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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活动方案doc
社会救助活动方案
社会救助活动方案一
各社区、村:
为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推进社会救助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省市县扶贫工作相关要求,
结合去年下半年县人大、县政协对城乡低保工作的审议和调研意见及楚江街道办的救助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全面开展以精准救助及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阳光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以精准救助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阳光行动”,达到救助对象准确、救助及时高效、救助制度完善、救助程序规范、救助公示到位、救助档案完整、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
各社区、村根据实际制定好本地“阳光行动”工作方案。
精准救助工作的重点是根据县局制定的城乡低保、五保等精准化救助工作指导性意见,制定好本地相关精准化救助工作标准(对申请人提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公开、审核报批、资料归档等各个救助工作环节予以标准化、精细化设置)。
(二)开展政策宣传。
通过新闻媒体和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
各社区、村要在交通便利且醒目的位置建立固定社会救助公示栏,对救助对象及救助政策进行长期公示,提高救助政策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开展实施。
(1)明确主体。
楚江街道办是本辖区内社会救助工作责任主体,街道办民政所具体组织实施好“阳光行动”,各社区、村予以积极配合参与;
(2)把握重点。
精准救助是今年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工作重点,贯穿救助工作始终,各地要在精准二字上下功夫,强化动态管理,完善核查机制,进一步严格把握政策和执行程序,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坚决予以清退;(3)强化监督。
为强化社会监督,本次“阳光行动”除街道办纪工委工作人员参与外,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共同把关。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10日前)。
成立楚江街道办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杨年国任组长,街道政协联络处主任舒芳为副组长,杨辉明、刘伟、金道楚、严宏云、杨茜雯以及各社区、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伟任办公室主任,金道楚任专干。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阳光行动”启动工作会议,集中学习政策精神,签订工作责任状,开展宣传发动,全面部署“阳光行动”工作;
(二)清理核查(5月10日—7月20日):
1.清理核查主要对象:
(1)有法定赡(抚、扶)养人且具有能力,而被赡(抚、扶)养人未得到赡(抚、扶)养的;
(2)子女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上班且家庭条件较好的;
(3)就业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而不从事生产劳动和其他务工行为导致田地荒芜的;
(4)在职村(居)干部;
(5)因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通过教育仍不改正的;
(6)外出打工、离开居住地三个月或三个月本人不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7)户籍空挂我县,长期居住外县并在外县成家立业的;
(8)失地少地农民、企业改制职工等成建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9)家庭成员中有自然减员的对象;
(10)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支出(如水电费用、通讯费用等支出)明显高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无特殊情况,家庭水电月支出人均超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5%的,通讯费用人均支出超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的);
(11)有超过1万元投资行为或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
(12)已领取未参保集体企业与厂办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和已享受精简退职救济且家庭经济收入超过我县最低生活保障线的;
(13)进入社保领取退休工资后人均收入高于保障线的;
(14)三年之内新建或高档装修房屋、拥有商品房、有两套以上住房的,有房屋或商铺从事商业性活动的(出租或经营的),家庭拥有大额金融资产存款(城市家庭人均3500元,农村家庭人均1670元。
城市人均3500-7000元,农村人均1670-3340元的,仅考虑因病、因灾、子女读高中或大学的家庭)或有价证券、理财产品、证券等家庭财产状况较好的,拥有机动车的(残疾人代步车除外);
(15)虚报、瞒报或拒绝核查家庭收入、伪造相关证明材料骗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16)因各种原因所造成的“关系保”、“人情保”、“稳定保”对象。
2.清理核查工作程序
①个人申请(5月15日前)。
申请救助对象按照城乡低保申请精准化工作流程向楚江街道办提出书面申请,签订《石门县城乡低保家庭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并提交相关资料(已享受对象除外);
②信息比对(5月15日—5月20日)。
将新申请对象提交县民政局信息比对系统,对其房产、社保、公积金、车辆、工商等方面进行实时在线比对,根据信息比对结果确定入户调查对象;
③入户调查(5月21日—5月26日)。
组织对已保拟保对象全面开展入户调查,调查人员由联社区(村)干部或救助专干组成,每组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对调查对象家庭成员情况、收入情况、财产情况等进行核查,填写入户调查表,入户调查率必须达到100%;
④民主评议(5月27日—6月2日)。
各社区(村)民主评议会议由街道联社区(村)干部和民政工作人员组织召开,对所有在保的和拟保对象开展评议,民主评议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评议其是否符合城乡低保及五保条件,二是根据省厅下发的《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农村低保对象中对社会保障兜底保障对象进行评议。
参加评议人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救助工作监督员、村委会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组成,群众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民主评议严格按照宣讲政策、介绍情况、现场评议、形成结论、签字确认等程序进行。
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超过评议人员总数百分之八十通过的为有效,进入下一工作程序;
⑤公开公示(6月3日—6月10日)。
各社区、村设立固定社会救助公示栏,对民主评议通过拟保障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和拟确定兜底保障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不少于3处,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对公示有异议的,要重新进行复核复查;
⑥审核上报(6月11日—6月22日)。
