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阳光家园劳务合同模板钢筋.docx
- 文档编号:25178145
- 上传时间:2023-06-05
- 格式:DOCX
- 页数:21
- 大小:253KB
美丽阳光家园劳务合同模板钢筋.docx
《美丽阳光家园劳务合同模板钢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美丽阳光家园劳务合同模板钢筋.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美丽阳光家园劳务合同模板钢筋
钢筋工班组
劳
务
分
包
合
同
工程名称:
美丽·阳光家园D、E组团
总包单位:
北城致远重庆一建筑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北城致远重庆一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重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鉴于北城致远重庆一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工程发包人已经签订了“美丽·阳光家园D、E组团施工总承包合同,现就劳务分项工程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及工程概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等级:
二、工程概况及分项工程劳务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
美丽·阳光家园D、E组团
工程地点:
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镇
分包范围及规模:
14#楼33层建筑面积27412㎡;16#楼33层建筑面积28957㎡22#楼32层建筑面积26306㎡。
总建筑面积:
约82675㎡,结算以实际施工建筑面积为准。
具体分项分包内容如下:
钢筋分项工程分包内容:
具体内容:
根据施工图和设计变更单提出钢筋材料计划;配制下料表,按归档要求填写专用下料表;钢筋(含二次结构和构件)制作、安装、绑扎、所有焊接、机械连接及加工;外架所使用的钢筋预埋件制作,与钢筋相关的预留预埋、垫块制作安装;原材料、焊接、机械连接试件取样;进场材料的数量清理、下车、分类堆码、场内一次或多次转运;加工机械设备的安装、(除制作房的塔拆);砼浇筑时护筋、校正,工完场清;卸料平台预埋钢筋的制作;电梯临时防护门的制作。
包括的辅材和工具、器具:
焊条、焊剂、扎筋丝、焊钳、焊瓢、焊线;安全带、安全帽;焊机(竖焊、对焊、弧焊)、切割机、断钢机、调直机、弯曲机、套丝机,二级配电箱以后的电缆线、配电箱、空开、插座、雨具、劳保用品。
三、工程工期:
合同总工期:
暂定日历天;
开竣工日期:
从2012年月日起开始计算工期,每个阶段性的工期必须满足承包人和分包人签字确认的工期计划。
阶段性的工期计划由承包人拟定。
四、质量、安全目标:
重庆市优质结构标准的有关质量、安全的约定和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安全检查标准》59-2011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五、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分包人的报价书;
3、本合同附件;
4、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5、建筑行政法律、法规、规章
六、劳务分包价格:
1、钢筋分项工程:
钢筋元/t。
七、分项工程单价包含内容补充说明:
1、所有材料的场内运输及二次或多次转运、装卸车费用(含甲方供应材料)。
2、为满足质量、安全、工期、或其他因素采取的技术措施用工:
为确保冬、雨、夏季正常施工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不再进行调整。
3、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停窝工费用,(甲方错误指挥造成的除外)均已包括在单价内,不再另行计算。
4、生产区(包括建筑内外)及生活区清洁卫生用工均包含在相应分项工程单价内。
5、整个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用工费用均已包含在相关分项工程中。
6、现场(包括建筑内外)临时用水、用电的安装、改线、拆除等费用均已包含在各分项工程单价中。
7、由于乙方失误造成的返工、整改等所有费用。
8、各专业施工配合费及成品保护费均已包含在各分项工程单价中。
9、各工序所有辅材、机械设备(甲方提供的除外)、机具等费用均已包含在单价内。
10、工人劳保福利、保险、节假日加班、加点费、超高补贴、夜间、冬雨夏季施工补贴、管理人员工资、税金等均包含在以上费用中。
八、工程量的确认
1、按经审核的钢筋配料单理论重量综合计算
2、乙方承包范围内的相关工作,施工过程中不另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3、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4、乙方承包商范围外的工作及设计变更的增减工程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与乙方现场负责人协商后办理签证进入工程决算。
5、所有与乙方工作无关的,能准确计量的则优先按工程量计算,单价参照以上价格或市场协商价执行;不能准确计量的则按计时计算工作量,杂工按元/个工日计价、技工按元/个工日计价。
所发生的工作量必须在本月内完善相关手续,逾期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劳务报酬。
九、进度款及决算审计核算流程
1、乙方按甲方约定格式提请申请
2、主办施工员签字确认进度完成情况,注明罚款及奖励情况。
3、安全员签字确认核定安全执行情况,注明罚款及奖励情况。
4、质检员签字确认核定质量情况,注明罚款及奖励情况。
5、预算员签字确认核定工程量情况。
6、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
7、执行经理审核确认以上落实情况的完整性。
8、项目经理审核确认。
9、公司领导审核
十、劳务工程款的支付
1、除管理费外,劳务工程款按以下节点支付。
A、工程主体结构层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日内支付主体层的劳务工程款总费用的%
B、工程主体结构封顶断水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日内支付主体结构层~主体封顶的劳务工程款总费用的%
C、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40日内支付至劳务工程款总费用的95%,余5%的劳务费作为保修金,在两年期满后退还。
2、零星用工、签证、合同外的劳务工程款按当月25日前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审核后在各支付节点按比例付款。
十、甲方义务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2012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水、电、路三通,场地平整。
(2)在2012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宿舍、食堂、库房,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食堂由甲方统一安排,宿舍内只提供铁床;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
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9、统一施工现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为每个入场工人办理出入证,并收取5元/个出入证保证金。
统一工人作装,根据季节为每个入场工人发放工作服,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0、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技术负责人为;
十一、乙方义务
1、劳务公司必须用有与该项目相适应的劳务资质。
2、所有工人必须和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且报项目部备案。
未签订劳务合同的工人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
