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XMX5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5种线路部分最新最全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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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MX5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5种线路部分最新最全版
目录
安全施工责任制度1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4
安全施工检查制度6
安全例会制度7
安全施工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8
安全活动日、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10
安全监护制度12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3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6
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17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18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20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1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3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4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25
生活卫生管理制度26
安全奖惩制度27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29
消防保卫管理制度31
安措补助费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32
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33
女工特殊保护制度34
反违章考核管理制度35
临近带电、停电、不停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9
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1项目部安环部门职责
1.1负责制订工程项目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实施。
1.2汇总并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1.3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
1.4布置、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1.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重大施工项目、危险性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1.6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安全环境保护措施,审查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7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监督、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和职工的作业行为,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1.8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管理、监督与控制。
1.9负责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1.10对膳食、饮用水等生活卫生、环境卫生和现场医疗救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11负责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机具)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施工机械(机具)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1.13参与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
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
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
1.14负责施工机械(机具)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
1.15负责防火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6监督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定期试验工作。
审批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外的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1.17负责安全工器具的计划、购置并监督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1.18负责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员工作例会。
监督检查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指导班组进行安全建设。
1.19贯彻落实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监督分包项目有关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办法的实施。
1.20协助领导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
协助领导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
1.2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1.22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2项目部物资部门职责
2.1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2.2必须按安全生产法规要求购进合格的防护用品,并优先考虑安全生产防护用品专用款。
2.3在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严禁设备带病作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4材料进场时按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图要求堆放整齐,保证文明施工,有利安全作业。
3项目部工程部门职责
3.1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3.2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3.2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布置与管理。
3.4负责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3.5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和审查。
3.6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3.7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项目部综合部门职责
4.1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
执行公司的“程序文件”,按时向上级机关上报各种报表。
4.2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严格考核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目标和成本目标,按计划完成项目部与公司签定的施工合同。
4.3为工程积极筹备资金,保障和监督工程资金的使用。
4.4按公司有关规定,与施工队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并按已签定的合同内容监督执行。
4.5积极与当地政府配合,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提前办理好土地临时占用、青苗赔偿和外协工作,并按规定签定占地、拆迁、树木砍伐等补偿协议或合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4.6组织职工培训工作,登记特殊工种人员名单和钢印代号,及时向监理部上报特殊工种人员名单。
4.7加强合同工和临时工的管理工作,及时签定劳务合同,严格控制劳务人员的数量和工资标准。
4.8认真搞好职工的后勤保障和项目部的各种看板管理工作,按时购置和发放劳保用品和业余文化用品。
4.9收集整理各种移交资料和达标投产资料文件。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1对承担安全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意识和能力的培训,使之能够胜任所承担的工作。
2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生产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报公司劳资处批准,由项目部实施。
3在当地录用临时工,由项目部组织培训、考试,试卷由项目部安环部保存备查。
4安全教育与培训要按公司程序文件认真进行,不得走过场,对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90分为及格)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运用各种形式(安全教育、活动、简报等)开展安全施工宣传教育活动。
6工程各分部工程开工前,项目部针对各分部工程的特点(基础工程、组塔工程、架线工程)组织各施工队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7对新入厂的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人员等)必须进行时间不少于三天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7.1公司级: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国家电力公司有关电力建设的规程、规定;本企业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本企业安全施工情况、施工特点,主要危险及要害部位;一般安全施工防护知识和电气、起重及机械方面安全知识;本企业伤亡事故典型案例等。
7.2项目部级:
本工地施工特点、性质和安全施工情况;主要工种及作业中的专业安全
要求;本项目危险辨识及预控措施;本工地施工区域内重大危害因素和潜在的风险、特
种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等。
7.3施工队级:
本施工队安全施工情况、工作性质及施工范围;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本施工队施工环境、事故多发场所及危险场所;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品、工具的正确使用和保管方法。
