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多功能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项目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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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多功能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项目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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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多功能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项目招标文件模板
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
XX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多功能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项目
【招标编号:
XXX】
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月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各供应商:
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XX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多功能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项目(招标文件下载)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XXX。
二、采购项目名称:
多功能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项目。
三、采购预算:
500000元整,总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1月24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4年1月29日下午17时30分止(工作日时间,2014年1月26日正常上班)到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2月18日上午10时正(注:
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XX市城区华信商贸大厦三楼。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2月18日上午10时30分正。
八、开标评标地点:
XX市城区华信商贸大厦三楼。
九、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机构;
3、经向市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如有委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人名称:
XX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人:
黄先生。
电话:
。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传真):
。
联系地址:
XX市城区华信商贸大厦三楼。
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机构;
3、经向市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设备一般技术规范
1.1本项目所采用的设备应遵循已有的行业标准、国标及IEEE标准和ITU-T建议。
对于那些尚未做出明确规定的,而IEEE、ITU-T已有相应的技术规范,应满足IEEE、ITU-T最新标准文件。
1.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最稳定可靠之产品,并保证所提供产品的数量、质量,特别是接口的兼容性。
1.3投标人提供的软硬件需满足技术要求并能无缝接入本级网络,便于管理和配置。
1.4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要选用世界上高质量的元器件,生产过程中进行严格质量控制,出厂前应经过严格的测试和检查,确保设备长期稳定、可靠地运行。
1.5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需具备良好扩展性,能够升级到更高容量以满足不断发展的业务需求。
2、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材料名称
规格或型号
数量
备注
1
屏体部分
显示屏
FH-3328X128-3.7R
20㎡
双面
2
数据发送卡
数据发送卡
1张
数据的采集及发送
3
数据接收卡
数据接收卡
1批
数据的接收及分配
4
LED播放软件
LED演播软件
1套
5
外围设备
计算机
品牌笔记本电脑
1台
6
配电箱
1套
7
警报控制设备
多媒体警控单元(超短波、3G、有线及图文控制
1套
8
电声警报单元
1套
9
屏体结构
信号线
含通讯线缆铺设
1套
10
屏体钢结构
1套
11
信息发布牌
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信息发布牌
1套
3、主要设备技术指标
3.1.户外多媒体屏体的主要技术指标
详细参数
规格
PH10-R
屏体规格(长×宽)mm
16000X640
屏体解析度(点数)
1600X64
点阵密度(点数/平方米)
10000
点间距(mm)
10mm
每平米最大功耗
450W
可视距离
3—30米
象素构成
1R
控制方式
同步
显示颜色数
256色
灰度等级
128级
驱动方式
动态扫描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大于5000小时
供电电压
AC220V/50HZ
环境温度
-10℃--+60℃
显示方式
与计算机同步显示,点点对应
显示内容
文字信息
3.2.户外多媒体警报器的主要技术指标
详细参数
电声警报设备
(功放、喇叭)
全方向喇叭,警报音效有效覆盖周边
电源控制
常态下为市电供电,断电情况下可自动切换至终端配备的蓄电池实现直流供电。
显示方式
可发布各种公告和通知,蓄电池供电情况下可缩小显示屏点亮面积,降低亮度,并及时准确地给出文字信息指示。
警控终端
(集超短波、3G、有线一体)
▲符合《人民防空警报控制系统通用要求》(RFXB02-2007),已通过省级(含)以上相关部门技术鉴定。
与本市人防办现有的人防警报集控中心(型号为JZYK-HH-B)可采用三种通信方式通信,优先级为无线超短波>3G>有线电话线路。
无线超短波采用人防专用频点,用于发布警报鸣放指令和紧急通知;3G用于发布日常宣传等信息,并预留有线电话线路控制接口。
同时,警报鸣放时显示屏可同步准确给出文字信息指示。
控制方式
▲融入本市人防办现有的人防警报集控网络,既可接受中心统控管理,也可就近单点控制管理,中心统控优先级高于单点控制。
通话方式
采用人防专用频点,通过配备的无线超短波电台和本市人防办现有的人防警报集控中心实现应急双向通话。
★其他
提供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
3.3.笔记本电脑
详细参数
中央处理器
▲处理器:
Intel酷睿i5-4200U双核处理器带HD4400核芯显卡(1.6GHz,可turbo超频到2.6,1600MHz,3MB3级高速缓存4线程15W)
芯片组
英特尔Haswell平台
显示器
尺寸不超过13.3英寸的LED背光屏(分辨率1366x768)
显卡
集成HD4400显卡
声卡
SRS环绕声音效认证
内存
≥4GBDDRIII内存
硬盘
≥500GB(SATA7200RPM-8MB缓存)
网卡
集成千兆网控制器(10/100/1000网卡)
无线网卡
Intel802.11A/B/G/N无线网卡;
标准接口
▲至少3个USB接口(两个USB3.0,一个USB2.0含关机充电功能)、1个HDMI口、1个VGA口,1个RJ45端口、分离式耳机输出端口和麦克风输入端口;
摄像头
720p高清摄像头
键盘
防溅键盘
多媒体卡接口
6合1读卡器
电池类型
4芯长寿命电池
认证
CCC认证、节能产品认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材质
铝合金外壳
重量
轻于等于1.5千克
产品认证
▲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证明必须提供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平均无故障时间不小于100000小时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厂商公章)
▲电磁认证:
提供环境兼容性:
电磁兼容性B级/系统噪音:
低于23分贝认证证书复印件,需提供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厂商公章)
▲能效认证:
国家能效等级一级,需提供国家能效标识网链接确认,并入围14期政采节能清单。
服务
原厂一年保修及上门服务,原厂商400/800电话支持服务,第2自然日上门服务。
★其他
提供厂家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4.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信息发布牌
详细参数
总高度
24米
筒身钢板厚度mm
13
筒身直径mm
1220
筒身颜色
灰色
发布牌面板
彩钢板
发布牌厚度
0.426毫米
发布牌高
6米
发布牌长
18米
注:
招标文件的“★”项内容必须响应。
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
打“★”项为不可
