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20气力除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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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20气力除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
XXX工程
XXX气力除灰设备技术规范书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工程设计单位:
(工程设计单位名称)
年月日
设备需求一览表4
一、通用部分5
1、总则5
1.1一般规定5
1.2投标商应提供的资格文件6
1.3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6
1.4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6
1.5标准和规范11
1.6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13
1.7备品备件14
1.8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14
1.9安装调试要求14
1.10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15
2、通用技术规范16
2.1电气技术规范16
2.2热控技术规范18
2.3其它26
3、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与试验26
3.1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26
3.2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27
二、专用部分31
1、工程概况31
2、设计及运行条件31
3、技术规范36
3.1性能要求(主要性能一览表)36
3.2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41
3.3配供的辅助设备要求43
3.4其它特殊要求46
4、供货范围46
4.1一般要求46
4.2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47
4.3供货范围48
4.4分包商/外购部件情况51
5、技术附录53
技术附录A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53
1、技术数据表53
2、分包与外购60
3、大件部件情况62
技术附录B投标人提出的技术偏差表63
技术附录C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64
技术附录D清洁、油漆、包装、标志、运输和保管的特殊要求65
技术附录E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和附图66
设备需求一览表
序号
设备或材料名称
技术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气力除灰设备
型式:
输送距离:
设计出力:
灰气比:
最大耗气量:
套
一、通用部分
1、总则
1.1一般规定
1.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容量及参数)机组的气力除灰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1.3如未对本招标文件提出偏差,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招标文件和标准的要求。
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差异表”中。
1.1.4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人确定。
1.1.5投标人须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
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投标人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1.6合同签订3个月内,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认。
1.1.7设备采用的专利及引进技术等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及知识产权等的一切责任。
1.1.8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该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投标人设备业绩满足商务部分要求。
1.1.9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而补充对气力除灰设备变化的要求时,气力除灰设备设备不加价。
1.1.10本招标文件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1.11本设备部分部件的分包商由投标人推荐,并不少于三家,最终由招标人确定分包商,且设备不加价,招标人参加技术协议谈判,技术归口及协调由投标人负责。
1.1.12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KKS编码。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KKS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KKS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KKS编码符号。
KKS编码采用GB/T50549-201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
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人。
1.2投标商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投标人提供同类设备的型式和例行试验报告,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厂商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投标人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厂商的进厂验收证明。
1.3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1.3.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列的设备。
其中,包括设备本体及其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
1.3.2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应在2周内,向招标人提交一份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
1.3.3如生产进度有延误,投标人应及时将延误的原因、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招标人加以解释,并尽可能保证交货的进度。
否则应及时向招标人通报,以便招标人能采取必要的应对延迟交货的措施。
1.4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4.1一般要求
1.4.1.1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
1.4.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4.1.3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在15天之内向招标人给出全部技术资料2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人确认。
1.4.1.4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
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4.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
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4.1.6招标人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4.1.7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炉12套,电子文本2套(可编辑),电子版图纸应为AutoCADR2000格式,文本文件应为Word/Excel2000格式,并在交货前1个月供完。
电子版图纸、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应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归档,并根据分类提供超链接方式的索引文件。
