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自动消防设施检测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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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自动消防设施检测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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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自动消防设施检测规程
建筑工程自动消防设施检测规程
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要求: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当被监视区域发生火灾,其烟(温度、光参数达到规定值时,火灾探测器动作,输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启动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
探测器确认灯在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复位前应予保持。
要求:
当火灾探测器内部部件间连线或探测器与控制器之间连线断线或短路时,火灾探测器应发出故障信号,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有其故障信号显示。
要求: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现场触发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时,报警按钮应能输出火灾报警信号,同时报警按钮的确认灯应有可见指示,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
应能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并显示其报警按钮部位。
直到启动部件被手动复位,报警按钮方可恢复原状态。
要求: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火灾报警控制器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他火灾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并予保持,记录火灾报警时间。
要求:
火灾报警控制器第一次发出报警信号后,可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如再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时,应能重新启动声报警信号,并显示报警部位。
要求:
火灾报警控制器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声报警信号能手动消除,光报警信号在火灾报警控制器复位之前不能手动消除。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具有手动复位功能。
要求:
当火灾报警控制器内部、火灾报警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与传输火灾报警信号的部件间发生下述故障时,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
a火灾报警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及传输火灾报警信号的部件间连线断线、短路(短路时发生火灾报警信号除外;
b火灾报警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或连接其他部件间的连接线的接地,出现防碍火灾报警控制器正常工作的故障;
c火灾报警控制器与位于远处的火灾显示盘之间的连接线断线、短路;
d火灾报警控制器主电源欠压;
e给备用电源充电的充电器与备用电源之间连接线断线、短路;
f备用电源与其负载之间连接线断线、短路或由备用电源单独供电时其电压不足以保证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正常工作;
g仅使用打印机作为记录火灾报警时间手段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打印机连接线断线、短路。
对于a、b、c类故障应指示部位,对d、e、f、g类故障应指示出类型。
声故障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如消除后再来故障不能启动,应有消音指示,光故障信号在故障排除之前应能保持;故障期间,如非故障回路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要求:
当火灾和故障同时发生时,火灾报警信号应优先输入火灾报警控制器,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声、光火灾报警信号。
要求: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具有显示或记录火灾报警时间的计时装
置。
使用打印机记录火灾报警时间,应打印出月、日、时、分等信息。
要求: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有本机自检功能。
自检期间,如非自检回路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
要求:
具有可隔离所连接部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有部件隔离状态光指示,并能查寻或显示被隔离部件的部位。
要求:
设有隔离器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当某一隔离器动作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指示出被隔离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部件的部位号。
要求:
当任一总线贿赂上有不少于10只火灾探测器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火灾报警控制器仍能正常工作。
要求:
当交流电网供电电压变动幅度不超过额定电压(220的+10%、-15%,频率偏差不超过标准频率(50Hz的±1%,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如输出电压为脉冲式电压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在最大负载及最大线路电阻条件下可靠工作。
要求: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具有电源转换装置。
当主电源断电时,
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主、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应有指示。
主、备用电源转换应不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3.1.
4.1设置
要求:
火灾显示盘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
3.1.
4.2火灾报警功能
3.1.
要求:
火灾显示盘应能接收来自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并予保持。
3.1.
要求:
火灾显示盘第一次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可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如再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时,应能重新启动声报警信号,并显示报警部位。
3.1.
要求:
火灾显示盘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光报警信号在火灾报警控制器复位之前不能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并有消音指示。
3.1.
要求:
对非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的火灾显示盘,当主电源断电,或给备用电源充电的充电器与备用电源之间连接线断线、短路,或备用电源与其负载之间连接线断线、短路,或备用电源单独供电时其电
压不足以保障火灾显示盘正常工作时,火灾显示盘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并指示故障类型。
声故障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并有消音指示,光故障信号在故障排除之前应保持;故障期间,如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火灾显示盘应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3.1.
