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部内业资料编制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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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部内业资料编制方法
施工技术调查
施工技术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1、施工区域及其周边的地理、地形地貌。
2、线路走向、工程分布情况,重点及难点工程。
3、沿线水文、气象及地质资料。
4、当地及周边地区建筑材料情况,考察材料的质量、数量、运距及供应能力。
5、工程所需机械、人力、水、电、通讯等资源及价格信息。
6、路基填料的来源、弃土场、运距。
7、沿线公路、水运及铁路运输能力。
8、生产和生活水源和水质调查。
开工报告
由《施组》及TA1-TA8等各种表格组成
1、单位工程在开(复)工之前,必须办理开(复)工报告申请。
2、合同标段及重点单位工程开工条件必须满足合蚌客专铁路开工报告管理办法要求;合同标段及重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于开工前10日报监理单位审查,监理单位审查、审批后,报京福客专安徽公司,由京福客专安徽公司批复开工报告。
3、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必须满足合蚌客专铁路单位开工报告办理程序要求,必须在开工前4天报监理单位审查,监理单位审查、审批后报京福客专安徽公司工程部备案。
4、工程开工申请报告附件应齐全,重要测量资料、试验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均应作为开工申请报告的附件。
5、开工报告审批后生效,在审批前严禁开工。
6、单位工程开工报告作为验工计价的重要依据之一,未经批准开工的工程一律不予验工计价。
7、开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应按照工程管理部统一下发的、符合业主及监理单位的相关规定规范化填写。
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
Ⅰ、“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编制依据及工程概况
二、施工任务组织分工及程序安排
三、施工技术方案
1、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
2、关键性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措施
3、特殊环境及季节性施工方案
4、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框图
四、各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
五、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措施
六、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七、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八、设备、人员、材料需求计划表
九、临时用地表
十、施工平面布置图
十一、工程总体进度曲线图
十二、关键性工程柱状图
十三、工程总体进度横道图
十四、工程总体进度网络图
……
Ⅱ、“分项开工报告”还要附上有关试验报告、测量(放样)方案。
Ⅲ、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
1、编制要求:
①文字用词规范,语言表述标准,概念逻辑清晰。
②依据的法律、法规、文件和标准应写出全称、文件号和发布日期。
③图表设计合理、清晰、格式全文统一。
④引用文件或标准的有关内容替代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关内容时,注明该内容在文件或标准中的具体位置。
2、文档编制要求:
①一律采用MicrosoftWord软件编制,文档中的表格禁止采用工作表插入,采用“表格及边框”中的“绘制表格工具”绘制,插图采用AutoCAD绘制,工艺流程图宜采用visio软件绘制;
②文档页面设置:
页边距左3cm、右2.6cm、上下均为2.7cm,采用四号字,正文采用仿宋GB2312,西文字体使用中文字体,文档网络设置每行31个字,每页26行,大小标题采用黑体。
③图表中均采用5号字。
3、施组编制原则
①必须满足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目标,符合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地质灾害防治等要求。
②要体现科学性、合理性,管理目标明确,指标量化、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③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加快施工进度,降低工程成本。
④充分考虑节约资源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少占土地,保护农田。
⑤要注意站前、站后工程以及各相关专业的衔接。
⑥内容要重点突出、简繁得当、表述清楚、语言简练,保证措施部分,不写空话、套话。
4、其他
①已确定在本项目中采用的有关新标准、新规定内容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
②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特殊路基施工的顺序、技术要求、相关参数和陡坡上的桥梁墩台的施工顺序和基坑回填方法等。
Ⅳ、其它表格
按有关规范表格及监理工程师要求办理。
Ⅴ、“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开工报告”等技术文件各工区编制完成后,要交本工区总工审核,然后报一分指工程部。
附: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质、高效、安全地建设本项目铁路工程,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参照《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调查与设计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工程项目为对象进行编制,并用以指导其建设全过程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的综合性文件。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分为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编制,严禁边施工边编制或施工完毕后补编。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就应作为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纲领性技术经济文件。
第二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
第六条勘测设计单位应按铁道部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七条公司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审批。
第八条施工单位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本标段的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报公司审批。
第九条公司拟定的控制工程、重难点工程,由施工单位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报公司审批。