1.4.1.8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1.4.1.9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机组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1.4.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1.4.2.1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可自行细化)
1)除灰系统P&ID图(包括热工测点)
2)除灰系统及设备选型计算书和除灰单耗计算说明
3)除灰系统布置图(包括除尘厂地所有设备及管道布置及厂区输灰管道布置)
4)灰处理系统运行周期表
5)灰处理系统耗电量表(平均值和最大值)
6)供货范围内的清单
7)除灰系统主要设备样本
8)灰库顶层布置图和载重资料
9)灰库气化装置及管道布置图和载重资料
10)主要设备的净重量表(包括安装需要搬运的最大件)
11)除灰系统运行方式的描述
12)除灰系统工艺步序流程图
13)初步机柜数量及外形尺寸
14初步电负荷要求
15)有关控制要求说明(包括主设备启停允许条件、联锁保护要求)
16)硬件设备型号及主要技术数据表
17)除灰系统的仪表控制设备供货清单
18)投标产品特点介绍
19)已投运产品曾发生过的问题、解决办法及效果,本次拟采取那些完善措施;
20)技术数据及性能曲线,包括出力、冷却风量、转速、效率、轴功率、电动机性能参数等;
21)设备的总装配图及外形图,包括外形尺寸、检修起吊重量等、接口定位尺寸及接口详图、管道接口允许荷载;
22)设备安装图,包括基础尺寸及动静荷载分布等;
23)初步控制、保护及联锁要求(包括设备启停允许条件)方框图,P&ID图,电机运行中各项参数、报警、联锁和保护动作整定值;
24)随主设备配套供货的仪表控制设备清单;
25)电动执行机构选型说明、接线图及厂家资料。
电动执行机构和电动装置力矩、马达功率、额定电流、堵转电流等参数。
1.4.2.2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
投标人在合同附件签订后1个月内提供下列满足施工图设计的技术资料和图纸(不限于下列资料)。
图纸按施工图的深度进行设计。
1)灰样的取灰方法和标准、份数和重量
2)除灰系统的流程及仪表控制系统图(P&I)
3)粗细灰库库顶设备开孔、金属埋件图。
4)设备载荷表
5)输灰管道的设计(包括管道规格、直径、表面处理和管道支吊结构、和关键支吊结构的典型详图等)所有电控盘的外形尺寸及安装要求
6)供电和供气的规范和要求及负荷表
7)电控系统设计说明和系统运行说明
8)除灰系统电气原理图
9)除灰系统主要设备样本,包括外形、构造、技术参数及特性曲线等
10)仓泵布置图,包括邻接的阀门,管道和其它设备
11)仓泵上部连接图,下部支撑详图
12)用于单个设备的组装安装资料,包括工艺设备以及电控设备等
13)落灰管道安装图
14)厂区输灰管道布置安装图
15)仓泵排气管道安装图
16)投标人设备的安装图
17)库底气化装置及管道布置安装图
18)灰库顶层设备及管道布置安装图(电缆托架走向图)
19)仪表及电磁阀规范
20)阀门清单
21)设备及材料清册
22)P&I图、I/O清单(含KKS编码,清单格式要求由设计院提供)
23)控制系统配置图,网络连接图等
24)仪器仪表清单(清单格式要求由设计院提供)
25)控制机柜内部安装接线图及端子排布置及端子出线图
26)控制逻辑框图
27)气动控制系统的气源管路系统图
28)控制盘的施工图(包括盘面布置图及内部安装接图)
29)就地仪表安装接线及接管图
30)电缆连接图,电控设备安装接线图
31)电缆清册(包括起、终点的电缆型式,并按中国规范进行选型)
32)电源要求、接地要求、控制机柜数量及外形尺寸
33)灰处理系统工艺步序流程图
34)用电负荷清单
35)控制系统组态框图
36)CRT画面
37)投标人所供阀门及设备的检修平台的设计图
38)安装手册
39)灰处理系统运行功能说明书
40)招标人应提供省煤器、布(电)袋除尘器的部分资料,如灰斗数量、接口尺寸、标高以及省煤器、布(电)袋除尘器等必要图纸。
41)招标人提供可靠的输送和控制气源到双方划定供气点的界限处。
42)招标人提供可靠的电源(220VAC,50Hz)到投标人模拟控制盘
43)电缆支架系统
44)电源接地和照明(投标人提供某些具体要求)
45)基础设计,电缆沟、灰库、建筑和其它结构的设计
46)投标人在收到设计院反馈意见后两周内保证提供以上文件的最终设计文件。
47)图纸标明随每项部件所供给的附件,以及部件制造厂家﹑型号﹑参数和容量。
48)最终图纸注明定货合同号并有明显的最终版标记。
49)设备技术数据,包括出力、冷却风量、转速、效率、轴功率、电动机性能参数等;
50)设备的总装配图及外形图,包括外形尺寸、检修起吊重量、接口定位尺寸及接口详图、管道接口允许荷载等;
51)设备安装图,包括基础尺寸及动静荷载分布等;
52)轴承、电机测温元件布置图;
53)电动机出线接线图;
54)设备及配套部件的启动/停止/联锁保护逻辑框图、控制框图、接线图、仪表接管图,P&ID图,运行中各项参数、报警、联锁和保护动作整定值;
55)设备及配套部件的运行、安装、使用说明书;
56)电动机详图;
57)电动机使用维护说明书;
58)热工仪表控制设备说明书及供货清单(包括型号、规范、安装地点、制造厂家等),产品样本;
59)设备及配套部件测点布置图;
60)设备及配套部件检测控制设备的外形图和原理、安装接线图;
61)投标人供货的就地控制仪表盘(箱)、接线盒等的外形图、位置图、设备布置图及端子排接线图;
电动执行机构选型说明、接线图及厂家资料。
电动执行机构和电动装置力矩、马达功率、额定电流、堵转电流等参数;
62)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文件;
63))在后一版图纸上所有与前一版图纸不同之处均作出明显的标记。
64)投标人所提交的技术资料内容至少包括本规范书所要求的。
如招标人在工程设计中需要本规范书以外的资料,投标人也将及时无偿地提供。
65)投标人提交给招标人的每一批资料都附有图纸清单,每张资料都注明版次,当提交新版资料时均注明修改处并说明修改原因。
66)工作配合和资料交换所用的语言为中文。
1.4.2.1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1.4.2.2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
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
3)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设备检修、维护、运行手册中应能够快速查阅运行参数、设备说明书、操作、维护和安全程度。
手册应分成卷,每一卷包括封面的最大厚度为50mm。
每一卷的版式应一致,每一部分的系统、设备等描述顺序也应一致。
手册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设备概述,包括设备、系统说明、设备结构、功能说明、技术规范等。
设备启动、运行和停运的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设备联锁和保护功能说明。
设备安装、拆卸、维护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设备零、部件清单,包括名称、图号、规格、材质、制造厂家全称等。
设备易损件、消耗性材料清单,包括名称、规格、制造厂家全称等(标准件提供国标或行标型号)。
4)投标人须提供备品配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1.4.2.5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
包括但不限于:
1)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等出厂报告。
2)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查、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试验等)。
1.5标准和规范
1.5.1气力除灰设备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和原部颁标准。
这些标准和规范至少包括: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GB3096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
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71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
CEMA输送设备制造协会
ICEA绝缘电缆工程师协会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
IEEE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学会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
MSS阀门及其配件工业制造商标准协会
SAMA科学器械制造商协会
SSPC钢结构油漆委员会
MTL-C-16.73防化学腐蚀标准
HIS水力研究所标准
溶剂、手动/动力和喷砂清洗标准
火力发电厂除灰设计规程DL/T5142-2012
产品标牌JB8-82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11352-89
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
固定式钢斜梯GB4053.2-83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4053.4-83
