贵重仪器及危险品应设专库(柜)保管。
形体特殊的仪器应有专用橱存放。
自制教具单独存放并妥善保管。
3、仪器存放要注意防潮、防压、防冻、防晒、防磁、防霉、防震。
要经常做好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及仪器表面无尘土,达到干净、整齐、美观。
4、仪器室要有防火、防盗措施。
要定期检查防火、防盗设备是否完好。
室内无人时,要关好水源、电源及门窗。
5、对新调拨和新购进的仪器应首行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仪器室。
6、仪器室要有严格的帐目管理制度。
按要求记好仪器总帐、明细帐和消耗品帐。
每学期期末要清点一次仪器,做到明细帐、消耗品帐与物品相符。
每学年结束应与仪器总帐核对一次,做到总帐与明细帐相符。
自制教具要单独建帐。
7、教师使用仪器和药品,要提前填好通知单,使用前要熟悉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用后整理好送交仪器室。
8、仪器室要严格执行仪器支领和借用制度,不符合制度时,实验员有权拒付仪器。
9、根据仪器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仪器的完好率。
对丢失、损坏的仪器要及时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0、对危险品的支领和使用要严格执行危险品支领制度。
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1、凡由仪器室保管的教学仪器(包括设备器材、材料等)需移出仪器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2、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师本人到仪器室办理支领手续,在支领仪器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仪器的完好程度。
使用完毕,由教师本人将所支领的物品送还仪器室,由实验员检查验收后,注销支领手续。
3、实验室要有仪器支领及借还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时间、仪器名称、数量、仪器完好情况,借用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员要登记。
4、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或实验室)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5、非教育单位一般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凭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6、教学仪器原则上不能借用给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时,由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
7、教学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
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实验室。
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
8、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
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理交接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9、凡不合理的借用,实验员有权拒借,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10、下列仪器、设备不准向外借用:
(1)仪器室用于维修仪器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等;
(2)新购进的、未进行验收的仪器;(3)损坏后未修好的仪器;(4)本学期实验教学待用的演示仪器和学生分组实验用的仪器;(5)不宜搬动的较精密的仪器;(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仪器,如药品、玻璃仪器等;(7)危险品。
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学生损坏丢失仪器的处理办法
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任课教师证明填写登记表报损即可。
2、实验中因学生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操作疏忽而造成的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或酌情部分赔偿,并填写登记表。
3、实验过程中因不遵守纪律如打闹或故意损坏仪器的,由任课教师提出批评并填写登记表,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4、实验结束后,私自将仪器或器材带出实验室的,一经查出,追回仪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二、教师损坏丢失仪器的处理办法
1、教学中正常损耗只填写登记表。
2、因教师不了解仪器使用方法而造成的损坏,应对教师提出批评,并培训其正确使用方法。
3、教师借用仪器未经批准用于非教学活动,或转借他人而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应填写登记表并照价赔偿。
4、实验员因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部分赔偿,严重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5、实验员违反借用制度,私自外借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实验员和使用人各赔偿50%。
实验员不准把仪器设备或工具私自带出仪器室。
三、校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由外借单位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四、仪器室应有专用的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仪器名称、数量、损坏、丢失原因及处理意见等。
赔偿费小于10元的,由实验员提出处理意见;10~30元的由教务主任提出处理意见;30元以上的由主管校长提出处理意见。
五、因防盗设备不齐全造成仪器丢失的,由校长负责,并由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
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二、化学药品要有工作责任心强、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负责管理。
三、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
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潮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并涂蜡保护。
短时间装药的容器可不涂蜡。
五、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
1.危险药品必须存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双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对剧毒、强腐蚀性、易爆易燃药品,学校要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定期清点。
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教学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并不得污染环境。
7.二氯化钡、汞、苯胺、草酸、黄磷、钾、钠、碳化钙、二硫化碳、苯、乙醚、发烟硫酸、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正丁醇、过氧化钠、硝酸钡、硝酸锶等非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同一年级、各教学班在做完同一实验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在各教学班做同一实验的间歇时间,可暂存在化学药品室。
8.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
9.下列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过规定限额,多余的应存放在危险药品库(或柜)内:
无水乙醇100g、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钾、硝酸钠等各500g,溴100g,浓硫酸和浓硝酸各1000g,工业乙醇10kg。
10.镁粉、镁带、铝粉、三氯化铝、甲酸、盐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重铬酸钾、五氯化二磷、亚硝酸钠、硝酸汞、硝酸铝、硝酸铜、硝酸镉、酚、甲醛、丙三醇等危险药品可存放在化学药品室。
11.以上未列出的其它危险药品,学校根据危险程度,采用相应的管理措施。
12.学校应主动争取当地公安部门对危险药品管理的指导与监督。
实验室安全制度
1、实验室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对安全工作负全责。
2、管理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遵守安全制度,熟悉、了解各设备的安全性能,对易于发生事故的部位要重点监管。
3、危险品要专柜存放双人管理,严格取用登记手续。
确保不发生任何意外。
4、遵守操作规程,严防触电、中毒、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管理人员要掌握应急处理的办法并备有相关器材。
5、做好安全用电工作,各用电器要有接地保护,实验室内不得乱拉电线,乱接电器,随时检查用电器外壳接地是否良好,禁止超负荷使用电器。
清扫卫生时必须关闭电源。
6、实验室要配备灭火器、沙箱等消防器材。
实验员要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经常检查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
7、加强钥匙管理,管理人员不得把钥匙借与他人,未经实验人员同意其他人不得从功能室取用任何器材。
室内各种安全器材不得随意挪用或拆除。
8、实验人员每天下班前要做安全检查,断水断电,关窗锁门。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9、实验室内不得存放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物品,特别是有安全隐患的物品。
10、节假日期间没有工作任务的功能室应当封门,并将钥匙上交。
11、学校要不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
12、学生进入实验室要整队按号就座,课后依次退场,防止拥挤。
13、遇有突发事件,任课教师要指挥学生有序、快速撤离,确保学生安全。
实验教学工作各种规则制度
北关镇三初中
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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