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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教务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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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14〕8号
2014年春季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安排意见
一、2013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情况总结
二、开学准备工作
三、上学期考试成绩归档、试卷整理检查和补考工作
四、2014届毕业生工作
五、教师信息维护工作
六、实践教学工作
一、2013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情况总结
2013年秋季学期本专科期末考试(含第二专业考试)共2590场次、135017人次。
学校高度重视考试环节的工作,周密部署,多渠道齐抓共管,
命题、试卷印刷、考场安排、监考、考场纪律、收发试卷、巡视检查等各环节严格规范,考试工作顺利结束。
但考试过程中,仍然存在清场不彻底、教师监考松懈、考场送卷不及时等问题,仍有学生无视学校考试管理规定,存在考场违纪、作弊等行为,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严肃的处理意见,并及时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及时做出处理决定,并编发6期考试情况通报,共有18名学生受到留校察看处分、5名学生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二、开学准备工作
2014年春季学期教学安排总周数为20周,其中课程教学18周,期末复习考试2周。
2014年3月1日(星期六)和3月2日(星期日)学生报到注册,3月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5月15日(星期四)和16日(星期五)召开学校春季运动会;2014届毕业生教学总周数为16周,应于2014年6月21日前结束所有教学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安排好教学进度。
(一)课表审核与调整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核实本单位课表,认真落实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确保教师不迟到、不旷教;开学后凡变更上课教师、时间、地点等信息的均应在《青岛大学调停课发布系统》及时发布;学生评教前对教师代课课时超过本门课程总课时三分之一的,应维护到教务在线开课计划中。
(二)教室的使用
为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各教学单位不得擅自调整上课地点,严格执行计划外教室使用审批程序,对违规审批、使用教室的单位或个人,经学校研究取消单位或负责人该年度的各种评奖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分,责任人为学生或学生社团的,参照《青岛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条例追究当事学生责任。
教务处于3月2日下午对全校教室进行卫生检查,各学院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申请的专用教室的卫生由相关学院负责。
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软件安装工作,由任课教师提出要求,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东校区实验中心负责培训和安装。
(三)教材发放
1.学生用书的领取
(1)收费方式:
学生教材全部采用POS机收费方式,不受理现金。
(2)发放地点、时间:
中心校区:
教学服务中心教材部
东校区:
西院图文中心102室
西校区:
登州路医学院教科办教材室
集中售书时间:
3月1日-4月15日
(3)领取程序
以班级为单位将教材款存入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上,在上述时间内到各校区教材发放地点打出售书单,按售书单金额刷卡交费,然后到书库领取教材。
2.自编讲义的印制
需印制自编讲义的教师,请提前打印原稿,并于使用前2周送到教学服务中心,并领取《青岛大学自编讲义印制单》办理印制手续,以保证正常使用。
(四)课堂教学秩序检查
教学秩序是教学质量的基本保证,各教学单位、校区应高度重视教学秩序的管理检查,广大师生和教学管理人员应树立严格的教学纪律观念和意识,建立严格的请假、调停课制度,开学第1周进行集中检查,以确保教学工作的良好开端。
(五)教师教学档案检查
各教学单位在开学报到时应检查任课教师的教案、讲稿和教学日历等教学文档。
三、上学期考试成绩归档、试卷整理检查和补考工作
(一)上学期考试成绩归档、试卷整理检查工作
按照2013年秋季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上学期考试成绩已于2014年1月25日24时完成登录。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归档和试卷整理装订工作,并在3月15日前完成试卷整理装订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定于3月下旬对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进行抽查,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准备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上学期考试课程正常补考工作
开学初补考工作安排在第1周(即2014年3月3日至3月7日)进行,考试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各开课单位安排并组织进行,每门课程的补考时间为:
考查课90分钟;考试课120分钟。
1.补考时间具体安排
