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工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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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工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八)
2022年支持工业数字化转型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简便、权责明确、公正透明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申报指南。
一、基本要求
申报单位须为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登记注册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核算资格的企业或机构,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基本材料
1.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上报文件;
2.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7),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4.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2021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直接从税务申报系统查询或下载),2021年12月社保缴纳情况(直接从人社保系统查询或下载)。
(二)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单位和项目,不得申报资金奖补:
1.项目申报企业(单位)近三年发生过较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
2.项目申报企业(单位)存在失信行为,或者失信记录未修复(以“信用中国”、“信用内蒙古”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3.不符合国家或自治区产业政策的。
(三)奖补要求
1.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只可享受本政策一项奖补;
2.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已享受过国家级或省级同类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政策规定连续支持的除外;申报单位获得的认定达标类补助,不作为重复因素;
3.在数字经济支持政策中享受过“优秀行业级工业互联网(云)平台”奖补的,本次申报“行业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需扣除数字经济支持政策中已支持资金;
4.单个申报单位在本政策中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
二、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提升
1.申报条件
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予以推荐(含企业已获得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评估证书,评估等级在A级以上)。
2.申报材料
见附件1.1-1.3。
3.支持方式
按照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三十条政策措施予以奖补。
4.验收要求
项目验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建设方案、评定证书、评估报告以及相关费用投入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明细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原件扫描件。
三、支持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
(一)支持企业网络化改造升级
1.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是在加强新一代网络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的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的制造企业。
(1)外网改造:
采用5G、IPV6、宽带网络、软件定义网络(SDN)、窄带物联网(NB-IoT)等网络技术改造网络外网,实现多个厂区、工业智能设施/产品、产业链伙伴等的互联互通,开展网络化协同设计、控制以及设备在线检测、预测性维护、故障预警、诊断修复、运行优化、远程升级、供应链协同等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
(2)内网改造:
用时间敏感网络(TSN)、边缘计算、工业无源光网络(PON)、工业以太网、工业无线等网络技术改造企业内网络,实现生产设备/设施、仪表仪器、传感器、控制系统、管理系统、工厂应用系统等关键要素的泛在互联互通,实现工业设计、产品研发、排产调度、加工装配、质量检测、安防监控、生产控制、产线巡检、仓储物流、设备监控等多个环节优化提升或创新突破。
2.申报材料
(1)项目奖补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资质与能力,企业内外网建设、改造的方案及实施情况,应用成效及创新性经验);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3)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2021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直接从税务申报系统查询或下载),2021年12月社保缴纳情况(直接从人社保系统查询或下载);
(5)附件7所列承诺书;
(6)附件8所列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7)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获奖证书及其他申报书中涉及到的证明材料、专项审计报告等。
3.支持方式
经材料审核、评审答辩等环节确定支持项目,主管部门与申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建设期原则不超过2年,按照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三十条政策措施予以奖补。
4.验收要求
项目验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建设方案以及相关费用投入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明细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原件扫描件。
(二)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
1.自治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
(1)申报条件
①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1—2025)》等政策要求,具有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
新建二级节点与国家顶级节点对接,具备标识注册、标识查询和解析能力,符合我国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架构。
鼓励通过提升标识可信解析和分布式身份认证服务能力,实现可信的解析接入和不同用户的身份信息与权限的合理配置。
②标识解析应用解决方案或标识解析应用服务平台需要能够在较短实施周期、较低成本投入的基础上为用户带来业务增长、成本降低、质量改善、效率提升、研制周期缩短等实际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③能支撑政府的监管要求。