8因工程需要施工现场临近使用的民工,在施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讲解工作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宣讲安全施工作业票和安全监护制度,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9对从事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经有关部门进行专业操作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对上述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收回证件,停止作业,待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对于无证人员或证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复审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10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具,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的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1对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应由安环部门组织重新进行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1经常性安全检查。
项目部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部门齐抓共管,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发动群众做好安全工作,项目经理、总工和工程技术、安全监察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
施工队兼职安全员每天坚持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以利于进行跟踪指导、跟踪监督、跟踪服务,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消除隐患,达到事故预控之目的。
2定期性的安全检查
2.1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带队、专业人员参加,可邀请施工队成员参加,对每个参加施工的队伍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2.2施工队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由施工队长带队,技术员、安全员参加,并做好记录。
2.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查出的隐患要责成专人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违章现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2.4项目部每月定期以书面形式向业主、监理部、公司安全监察处报告现场的安全施工情况。
(职工伤亡月报表)
3安全检查内容
3.1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施工的全过程中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
3.2查制度——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3.3查管理——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违章、违纪的整改及处理情况。
3.4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3.5查事故处理——查事故发生情况,查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上报,查是否有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4检查整改
4.1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应填写限期整改通知单,下发给施工队限期整改,整改后反馈给项目部复检,复检不合格继续整改。
对重大事故隐患及对重大的涉及全局性问题应同时抄报公司安环处备案。
4.2限期整改通知单应由被查单位施工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接受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
对于事故隐患等应及时处理的问题按三定的原则(定责任、定时间、定项目)及时消除。
安全例会制度
1项目部每月必须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制定保证实现项目安全目标的具体措施,检查了解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布置、指导、施工队安全活动。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文件、规定、事故通报等,研究讨论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预防措施。
3对于本项目工程所发生的各种事故、隐患,由项目经理组织的分析会也归属于每月安全工作会议范围。
4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项目部的安全会议时,在备注栏中签署意见。
5每月安全工作会议由项目经理组织并主持召开,同时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项目部主
要管理人员、各施工队施工队长、技术人员等参加会议。
同时安全工作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
安全施工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
1安全施工措施编审制度
1.1一切施工活动都要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
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1.2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作业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要经过业主及监理单位的审查、批准后由项目部对施工队进行交底后执行。
1.3特高大塔的组立,带电作业和不停电跨越架线,大跨越施工等危险性作业项目或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部联合进行的大型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与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业主、监理公司、公司审查、批准后,由项目部总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1.4经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1.5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1.6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
1.7针对所采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爆炸、易燃危险品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1.8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以及材料、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害。
1.9对间隔一个月以上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1工程开工前,必须认真组织全员安全技术交底的筹备工作,交底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2.2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亲自签字,不得代替签字。
(签字应用黑色中性笔进行填写)
2.3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含:
在施工中可能涉及到的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等在施工中可能涉及到的安全事项。
2.4施工队交底必须由施工队负责人或队安全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
2.5施工队交底必须交代清楚当天施工内容以及每名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和操作项目。
2.6施工队交底必须交代清楚所要进行的施工作业项目的危险因素、危险源及控制的措施。
2.7施工队交底要确实有效的针对施工进度、施工特点进行,不可以敷衍了事。
2.8各施工人员要认真接受交底,并按照交底内容进行作业。
2.9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如交底中未曾提出,要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并予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安全活动日、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1施工队安全活动日管理制度
1.1施工队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由施工队长组织。
1.2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文件、规定、事故通报等,总结、布置安全工作,研究、讨论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和预防措施。
1.3属于施工队应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包括合同工和临时录用的民工)及各种事故、隐患的分析,均在此记录中。
在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在备注栏中签字,他人不得代签。
1.4下岗人员重新上岗的第三级安全教育,也属于本记录中。
2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2.1一切施工项目必须认真填写工作票,并应严格按其规定使用,不得超出使用范围,用后应妥善保管,以备存查。
2.2工作票由队技术员填写,施工队长和队兼职安全员负责审查,施工队长签发。
技术员、队长、安全员都应签名,凡未经签发的安全工作票一律无效。
2.3对所施工项目的工作前危险点分析和施工队成员签字,填写在施工作业票上面;其中施工队成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他人不得代签。
2.4每份工作票修改不得超过三处,每处不得超过三个字,否则作废。
2.5每天施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参加工作的全体人员逐条、逐项的当众宣读工作票,如果工作内容等不变,每张工作票最长使用期为五天;更换施工内容、工作地点、施工负责人必须重新填写安全工作票。
2.6工作票签发一式两份,一份施工队存查,另一份工作负责人携带在工作中实施。
2.7安全工作票是安全施工管理的一项主要措施,为更好的达到安全施工之目的,作到防患于未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票的规定。
2.8施工队根据现场的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参加人员技术情况和精神状态等情况,要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施工要求。
施工负责人应随时接受各级安全人员对安全工作票的检查,如发现没有或未带到现场,以及未宣读者均视为无安全工作票,对此要按违反安全技术纪律处理追究必要的责任。
2.9安全工作票使用到期后,由施工负责人或安全员统一保管,以备上级随时抽查,分部工程结束后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收回保存。
2.10工作前危险点分析的规定
2.10.1任何施工作业前必须执行危险点分析制度。
2.10.2危险点分析栏目印在施工工作票票面。
