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区管理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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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区管理方法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区管理方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科技园”)健康快速发展,规范科技园的管理,保证科技园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园按照“生创师导,真做实干,创新创业、突出特色”的原则,依托济源地方产业和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重点开发和创办以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建筑设计、工业产品设计、广告装饰设计、软件开发为主的创新创业项目,辐射现代物流、管理服务等相关产业,融入大学生创业培训、创新实践、创业孵化为一体的具有孵化器功能的校内创新创业基地。
第三条申请获准进入科技园的创业项目为具有我院普通类全日制学籍在校及毕业五年内的学生为主体创办的公司,分为见习创业公司和创业公司(以下简称“创业项目”)。
见习创业公司是指为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需要而组建,仅在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登记注册并运行的校内经营组织,也称预孵化企业;创业公司是指入驻科技园、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注册登记的、从事经营管理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经营组织。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设立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园管办”,暂挂在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园区的日常运行、管理和服务工作。
学校全资注册成立“济源市砺志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代表学校与创业项目签订协议、合同的主体责任单位。
第五条园管办职责
(一)负责统筹、编制科技园的发展规划,制定科技园管理制度。
(二)负责济源市砺志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运营、管理。
(三)组织专家对申请入驻项目的评定、审批工作。
(四)负责组织对科技园创业项目团队的管理和考评工作。
(五)协调校内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和落实各级组织机构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扶持政策。
(六)负责办理创业项目的入驻和出园手续;指导协助入驻园区项目办理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
(七)聘请校内外专家、创业成功人士担任科技园的创业导师。
(八)科技园各类材料的整理、归档、上报工作。
(九)协助入驻创业项目开展宣传、推广等工作。
(十)为创业项目推荐创业导师,采取各种形式对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
(十一)其他日常工作。
第六条园管办可聘请校内外专家,为科技园建设和入驻创业项目提供咨询和指导等工作。
第三章创业项目入驻的条件和程序
第七条入驻条件
(一)创业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类全日制学籍的在校或毕业五年内的具有较高的素质和品质,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经营能力,且学有余力、能顺利完成学业的大学生。
(二)创业项目成员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和团队协作精神,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
(三)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学业相结合。
(四)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创业项目及团队成员必须自觉遵守园区的管理制度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六)创业项目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七)创业项目入驻园区后,必须保证团队成员在工作日,能正常开展工作。
(八)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创新科技型项目入驻。
(九)参加校级及以上创业比赛(或者科技创新类比赛)获奖项目和获得创新创业基金资助的项目可优先入驻园区。
(十)对园区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或我校优秀校友的企业,经园管办特别审核批准后亦可入住。
第八条入驻程序
(一)提交申请入驻材料:
1.《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入驻申请表》(附件1);
2.《创业计划书》(附件2);
3.项目团队成员的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各一份的复印件,学生成绩单等。
(二)园管办初步审查后,组织评审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评审,综合考评后审批入围。
(三)评审入围的创业项目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入园项目。
(四)创业项目团队成员学习科技园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
(五)项目负责人与园管办签署《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协议》(附件3)、《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附件4)及《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入驻创业项目团队人员登记表》(附件5)。
第四章创业项目支持
第九条科技园为入驻创业项目提供以下支持:
(一)驻园项目,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保证金、场地使用费减收或者免收。
(二)符合一定条件的项目,按程序审批后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返还场地使用费。
(三)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扶持资金。
(四)定期邀请校内专家、专业教师、创业人士等为各创业团队提供创业培训、咨询和指导,聘请创业导师开展辅导服务,组织开展“创业沙龙”等交流活动,分享创业经验,提升创业能力。
(五)定期开展创业技能培训,为创业团队提供企业管理、战略设计、市场营销与策划、行业研究、项目投资分析等咨询服务。
(六)定期为入驻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联系有协作关系的咨询公司为创业项目提供技术与管理的咨询服务。
(七)为创业项目提供注册登记、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企业代码、银行开户等咨询、代理服务。
(八)协助符合相关条件的创业项目申请税收优惠、科技创新等方面减免或奖励。
(九)运用多种方式宣传推介优秀创业项目。
第五章创业项目管理
第十条科技园对申请入驻的创业项目一律实行市场化合同制方式进行管理。
创业项目负责人在接到入驻批准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必须与济源市砺志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入驻孵化协议,根据入驻申请和孵化协议规定的经营范围开展创业活动。
第十一条创业项目孵化期一般为12个月(每6个月考核一次,决定继续创业孵化或退出)。
第十二条入驻项目及团队成员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创业项目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经营,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严禁将工作场地转让、私自更换负责人、转租给他人使用。
(二)创业项目不得擅自对工作室的主体、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如确属业务需要增加装饰项目,装修方案须经园管办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创业项目在校园内举行大型活动,须提前三天到园管办提出申请,并递交计划书;如有校外人员参加,需提前一周进行申请,并递交计划书;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
(四)创业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改变预定项目内容、终止计划实施、提前或延迟等,创业项目负责人需提前15天向园管办申请。
(五)各创业项目在园管办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每双月必须向园管办上报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支持园管办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六)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校纪校规,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