负偏离的重要项必须完全满足,否则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预算金额:
500000元整,总报价超过预算价格为无效投标。
2、报价要求: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严格按照所采购设备报价,漏报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人投标单价为签订合同价格(如总价与单价总计不一致,以单价总计为准)。
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价不受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投标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被视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成交价,其中包括安装、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3、交货时间和地点:
签订合同后30个自然日内将设备运送至XX辖区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验收。
4、售后服务:
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免费保修服务期(所有设备按原厂保修服务期保修,设备保修期少于一年的按最少保修一年计算)。
免费保修服务包括远程维护维修、上门服务。
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24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中标人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项目单位代替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
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50%合同款,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
XX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2“监管部门”是指:
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
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5“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合格的货物
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根据粤价函[2011]1036号函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货物收取1.2%招标费用、100万元以上货物收取0.88%招标费用(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中标供应商应按收费规定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向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招标代理费。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书
2)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须知
4)合同书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
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投标文件编制
10.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
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应包含伴随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1.4每一种规格的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备选方案
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13.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
14.2;
……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间:
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三天即2014年2月15日前以转帐、现金等方式向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按该时间将保证金单据复印件(加盖公章)送交(包括传真)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整。
户名:
XX市政府采购中心(暂时使用原XX市政府采购中心帐号)
开户银行:
工商行XX市分行
帐号:
15.3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5.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5.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5.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6.投标的截止期
16.1投标的截止时点为2014年2月18日上午10时正,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7.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
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7.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8.2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8.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19.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19.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20.开标
20.1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
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1.1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
21.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2.投标文件的初审
22.1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
22.2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22.3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2.4.1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8)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4.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23.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投标的评价
24.1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4.2评分办法
24.2.1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权重分配为:
商务部分权重为20%,技术部份权重为50%,价格部份权重为30%。
类别
权重
分数
商务部分
(20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售后服务的应急响应:
1小时(含1小时)以内到达现场的投标人得5分;1小时至2小时以内(含2小时)到达现场的投标人得3分;2小时至3小时以内(含3小时)到达现场的投标人得1分,超过3小时不得分(需提供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函)
5分
投标人在本项目所属地区内有注册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或者固定服务点得5分(提供相关说明资料,如果有分支机构或授权服务机构,需附分支机构或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料),没有不得分。
5分
具有系统集成资质得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分
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系统设计、维修、施工资格证一级得5分,二级得3分,三级及以下得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分
技术部分
(50分)
带“★”号的技术指标为关键技术指标,关键技术指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带“▲”号的技术指标为重要技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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