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宾南溪的工程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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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宾南溪的工程合同
关于宜宾南溪的工程合同
篇一: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南溪)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分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劳务分包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严格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工程面积:
第二条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下列执行:
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签订的最新书面补充协议及其相关附件;
本劳务分包合同;
国家最新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图纸会审等设计文件。
第三条分包人和承包人相关人员及人员的约定
分包单位及人员:
分包人委托责本工程项目管理。
承包单位及人员:
承包人委托为本工程法人委托代理人,全权负责本工程劳务管理。
承包人派驻管理人员:
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
。
职权:
对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治安消防、扬尘治理等各方面进行劳务管理、收方结算。
承包人涉及对工期延长、工期价款及变更、已完成工程量报告、竣工结算报告、索赔等事项的办理,必须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办理,否则无效。
若承包人派驻的以上人员不配合分包人工作或分包人对以上人员工作能力不满意,分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更换;承包人员变更派驻人员,需征得分包人同意才能更换。
分包人、承包人双方在变更上述约定的派驻人员时,必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做好相互间的交接工作。
否则,变更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直接分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甲方直接分包的单项工程为以下条款中约定的工程范围及内容:
土石方工程[即基础土石方挖运、回填、平场等]由甲方自行施工,人工捡底夯实除外。
供水系统、供电系统由甲方另行分包,由专业承包人承包施工。
防水工程、室内外涂料及油漆工程、内外墙保温工程由甲方另行分包,由专业承包人承包施工。
门窗制安工程(含塑钢、木门)、铁花栏杆及扶手制安工程、由甲方另行分包,由专业承包人承包施工。
室外总平[即散水及散水沟以外的室外道路、污水雨水管、化粪池、园林绿化、灯饰景观等(不含散水,由乙方承包施工)]、特殊结构工程[即钢结构、幕墙等]由甲方另行分包,由专业承包人承包施工。
第五条乙方劳务承包范围及内容
乙方劳务承包范围:
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其相关的设计文件、设计说明、图纸会审纪要以及施工过程中下发的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现场变更签证单等涉及的散水以内(不含散水沟)的全部工程劳务施工(不包括室外石材挂贴、仿石砖挂贴及卵石粘贴工程、水电工程),甲方直接分包的工程除外。
具体劳务承包内容如下:
甲供主材(钢筋、商品混凝土、砂石、水泥、砖);铺设一级配电箱出来的临电管线、灯具、配电箱、开关箱且所需材料乙方自理[注:
一级配电箱以前(含一级配电箱)的临电由甲方负责];铺设施工现场取水点外的临水支管、水笼头且需材料乙方自理:
劳务施工涉及的所有小型施工机械(具)、设备的基础、运输、安拆、租赁、维修及其防护棚搭拆[如钢筋加工机械、电焊机、卷场机、园盘锯、手提电动锯、电锤等]。
基础结构、主体结构、建筑构造及预留部分[如后浇带、施工洞、预留孔洞等]所涉及的模板工程、钢筋工程、砼工程、室内外抹灰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脚手架工程、室外散水、竣工楼层卫生清扫、其它零星工程等。
其它零星工程包括定位及控制主线的放线配合:
定位及控制主线以外的操平放线;小型预制构件(现场)制安;钢筋、铁件的焊接工程[如对焊、竖焊、电弧焊等];砼、砂浆垫块制安;钢筋板凳铁制安;铁件预留予埋;吊(灌)板洞;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所有原材料复检、试件取送样配合用工:
抗拔、抗渗、淋水、闭水试验:
施工安全防护搭拆;安全标识、标牌的就位(安全标识标牌的提供由甲方负责);办公、生活、施工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分类堆码、工完料清、场地清。
大型机械、设备的基础、进出场、安拆、租赁、维修及机操人员配置[如龙门架、砼搅拌机、砂浆搅拌机等]。
周转材料及支模材料的租赁、运输、维修[如钢管、钢模、扣件、U型卡、蝴蝶扣、阴阳角模、火钩卡、顶铜、丝杆、架(跳)板、木条(板)、竹胶板、覆模板、木模板等安装模板、内外架体所需的一切材料]。
安全防护用品的配置、购买、运输[如竹巴板、水平兜、密目安全、防护眼(口)罩、绝缘手套(鞋)等]。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对本工程所有施工单位[含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甲方分包工程]进行施工配合,严格履行下列配合责任和义务:
