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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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第二批)的公告
根据中共淄博市委淄博高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打造“三最”城市升级版实施方案>的通知》(淄高新委办字〔2018〕28号)精神,我们编制了《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第二批)》,现予以公布。
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和职责任务变化等情况对清单实施动态调整。
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第二批)
序号
办理项名称
对应的公共服务事项子项
对应的公共服务事项
服务对象
环节和流程
申请材料及数量
承诺完成时限
办理成本
是否为全程网办事项
是否为零跑腿事项
是否为“全市通办”事项
备注
名称
编码
名称
编码
1
劳动用工、合同备案
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合同备案
2
1、递交纸质材料;
新订:
1/8工作日
0
否
否
否
2、审核信息录入系统。
1、《淄博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3份;
2、《淄博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人员信息表》1份;
3、用人单位与被招用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2份;
4、被招用人员的《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初次在淄就业的外地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续订、变更:
1、《淄博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2份;
2、续订合同或变更合同一式2份。
2
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
3
1、递交纸质材料;
1、劳动者身份证;
1/8工作日
0
否
否
否
2、审核信息录入系统。
2、《就业创业证》(初次办理《就业创业证》需提供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1张);
3、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需提交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未进行就业登记的需补办就业登记;
4、择业期处于无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失业登记,并注明择业期高校毕业生。
5、自雇型就业人员开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停业的需提供工商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或转让证明;
6、按有关规定失地、失林的需提交由常住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7、军人退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需提交退役证明和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8、刑满释放凭释放证明,假释或监外执行需提交司法部门的有关证明,缓刑人员凭法院判决书;
9、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居住满6个月以上,可凭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在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失业登记。
10、灵活就业和自由职业者失业的,提供从事灵活就业或自由职业场所所在地街道或社区出具的停止灵活就业或停止自由职业证明。
3
补办就业登记
补办就业登记
3
1、递交纸质材料;
1、用人单位为职工补办就业登记:
1/8工作日
0
否
否
否
2、审核信息录入系统。
(1)书面申请;
(2)《淄博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2份、《淄博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人员信息表》1份;
(3)《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招用人员的复印件;
(4)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2份;劳动者《就业创业证》;
(5)为已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补办就业登记,用人单位应携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劳动者《就业创业证》;
2、劳动者个人补办就业登记:
劳动者原单位不存在的(破产、注销和关闭等情况),由劳动者个人写出书面申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
4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新开户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新开户
2
1、提交纸质开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8工作日
0
否
否
否
2、审核信息录入系统。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解除和终止劳动用工备案
解除和终止劳动用工备案
2
1、递交纸质材料;
1、劳动合同原件1式2份;
1/8个工作日
0
否
否
否
2、审核信息录入系统。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式6份;
3、淄博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3份;
4、劳动者提出:
劳动者手写辞职报告1份(用人单位盖公章、劳动者签字按手印);
5、单位提出:
单位出具书面材料1份(因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解除的,还需提供单位违纪处理文件);
6、双方协商一致:
单位出具材料或双方协议书。
6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1
1、递交纸质材料;
由本人持《就业创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8个工作日
0
否
否
否
2、审核信息录入系统。
1、大龄失业人员(“4050”人员):
失业状态下劳动年龄内女性年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
2、“双零”家庭认定由家庭成员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收入证明等有关资料向所在社区(村)提出申请,经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初审后在申请人所在社区(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区县就业服务机构认定;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离婚证》、法院裁决书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5、残疾人员:
《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6、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以最近一次《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登记时间为准。
7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
1、递交纸质材料;
1、本人身份证;
按季度申报;审核5个工作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0
否
否
否
2、材料审核;
2、就业创业证
3、资金公示;
3、《山东省灵活就业人员登记认定表》;
4、资金发放。
4、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5、淄博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8
小微企业认定
小微企业认定
2
1、递交纸质材料;
1、小微企业认定证明表;
1/8个工作日
0
否
否
否
2、审核信息录入系统。
2、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4、职工花名册;
5、被招用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9
企业享受税收政策认定
企业享受税收政策认定
2
1、递交纸质材料;
1、营业执照
1/8个工作日
0
否
否
否
2、审核信息录入系统。
2、新招用人员持有的就业创业证;
3、持就业创业证人员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表;
4、金融机构代发工资明细(加盖银行业务章);
其中,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要提交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10
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资格认定
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资格认定
1
1、递交纸质材料;
1.创业者的《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学历证明;
1/8个工作日
0
否
否
否
2、审核信息录入系统。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已换发新证的,无需税务登记证)。
11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申领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申领
1
1、递交纸质材料;
1、居民社保卡
1/8个工作日
0
否
否
否
2、材料审核;
2、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3、资金公示;4、资金发放。