(1)部分通识教育必修课
考试课程
时间
大学英语(含艺术类)
3月3日下午13:
30~15:
30
3月3日下午15:
45~17:
45
大学物理
3月4日上午10:
15~12:
15
思政类
3月4日下午13:
30~15:
30
3月4日下午15:
45~17:
15(考查课)
公共计算机类
3月6日上午8:
00~10:
00
3月6日上午10:
15~12:
15
数学类
3月6日下午13:
30~15:
30
3月6日下午15:
45~17:
45
(2)公共体育课补考由体育教学部安排,并报教务处教务科。
(3)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含第二专业)补考安排在3月5日和7日。
2.所有课程的考场和监考教师由开课单位负责安排,各开课单位应根据所分配教室和教室课表插空安排考试,填写《青岛大学考试安排表》,并将电子稿发送到教务科(,主题:
xx单位2014年春季学期补考安排表)。
通识教育必修课开课部门应将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和考试安排在教务在线公布,以便学生查阅。
3.各教学单位应将打印清晰的补考试卷于考试前1周由专人集中送至教学服务中心誊印部,办理印制手续后印制试卷。
4.学生所在学院应将补考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到相关学生,对未通知学生而耽误补考产生的后果由相关学院承担。
开课单位负责考务工作,将补考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3月10日前)通过前期成绩维护导入教务在线系统(导入2013年秋季学期)。
通识类课程成绩电子稿发送至教务科(,邮件主题为xx单位开学初补考成绩,附件名称为xx单位开学初补考成绩)。
5.补考时要严格考场管理、严明考试纪律,加强考试巡视,对于失职的监考人员和违纪作弊的学生将予以严肃处理。
各教学单位应将参加补考学生名单发给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应认真检查学生双证件(即学生证和身份证,无学生证者可携带贴有学生照片的学院证明参加补考,证件不全者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补考)、核对学生名单,坚决杜绝替考现象发生。
(三)学生学业管理工作
为确保降级和退学试读学生于第三周周一到所降年级上课,2014年春季学期开学初正常补考成绩上传后,请各学院对2010、2011、2012和2013级学生不及格课程情况及时进行统计(统计不含2013年秋季学期降级和退学试读学生),并于3月13日17:
00前将《青岛大学学业管理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其中《降级跟班试读学生名单》纸质稿送至教学信息科。
(一)成绩警告
根据《青岛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青大教字〔2009〕11号)的要求,凡有不及格课程(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者,由学院给予成绩警告。
对受到成绩警告的学生,学院要将学生成绩警告单(下载处:
教务在线-表格下载-教学单位用表)送达学生本人并通知学生家长;对给予成绩警告的学生要安排专人谈话,分析原因,加强对学生的关心和帮助。
(二)跟班试读、降级、退学试读、退学
凡累计3门课程不及格的学生,由学院下达书面通知书,通知学生跟班试读;凡累计4门及4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学生,由学院统一到教务处办理学籍变动手续,降入下一年级学习(2013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已降级的学生本次不再降级,2013级和2014届达到降级条件的学生按跟班试读处理);降级一年后,累计4门及4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应申请退学试读;退学试读一年后累计4门及4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应办理退学手续。
降级后一年内只能修读不及格课程。
四、2014届毕业生工作
(一)提前毕业学生处理办法
申请今年夏季提前毕业的非应届学生务必于4月底前填写申请表,报所在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教学信息科。
(二)未取得毕业资格学生处理办法
对于在本学期教学环节全部结束以后仍未达到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学生,视情况可做以下选择:
1.选择结业:
已修学分≥应修学分的90%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选择结业。
学校发给结业证书,按结业生派遣。
2.选择肄业:
所修学分超过30学分但低于应修学分90%的学生可选择肄业。
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肄业者不再具有继续修读学分的资格。
3.选择延期:
未修满规定学分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还可申请延期,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申请跟班重修或申请自学方式重修。
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所缺学分少于15学分(含15学分)的,一律不得申请住校学习。
(2)所缺学分多于15学分的,可申请住校或不住校学习。
申请延期的学生,务必于4月底前填写申请表报所在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到教学信息科办理有关手续。
延期生的学籍编入本专业下一年级,于下学期开学时缴纳学费,随低年级修读所缺学分的所有课程,最早只能随下一级学生毕业。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三)核对毕业生信息
请各学院按照《关于核对2014届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的通知》(教务〔2013〕61号)要求认真做好2014届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教学信息科沟通,确保毕业生信息准确无误。