乙方必须为本工程其它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施工和临设
场地、材料堆场、定位轴线标高、通行道路、水电接口以及必须的施工工作面及工序、工作面交接配合。
乙方必须为本工程其它施工单位进行预留,留设施工洞、管线槽;砌体二次补砌嵌缝封堵、抹灰二次收边补烂补槽(水电安装工程除外),尤其是门窗洞口、铁花栏杆周边水泥砂浆塞缝收口(乙方的配合限于洞口成型后门窗框安装后的一次修补,若多次发生,乙方需配合,但可与甲方协商修补费用)。
乙方劳务施工中采取各种措施和新工艺,以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而产生的技术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管理费以及辅助用工。
第六条劳务承包费计价:
本工程乙方劳务承包费计价分两种方式。
正常情况下,劳务承包费计价按承包范围内建筑面积单方报价结算包干。
建筑面积:
最终结算以乙方实际完成建筑面积为准。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参照建筑平面外墙边线尺寸计算面积(钢结构部分不在计量范围内)。
承包范围内建筑面积单方报价结算包干指:
乙方承包范围内已完成建筑面积*单方合计报价结算并包干,即包干价为元/m2,综合建筑元/m2。
包干价已综合考虑了市场风险因素,为承包范围及内容的一次性定价,甲方不再另行计(调)价、计工、计量。
包干范围:
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机具)设备、包周转(支模)材料、包质量验收、包安全、包税费(%以内)。
其中:
包人工指:
乙方在其承包范围内所有承包内容劳务施工所产生的人工费、管理费。
包材料指:
乙方在其承包范围内所有承包内容劳务施工所需的一切施工材料费(甲供主材除外)。
包机械、机具、设备指:
乙方在其承包范围内所有劳务施工所需的一切施工机械、机具、设备及机操人员工资、进出场运输
费、上下车费、维修费、损耗费、折旧费以及一次性摊销费。
包周转(支模)材料指:
乙方在其承包范围内所有劳务施工所需的一切周转材料、支模材料的购买费、进出场运输费、上下车费、安拆费、租赁费、保养费、折旧费以及附件、预埋件等一次性摊销费和安检验收费用。
包质量验收指:
乙方在劳务施工中必须保证质量,确保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以及后期的质量保(返)修。
包安全指:
为了安全施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一切安全防护用品的购买、更换(注:
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出具产品合格证,经得住上级安全部门检查);安全施工标牌、标识的安装,现场安全防护的搭拆(含二次搭拆)、维护;各种机械设备、临设、加工棚、施工通道的软(硬)防护的搭拆、维修、修善。
包税费指: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中已包含了《劳动法》的各项税费,乙方承担不超过本工程结算人工费总额%的税金,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结算增减调整因素为以上几种情况:
本工程原则上不发生计时工,若确应甲方或建设单位需求且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经甲方责任工长同意、安排乙方并及时办理了项目计时工或计件量签证单,可结算调增。
项目计时工签证单价:
100元/工日。
因甲方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原因,图纸或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已完工程返工且乙方及时办理了项目计量签证单的工作内容,可按返工工程量*该返工工程相对应分项工程的单项报价结算调增。
若图纸或设计变更在施工之前,未造成返工,则结算不调增。
乙方未就返工工程及时办理项目计量签证单,则结算不调整。
乙方返工工程若无相对应分项工程的单项报价时,甲乙双方协商定价或参照相对应分项工程的市场单价执行。
若图纸或设计变更减少通知在乙方施工之后,造成部分工程已施工,则已施工部分结算不调减。
篇二:
宜宾南溪区文体中心合同2
塑胶运动场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号:
SPT130313
甲方:
四川省射洪县射洪中学(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成都司波特场景绿化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内容:
1、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8mm(黑颗粒弹性层)+5mm硅PU篮球场.硅PU球场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及单价
结算时以实际收方为准。
四、工期:
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月日完工,工期30天,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相应顺延:
a、按施工准备规定,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b、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
c、施工期间若遇下雨,工期顺延。
五、工程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的10%的工程款,作为乙方备料款。