要求:
对非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的火灾显示盘,应具有电源转换功能。
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应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应有指示,主、备电源的转换应不使火灾显示盘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要求:
扬声器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要求:
发生火灾时,在消防控制室能将着火层及相邻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
要求:
二层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消防控制室应先接通着火层及相邻的上下层;首层发生火灾,应先接通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地
下室发生火灾,应先接通地下各层及首层;含多个防火分区的单层建筑,应先接通着火的防火分区及相邻的防火分区。
要求:
消防控制室能监控用于火灾应急广播的扩音机的工作状态,并应具有监控扩音机和采用传声器播音的功能。
要求:
床头柜内设有服务性音乐广播扬声器时,应有火灾应急广播功能。
要求:
扩音机及备用扩音机设置数量及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满足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火灾警报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消防控制设备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能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火灾警报装置,使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要求:
二层及以上发生火灾,消防控制室应先接通着火层及相邻上、下层的火灾报警装置;首层发生火灾,应先接通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的火灾报警装置;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接通地下各层及首层的火灾警报装置;含多个防火分区的单层建筑,应先接通着火的防火
分区及相邻的防火分区的火灾警报装置。
要求:
在环境噪音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火灾警报装置时,其声警报器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音15dB。
要求:
消防专用电话总机、电话分机、电话塞孔及外线电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消防电梯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在建筑物首层手动启动消防电梯专用操作按钮,消防电梯运行正常。
当消防电梯升至最高层(或其他各层时,在首层操作下降按钮,消防电梯可直接降至首层,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要求:
消防控制室确认火灾后,应能控制消防电梯和常用电梯自动停于首层,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要求:
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处于自动状态时,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能输出控制消防电梯和常用电梯自动降至首层的信号,并接收反馈信号,显示其动作状态。
要求:
高层建筑消防电梯的供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要求: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触发器件的相关火灾报警信号,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要求: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声报警信号能手动消除,光报警信号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复位前应予保持。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能手动复位。
要求:
当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内部与其相连的部件间发生故障时,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
a显示报警部位。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显示火灾报警、故障报警部位。
b显示电源工作状态。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显示系统供电电源的工作状态。
c控制电源。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输出切断火灾发生区域的正常供电电源、接通消防电源的控制信号。
d控制室内消火栓系统。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输出控制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的启动和停止的控制信号,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应能显示启泵按钮所处位置。
e控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输出控制自动喷水和水喷雾系统的启动和停止的控制信号,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应能显示水流指示器、报警阀以及其他有关阀门的所处状态。
f控制气体灭火系统。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在管网气体灭火系统的报警、喷洒各阶段发出相应的声、光报警信号,声信号能手动消除,并显示其状态;在延时阶段应能输出关闭防火门、窗,停止空调通风系统,关闭有关部位防火阀的控制信号,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g控制泡沫灭火系统。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输出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泵和消防水泵的启动和停止的控制信号,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h控制干粉灭火系统。
消防控制设备应能输出控制干粉灭火系统的启动和停止的控制信号,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i控制放火卷帘。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输出控制放火卷帘门的半降、全降的控制信号,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j控制电动防火门。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输出能控制平开防火门关闭的控制信号,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k控制空调通风系统。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输出能停止有关部位的空调通风、关闭电动防火阀的控制信号,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l控制防烟排烟系统。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输出能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排烟风机和排烟阀等的控制信号,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m控制电梯。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输出控制常用电梯使其自动降至首层的控制信号,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n启动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输出使受其控制的火灾应急广播投入工作的控制信号。
o启动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输出使受其控制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投入工作的控制信号。
p启动火灾警报装置。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输出使受其控制的火灾警报装置投入工作的控制信号。
如要进行操作必须用密码或钥匙才能进行操作。
要求: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具有对单路受控设备的手动控制功能。
要求: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具有显示或记录火灾报警和受控设备动作时间的功能。
仅使用打印机记录时间时,还应打印出月、日、时、分等信息。
要求: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对本机及面板上的所有指示灯、显示器进行功能检查。
要求:
具有可隔离所控制设备功能的消防联动设备,在隔离操作完成2s内,应有隔离指示并能查看和显示被隔离的部位,当恢复被隔离的设备时,在恢复隔离操作20s内应能使被恢复的设备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要求: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所连接的输入/输出模块的数量不超过50个时,所有模块均处于动作状态,或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所连接的输入/输出模块的数量超过50个时,20%的模块(但不少于50个处于动作状态时,主电源容量应能保证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仍能正常工作。
要求:
当交流电网供电电压变动幅度不超过额定电压(220V的+10%、-15%,频率偏差不超过标准频率(50Hz的±1%,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要求: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具有电源功能。
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主、备电源工作状态应有指示。
要求:
消防应急灯具(含消防应急照明灯、消防应急标志灯、消防应急照明灯,下同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正常交流电源供电切断后,消防应急灯具应顺利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其应急转换时间应不大于5s。
要求:
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30min;新建工程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90min。
要求:
疏散用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其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人防工程最低照度不应低于5Lx。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
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能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要求:
对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切断正常供电的交流电源后,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能迅速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要求:
对集中控制型的消防应急灯具,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能以手动、自动方式启动消防应急灯具。
当手动启动时,能使所有与其相连的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接受和显示消防应急灯具的动作状态信号。
要求:
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处于自动状态时,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能输出使受其控制的消防应急灯具投入工作的信号,消防应急灯具应及时启动,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要求: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3.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要求:
消防水池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几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消防水泵和备用泵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在消防泵房消防水泵控制柜上手动启动消防水泵,消防水泵启、停功能正常,能应在60s内投入正常运行,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要求:
在消防控制室手动操作消防水泵的启、停装置,消防水泵启、停功能正常,能在60s内投入正常运行。
消防控制设备应能接受并显示消防水泵动作信号。
要求:
湿式系统、干式系统的喷头动作后,报警阀、水力警铃、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应及时动作,并由压力开关直接联锁自动启动消防水泵,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有消防水泵及各部位动作信号显示。
要求:
以备用电源切换方式或备用泵切换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60s内投入正常运行,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要求:
稳压泵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当系统压力低于设计最低压力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
要求: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作为稳压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当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压力下降到设计最低压力时,压力开关应及时动作,并联到模拟最低压力以下时,观察压力开关是否动作,消防水泵是否启动,当达到模拟设计最低压力时,消防水泵是否自动停止运行。
3.2.
4.1湿式报警阀
3.2.
要求:
湿式报警阀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3.2.
要求:
开启报警阀试水阀门,延时器应自动排水,报警阀应及时动作,在系统排水后90s内,水力警铃应发出连续报警信号(此时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不应小于0.05MPa,距水力警铃3m远处警铃声声强不应小于70dB,压力开关应接通电路报警,并联锁启动消防水泵。
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有各部位动作信号显示。
3.2.
4.2干式报警
3.2.
要求:
干式报警阀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3.2.
要求:
开启系统试验阀,管网中的压缩空气从试验阀中排出,加速排气装置投入运行,空气压缩机停止运行,报警阀前压力水进入系统管网,干式报警阀动作,水力警铃报警,压力开关工作并联锁启动消防水泵。
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有各部位动作信号显示。
3.2.
4.3雨淋阀
3.2.
要求:
雨淋阀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3.2.
要求:
雨淋阀上的电磁阀动作后,雨淋阀开启,雨淋阀前端的压
力水进入系统管网,水力警铃报警,压力开关动作并联接启动消防水泵。
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有各部位动作信号显示。
要求:
在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自水流出90s内,报警阀、水力警铃、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和消防水泵等应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动作信号,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接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有各部位动作信号显示。
要求:
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能以自动、手动方式控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启、停。
要求:
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能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显示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安全信号阀的工作状态,且宜显示消防水
泵及消防水箱的水位。
要求:
手动直接控制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手动操作控制装置上的消防水泵启、停按钮,消防水泵启、停功能正常,并能在60s内投入正常运行。
要求:
当系统中闭式喷头动作后,在90s内,湿式报警阀开启,水力警铃报警,水流指示器动作,压力开关动作并联锁启动消防水泵,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显示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部位。
要求:
当系统中闭式喷头动作后,空气压缩机应停止运行,加速排气装置应投入运行,报警阀前压力水进入系统管网,干式报警阀动作,水力警铃报警,水流指示器动作,压力开关动作并联锁启动消防水泵,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显示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部位。
