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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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开发区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开发区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结合开发区园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8年,力争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构建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
(二)构建形成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体系。
(三)构建形成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体系。
(四)构建形成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体系
(五)构建形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1.全面排查评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
各企业、各部门在深入总结分析本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的基础上,每年排查评估本行业领域的工作重点,依据相应标准,分别确定安全风险“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4个等级,分别确定事故隐患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并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
2.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
各企业、各部门按照“分区域、分级别、分岗位”原则,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管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
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3.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各企业、各部门要加快推动每天的隐患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对接融合,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区域全覆盖。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企业要量身定制排查治理清单并做到照单排查、对标整改,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4.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和事故预警防控制度。
开发区住建分局、国土分局、安办要加强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危险边坡、地下工程、危化品存放等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要及时发布安全风险和事故预警通报,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
(二)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5.严格限制空间作业人数。
推动实施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空间物理隔离技术工程,严格限制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单位空间作业人数。
6.严格工艺设备和人员素质准入。
各企业要实施更加严格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安全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对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
严格落实国家有关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
(三)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建设。
7.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开发区安办将结合不同时段和行业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危险化学品、工程建设和非煤矿山、职业卫生、粉尘涉爆、涉氨使用、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8.加快建设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建设。
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关键环节和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快实施非煤矿山治理工程、危险化学品“自动化提质、专业化提能”工程、工贸行业粉尘防爆治理工程等建设。
(四)切实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9.加强员工岗位应急培训。
各企业、各部门要健全全员应急培训制度,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加强应急演练,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10.健全快速应急响应机制。
事故发生后,企业安全岗位人员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在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高效开展事故处置与应对工作。
11.开展科学决策与安全施救。
各企业要充分发挥现场管理人员和救援队伍指挥员在开展救援中的作用,实行科学决策。
遇到可能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或者造成次生灾害等情况时,应迅速撤离救援人员,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
12.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各企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储备。
完善应急指挥平台,实现应急资源共享,形成前方救援有力、后方支援有序、综合协调高效的应急保障体系。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企业、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坚守红线、安全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切实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
要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健全推动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有成效。
(二)强化典型引路。
开发区以华新矿山、清江鹏搏、长丹木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为试点,以典型示范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预警处置等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事故警示宣传教育。
各企业、各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情引导,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社会各界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的认识,凝聚安全共识,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四)强化信息报送。
各企业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情况报送工作,在事发时要及时报告开发区安办并采取应急措施。
开发区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安办〔XX〕53号),结合开江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
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企业、区域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强化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全社会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精准、有效;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技术研发推广体系,安全科技保障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构建形成严格规范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机制体系,使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准入制度体系,淘汰一批安全保障水平低的小矿小厂和工艺、技术、装备,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得到全面加强;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根治一批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1.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体系。
建立矿山、交通运输、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输油气管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和机械、商贸等工贸企业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基础数据库。
根据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标准,为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供依据。
2.全面排查评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
在深入总结分析重特大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的基础上,每年排查评估本地区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依据相应标准,分别确定安全风险“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4个等级,分别确定事故隐患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并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绘制全县领域及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图。
3.建立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
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原则,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管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
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
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4.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自查、自改、自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政府部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网络管理平台并与企业互联互通,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二)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保障
1.强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应用。
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单位、部位、环节,加强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化技术防范。
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切断)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鼓励推广“两客一危”车辆(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安装防碰撞系统。
2.推进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
按照国家已发布的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目录,通过法律、行政、市场等多种手段,推动、引导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推动一批高危行业企业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3.加大安全科技支撑力度。
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科研资源,加大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力度,搭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完善国家、地方和企业等多层次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机制。
(三)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制订完善全责清单,结合实际分行业领域制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尺度和执法主体。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执法信息公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2.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执法措施。
健全“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止民用爆炸物品供应、吊销证照,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
3.运用司法手段强化从严治理。
加强安全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介入安全执法工作机制。
对抗拒执法、逾期不执行执法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
探索设立安全生产审判庭、检察室,建立查办和审判安全生产案件沟通协调制度。
4.强化群防群控。
推行执法曝光工作机制,强化警示教育。
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进一步畅通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社会监督。
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完善联合惩戒机制。
(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严格规划准入。
把安全规划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并加强规划之间的统筹与衔接。
加强城乡规划安全风险的前期分析,完善城乡规划、设计和建设的安全准入标准,研究建立招商引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科学论证高危企业的选址和布局,严禁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在高风险项目周边设置人口密集区。