第十条其他工程按规定由施工单位编制,监理单位审批。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批。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
第十二条必须满足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目标,符合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地质灾害防治等要求。
第十三条要体现科学性、合理性,管理目标明确,指标量化、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第十四条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加快施工进度,降低工程成本。
第十五条充分考虑节约资源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少占土地,保护农田。
第十六条要注意站前、站后工程以及各相关专业的衔接。
第十七条内容要重点突出、简繁得当、表述清楚、语言简练,保证措施部分,不写空话、套话。
第四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
第十八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
1.国家、铁道部和地方政府(省、直辖市)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条例、规定。
2.国家和铁道部现行设计规范、施工指南、验收标准。
3.现行铁路施工、材料、机具设备等定额。
4.承发包合同、招投标文件。
5.设计文件。
6.现场调查的相关资料。
7.其它相关依据。
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第十九条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1.编制依据。
2.编制范围。
3.工程概述:
(1)主要技术标准;
(2)工程概况、主要工程项目及数量、修建意义;(3)工程特点;(4)控制工程和重难点工程;(5)自然地理特征(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象);(6)工程建设、交通运输条件;(7)任务划分。
4.施工组织总体安排:
(1)指导思想和总体部署;
(2)质量目标;(3)工期(总工期、站前工期、铺架工期、站后工期、控制及重难点工程工期);(4)分年度形象进度及投资安排;(5)物资设备供应;(6)主要过渡工程方案及主要大临设施的安排;(7)施工供水、供电。
5.施工要点:
分各类工程(路基、桥涵、隧道、站场、铺架、四电、房建、过渡)逐一说明施工中应重点控制的问题。
6.科研及试验项目安排。
7.重点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8.施工组织措施:
(1)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2)安全保证措施;(3)确保工期措施;(4)环保、水保、文物保护措施;(5)节约用地措施;(6)降低造价措施。
9.铺架工程的建设安排。
10.附图表:
(1)地理位置平面图。
(2)工程平面布置图。
(3)施工进度图。
(必须有网络图、横道图、形象进度图三种表示形式。
)
(4)大临设施布置图。
(5)临时供电图。
(6)主要工程数量表。
(7)分年度进度计划及投资安排表。
(8)分年度劳动力使用数量表。
(9)分年度主要材料数量表。
(10)土建工程施工及铺轨架梁安排表。
第二十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1.编制依据。
2.编制范围。
3.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数量。
4.施工总体方案:
(1)施工组织机构及施工队伍的分布
(2)大临工程的分布及总体设计
(3)过渡方案和过渡设计;
(4)施工用电;
(5)施工用水;
(6)施工测试;
(7)内业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移交);
(8)施工程序(征地拆迁——场地清理——测量放线——现场核对——开工报告——工程实施——施工自检——报检签证——试验检测——质量评定——工程验收——土地复耕——工程保修)。
5.标段内一般工程的施工方法(分专业)、关键技术、工艺要点、工艺要求。
6.标段内重点工程的施工方法(按单位工程)、关键技术、工艺要点、工艺要求。
7.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和新技术及其工法整理安排。
8.总工期及进度计划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9.主要材料、工程设备的使用计划和供应方案及措施。
10.创优规划和质量保证措施。
1l.安全保证措施。
12.工期保证措施。
13.环保、水保、文物保护措施。
14.需附的图表:
(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2)过渡工程设计图;
(3)施工进度图(必须有网络图、横道图、形象进度图三种表示形式);
(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表;
(5)分年、季度的进度计划
(6)分年、季度劳动力使用计划表;
(7)分年、季度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使用计划表;
(8)分年、季度完成工程数量计划表;
(9)分年、季度资金使用计划表。
第二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表述方式符合下列规定:
1.文字用词规范,语言表述标准,概念逻辑清晰。
2.依据的法律、法规、文件和标准应写出全称、文件号和发布日期。
3.图表设计合理、清晰、格式全文统一。
4.引用文件或标准的有关内容替代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关内容时,注明该内容在文件或标准中的具体位置(页码)。
第二十二条其它
1.已确定在本项目中采用的有关新标准、新规定内容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
2.隧道工程的地质超前预测预报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防治和应急措施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详细阐明;
3.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特殊路基施工的顺序、技术要求、相关参数和陡坡上的桥梁墩台的施工顺序和基坑回填方法等。
第六章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
第二十三条发生下列情况时,各类施工组织及时做出调整:
1.国家和铁道部建设计划有较大调整时;
2.不可抗力造成的自然及地质灾害发生变化时;
3.铁道部颁布新的技术标准或虽未颁布新标准但已明确在本项目中采用新的有关标准、规定时;
4.其它引起施工组织设计需做调整的情况。
第二十四条各类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由原编制单位负责,并报原审批单位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实施。
第二十五条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内容应及时更换、补充到原施工组织设计中。
变更设计
变更设计要求
1、变更设计管理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业主变更管理细则办理。
2、变更设计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工程部负责日常管理,工区总工、工程部长负责施工中变更建议书、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的编制、上报及变更项目的实施。