3、填写《失业金申领表》
12
职业培训开班审核备案
职业培训开班审核备案
2
1、递交纸质材料;
1、《淄博市职业技能培训开班申请表》;
1个工作日
0
否
否
否
2、审核信息录入系统。
2、《学员花名册》;
3、《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13
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审核
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审核
2
1、递交纸质材料;
1、《淄博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淄博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花名册》《证书编号花名册》;
审核10个工作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0
否
否
否
2、材料审核;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资金公示;4、资金发放。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证明);
4、职业资格证、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5、培训人员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协议书(原件);
6、培训人员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代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协议书(原件);
7、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8、定点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14
国有企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国有企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
1、递交纸质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简章或招聘方案。
5、《国有企业招聘计划表》。
1/8个工作日
0
否
否
否
2、审核信息录入系统。
15
企业集体合同审核
企业集体合同审核
2
1、递交纸质材料;
1、集体合同(4份)
1/8个工作日
0
否
否
否
2、审核信息录入系统。
2、淄博市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4份)
3、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4份)
4、工资集体协议书(4份)
16
门诊慢性病备案
门诊慢性病备案
1
个人提出申请,到经办机构登记,经办机构组织专家鉴定,鉴定结果公示,符合准入标准的门诊慢性病人与门诊慢性病协议机构签约。
《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资格申请表》、一张一寸照片、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未住院的提供两年内连续治疗的门诊病历复印件、近期化验单或检查报告复印件、近期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
30个工作日
0
否
否
否
门诊慢性病资格准入需要医疗专家进行鉴定,从收集材料到鉴定、结果公示需要一段时间。
17
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协议管理
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协议管理
2
医疗机构提出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申请,经办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上报市处,批复后予以办理。
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申请表
30个工作日
0
否
否
否
医疗机构
18
医疗保险零售药店协议管理
医疗保险零售药店协议管理
2
零售药店提出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申请,经办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上报市处,批复后予以办理。
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申请表
30个工作日
0
否
否
否
零售药店
19
工亡待遇核定支付
工亡待遇核定支付
1
1.职工因工死亡或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资格,用人单位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1.《淄博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30个工作日(如有问题,待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再进行结算);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资格60日
0
否
否
否
高新区参保单位工伤人员、高新区参保单位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资格核定及高新区参保单位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核定支付
2.高新区经办机构受理后向市属经办机构提报材料,市属经办机构出具《供养亲属资格核定决定书》,高新区经办机构收到后向申请人送达;
2.《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老工伤确认通知书》
3.经办机构受理并将费用录入系统并审核结算;
3.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机构基金财务部门审核拨付。
4.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人民法院出具)或火化证(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提供)
5.《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资格(申请)核定表》(申请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提供)
6.近亲属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证明(申请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提供)
7.证明死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有关材料:
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材料、其他材料
8.近亲属系孤寡老人、孤儿、养子女的证明原件(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申请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提供)
9.近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申请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提供)
20
企业、民办非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登记注销
企业、民办非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登记注销
2
单位经办人到社保大厅办理
提供注销单位的工商注销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执照号码)
1月8日
0
否
否
否
21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用补缴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用补缴
2
单位经办人持所需材料到社保大厅办理
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业务申报表》
1月8日
0
否
否
否
2.补缴人员的补缴依据(批文或工资审批表或编制备案通知单)
22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查询打印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查询打印
3
本人、委托人或单位经办人持所需材料到社保大厅办理
1.打印个人清单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委托他人打印的还需要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
1月8日
0
否
否
否
2.打印单位职工清单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及单位介绍信
23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查询打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查询打印
3
本人、委托人或单位经办人持所需材料到社保大厅办理
1.打印个人清单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委托他人打印的还需要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
1月8日
0
否
否
否
2.打印单位职工清单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及单位介绍信
24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去世减员手续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去世减员手续
3
去世人员家属或单位经办人持所需材料到社保大厅办理
火化证(无火化证的提供医学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工资部门审批的抚恤金审批材料
25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历史维护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历史维护
1
本人持所需材料到社保大厅办理
