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学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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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学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河南省工业学校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
豫财竞谈-2017-196
采购人:
河南省工业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
二O一七年三月
第一章谈判公告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工业学校委托,就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谈判。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
河南省工业学校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2采购编号:
豫财竞谈-2017-196
1.3采购内容:
校园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
85万元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服务期限:
一年
1.4采购范围:
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水电及公共设施管理等;详见谈判文件。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投标人须具备壹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2.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物业经理上岗证或国家注册物业管理师证;
2.4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
2.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供应商报名时】;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3.1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24日上午9:
00—12:
00,下午14:
00--17:
00(节假日除外);
3.2 发售地点: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楼702室);
3.3 出售方式:
现场购买;
3.4 谈判文件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3.5 其他有关事项:
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有效公章的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物业经理上岗证或国家注册物业管理师证、业绩、近期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或2016年)、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4.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4.1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7年3月30日下午14:
00时(北京时间)
4.2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21室。
5.谈判有关信息
5.1谈判时间:
2017年3月30日下午14:
00时(北京时间)
5.2谈判地点:
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21室。
5.3其他有关事项:
开标时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招标网》、《中国招标与招标网》、《河南招标招标综合网》上发布。
7.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招标人:
河南省工业学校
联系人:
尹先生
联系电话:
0
联系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78号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务女士梁女士
联系电话:
8
联系地址:
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楼702室。
邮政编码:
450003
汇款银行及帐号:
开户行:
中行郑州花园支行丰西分;帐号:
6361。
河南省工业学校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2日
第二章响应人须知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招标人
名称:
河南省工业学校
联系人:
尹先生
联系电话:
0
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78号
1.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楼702室
联系人:
务女士梁女士
联系电话:
8
1.1.5
项目名称
河南省工业学校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1.6
服务地点
河南省工业学校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投资金额
85万元
1.2.3
出资比例
100%
1.2.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范围
详见“第三章项目服务要求”
1.3.2
服务期限
一年
1.4
响应人资质要求
见第一章谈判公告“2.投标人资质要求”
1.9.1
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应自行对建筑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1.10.1
响应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
人民币850000.00元,响应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取消其谈判资格
3.3
谈判有效期
60日历天(谈判截止之日起)
3.4
谈判保证金
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截止日期:
于谈判截止时间前交至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到帐时间为准)
缴纳方式:
从公司基本户以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须注明项目名称)交到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行郑州花园支行丰西分
帐号:
6361
备注:
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须携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与投标单位财务开具的收到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盖单位财务章),注明项目名称。
3.5.3
签字或盖章要求
见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3.5.4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叁份
3.5.5
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装订均应采用A4大小的纸张胶装方式,不接收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
4.1
封套上写明
响应人的地址:
响应人名称:
XXXXXX(项目名称)项目谈判响应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3月30日下午14:
00(北京时间)
4.2.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中亨大厦721室
4.2.4
是否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否
5.1
竞争性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
2017年3月30日下午14:
00时(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
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中亨大厦721室
5.3.1
谈判小组的组建
人数:
由招标人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总数的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河南省财政厅政府招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3.5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名
8.1
履约担保
在合同中约定
8.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国家标准,由成交人支付
8.3
是否要求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要求提交电子版;
①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
包含全部响应文件内容的电子文档
②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及份数:
U盘一份
③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
详见响应人须知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谈判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1.1.1本次谈判项目采购人:
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2本次谈判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次谈判项目合格供应商:
是指响应谈判、参加谈判竞争的法定代表人单位。
1.1.4本次谈判项目质保期:
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次谈判项目名称:
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项目服务地点:
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谈判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谈判项目的投资金额:
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谈判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4本谈判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采购范围及服务期限
1.3.1本次采购范围:
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服务期限:
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响应人资质要求:
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5费用承担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保密
1.6.1谈判期间,直到授予成交的供应商合同止,凡是与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成交候选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6.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如向谈判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判被拒绝。
1.6.3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谈判期间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时,谈判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
在谈判结束后,凡与谈判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谈判情况扩散出谈判组成员之外。
1.6.4采购人原则上不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如对本次评审推荐的拟成交供应商有异议或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超过法律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
1.6.5谈判结束后,不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本次竞争性谈判不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提出问题要求
1.10.1潜在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中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并加盖企业公章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的地址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谈判文件完全认可。