3、变更设计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分工进行,严格遵守“先批准,后变更;先变更,后施工”的纪律,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要承担技术责任。
4、建立激励机制,以充分调动管理、技术人员变更设计、索赔补差工作的积极性,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对在变更设计、索赔补差工作中做出贡献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5、各工区做好变更设计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作为竣工资料移交的一部分。
附:
京福客运专线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京福客运专线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变更设计管理工作,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和《铁路建设项目Ⅰ类变更设计问责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1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确需变更的须按本办法进行。
第三条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前提下,尽量节约投资。
第四条变更设计必须“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
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单位要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公司设立变更设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铁路工程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工作。
组长:
分管领导
组员:
工程部、计财部、物资部、安质部、综合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工程部负责变更设计的日常管理,物资部、安质部、计财部参与各类变更设计的审批并协助日常管理。
第二章变更设计分类与责任确定
第六条变更设计分类与项目划分按《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2005]146号)和《关于加强铁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铁鉴〔2008〕2号)等规定办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变更设计:
(一)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
(二)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
(三)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
(四)变更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的;
(五)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
第七条变更设计分为以下5种原因:
(一)完善设计:
是指对设计文件缺陷、错误、遗漏的修改、补充完善或优化引起的变更设计。
(二)标准变更:
是指铁道部批准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模的变化引起的变更设计。
(三)质量事故:
是指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界定的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
(四)不可预见因素:
是指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等引起的变更设计;原因应通过具体分析确定并载明(如安全事故等)。
(五)其他:
是指不属于上述原因引起的变更设计;原因应通过具体分析确定并载明(如拆迁变化等)。
第八条变更设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分析变更设计原因,集体研究审查提报Ⅰ类变更设计和审批重要的Ⅱ类变更设计,分析各类变更设计原因,界定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相关单位应承担的变更设计责任及其比重,监督检查变更设计纪律与制度执行情况,据以纳入相关单位考核;同时提议公司依据合同和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Ⅰ类变更设计问责有关事宜纳入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合同,依据合同约定对参建单位和违规行为进行追究。
第三章变更设计程序和分工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如果有)都可提出变更设计建议。
第十一条提议单位填制《变更设计建议书》详细说明变更理由,提供技术、经济比较资料,提交监理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工程部,抄送其他相关单位。
第十二条对所有变更设计由分管领导牵头,工程管理部组织,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充分论证,集体决策,形成建设、设计、咨询、监理、施工五方会审纪要。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根据《会审纪要》编制变更设计文件,并填写《变更设计送审单》;Ⅰ类变更设计文件由设计单位总工程师审定签发;Ⅱ类变更设计文件由设计单位(现场机构)项目总工程师或总体设计负责人审定签发后交咨询、监理单位。
监理、咨询单位对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签认《变更设计送审单》后报公司。
第十四条提议单位提出Ⅰ类变更设计提议后,工程管理部对Ⅰ类变更设计提出处理意见,由变更设计审查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初审,确定变更设计类型、分析变更原因、认定责任及责任单位、提出费用处理方案和变更设计文件,报原初步设计批准单位审批后,公司分管领导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公司对Ⅱ类变更设计进行审批,并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
第十五条因突发事件、危及工程安全需要立即处理的变更设计,公司立即组织咨询、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现场制定应急措施,形成会审纪要并实施,Ⅰ类变更设计在处理的同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并及时按程序补办变更设计手续。
第十六条变更设计要一次变更到位,避免“反复变更”。
反复变更是指同一类变更内容在同一工点发生2次或2次以上或已变更的施工图再次变更。
发生“反复变更”时,按程序从严审批。
第十七条变更设计影响后序专业者,设计单位及时通报后序专业,对设计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八条变更设计审查领导小组建立变更设计联席会议制度,由公司分管领导主持,各有关部门参加,集体研究办理变更设计。
第四章变更设计时限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审查《变更设计建议书》的时限为2个工作日。