2、乙方材料进场,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的工程款。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合同总价的97%的工程款。
4、本工程质保金为3%,质保金为一年。
待一年后甲方无条件支付给乙方。
六、质量标准及售后服务承诺:
1、该球场质保期为一年。
在质保期内,非人为蓄意破坏和自然灾害、工程事故的因素引起的球场质量问题,我公司将负责无偿修复。
超过质保期,我公司将一如既往的为甲方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三年内的维护只收取材料费,免服务费和工时费。
2、本公司设置有专门的技术人员,每半年对该场地进行质量检测,把测试的数据输入本公司的客户档案中,以确保场地的质量及使用寿命,并负责甲方球场管理人员的培训,传授相关的场地维护知识,并随时为甲方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3、本公司的售后服务宗旨:
接到客户的通知后,24小时内将给予答复,并及时派人进场维修。
七、双方责任:
甲方:
1、于20XX年3月19日前提供可供施工的场地;
2、免费为乙方提供水、电至工地,做好现场施工的配套工作;
乙方:
1、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要求及方案进行施工;
2、负责体育工艺划线;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或没有及时付款给乙方,乙方有权停止
施工,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按每天合同总价的3‰追加甲方违约金赔付给乙方。
工程尾款按上述方式同样处理。
2、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日期如期完工,超出的工期则按每天合同
总价的3‰赔偿甲方。
九、工程验收:
1、乙方在工程完工后通知甲方进行工程验收,如三日内甲方未到
现场进行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2、工程竣工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则视为本工程已验收合格,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合同生效执行:
1、合同文件如出现未经双方确认的涂改,加注,变更,取消的内
容均无效;
2、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并受法律保护。
如发生纠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准。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四川省射洪县射洪中学乙方:
成都司波特场景绿化开发有限公司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成都市双林路388号富临大厦2701开户行: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银行帐号:
签订时间:
20XX年03月13日
银行帐号:
20XX150134080027044签订时间:
20XX年03月13日
篇三:
宜宾南溪项目投资合同书
xxxx滨江新城基础设施
及配套项目建设
投
资
合
同
书
签约时间:
20XX年8月
日
甲方:
xxx财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乙方:
四川xxx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鉴于:
1、为加快xxx滨江新城建设的进程,完善新城城市功能,优化配套设施。
快速聚集人气,促进新城建设全面发展,提高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提
升xxx的城市化水平,需迅速启动新城的社会事业板块项目的建设,xxx政府
拟集中实施xxx滨江新城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该项目包xxx滨江二期安置
房建设项目、xxx滨江三期安置房建设项目、文体中心建设项目、新城中医院
迁建项目、新城桂溪初级中学、新城前进小学分校和新城钟灵街小学分校等
七个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的各项专项行政许可文件和投资立
项许可文件见附件1。
2xxx政府授权xxx财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甲方,作为本项目业
主,以公开遴选方式选择本项目的投资业主来负责该项目的全部投资(见附
件2)。
上述公开遴选相关文件见附件3。
3、xxx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开遴选本项目投资业主的中标人,愿意
作为投资业主对本项目进行投资,拟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万元(由遴选保证金
中转投)组建四川xxx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并委托乙方签
订并执行本合同(包括对本项目进行项目建设的组织和管理等)。
原缴纳给投资业主遴选保证金作为投资本项目的投资资金(含注册资本金),在本合同
签定后由甲方划入乙方的投资专户用于项目建设。
鉴于以上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词语定义
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用语以下列定义为准:
本项目:
指四川xxx城区滨江二期安置房、滨江三期安置房、文体中
心、桂溪初级中学、前进小学西城分校、钟灵街小学西城分校、中医院整体
搬迁扩建七个项目。