代理机构将对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
代理机构将答复发给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1.11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偏离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谈判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竞争性谈判文件
2.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
(1)谈判公告;
(2)响应人须知;
(3)项目服务要求;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2.2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2.3.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的任何时间,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正谈判文件。
该补充文件将是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
2.3.2补充文件将以书面方式通知到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谈判文件收受人应以书面形式回复代理机构确认收到每一份补充文件。
当谈判文件、补充(答疑)通知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3.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按修正的谈判文件准备响应文件,采购人可以酌情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3谈判响应文件
3.1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一览表;
(4)综合材料;
(5)管理服务人员配置和管理;
(6)物业管理方案;
(7)优惠及服务承诺;
(8)谈判保证金交付证明;
(9)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2谈判报价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自主合理报价。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
,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并充分考虑供货及服务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系数,由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自主考虑、优惠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
3.3谈判有效期
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
,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谈判失效。
3.4谈判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缴纳方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谈判保证金必须确保在前附表要求的时间前到账,否则视为未递交,有效的谈判保证金进账凭证的复印件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退还,非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3.5.1谈判响应文件应按“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报价一览表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5.2谈判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服务期限、谈判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谈判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谈判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谈判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4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及电子文档格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5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4.1.2响应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1.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拒收未装订成册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
4.2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2.2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地点:
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2.3供应商应在本章第
4.2.4除响应热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竞争性谈判
5.1谈判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谈判程序
5.2.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宣布谈判会开始;
5.2.2与会领导讲话;
5.2.3宣布谈判纪律;
5.2.4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5.2.5谈判(采购人将对谈判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5.3谈判
5.3.1谈判组织:
谈判工作由谈判小组独立进行,谈判小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建,其中采购人代表人数不超过谈判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总人数不少于3人的单数。
5.3.2谈判小组按先初审、后谈判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谈判小组对密封情况完好的响应文件根据本须知第
5.3.3在初审阶段,属于下列情况的响应文件将不得进入谈判阶段:
(1)谈判响应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
(2)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3)谈判响应文件中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4)谈判资格不合格的供应商。
在初审阶段,谈判小组还需对供应商的谈判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打印上的错误。
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5.3.4谈判响应文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为未能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1)响应文件封面、报价函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谈判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谈判响应文件中被授权人签字与参加谈判时被授权人签字不一致的;
(3)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谈判响应文件中无谈判报价、无服务期限、无服务内容或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服务期限未达到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
(5)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6)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7)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3.5详细谈判:
(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取二轮报价制,第一轮报价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书面报价,第二轮在谈判中现场书面递交。
(2)谈判的顺序由谈判供应商代表在谈判现场经抽签确定。
(3)由谈判小组按抽签顺序逐一与供应商进行谈判,主要对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中的不确切、不确定、不全面的内容以及其他内容进行沟通澄清。
谈判小组有权对供应商进行质疑,并要求对方提供书面答复。
【注:
1、第二轮报价不得超出采购人预算价;2、第二轮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需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
(4)谈判小组按照“符合采购人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报价最低”的原则,将按第二轮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由谈判小组在谈判记录上签字。
5.3.6谈判结束后,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未成交供应商。
5.4谈判过程的保密性
5.4.1谈判期间,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与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成交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5.4.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如向谈判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判被拒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记录其不良行为。
5.5评定标准
5.5.1采购人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5.2在质量、服务不相等情况下不以价格作为成交之唯一条件。
5.6谈判结果公示
5.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工作报告送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谈判工作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工作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
5.6.2采购人在按规定确定成交人之日起1天内,将成交结果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公告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告期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接到投诉的,可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发出成交通知书。
6合同授予
6.1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6.2签订合同
6.2.1供应商的第二轮报价为成交价,成交价即为合同价。
6.2.2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在谈判过程中对谈判响应文件作出的澄清、解释订立书面合同。
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对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7纪律和监督
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谈判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工作。
7.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7.4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7.5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竞争性谈判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项目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校园占地77亩,其中,教学楼一栋,预估保洁面积2700㎡;宿舍楼3栋,预估保洁面积2900㎡;实训实验楼2栋,预估保洁面积1600㎡;综合楼1栋,预估保洁面积2200㎡;办公楼1栋,预估保洁面积350平方米;运动场、篮球场,预估保洁面积12000㎡;校园公共区域,预估保洁面积13000㎡。
学校出入大门1个,需要保安3名,夜间巡视员1名。
另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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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 工业 校园 物业管理 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