公司组织I、Ⅱ类变更设计会审的时限分别为收到《变更设计建议书》后10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并形成《变更设计会审纪要》。
第二十条设计单位根据会审纪要进行设计的时限为:
I类变更设计20个工作日,Ⅱ类变更设计12个工作日。
按审批意见修改设计并提交施工图的时限:
I类变更为7个工作日,Ⅱ类变更为5个工作日。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对I、Ⅱ变更设计审核的时限分别为收到设计文件后7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
咨询单位(如果有)对I类变更设计预审的时限为收到监理单位审核意见后7个工作日,审核Ⅱ类变更设计文件的时限为收到监理单位审查意见后3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公司对I类变更设计审核的时限为收到咨询单位的预审意见后10个工作日,审批Ⅱ类变更设计文件的时限为收到咨询单位的审核意见后5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公司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的时限为收到设计单位根据批准意见修改的变更设计施工图后3个工作日。
第五章变更设计费用
第二十四条Ⅰ类变更设计按照铁道部批准的概算编制原则和有关规定编制概算;费用按铁道部审批意见和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Ⅱ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按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方式处理。
符合新增项目条件的,增加工程数量应先按验工计价办法中关于新增项目单价程序确认单价,再一并纳入计量支付。
合同中明确包干的变更设计内容不纳入计量范围。
第二十六条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费用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各方承担相应费用。
Ⅰ类变更设计的勘察设计费,按变更设计批准意见办理;
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勘察设计费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勘察设计单位无偿完成因勘察设计质量引起的变更设计,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属于施工单位原因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变更设计增加的工程及相关费用。
第六章变更设计文件及归档
第二十八条变更设计建议书说明变更的原因、影响的工程范围、工程费用估算。
第二十九条会审纪要说明工程变更前后情况、变更原因,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制定工程措施和方案。
第三十条变更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工程数量对照表、工程数量计算书、变更设计费用及增减对照表。
所有变更设计文件、图纸、数量必须按照铁道部相关规定进行。
第三十一条《变更设计通知单》加盖变更设计专用章,由公司编号。
编号格式“①线②标③④变⑤⑥号”,其中:
①建设项目简称;②施工标段;③工程专业简称;④年度;⑤签发单位简称;⑥顺序号。
第三十二条咨询、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变更设计文件的管理。
参建各方应建立变更设计文件台帐和收发登记制度,实行签证手续。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及时填写《变更设计汇总表》,季度末月30日报公司核备。
第三十三条咨询、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时对变更设计文件归档。
归档的变更设计文件、资料包括:
1.变更设计建议书;
2.变更设计会审纪要;
3.变更设计通知单;
4.I类变更含概算、修正概算及报批文件;
5.变更设计图纸;
6.原设计与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对比表;
7.变更设计工程量计算单;
8.铁道部审核批复文件(I类变更)。
9.变更设计工程数量汇总表
附件:
1.变更设计会审纪要
2.变更设计建议书
3.变更设计通知单
4.变更设计工程量计算单
5.变更设计送审单
6.原设计与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对比表
7.变更设计工程数量汇总表
附件1:
变更设计会审纪要
合蚌客运专线)①标段②(变)纪[③]④号
二OO×年××月××日,由公司主持,咨询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参加,对××标段(某具体工点或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经会审形成纪要如下:
一、(工点名称)
1.原设计情况
2.变更设计原因(应在此条中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对有争议的,应记录各方意见)
3.处理方案(主要工程措施及技术参数)
二、(工点名称)
1.原设计情况
2.变更设计原因(应在此条中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对有争议的,应记录各方意见)
3.处理方案(主要工程措施及技术参数)
……
参加单位及人员:
公司:
咨询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二0O×年××月××日
附件2:
变更设计建议书
编号:
致
(事由、工程范围及工程费增减估算)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日期:
收件登记号:
收件日期:
年月日
审查意见:
审核人:
日期:
附件3:
变更设计通知单
编号:
线标变号
致:
根据号《变更设计建议书》对(单位工程、结构部位、里程)的变更建议,由于年月日组织现场调查研究并签订《会审纪要》(编号:
),委托进行变更工程的设计,并经审核,现予批准,依据本通知单施工、监理。
抄送:
签发单位:
签发人:
年月日
变更设计内容、工程质量及工程费增减:
变更设计分类:
类。
变更设计原因、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
变更设计图目录:
作废图纸目录:
备注:
说明:
变更设计通知单主送施工单位,抄送咨询、设计、监理单位。
附件4:
变更设计工程量计算单
××工程第××标段第页共页
计算者:
年月日复核者:
年月日
监理审查者:
年月日咨询审核者:
年月日
附件5:
变更设计送审单
××工程第××标段变号
致:
根据××变××号《变更设计建议书》的建议,于年月日组织现场会审并形成《会审纪要》[××变××号],我院进行了工程变更设计,现将《变更设计文件》送交你们,请审核。
设计单位(公章):
签发人:
年月日
变更设计
内容
(详见附件,共页)
工程名称
里程
变更类别:
类
增减
工程数量
工程费
(万元)
增
减
差
变更设计
图纸目录
作废图纸
经办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监理
单位意见
(另附审核意见,共页)
单位(公章):
总监:
年月日
附表6原设计与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对比表
××工程第××标段变号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原设计
变更设计
变更结果
备注
增加
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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