本项目锁定总投资为人民币xx亿元。
本项目工程建设范围:
本项目工程建设范围详见本项目各项工程设计文件。
县政府:
指xxx人民政府。
县人大:
指xxx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前期工作:
指本工程的立项、规划、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等工作。
投资回报土地:
指县政府与乙方在本项目建成后新增可开发利用土地中协商确定的,并将其出让收入作为乙方投资回收和投资收益而按本合同约定比例进行分成的xxxx亩商住开发土地。
净用地面积:
是指扣除市政道路、管、环境绿化用地等所有公共设施和配套用地后的可供商住开发的土地面积。
工程建设相关单位:
指本项目工程的施工、监理、质监、材料与设备供应单位。
第二条项目实施方式
经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本项目投资业主负责按县政府审定的规划设计文件具体实施本项目(包括项目的建设组织、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及其它相关工作)。
为顺利推进本项目建设,甲方应协调有关政府部门完善项目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确保工程按进度实施。
鉴于本项目为非经营性的公益事业工程,双方一致同意以约定的投资回收土地的使用权出让收入分成(具体分成方式见专章约定)作为投资回收和投资收益分配的资金。
甲方负责对乙方实施全过程的监管,包括乙方投资资金到位与使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
第三条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的总投资锁定为xxxx亿元,由以下部分组成:
(1)xxx滨江二期安置房建设项目约xxxx万元;
(2)xxxx滨江三期安置房建设项目xxxx万元;
(3)文体中心建设项目约xxxxx万元;
(4)新城中医院迁建项目约xxxxx万元;
(5)新城桂溪初级中学约xxxxx万元;
(6)新城前进小学分校约xxxx万元;
(7)新城钟灵街小学分校约xxxxx万元。
工程量和计价方式的确认(见附件三)
(1)本项目建设工程计价结算原则为:
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四川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定额】20XX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且不下浮,若取费有幅度则按平均值取费;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监理、招标、造价咨询、城市配套等建设、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费用按相关规定计费并计入成本;
(3)材料价格执行施工当期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xxxx信息价,政策性调整按实结算。
建设期资金到位与监管:
(1)投资到位时间:
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乙方到位投资资金xxxxx万元(含注册资本金),其余投资按工程招标建设进度需求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2)资金监管:
乙方到位的项目投资资金应全部划入乙方专户储存、专账管理,由甲方监督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监督方式:
甲方派驻乙方的财务总监监督乙方投资到位乙方专户,工程资金支付由乙方会审,由甲乙双方派驻乙方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参加。
投资资金的使用
(1)乙方投资的资金全部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
(2)资金使用审批流程为:
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申请→工程监理确认→乙方工程现场代表审核意见→乙方会审(甲乙双方派驻乙方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参加)→总经理(董事长)审核同意→支付(出支票)。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的确认
(1)鉴于本项目分期完成,双方同意对每期工程进行单独竣工验收、单独决算和审计。
各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和乙方依据项目的竣工图纸和签证单,并按照条所约定原则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报经甲方审计后(甲方委
托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跟踪审计)的结算(决算)总金额作为本项目确认的实际总投资。
甲方委托有资格的审计单位对本项目的审计应当在项目竣工决算报审后60个日历天数内审计完毕,否则视为确认乙方报送的结算(决算)金额。
(2)本项目工程双方约定投资肆亿元,如果该项目工程总投资不足xxx亿元,不足部分双方可共同协商用于与本项目相关联的工程;如果该项目总投资额超过xxxx亿元,超过部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投资回报方式执行。
(3)总投资确认工作流程为:
乙方按照已确定的清单定额原则计算及施工过程中双方确认的工程变更文件编制工程结算(决算)书→审计单位审核→乙方汇总→甲方确认项目总投资金额。
第四条投资回收及投资收益
双方一致同意以约定的投资回报土地的使用权出让收入分成作为投资回收和投资收益分配的资金,具体方案如下:
投资回报土地的基本情况:
(1)投资回报土地面积:
本项目投资回报土地面积根据乙方的投资金额确定;乙方每投资xxx万元享有1亩土地(净用地)出让收入分配权(分成比例按条约定)。
(2)投资回报土地的具体位置和范围为:
投资回报土地位置由乙方xxxx以西xxxx亩已规划土地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见附件4建设红线,选定投资回报土地的具体位置和范围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确定)。
投资回报土地抵押
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已抵押给乙方的投资回报土地进行出让或再抵押。
投资回报土地的出让管理
(1)土地出让条件:
投资回报土地由甲方负责组织进行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搬迁、补偿等各项手续,基本达到三通(水通、路通、电通)条件方可进行出让(规划指标和配套设施建设应符合南溪县西城建设控规要求)。
(2)每个项目开始启动同时甲方负责对应投资回报土地的征用、规划和土地整治工作,工程量达到50%时,乙方应取得土地征用转用指标、达到土地
篇四:
BT合同协议书(南溪)
战略合作(BT模式)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为乙方争取到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二环路口至宋渡大桥)景观、道路改造工程BT项目,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项目名称:
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二环路口至宋渡大桥)景观、道路改造工程BT项目
二、BT单位:
共同协商后确定三、工程地点:
富顺县富世镇
四、合同造价:
万元(资金乙方自筹)
五、工程质量:
乙方应当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验收合格,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工程未验收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工程工期:
乙方应当在甲方与招商单位约定的竣工日期内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施工安全:
在施工期间,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
八、甲方收取本项目建安成本价的6%~9%(不含10%的项目投资回报)作为甲方的业务杂费,由乙方在收到工程款项后按比列支付。
具体付款时间
节点如下:
1、在本工程合同协议书签订并施工进场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价的2%作为项目合作诚意金;
2、在收到项目的第一次回购款时(收工程款的60%),乙方按合同暂定价的2%~5%支付;
3、在收到第三次项目回购款时(收工程尾款的20%即第三次付款后支付合同暂定价或者审定工程价的2%),如项目审定建安成本与结算审计金额有增减,在项目结算审计金额确定后多退少补。
4、工程款支付方式要求:
甲方协调业主和乙方签订的本项目的投资建设施工合同,工程款适时支付等。
九、为了确保本工程顺利施工,招商单位支付的项目回购款,乙方确保不挪作他用。
十、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以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否则给建设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一、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负责协调建设工程的前期招投标工程,确保乙方中标。
2、负责协调建设工程的支付款方式:
①工程分阶段分款,如道路工程完工后,确保此项能够进行竣工验收并按合同约定能及时支付;绿化工程进行了过半后再行支付等;
②付款时间调整:
第一次付款在工程验收后1~3个月内支付至工程合同暂定价的60%;第二次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至工程合同暂定价的80%(如果期间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则按审定的金额支付至80%);第三次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二年内付清至程款(扣除质保金),如果没有审计完成,则支付至工程合同暂定价的90%;
③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对于履约保证金乙方按约定提缴,甲方协调确保分批退或者借出,具体如下:
第一次在道路工程和绿化工程都进场施工后15日内退还30%即600万元保证金;第二次在道路工程施工完成后15日内退还50%即1000万元保证金;第三次在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后15日内退还20%即400万元保证金。
3、负责协助乙方收款,并争取最大额度的收款。
4、协助乙方完成一些必要的协调工作。
5、违约责任:
①甲方若不能保证乙方中标,则向乙方支付20万元的相关投标单位
资料和借其他公司的费用;
②如乙方中标后,甲方若不能保证按照乙方要求的付款方式进行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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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宜宾 南溪 工程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