3月15日前将更新后的应届毕业生数据库报送教学信息科。
(四)报送第二专业预计毕业生名单
第二专业预计毕业生名单由第二专业开设学院填报(表格在“教务在线-下载园地-教学单位用”栏目内下载,注意:
增加“主修专业学制”一栏)。
其中专业名称必须使用规范名称,简称或别称无法打印毕业证书。
请各学院于4月20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同时将纸质文档报送教学信息科,每页均需由填报人和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5月21日-27日,第二专业开设学院需将第二专业学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材料报送教学信息科。
(五)报送毕业审核材料
请各学院6月12日-15日将毕业资格、学士学位审核材料统一报送教学信息科。
高水平运动员和经同意免修公共体育课者,毕业资格审查时不审查公共体育课成绩。
2014届毕业生主要工作日程安排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完成时间
2014届毕业生数据库报送教学信息科
各学院
3月15日前
核对毕业生信息(学历注册照片信息)
各学院
4月3日前
第二专业预计毕业生名单报送教学信息科
各学院
4月20日前
提前毕业申请报送教学信息科
各学院
4月底
延期毕业申请报送教学信息科
各学院
4月底
第二专业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材料报送教学信息科
第二专业开设学院
5月21日~27日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各学院
6月9日~14日
毕业资格、学士学位审核材料报送教学信息科
各学院
6月12日~15日
汇总学士学位有关材料报学位办
教务处
6月22日~24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
学位办
6月25日
(六)2014届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统计
各学院按《青岛大学创新实践学分制度》与《青岛大学创新实践学分制度》(补充)(教务处〔2011〕84号),统计2014届本科学生的创新实践学分,填报《2014届创新实践学分统计表》(见教务在线-下载园地-教学单位用表)。
3月30日前将统计表书面稿(需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稿报送到实践教学科,email,主题:
创新学分。
(七)保留学籍出国学习学生处理办法
对保留学籍出国学习的应届毕业生,学院依据学生已修学业情况(含在我校的和被认可国(境)外学校的)和本学期正在修读的课程进行预审查,按照以下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1.预计2014年7月10日前取得国(境)外证书的,可以按照“缓授学位”申报(在资格审核表的备注栏中注明“保留学籍出国”),暂不办理和注册学历学位,待取得国(境)外证书,7月20日前再予办理并注册我校相关证书。
届时达不到要求的,按照应届结业处理。
对于这种情况,除常规的学历学位资格审查材料之外,学院还需另外报送如下材料:
6月16日前将《因保留学籍出国留学而申请缓授学位的学生汇总表》(在“教务处主页-下载园地-教学单位用”下载)报送教学信息科;
7月办理缓授学位证书时,将上述学生当前的学历学位结论,即《缓授学位的出国留学学生学历学位情况汇总表》(在“教务处主页-下载园地-教学单位用”下载)报送教学信息科。
2.预计于2014年7月10日-2014年12月15日取得国(境)外证书的,根据学生意愿,可以选择延期(至少延期一年)或结业。
延期汇总名单于4月份报送教学信息科。
3.经预审查不能于2014年12月15日前取得毕业资格的,按照本意见中“未取得毕业资格学生处理办法”办理。
(八)应届毕业生补考有关事宜
2014届学生毕业前补考安排在3月31日~4月13日。
考试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各开课单位安排并组织进行。
1.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通识教育必修课:
数学类
4月1日上午8:
00~10:
00
4月1日上午10:
10~12:
10
4月1日下午13:
30~15:
30
4月1日下午15:
40~17:
40
大学英语(含艺术类)
4月2日上午8:
00~10:
00
4月2日上午10:
10~12:
10
4月2日下午13:
30~15:
30
4月2日下午15:
40~17:
40
思政类
4月3日上午8:
00~10:
00(考查课8:
00~9:
30)
4月3日上午10:
10~12:
10
4月3日下午13:
30~15:
30
公共体育课
4月3日下午16:
00~17:
00
物理类
4月4日上午8:
00~10:
00
4月4日上午10:
10~12:
10
公共计算机类
4月4日下午13:
30~15:
30
4月4日下午15:
40~17:
40
(2)专业课程请开课单位在规定日期内自行安排考试时间。
2.所有课程的考场和监考教师由开课单位负责安排,通识教育必修课考试安排在博远楼(公共计算机类考试地点由公共计算机基础教学中心安排,公共体育课考试地点由体育教学部安排),各学院根据2014届学生毕业前补考所分配教室安排考试。
3.请各教学单位在各课程考试前5天将相应试卷交教学服务中心印制。
4.请各学院务必将要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及课程号(其中需提交该学生所有不及格大学英语的课程号)于3月25日前报开课单位,通识教育必修课开课部门应将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和考试安排上网公示,未列入公示名单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各开课单位将学生名单和考试安排表于3月27日12:
00前通过电子邮件报教务科(),主题与附件名称为“xx单位2014届毕业前考试安排”。
5.请各学院统计2014届毕业生外语小语种学生不及格人数,务必于3月25日前按下述格式报教务科()。
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格式如下:
学院
专业
姓名
学号
年级
外语种类
联系方式
是否通过大学四级考试
备注
?