④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
(2)申报材料
见附件2.1-2.2。
3.支持方式
经材料审核、评审答辩等环节确定支持项目,主管部门与申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建设期原则不超过2年,按照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三十条政策措施予以奖补。
4.验收要求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须与国家顶级节点对接,实现实时数据同步和解析服务,注册总量不低于500万条,标识解析总量不低于50万次,平台注册企业不低于50家。
项目验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建设方案以及相关费用投入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明细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原件扫描件。
2.自治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企业节点建设
(1)申报条件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企业节点须与获得内蒙古自治区颁发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注册服务许可证的二级节点对接,优先覆盖各盟市龙头企业和区域品牌企业建设。
(2)申报材料
见附件2.3-2.4。
(3)支持方式
经材料审核、评审答辩等环节确定支持项目,主管部门与申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建设期原则不超过1年,按照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三十条政策措施予以奖补。
(4)验收要求
到2022年底,实现实时数据同步和解析服务,标识注册量不低于50万条,解析量不低于5万次。
项目验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已投入开发建设费用和年度运营维护费用支撑材料(包括明细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原件扫描件。
四、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1.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拥有平台研发、建设与运维的资金来源,具有专业的运营和管理团队。
平台具备完整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参考架构,涵盖边缘层、工业PaaS层、工业SaaS层,对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有较强的积累和应用。
(1)区域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区域型平台)重点面向县(区)、工业园区或产业集群建设区域平台。
申报基础条件:
①具有云计算、大数据、计算机、软件、自动化等专业从业人员不少于30人;
②在特定区域内具有较强的工业设备规模接入能力,连接不少于500台工业设备;
③为区域内工业企业提供不少于20个工业APP、云化软件或平台功能模块;
④具有5个及以上面向特定场景的落地解决方案,具有不少于2个标杆性落地案例,能够显著支撑特定区域的数字化转型;
⑤服务企业、单位用户数量不少于50家。
(2)行业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行业型平台)重点支持能源、化工、钢铁、有色、建材、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医药和新材料等方向。
申报基础条件:
①具有云计算、大数据、计算机、软件、自动化等专业从业人员不少于30人;
②平台应连接不少于1000台特定行业工业设备;
③具有不少于30个特定行业工业模型及微服务组件;
④具备敏捷高效的低代码、图形化开发引擎,具有不少于20个特定行业工业APP、云化软件或平台功能模块;
⑤具有5个及以上面向特定场景的落地解决方案,具有不少于2个标杆性落地案例,能够显著支撑特定行业的数字化转型;
⑥服务企业、单位用户数量不少于50家。
(3)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级平台)主要面向大企业集团或大型工厂内部应用的工业互联网平台。
申报基础条件:
①具有云计算、大数据、计算机、软件、自动化等专业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
②平台应能连接企业内生产设备和管理系统,接入不少于50台工业设备;
③具备不少于10个工业模型,5个工业APP、云化软件或平台功能模块;
④具有2个及以上面向特定场景的落地解决方案,具有不少于2个标杆性落地案例,能够对企业提质降本增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申报材料
见附件3.1-3.6。
3.支持方式
区域型平台、行业型平台、企业级平台经材料审核、评审答辩等环节确定支持项目。
主管部门与申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区域型平台、行业型平台、企业级平台建设期原则不超过2年,按照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三十条政策措施予以奖补。
4.验收要求
项目验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建设方案以及相关费用投入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明细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原件扫描件。
五、支持5G+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
1.申报条件
鼓励矿山采掘业和电力行业开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推广。
重点推荐基于5G技术实现矿用无人驾驶车辆和无人采掘设备先行先试的企业和开展5G+智慧电厂的电力企业。
2.申报材料
见附件4.1-4.4。
3.支持方式
经材料审核、评审答辩等环节确定支持项目,主管部门与申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建设期原则不超过2年,按照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三十条政策措施予以奖补。
4.验收要求
项目验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建设方案以及相关费用投入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明细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原件扫描件。
六、支持万户企业登云
(一)优秀云服务商
1.申报条件
优秀云服务商:
自治区工信厅公示的云服务商优先。
云服务商按年度汇总相关资料和数据,登云企业数量不少于100家,仅限于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的服务可以申报。
登云服务(产品)重复内容的,不重复计算。
①基础设施类云服务。
一是计算资源服务(使用云平台的各种弹性计算服务,实现计算资源集中管理、动态分配、弹性扩展和运维减负)。
二是存储资源服务(使用云平台的块存储、对象存储等云存储服务,提高数据存储的经济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是网络资源服务(使用云平台的虚拟专有云、虚拟专有网络、负载均衡等网络服务,高效安全利用云平台网络资源)。
四是安全防护服务(使用云上主机安全防护、网络攻击防护、应用防火墙、密钥/证书管理、数据加密保护等安全服务,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②业务应用服务。
一是协同办公服务(使用邮件、会议、通信等云服务,形成维护成本低、服务效率高的办公系统,提高办公效率)。