1、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
1月8日
0
否
否
否
2、本人养老手册
3、经办机构缴费档案查询材料
26
建筑行业按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
建筑行业按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
2
单位经办人持所需材料到社保大厅办理
(一)首次申报
1月8日
0
否
否
否
1、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或《淄博市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社保大厅提供);
4、淄博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社保大厅提供)。
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再次申报
1、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或《淄博市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淄博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社保大厅提供)。
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7
建筑行业按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变更
建筑行业按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变更
2
单位经办人持所需材料到社保大厅办理
1、原缴费证明
1月8日
0
否
否
否
2、变更申请
3、变更后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发包备案表
28
建筑行业按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申报
建筑行业按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申报
2
公户对公户转账或者持工作人员开具的现金单到银行缴纳现金
无
1月8日
0
否
否
否
29
开具建筑行业按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证明
开具建筑行业按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证明
2
单位经办人持所需材料到社保大厅办理
建筑业工伤保险缴费发票
1月8日
0
否
否
否
30
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行业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
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行业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
2
单位经办人持所需材料到社保大厅办理
(一)首次申报
1月8日
0
否
否
否
1、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或《淄博市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社保大厅提供);
4、淄博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社保大厅提供)。
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再次申报
1、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或《淄博市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淄博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社保大厅提供)。
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1
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行业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变更
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行业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变更
2
单位经办人持所需材料到社保大厅办理
1、原缴费证明
1月8日
0
否
否
否
2、变更申请
3、变更后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发包备案表
32
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行业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
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行业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
2
公户对公户转账或者持工作人员开具的现金单到银行缴纳现金
无
1月8日
0
否
否
否
33
开具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行业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
开具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行业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
2
单位经办人持所需材料到社保大厅办理
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行业工伤保险缴费发票
1月8日
0
否
否
否
34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登记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登记
1
本人或者委托人持相关材料到社保大厅或者高新区工商银行社保专柜办理
1、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
1月8日
0
否
否
否
2、户口本(高新区户口)或者高新区房产证(夫妻还需提供结婚证)或者高新区暂住证;领取失业金人员提供失业证
3、本人工商银行卡
4、委托人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
35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险种变更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险种变更
1
本人持所需材料到社保大厅办理
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
1月8日
0
否
否
否
36
灵活就业人员托收信息变更
灵活就业人员托收信息变更
1
本人或者委托人持相关材料到社保大厅或者高新区工商银行社保专柜办理
1、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
1月8日
0
否
否
否
2、本人工商银行卡
3、委托人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
37
个人社会保险信息合并
个人社会保险信息合并
3
本人或委托人或单位经办人持所需材料到社保大厅办理
1.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
1月8日
0
否
否
否
2.单位经办人需单位介绍信
38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补缴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补缴
1
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材料到社保大厅办理
1、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
1月8日
0
否
否
否
2、个体代扣人员提供代扣银行卡流水、代扣银行卡、补缴申请
3、余额充足的储蓄卡
39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当期缴费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当期缴费
1
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材料到社保大厅办理
1、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
1月8日
0
否
否
否
2、余额充足的储蓄卡
40
社保卡注销作废
社保卡注销作废
1
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申请材料到人社大厅办理
1、社保卡;
1月8日
0
否
否
是
2、身份证;
3、委托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1份)
41
绑定临时社保卡
绑定临时社保卡
1
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申请材料到人社大厅办理
1、有效身份证件(没有办理身份证的儿童提供户口本);
1月8日
0
否
否
是
2、急需用卡证明(住院手续,慢性病鉴定表,门诊统筹签约协议)。
42
社保卡激活(个人申请的)
社保卡激活(个人申请的)
1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请办卡的经办机构办理
社保卡
1月8日
0
否
否
否
43
社保卡激活(单位申请的)
社保卡激活(单位申请的)
2
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申请材料到申请办卡的经办机构办理
1、社保卡制卡名单;
1月8日
0
否
否
否
2、社保卡领卡通知单;
3、经办人员身份证。
(材料加盖公章)
4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1
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申请材料到户籍地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
1月8日
0
否
否
否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原件、复印件1份);
4、到社区、村居填写《居民社会保险登记表》
4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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