?
?
?
?
?
?
?
?
6.考试成绩由开课部门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完毕。
成绩合格者以60分计。
7.往届生和其他年级在校学生一律不准参加本次考试。
(九)往届结业生重修考试有关事宜
1.考生范围
符合学分制管理规定,已结业但未获毕业资格或已毕业但未取得学士学位者(考试课平均分低于65分),具体人员范围见下表:
学制
年级
备注
专科三年
2008、2009、2010
本科四年
2006、2007、2008、2009
本科五年
2004、2005、2006、2007、2008
本科七年
2004、2005、2006
2.报名时间及安排
①时间:
4月14日~19日,每天上午8:
30~11:
00、下午13:
30~16:
30;
②安排:
由学生原所在学院通知相关学生,由学生本人填写《青岛大学本专科生重修考试申请表》一式1份,携带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结业证(或毕业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及2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外地代报名请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结业证复印件及2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按规定时间到教务处教务科(中心校区办公楼103室,联系电话、)报名,由教务处组织考试。
3.考试时间
5月17日~19日(具体考试安排将在教务在线公布),考生凭身份证、结业证(或毕业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十)学位外语统一考试有关事宜
学院分管教学院长负责安排专人进行组织报名工作,切实做好考生身份的审核确认等工作,坚决杜绝替考等情况的出现。
教务处负责组织考试。
1.考生范围:
①符合学分制管理规定,已毕业或结业但未取得学士学位者(含第二专业学生),具体人员范围见下表:
学制
年级
本科四年
2006、2007、2008、2009
本科五年
2004、2005、2006、2007、2008
本科七年
2004、2005、2006
②学位外语未达到要求的二、三、四年级在校学生: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中的体育类(代码0402)、艺术类(代码0504)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入校时为高水平运动员,但入校后不能保持高水平运动员成绩的全日制本科生(C类高水平运动员)。
2.报名工作
①学生报名截止时间为:
4月17日下午16:
00,学院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8日下午16:
00。
②安排:
报名工作由学生原所在学院统一组织,具备报名资格的第二专业学生由原第二专业所在学院组织报名。
请各学院组织学生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的准确性,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费、加盖学院公章的报名表纸质稿和报名数据电子稿(报名表和电子照片,其中电子照片文件名需以考生身份证号命名,并且不大于100K,独立文件夹存放)交至教务处教务科(中心校区办公楼103室,联系电话)。
3.考试时间
5月17日上午9:
00—11:
00。
考生凭身份证、学生证(结业证或毕业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
?
4.准考证发放
请各学院于5月12日统一到教务处教务科领取准考证,考生可于5月13日到16日到学院领取准考证。
五、教师信息维护工作
任课教师的基本信息是教学管理基本信息之一,做好教师信息维护工作对于保障教学良好秩序、提高教学管理效率至关重要。
请各学院及教学部及时浏览“教务在线”中本单位的任课教师基本信息,于3月29日前将本单位教师信息变动情况报送教学信息科。
任课教师基本信息(含外聘教师)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职称、岗位类别等。
2014年春季学期聘用外聘教师上课的教学单位,请于开学初1周内,将《外聘教师报告单》(“教务处主页-下载园地-教学单位用”下载)报送教务科备案。
六、实践教学工作
1.实验课表及毕业论文、实习、课程设计安排表报送工作
2014年春季学期没有实现在教务在线系统编排实验课表的学院(教学部),请于开学后一周内将《2014年春季学期实验课表》(见教务处主页-下载园地-“教学单位用表”“实验课表”)电子版报送至,主题-“实验课表”,并同时将未能实现网上排课的原因及情况说明的电子稿和书面稿(需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实践教学科。
请各学院于3月底前将2014年春季学期毕业实践环节教学安排汇总表(见下载园地-“教学单位用表”-“青岛大学毕业实践环节教学安排汇总表(3表)”)电子版报送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各学院按《青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青大教字〔2002〕46号)的要求做好毕业论文管理工作。
本学期继续使用中国知网论文检测系统对2014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进行抽查,对抄袭情况按《关于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抄袭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的通知》(教务〔2011〕24号)文件处理。
3.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
2014年项目申报将于5月份进行,请各学院做好准备工作。
2013年项目于2014年6月15日前完成结项工作。
教务处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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