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和管道保温油漆设计技术规定DL/T5072-200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78-85
焊接通用技术条件JB/IQ4000.3
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及尺寸GB985-986-88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钢冷轧薄板及钢带GB1153-89
普通碳素结构钢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技术条件
优质碳素结构钢钢号和一般技术条件GB699-88
高锰钢铸件技术条件GB5680-85
包装储运标志GB191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DL5007-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jb2750-80
外壳防护等级分类GB4208
电机基本技术要求GB755
建筑钢结构荷载设计规范GBJ9—87
低压电控设备执行《低压电器、电控设备》GB4720-84标准
钢制压力容器GB150-2000
防化学腐蚀标准
焊缝磁粉检验方法和缺陷磁痕的分级JB6061
涂装前钢材表面的除锈标准SISO55900-88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版)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
1.5.2进口设备及引进技术的相应国国家标准
1.5.3投标人应执行本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
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如果本技术规范有与上述规程、规范和标准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人应及时通告招标人进行书面解决。
1.5.4从合同签订之日至投标人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人应遵守这些要求。
且不论招标人知道与否,投标人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
1.5.5合同签订后3个月,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投标人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招标人确认。
1.5.6本工程采用统一的KKS编码标识系统。
编码范围包括投标人所供系统、设备、主要部件和构筑物等。
投标人在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试运及项目管理等各个环节使用KKS编码。
1.6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1.6.1投标人应按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1(技术参数响应表)列举的项目逐项提供技术数据,所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如与招标人在表1中所要求的技术数据有差异,还应写入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技术偏差表)中。
1.6.2产品性能参数、特点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1.7备品备件
1.7.1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7.2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
1.7.3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7.4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1.7.5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1.7.6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15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2所列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1.8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1.8.1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8.2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
1.8.3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
1.8.4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1.8.5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1.9安装调试要求
1.9.1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投标人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解决安装调试中的问题;现场服务人员应服从试运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1.9.2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必须有文字记录,由投标人处理,费用也由投标人自负。
1.9.3设备安装后,投标人应派人参加现场进行的分部试运及严密性试验、验收,并帮助解决试验中暴露的问题。
1.9.4焊缝宏观检查符合最新版DL/T869《火电厂焊接技术规程》的要求。
1.9.5所用材料要进行入厂检验。
1.9.6焊工应持有焊工合格证,进行焊接。
1.9.7所有的合金钢部件进行100%的光谱检验。
1.10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1.10.1清洁
1.10.1.1设备在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
1.10.1.2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
1.10.2油漆
1.10.2.1投标人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被腐蚀。
1.10.2.2设备外表面应喷涂一层胶浆防腐,油漆颜色为色。
1.10.2.1投标人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
1.10.3标志
1.10.3.1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额定运行参数、设备使用条件、设备净重、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等。
1.10.3.2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GB/T13306-91《产品标牌》的规定。
1.10.3.3包装标志
1)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合同号、主要设备名称的标签。
2)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
1.10.4装卸、运输与储存
1.10.4.1投标人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
1.10.4.2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
1.10.4.3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方式的规定。
2、通用技术规范
2.1电气技术规范
2.1.1电动机技术要求
2.1.1.1电动机由投标人配套供货,其总体性能及接口也由投标人统一负责。
电动机结构的设计与使用条件,应与它所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一致。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电动机的选择原则及计算过程,计算过程应提供风机的运行轴功率以及最大轴功率(请说明是起动状态或其它状态),并提供推荐电动机的结构特点、冷却方式、额定转矩、起动转矩、功率因数、效率。
2.1.1.2 电动机采用Y2、YX3系列高效节能电机。
对于高压电动机,采用上海电机厂、湘潭电机厂、上海ABB电机厂或相当水平的产品;对于普通低压电动机,采用上海电机厂、湘潭电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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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锅炉 20 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