要求:
当发生火灾区域的一火灾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后,控制室
消防控制设备应接收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显示火灾探测器部位,同时发出启动雨淋阀上电磁阀的指令,电磁阀动作,雨淋阀开启,雨淋阀前端的压力水进入系统管网,水力警铃报警,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动作,并联锁启动消防水泵,管路中的压力水由末端试水装置的试验阀处流出。
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有各部位动作信号显示。
自雨淋阀开启至管路末端压力水流出不应超过3min
预作用系统应同时具备自动控制、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手动远控、现场应急启动雨淋阀、消防泵的三种控制方式。
要求:
发生火灾区域内的一火灾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后,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接收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显示火灾探测器部位,同时发出启动雨淋阀上电磁阀的指令,电磁阀动作,雨淋阀开启,雨淋阀前端的压力水进入系统管网,水力警铃报警,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动作,消防水泵启动,管路中的压力水由雨淋阀上的旁通阀流出。
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有各部位动作信号。
雨淋系统应同时具备自动控制、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手动远控、现场应急启动雨淋阀、消防泵的三种控制方式。
要求:
发生火灾区域内的一火灾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后,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接收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显示火灾探测器部位,同时发出启动雨淋阀上电磁阀的指令,电磁阀动作,雨淋阀开启,雨淋阀前端的压力水进入系统管网,水力警铃报警,水流指示器、压
力开关动作,并联锁启动消防水泵,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有各部位动作信号显示。
水幕系统应同时具备自动控制、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手动远控、现场应急启动雨淋阀、消防泵的三种控制方式。
3.3室内消火栓系统
要求:
消防水池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消防水泵和备用泵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在消防泵房水泵控制柜上手动启动消防水泵,消防水泵启、停正常,能在60s内投入正常运行,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要求:
在消防控制室手动操作消防水泵的启、停控制装置,消防水泵启、停功能正常,能在60s内投入正常运行,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接收并显示消防水泵动作信号。
要求:
手动启动消火栓按钮,消防水泵启、停功能正常,能在60s内投入正常运行,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消防水泵动作信号,且显示消火栓按钮部位。
要求:
以备用电源切换方式或备用泵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60内投入正常运行,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要求:
稳压泵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当系统压力低于设计最低压力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
要求: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作为稳压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当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压降到设计最低压力时,压力开关应及时动作,并联锁启动消防水泵;当达到设计压力时,消防水泵应自动停止运行。
3.3.
4.1设置
要求:
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3.3.
4.2基本性能
3.3.
要求:
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应大于0.8MPa,当大于0.8MPa时,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
3.3.
要求:
消火栓栓口出水压力大于0.5MPa时,消火栓处应设减压装置。
3.3.
要求:
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系统最不利点处消火栓栓口静水压力不低于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应不低于0.15Mpa。
3.3.
要求:
一般建筑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应小于7m;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和甲、乙类厂房,超过六层的民用建筑,超过四层的厂房,库房等,消防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消防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3m。
要求:
消火栓按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消火栓按钮启动后,其指示灯应显亮,灯光为红色,在室内光线条件下,距3m远处应清晰可见。
要求:
消火栓按钮手动启动后,消防水泵应动作,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能收到其报警信号并显示按钮部位。
要求:
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能以自动、手动方式控制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的启、停。
要求:
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能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显示消火栓按钮的位置,且宜显示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水位。
要求: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手动直接控制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手动操作控制装置上的消防水泵启、停按钮,消防水泵启、停功能正常,并能在60s内投入正常运行。
3.4泡沫灭火系统
要求:
泡沫灭火系统中的泡沫液储罐、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发生装置、消火栓及管道、阀门等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能以自动、手动方式控制泡沫泵及消防水泵的启、停。
要求:
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能显示泡沫灭火系统的工作状态,且宜显示消防水池、箱的水位。
要求: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手动直接控制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手动操作控制装置上的消防水泵启、停按钮,消防水泵启、停功能正常,并能在60s投入正常运行。
要求:
消防水泵及固定消防泵组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要求:
在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消防水泵或固定消防泵组的控制装置,消防水泵或消防固定泵组启、停功能正常,消防水泵应在60s内投入正常运行。
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信号。
要求:
以备用电源切换方式或备用泵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60s内投入正常运行,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
号。
要求:
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上手动启动泡沫灭火装置,防护区内声、光警报装置应报警,泡沫灭火装置应启动喷射,同时防护区内相关的门、窗应自动关闭,封闭空间的排气口应自动开启,相关部位的生产、照明电源应被切断。
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有泡沫喷射及各部位动作信号显示。
要求:
手动启动防火区外紧急启动按钮,防护区内声、光报警装置应报警,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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