每栋楼必须配备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各一名(持证),除甲方负责主控制线和标高控制点外的其他测量放线工作由乙方负责。
4、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和已满60周岁的工人;所有工人进场时必须先登记,非现场登记作业人员及作业工人家属不准进入现场和在现场留宿。
3、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及时组织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投入生产,保证工期。
4、专职安全员配合甲方搞好安全工作,负责班组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和平时巡查工作,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5、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要求的标准化工地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8、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分包范围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1、向甲方缴纳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不予退还此款。
待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在乙方完工退场时退还,但不计利息。
1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为,施工员为、;专职安全员为。
13、必须对钢筋成品进行保护。
14、乙方收款前提供发票。
15、乙方每月按时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延迟5天提供每天罚款500元,不提供者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欠工人工资,如因乙方拖欠工人工资,造成工人集体上告、上访、闹事(如拦公路)干扰公共交通秩序,干扰政府机关办公等不良行为发生,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处以乙方10000元违约罚款。
十二、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十三、安全防护
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严格按甲方审批的方案实施。
2、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用品,特别是安全帽和安全带,必须确保其质量,如因乙方提供的安全帽和安全带质量问题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四、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甲乙双方均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2、当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进行责任划分,如属于甲方责任,其工伤费用由甲方负责。
如属乙方责任,每次工伤费用在20000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超出部份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3、甲方和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五、保险
1、乙方施工开始前,甲方应办理保险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乙方自有人员均可享受该保险赔偿,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2、乙方必须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办理除“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的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均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十六、材料、设备供应
1、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乙方卸车的,乙方必须及时进行。
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2、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由乙方组织验收,甲方负责监收。
待完工结算时,按甲方审核的料单工程量和实际材料用量进行比较,节约部份按市场价奖励20%,超额部份按甲方采购均价全额赔偿。
(钢筋废料应控制在1.5%以内,超过部份应补偿价差)
十七、施工机具供应
1、甲方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有塔吊、施工电梯和整体提升外架,其余机具、设备由乙方负责。
十八、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因甲方管理原因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擅自进行变更。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十九、施工验收
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48小时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
但甲方与乙方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2、全部工程竣工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
乙方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但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乙方承担。
其保修期按总包合同执行。
二十、施工配合
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的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除上述初步验收、乙方工作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乙方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不另行计算。
2、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二十一、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
3、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各分部分项工程及竣工验收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每次支付20000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乙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甲方有权不履行其合作伙伴与项目部签定的相关合同(本条在相关合同签定时应明示)。
二十二、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选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促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成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促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二十三、不可抗力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双方另执行以下约定:
1、乙方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但其余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十四、合同解除、合同终止
1、乙方管理人员须持有省、市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六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2、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3、因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要求整改仍不能达到验收要求,且乙方又不能在三日内更换专业队伍的,视为乙方放弃该项工程承包权利,甲方按支付实际人工成本结算已完工程款,自动解除本协议。
4、乙方进场人员未能按甲方要求接受安全三级教育的,甲方结算实际人工成本时,不被确认为乙方实际进场人员。
5、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二十五、特别约定
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与本项目有关管理人员以参股、合作的方式在本项目中合作,一经发现,涉事员工用其当月工资和岗位保证金为限,对此承担违约赔偿义务。
甲方有权不履行其合作伙伴与项目部签定的相关合同(本条在相关合同签定时应明示)。
安全责任:
发生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下由乙方全额承担;发生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下由乙方承担20000,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50%,甲方承担50%;发生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0元以下由乙方承担30000,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30%,甲方承担70%;发生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0元以上由乙方承担50000,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20%,甲方承担80%;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二十六、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十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2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后生效。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
项目劳务管理制度
一、基本管理规定:
1、甲方通知乙方需要进行返工的工作必须在指定日期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如未按规定完成,甲方给予乙方每次500-1000元罚款,并继续整改至合格;材料费由乙方加倍赔偿;
2、乙方施工质量安全应服从建设、监理单位监督管理,如不服从建设、监理单位监督管理,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如不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甲方有权给予乙方1000元/次罚款。
4、如因乙方原因受到政府相关部门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甲方给予乙方10000元/次罚款。
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质量管理细则:
1、钢筋:
①、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验收规范施工,如钢筋制作绑扎一次验收未通过,罚款500-1000元,二次验收未通过罚款2000-5000元;
②、钢筋移位超出规范允许偏差罚款200元/处;
③、浇筑砼时无人护筋罚款500元/次;
④、钢筋大面积漏扎罚款100元/处
⑤、原材料取样试件要及时,在接到电话通知1小时内必须送到,否则罚款500元。
⑥、未按甲方审定的下料单下料的每处罚款500元。
2、模板:
①、砼爆膜罚款500元/处,并在拆除模板1天内处理至合格,达到质量要求,限期未处理罚款1000元;
②、浇筑时漏砼,未及时进行清理造成材料浪费,按材料费的5倍罚款,并且将砼收起来加以利用;
③、模板塌陷20mm及以上,给予2000~5000元罚款;
④、浇筑砼时无人护模罚款500元/次;
⑤、模板拆除后砼平整度、垂直度超出规范要求,给予500元/处罚款;
⑥、模板及木枋乱锯乱扔,超出正常损耗的,按材料费的5倍罚款。
3、砼:
①、出现蜂窝、麻面、漏振等现象,罚款200元/处,并在2小时内处理合格;
②、出现狗洞现象罚款1000元/个,并在2小时内处理合格;
③、砼浇筑时未按标高进行找平收光罚款1000元/㎡;
④、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砼浪费,以材料费的10倍罚款,并将砼运至不影响的地方;
⑤、砼养护不及时罚款200元/次。
保证砼表面湿润为准。
(一天至少三次)
4、砖砌体、楼地面、屋面、装饰装修工程:
①、必须按规范要求施工,一次验收不合格罚款500~1000元,二次验收不合格罚款2000~5000元,并在指定日期内完成,材料费以3倍罚款扣除;
②、施工完毕,绝不允许有拌好砂浆留置时间超过三小时,否则按材料费的10倍罚款;
③、材料利用,如砂浆、砖块、水泥浪费超出定额损耗,承包人给以材料费的5倍罚款。
三、安全管理细则:
1、脚手架搭设:
①、无论任何防护架,操作架以及卸料平台均按规范要求搭设牢固,保证安全,服从项目部的技术指导,对不按要求搭设的给予至少500元经济处罚,若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承担。
②、架子搭设完毕,必须立即将架板安全网铺脚手板等按要求铺设并用14#铁丝或者扎丝绑扎牢固,若检查到不牢固或未绑给予罚款50元/处。
③、所有的安全防护设备绝不允许任何班组和个人拆除破坏,一经发现,至少给予1000~5000元罚款;
④、外架安全网破损及严重污染未及时更换罚款1000元/张;
⑤、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人一次;
⑥、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100元/次。
⑦、施工现场有打架的,不论对错,双方先各自处罚1000元,再进行处理。
四、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1、乙方必须保证工完料尽,场地清,如在甲方指定时间内未完成,甲方给予1000元~5000元/次罚款;
2、楼层建筑垃圾,绝不允许从高处直接往下扔,一经发现给予1000~3000元罚款;
3、各种材料必须按现场要求分类堆码整齐,不按要求执行者给予500~2000元罚款;
4、在施工楼层内发现大便者给予500元/次,并负责将垃圾清除干净。
5、现场排水沟、沉砂池堵塞,未及时清掏,造成污水乱流,甲方给予乙方1000~3000元/次罚款。
6生活区及办公室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如有脏、乱、差现象发生,甲方给予乙方1000~5000元的罚款。
附件:
2
民工工资发放承诺
对于我司分包的美丽·阳光家园项目工程的劳务施工任务,我公司在劳动力的组织和资金安排上均已作了充分论证,无论在资金组织或技术人员准备上,我司都能胜任该项工程的施工,将不会因为工资的发放而影响工程的施工,及为此而造成的一切不良影响;在该项目中绝对保证专款专用,按时发放民工工资。
如我司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不能按时发放民工工资,又无法保证工程的正常生产,造成民工因此而停工、闹事等不良事故,我司愿接受贵公司规定,按实际进场人员(以接受三级教育人员为准)发放人工成本的处罚,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负责。
劳务公司名称:
劳务公司法人:
承包负责人:
2012年月日
附件:
3
治安管理承包协议书
发包人:
北城致远重庆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美丽 阳光 家园 劳务 合同 模板 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