二是经营管理应用服务(使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云服务,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
三是运营管理服务(使用采购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供应链管理、客户资源管理等云服务,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水平)。
四是研发设计服务(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产品开发等云服务,在云端部署开发、设计环境,提升研发效率和创新水平)。
五是生产控制服务(通过MES(制造执行系统)、生产数据等系统上云,优化生产控制流程,提升生产效率和水平)。
六是智能应用服务(整合企业全局数据,打造智能研发、智能生产、智能营销、智能服务等智能应用,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
③平台系统类服务。
一是数据库服务(利用云数据库系统,实现各类数据跨平台、跨业务的协同管理)。
二是大数据分析服务(利用云端大数据平台推动数据资源集聚,进行数据采集、存储、分析、挖掘和协同应用)。
三是中间件平台服务(利用云上中间件服务,构建分布式系统架构,满足“互联网+"转型的需要)。
四是物联网平台服务(将海量物联网终端设备接入云平台,实现设备高效可视化在线管理)。
五是软件开发平台服务(通过云上开发平台进行软件生命周期管理,快速构建开发、测试、运行环境,规范开发流程、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六是人工智能平台服务(利用云平台的计算资源,形成语音识别、图像识别、人脸识别等智能服务能力,提升业务智能化水平)。
注:
登云企业是指使用云端产品和云端服务的企业,要求在自治区内注册登记,从事或服务于工业生产的企业,企业需正常经营,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
云服务商是指为上云企业提供云化产品和云端服务的供应商(入围的云服务商是指经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组织盟市工信部门确认,已签订《内蒙古自治区万户企业登云行动认定服务商承诺书》的服务商)。
2.申报材料
见附件5.1-5.5。
3.支持方式
根据服务商经营状况、服务企业数量、提升企业综合效益(减人降本、节能降耗、提质增效)等情况,按照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三十条政策措施予以奖补。
4.验收要求
项目验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建设方案以及相关费用投入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明细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原件扫描件。
(二)登云示范标杆企业
1.申报条件
登云示范标杆企业。
被推荐企业云端应用模式可复制、可推广,结合云化业务覆盖范围、登云效果和经济效益、行业示范带头作用等条件,综合研判确定示范标杆企业。
登云示范标杆企业。
申报企业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对为其提供云服务(产品)的云服务商不作注册地限制。
有较好的企业信息化基础,已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开展上云应用。
已形成企业上云用云的成功案例,达到较深的云应用程度,形成较好的云应用效益,对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互联网+”业务发展能力,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具有明显促进作用,具备行业示范引领效应和可复制推广价值。
云服务商、登云示范标杆企业仅限盟市工信部门申报,不受数量限制。
2.申报材料
见附件5.6-5.10。
3.支持方式
按照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三十条政策措施予以奖补。
4.验收要求
项目验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及费用投入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明细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原件扫描件。
(三)企业设备登云
1.申报条件
(1)企业通过云产品、云服务、云解决方案为设备安装智能传感器、网关或联网改造等,实现化工装置、高能耗设备、通用动力设备、新能源设备、智能化设备等工业设备接入云端。
通过数据处理和分析,获得设备管理、数据监控、决策优化等云端服务,可实现设备台账、设备点检、工单管理、维修保养、实时数据、数据报表、信息追溯、异常报警、反向控制、远程诊断等服务中至少5项。
(2)企业通过工业设备上云上平台,形成较好的云应用效益,达到企业信息化建设和运维成本下降、数据可视化、设备可视化、节能减排、经营管控能力增强、生产效率提升、业务模式优化等基础应用成效中至少4项,或实现基于数据+模型等其他创新应用模式,对企业转型升级具有明显促进作用。
(3)企业同意公开发布典型案例,并愿意为其他企业参观学习提供便利。
2.申报材料
见附件5.11-5.14。
3.支持方式
经材料审核、评审答辩等环节确定支持项目,主管部门与申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建设期原则不超过1年,按照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三十条政策措施予以奖补。
4.验收要求
项目验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及费用投入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明细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原件扫描件。
七、软件类
(一)首版软件
1.申报条件
首版次软件产品”是指企事业单位通过自主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其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在该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首次销售的同产品名称、同一版本号的软件产品。
凡企业研制开发仅限于自用的软件产品,或用户单位委托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属于“首版次软件产品”。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与申报产品版本号相符。
2.申报材料
见附件6.1-6.2。
3.支持方式
按照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三十条政策措施予以奖补。
4.验收要求
项目验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软件著作权或相关专利证书以及相关费用投入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明细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原件扫描件。
(二)工业软件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的企业。
(2)工业软件研发要有企业正式批复的软件研发计划书(包括软件功能、经费投入、研发时间及投入团队及人员情况)。
(3)工业软件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与申报产品版本号相符。
(4)工业软件产品用途为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仓储物流、供应链管理等方向,且须用于对外服务或销售。
(5)工业软件产品研发投入包括:
相关研发人员人工费用、软件开发配套软硬件投资、招投标、软件测试、专利申请等费用。
(6)工业软件产品在取得软件著作权后销售到账额累计100万元以上。
(7)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
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2.申报材料
见附件6.3-6.7。