楚江街道办民政所对村居上报的重新确定后拟保障对象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和相关资料报县民政局审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精准救助、兜底保障是今年社会救助“阳光行动”的主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广大社会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扶贫工作的成效,各社区、村必须认真对待,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安排得力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工作经费,早部署,早落实。
(二)抓好信访。
“阳光行动”期间,低保五保等信访问题会进一步增多,各社区、村要重视群众生活,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和解答工作,积极妥善处理相关问题,严禁把矛盾和问题上交,避免越级上访。
(三)严肃纪律。
要进一步严肃纪律,严格按照社会救助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责任追究。
各社区、村主要领导、民政专干、入户调查员对入户调查表填写信息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对于在“阳光行动”期内不符合条件对象主动退出低保的,不予追究;对于通过督查、举报、信访等途径发现和查处的违规享受对象,依法追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相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按相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楚江街道办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及时查处投诉、举报案件。
县民政局举报电话:
5157263,楚江街道办举报电话:
5339521。
(四)加强督查。
7月25日前,各社区、村将工作中好的作法和经验总结上报至街道办民政所,街道办民政所将组织专项检查验收。
石门县政府楚江街道办事处
2016年5月5日
社会救助活动方案二
铜梁县民政局
2011年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提高社会在救助工作公信度,有效推动我县社会救助工作科学、规范、健康发展。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关于2011年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安排的通知》(渝民发﹝2011﹞14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保障此次活动有序推进,成立铜梁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陈瑜任组长,副局长陈先平、宋关琴、杨春燕、纪检组长邓军任副组长,办公室、低保科、优安科、社救科负责人为成员。
二、活动主题
阳光救助暖万家
二、活动内容
主要宣传城乡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优抚抚恤、灾害救助、孤残儿童救助、养老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活动安排
(一)准备策划阶段(9月26日——9月30日)各活动单位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宣传资料和人员
准备,为活动有序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1日——10月24日)各参与活动单位要充分借助本单位、本辖区的宣传资源优势,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
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进行社会救助政策宣传。
各镇街要通过组织召开学习会、张贴标语、横幅、组建宣传队伍、设置政策宣传咨询台、流动宣传车、开办专栏、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县知名艺术家何代科创作的金钱板专题片《低保政策暖人心》等方式,使社会救助政策进社区、进农户、进学校、进医院、进敬老院,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
尤其要在10月15日——10月21日,进行一周集中宣传。
充分利用“赶场天”、院坝会、文艺节目等形式举行宣传,扩大影响,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汇报总结阶段(10月25日——10月31日)各镇街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将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的典型经
第一文库网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等形成总结材料。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好活动方案。
各镇街民政办,县民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与“做困难群众贴心人、办人民群众满意民政”活动结合起来,紧紧联系实际,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另外,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争取文化、市政等部门的配合,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作
为推进民政工作、为老百姓办好事实事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好抓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同时要抓紧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
活动方案于9月27日上午12:
00前报送至民政办公室。
(二)创新宣传形式,保障好活动效果。
各镇街要总结前两年的工作经验,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进社区、进农户、进学校、进医院、进敬老院等活动。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通过播放工艺字幕广告、开设专题讲座、播放专题片、播放新闻等形式,宣传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和社会救助工作情况。
要将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与惠民资金检查、城乡低保复审、城乡低保公示审核、“结穷亲”、“三进三同”等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对民政救助政策、办理审批程序、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的宣传;要密切关注宣传过程中发现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
同时借助国庆节的慰问活动,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资料送进千家万户,帮助老百姓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好活动要求。
各镇街要积极主动与县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财政局、电信局、铜梁县移动公司等部门密切配合,在活动中发挥各自优势,坚持活动不走过场,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四)及时报送信息,总结好活动成效。
各镇街民政办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经验、成效等文字、图片、声像材
料及时上报县民政局办办公室。
活动结束后,各镇街要及时形成总结,于10月30日前报送县民政局办公室。
铜梁县民政局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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