2.10.3危险点分析由施工队长或工序负责人带领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进行,使所有工作人员都清楚工作环境、作业方法,找出危险点,并提出防范措施,分析的要点有:
2.10.4针对作业项目的结构特点,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
2.10.5针对施工所使用的机械、起重工器具,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
2.10.6针对施工现场作业条件,特别是多工种交叉作业,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
安全监护制度
1施工中的重点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必须设有安全监护人员进行监护,实行专人施工,专人监护。
2安全监护人要对所监护的施工过程危险点清楚了解,在施工前做好安全隐患的防范工作。
3安全监护人在监护过程中不可以随意离开监护范围,安全监护必须采用现场监护,不得采取书面、电话等遥控手段。
4监护内容:
4.1危险作业现场内、外部环境,设施情况的检查。
4.2危险作业用品工器具、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查。
4.3每一项危险作业,必须设一名安全监护人,不准单独一人作业,施工队内的兼职安全员,要负责本施工队当天危险作业的监护工作,不准从事其它与安全监护无关的工作。
4.4安排危险作业的施工队,队长必须亲临现场,对作业现场实行全面检查。
4.5安全监护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对安全隐患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4.6安全监护人对危险作业现场检查不周,对违反安全技术措施不去制止,如发生事故由安全监护人负责。
4.7施工负责人对安全监护人员提出的问题不予处理,发生事故由施工负责人负责。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基础供方安全管理制度
1.1必须对计划使用的基础供方安全和环境保证能力,按程序文件要求进行定期评定,
以满足施工需要,将评审的基础供方材料向公司推荐。
1.2基础供方应具备以下资质
1.3基础供方要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四级以上资
质)、企业法人代码证、安全施工许可证;要出示施工简历和连续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1.4基础供方要出示本单位的安全施工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施工细则及奖罚制度等。
1.5要出示附有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施工负责人简历。
1.6要具备一定的施工技术力量(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若干人),具有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管理技术、质量、安全、环保工作,施工质量优良。
1.7要提供特殊作业人员(爆破人员、电工、电焊工)证书和安全员证书的复印件。
1.8在公司公布合格的基础供方名单中选择基础供方,与之签定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负责对基础供方施工过程的管理。
1.9基础供方要接受公司专业部门安全及环保等方面指导,开工前由项目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10项目部向基础供方派驻人员,对施工全过程安全、环保进行监控和指导。
1.11基础供方在施工中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等,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定》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
1.12在基础施工中出现下列问题时取消基础供方资格,逐出施工现场;
1.13不服从项目部或公司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或不按作业指导文件施工,造成基础错位、基础型与设计不符、基础强度不够等质量事故;
1.14不执行安全规定,存在隐患而不认真整改;
1.15不执行(不按照)要求进行野蛮施工,造成严重后果的;
1.16项目部在基础工程竣工后,要对基础供方在基础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环保诸多方面进行评审,将评审意见报公司,作为对基础供方再评审的依据。
2外包工管理制度
2.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根据《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和网、省公司对外包工程队伍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送变电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2.2本规定适用于本工程参加施工的外包工程队伍。
2.3项目部领导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同时必须把对外包队伍的安全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要像对待自己队伍一样;政治上一视同仁,生活上关心照顾,安全上严格管理。
2.4对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外包工程队伍,项目部给予奖励,对野蛮施工、管理混乱或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新招用。
2.5外包工队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管理法规、规定。
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质量的关系,当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2.6安全资质审查应在工程开工前进行,由项目部组织对其进行初审合格后,报公司专业部门复审,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招用。
严格禁止招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包工程队伍。
2.7项目部对外包工程队伍资质审查,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认真进行。
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手续,不得逾期不办。
2.8安全资质审查内容
2.9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并通过年检和在有效期内。
2.10经过公证的法人代码证。
2.11由地方建委或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或相应有关证明文件。
2.12施工简历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2.13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2.14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外包队伍、设有二级机构的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2.15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2.16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2.17项目部与外包工程队伍签订施工合同时,签订职业安全卫生协议,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
凡由外包工程队伍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外包工程队伍统计上报,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2.18组织对外包工程队伍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开工前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考试成绩报公司安全监察处备案。
2.19根据外包工程队伍承担施工任务的内容,审查其施工方案,交待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签字记录工作。
2.20对外包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应按规定时间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违章作业行为有权令其停工,并按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罚。
2.21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落实安全职责,遵守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2.22外包工程队伍的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施工负全责。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应佩戴“胸卡证”,专兼职安监人员应佩戴明显标志。
2.23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自行编制的措施须经项目部审查后执行或执行项目部的措施,严禁无措施或措施不完善施工。
2.24施工期间安全内业管理执行项目部有关规定,并按规定认真填写、执行。
2.25施工期间必须按规定配备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符合规定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2.26搞好现场的文明施工,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经督促不奏效者,由项目部负责搞好,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2.27发生事故,要尽全力抢救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上级安全监察部门报告。
2.28外包工程队伍应向项目部交纳工程款的3-5%作为安全管理基金。
发生重伤事故扣管理基金50%。
发生死亡事故扣管理基金100%,未发生事故,工程结束后,全部返还,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要给予奖励。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工地和材料站的施工用电应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措施进行布设,并按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提出用电申请。
2施工用电设施的安装、维护,应由取得合格证的电工担任,严禁私拉乱接。
3开关箱负荷侧的首端处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熔丝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更换好熔丝,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5在光线不足及夜间工作的场所,应设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上应装设路灯。
6电气设备及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部分。
7照明灯的开关必须控制火线,使用螺丝口灯头时,零线应接在灯头的螺丝口上。
8仓库的照明,开关必须装在室外。
9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电气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10施工驻点严禁私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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