2.严格规模准入。
根据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明确高危行业企业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严禁新建不符合最低规模要求的小企业。
建立并严格执行大型经营性活动备案审批制度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预警制度,严格控制人流密度。
推动实施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空间物理隔离技术工程,严格限制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单位空间作业人数。
依靠科技进步,严格控制地下矿山入井作业人员数量。
3.严格工艺设备和人员素质准入。
实施更加严格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安全标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对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
明确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专业素质及年龄、身体状况等条件要求,完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
4.强力推动淘汰退出落后产能。
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家化解钢铁、煤炭等过剩产能工作要求,顺势而为,研究细化安全生产方面的配套措施,严格安全生产标准条件,依法关停退出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产能和违法违规企业,及时注销到期不申请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有关人民政府关闭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资金奖补、兼并重组等途径,引导安全保障能力低、长期亏损、扭转无望的企业主动退出。
(五)着力加强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
1.加快建设实施一批重点工程。
以高安全风险行业领域、关键生产环节为重点,紧盯重大事故隐患、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精准确定、高效建设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
重点建设煤矿重大灾害隐患排查治理示范工程、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及事故预警工程、危险化学品罐区本质安全提升工程、化工企业进入工业园区搬迁工程、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示范工程、工贸行业粉尘防爆治理工程、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工程等。
2.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
探索建立有利于工程实施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市场筹资为辅,政府奖励支持的投入保障机制,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主动支持实施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努力构建保护生命的“安全网”。
(六)切实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加强员工岗位应急培训。
健全企业全员应急培训制度,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2.健全快速应急响应机制。
建立健全部门之间、地企之间应急协调联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预报、预警。
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严防盲目施救导致事态扩大。
强化应急响应,确保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
3.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加强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加大应急救援整备和物资储备的资金投入。
探索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七)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1.在电视台、刊物和政府网站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充分利用政务微信、微博、短信平台等,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情引导。
2.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天府行”、“守护生命”安全生产知识大赛等活动,全面提高广大企业、社会各界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了解、关心、支持相关工作措施,进一步凝聚安全共识,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带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二)突出重点,精准实施。
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业要结合事故规律特点,抓住关键时段、关键地区、关键单位、关键环节,从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强化技术保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入手,从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多角度,制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症下药、精准实施。
(三)强化落实,确保实效。
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XX-2018年分年度分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措施,明确目标任务,抓紧实施推进。
要建立跟踪督办制度,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加快各项工作推进步伐。
要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积极探索创新,确保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取得实效。
开发区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和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宁波市开展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方案》(甬政办发〔XX〕117号)要求,结合我区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实施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为契机,始终坚持安全发展不动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切实提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全面保障宁波市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在大榭的试点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工作,力争到2018年底前在责任落实、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等方面取得突破,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特大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总体状况稳定可控。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强化落实党政安全生产职责。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建立完善履职报告、责任考核、警示约谈、“一票否决”等工作制度,全面落实管委会、党工委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各行业监管部门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开展行业领域内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
2.完善安委会“1+X”组织体系。
建立完善安委会“1+X”组织结构和责任机制,健全安委会(安委办)、专业安委会(专业安委办)的工作职责、制度,强化落实专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按照实体化运作的模式,加强安委办、专委办对本地区、本专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
3.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五个到位”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实施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二)构建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
4.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开展区域性安全风险评估,全面动态排查、辨识公共区域内的安全风险,确定安全风险等级,明确落实管控层级、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健全风险公告、重大风险预警机制。
督促企业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人员行为方面的安全风险进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辨识,对风险进行评估,划分等级,落实企业内部的管控层级、责任和措施。
依托区应急指挥中心实施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和事故预警,建立区域安全风险分布图和安全风险数据库,实施安全风险信息化动态管理。
5.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治机制,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整改、消除各环节的主体责任;依托宁波市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化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闭环管理,鼓励企业实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化水平。
(三)构建完善依法治安制度机制体系
6.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推进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定期曝光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始终保持对打非治违与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并从严追责。
7.加强司法衔接。
探索实施安全生产法律顾问制度。
建立部门间的安全生产案情通报等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规定,对逾期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决定的,要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构建完善安全生产基础保障体系
8.强化源头治理。
实施我区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榭北化工园区布局,科学规划和设置生产区域、储存场所、公共管廊和运输干道,完善公用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榭北产业园区“一体化、封闭式”管理。
建立“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立项阶段部门联合审批制度;加强招商引资项目安全准入把控,研究建立招商引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明确招商引资应鼓励、禁入、限制和控制的化工工艺、生产规模、落地区块等相关要求,严禁新建不符合最低规模要求的小企业。
严格落实大型经营性活动备案审批制度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预警制度。
9.推进社会共治。
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XX〕7号)工作要求,坚持问题短板导向,按照“市场主导、企业自主、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借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外包,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及检维修作业实施第三方专业化监管;继续推进危化企业安全生产互助交流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安全评价、风险评估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应急救援方面的助力作用。
扎实开展“七五”普法活动,大力推广安全生产志愿者服务,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
(五)构建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10.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加强以公安消防为主、各部门协同、社会力量补充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建区危化品应急救援联动队伍,探索政府购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服务;建设区应急平台,提高应急救援处置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救援联动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救援人员专业技能。
11.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推进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整合,建立政府、社会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共享机制,探索实施政府购买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服务;与区外高等级医院协作,依托大榭医院二期项目建设,设置危化品突发事故应急病房,建设专业化护理单元,配备危化品事故急救设备及药品。
鼓励重点企业采取市场化方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全面推进重点企业现场应急处置卡编制工作,规范企业事故初期应急处置;组织开展员工岗位应急培训、技能比武,着力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四、工作步骤
试点工作从XX年7月至2018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XX年7月-9月)。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工作组织机构。
二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确定重点推进项目(附件2)。
三是召开动员大会,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第二阶段:
全面实施(XX年10月-2018年6月)。
一是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全面开展试点探索。
二是重点推进项目牵头部门加大项目推进的协调力度,切实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三阶段:
评估完善(2018年7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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