3.支持方式
按照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三十条政策措施予以奖补。
4.验收要求
项目验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软件著作权或相关专利证书以及相关费用投入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明细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原件扫描件。
附件
1.1-1.3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材料
2.1-2.4申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专项和企业节点建设相关报表和材料
3.1-3.6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4.1-4.4申报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相关报表和材料
5.1-5.14万户企业登云相关材料
6.1-6.7申报软件类项目相关报表和材料
7.申报主体承诺函
8.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1.1
两化融合贯标企业推荐表
填报盟市:
序号
单位名称
所属
行业
通过时间
能力说明
1
2
3
4
5
6
注:
此表由盟市工信局填报
附件1.2
两化融合贯标企业基本情况表
填报日期:
年月日(申报单位盖章)
申
报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注册时间
注册资金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传真
主营业务
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职工人数
贯
标
情
况
简
介
资金用途
所获资金应当用于智能化和绿色化转型升级等高质量发展方面,不得用于原材料采购、工资支出、偿还债务等与高质量发展无关方面,具体用途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栏填报。
盟市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20年月日
附件1.3
两化融合贯标企业报表和材料内容
(与申报表一并装订成册)
包括:
1.两化融合贯标企业基本情况表;
2.有社会统一信息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含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评估相关证书);
4.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两化融合贯标企业(含企业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建设)项目申报书,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状况、信息化业务综合集成情况;通过评估实现收入、利税等提升情况;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需求分析、企业新型能力识别和打造的方法与路径、企业借助外部力量为信息化建设提供支撑或帮助情况;企业推进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建设的主要成效、以新型能力建设推动战略转型、管理变革、流程优化、技术创新和数据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成果和经验、实施评估后获得的省级(含)以上荣誉或资质等;
6.企业数字化服务采购合同及相关真实性支撑材料(包括明细表、发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
7.附件7所列承诺书;
8.附件8所列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2.1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责任单位:
项目责任人(法人代表):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年限:
年月至年月
填报日期:
年月日
二〇年月
填写说明
一、请严格按照表中要求填写各项。
二、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责任单位提出。
每个项目必须具备项目责任人(单位法人代表)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三、项目申报书中第一次出现外文名词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出现同一词时可以使用缩写。
四、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指项目责任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记证书上的标识代码,它是由登记管理部门所赋予的唯一法人标识代码。
五、编写人员应客观、真实地填报申报材料,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规。
在项目申报书中引用他人成果时,必须以脚注或其他方式注明出处,引用目的应是介绍、评论与本人相关的成果或说明与本人相关的技术问题。
对于伪造、篡改科学数据,抄袭他人著作、论文或者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记录。
六、填报格式说明:
请用A4幅面编辑,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体,单倍行距。
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
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项目
项目
责任
单位
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所在地区
单位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传真号码
单位成立时间
电子信箱
2021年
总资产(万元)
负债率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税金(万元)
利润(万元)
项目责任人信息
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
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项目联系人信息
姓名
工作单位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拟申报项目概况
注:
如基于XX行业的标识解析供应链管理、关键产品追溯、个性化定制、全生命周期管理等,重点突出特色技术应用场景及效果
项目总投资
资金用途
所获资金应当用于创新能力建设、智能化和绿色化转型升级等高质量发展方面,不得用于原材料采购、工资支出、偿还债务等与高质量发展无关方面,具体用途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栏填报。
二、立项依据
(简要说明项目的重要性、项目的迫切性、国内外相关技术研究及产业化推进情况、项目的预期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等,限1000字。
)
1.项目的重要性
2.项目的迫切性
3.国内外相关技术研究及产业化推进情况
4.项目的预期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三、项目目标
(限1000字)
1.总体目标
2.考核指标
(1.接入国家顶级节点实现互联互通,具备标识注册、标识查询和解析能力,符合我国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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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 工业 数字化 转型 专项资金 项目 申报 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