(七)积极支持、协助和配合园管办开展各项工作。
(八)遵守《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物业管理规定》(附件6)等规章制度,对不服从或违反管理规定的创业项目,园管办有权中止孵化协议、收回场地,必要时追究违约责任。
(九)按时缴纳场地使用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
第十三条安全、卫生管理
(一)各创业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园区作息时间,不得擅自让管理人员提前或推迟开门。
(二)各创业项目必须做到离开园区时,锁门关窗,关闭电源。
(三)各创业项目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未经批准使用任何大功率电器(最大功率500瓦及以上)。
(四)不经批准严禁任何人员在园区内留宿。
(五)由于创业项目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创业项目团队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各创业项目团队不得私自动用其他创业项目或园区的办公设备,需妥善保管好本项目所使用的各项设备,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各项设备如有损坏或遗失,需照价赔偿。
(七)各创业项目成员无论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应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园管办报告。
(八)各创业项目须保证自己区域内干净整洁,同时有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第六章创业项目的考核与奖惩
第十四条创业项目的考核
(一)园管办对入驻的创业项目分中期和期满考核。
(二)考核程序
1.园管办发出书面通知。
2.创业项目根据考核要求准备材料。
3.园管办组织有关人员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相关调查。
4.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
5.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布。
(三)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
入驻创业项目在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创业项目入园后,未按要求在园区内开展工作,项目开展连续两周处于停顿状态(特殊情况除外),致使创业项目用房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
2.连续两次未能向园管办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通知整改后无效。
3.创业项目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4.项目主要负责人违反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5.超出业务范围,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
6.不按规定使用创新创业基金。
7.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8.因安全问题,受到二次及以上警告。
9.未按园管办要求参加相关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
10.未按期缴纳场地使用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
(四)创业项目考核时需提交考核自评表、内部管理制度、财务报表、团队成员花名册,必要时还需提交业务统计表和合同复印件、团队成员在创业方面获得的荣誉材料等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十五条考核结果的效用
(一)期中考核优秀的创业项目,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奖励;考核不合格的创业项目要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勒令退出园区。
(二)期满考核为优秀的创业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在园区继续入驻;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创业项目,办理相关手续后退出园区。
第七章创业项目退出
第十六条期满退出
入驻园区的创业项目与园管办合同期满,到园管办办理相关手续后退出。
第17条必须退出
入驻园区的创业项目期满5年或者项目负责人毕业年满5年,无条件退出。
在协议到期时,到园管办办理相关退出手续。
第18条申请退出
因创业项目内部问题,项目负责人向园管办提出退出申请,经园管办审核,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退出。
第十九条勒令退出
对严重违反园区管理规章制度或考核不合格的创业项目,园管办可提出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勒令退出。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创业项目入驻申请表
2、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创业计划书
3、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协议
4、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5、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物业管理规定
6、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入驻创业项目团队人员登记表
附件1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
创业项目入驻申请表
项目名称:
申请人:
专业班级:
联系电话:
指导教师:
申请时间:
申请人签字: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制
项目名称
一寸
照片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入校时专业班级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家庭住址
父亲
单位
电话
母亲
单位
电话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团队成员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专业班级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注:
团队成员非我校学籍者,在“专业班级”栏填写就读学校及专业班级
一、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及项目论证(可行性分析):
二、项目的预期效益及预算经费投入:
3、项目的资金来源、货物来源及筹划情况:
4、人员分工及项目进度安排:
五、项目运作主要方式:
6、对场地的要求:
(使用面积、电、网络及其它配套设施等)
指导教师意见
签字:
年月日
系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
(系部公章):
年月日
园管办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附件2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
创业计划书
项目名称:
负责人:
专业班级:
联系电话:
指导教师:
编制时间:
负责人签字: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
创业计划书编制说明及提纲
一、相关说明
1、创业计划书要严格按照编制提纲的项目逐条进行编写。
2、创业计划书要用A4纸打印;编写时,小标题用黑体小三号字编写,正文用仿宋小三号字编写。
二、编制提纲
1、计划书封面(项目名称、负责人、编制时间等)。
2、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拟成立时间,注册资本金,股东,股份比例;主营业务;联系方式等信息)。
3、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信息(姓名、性别、入校专业班级、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4、产品/服务描述(产品/服务介绍,产品技术水平,产品的新颖性、先进性和独特性;产品的竞争优势)。
5、研究与开发(已有的技术成果及技术水平,研发队伍技术水平,竞争力及对外合作情况;已经投入的研发经费及今后投入计划;对研发人员的激励机制)。
6、行业及市场(行业历史与前景,市场规模及增长趋势,行业竞争对手及本公司竞争优势,未来三年的市场销售预测)。
7、营销策略(在价格、促销、建立销售网络等各方面拟采取的策略及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对销售人员的激励机制)。
8、管理(机构设置,员工持股,劳动合同,财务管理,知识产权管理,人事计划等)。
9、融资说明(资金需求量、用途、使用计划,拟出让股份,投资者权利,退出方式等)。
10、财务预测(未来3年或5年的销售收入、利润、资产回报率等)。
11、风险控制(项目实施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2、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申请人、合伙人、团队成员身份证明材料及需要提交的项目有关其他材料。
附件3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
项目入驻孵化协议
甲方:
济源市砺志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为深入贯彻国家“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营造大学生创新创业良好环境,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成功率,根据《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创业项目入驻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以下简称“科技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确定乙方为孵化对象,乙方以项目的形式于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入驻园区。
2、甲方向乙方提供场地平方米,位于科技园。
期限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合同期满需延期的,乙方应与合同到期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入驻协议。
二、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入园保证金元整(¥.00元)。
乙方退出时,如无物品损坏及欠缴相关费用等,全额退还入园保证金。
入园保证金不计息。
2、在协议期限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场地使用费元/月,物业管理费元/月。
其他费用按有关规定收缴。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发展计划,对其项目进展过程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
(2)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场地及水电网络等基本需求。
(2)协助乙方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企业代码等手续。
(3)做好大学生创业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同时向乙方提供咨询引导、协助科技成果转化及办理小额贷款等。
(4)提供安保、室外保洁、维修等物业服务。
(5)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和辅导、项目评估、完善创业计划等。
(6)提供项目推荐申报、投融资信息、市场营销管理咨询服务。
(7)协助符合条件的驻园项目申请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等。
(8)不干涉乙方项目正常的研发及经营活动。
(9)对乙方所提供项目资料及项目孵化情况(包括财务数据)中所涉及需保密的内容实施保密措施,不得外泄。
(10)协助乙方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相关事宜。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享受有关创新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2)使用甲方提供的相关设施。
(3)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乙方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及科技园的相关规定,爱护公物,履行安全、卫生责任。
(2)认真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入驻孵化协议、安全责任书等,遵守科技园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认真接受安全管理部门和科技园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及检查。
(3)保证甲方所提供的办公场地按规定用途使用,自觉维护办公场地的办公设施的正常运行,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自觉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妥善处理好与其他孵化项目的关系,积极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5)负责办公室场地内的防火、防盗工作,并协助做好园区的安保工作,保持办公场地的环境卫生。
(6)经营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
乙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入驻期间发生的经营风险和因项目运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7)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及时、准确报送有关财务统计报表和相关数据信息等。
(8)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和本协议,服从园区的管理,支持、配合开展各项工作。
不得占用公共区域、通道及非指定空间(如擅自搭建、对方物品等),若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令其拆除和清理。
(9)不得将办公场地转租、分租、转让、变相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及与他人共享,不得利办公场地进行任何与项目无关的活动,否则乙方应自己承担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办公场地。
(10)按时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
(11)乙方退出时,应注意保护好甲方原有设施,经甲方检查确定后方可退出。
六、乙方不得擅自对工作室的主体、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本着“艰苦创业、够用实用”的指导思想,原则上不得对现有工作室进行装修。
如确属业务需要增加装修装饰,装修方案须经园管办批准后方可施工。
退出时,不得拆除装修,甲方不对乙方的装修部分有任何补偿。
七、乙方遵守并接受甲方的期中期满考核,若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甲方将终止本协议,乙方退出科技园。
八、乙方在收到退出通知或申请批准后的15天内,必须撤出自有设备,清理好场地,并办理好相关费用等手续。
逾期不退出者,甲方将从逾期之日起没收入园保证金或处以相应罚金。
九、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拟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15天告知对方。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4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
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甲方: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管理办公室
乙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为进一步强化科技园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谁使用、谁负责”的消防安全原则,甲乙双方特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
甲方授权乙方所使用区域全年无安全事故。
二、甲方责任:
1、及时传达上级及学校消防管理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实时部署消防工作任务。
2、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乙方消防安全工作及时进行检查指导和检查协调。
3、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4、督促乙方及时组织整改安全隐患。
三、乙方责任: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建立防水、防火、防电、防盗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2.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3.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协助甲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加强对员工的消防教育,提高员工的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情况要有记录,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5.加强对重点部位、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品的严格管理,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6.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及时上报消防有关材料。
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的,应积极进行扑救并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严肃查处火灾事故责任人。
四、其他事项
1、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乙方负责人或签约人为安全责任人,如有变动,接任人为当然安全责任人。
2、如发现乙方有隐瞒不报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有违法行为的由消防监督部门严肃查处。
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4、本责任书有效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5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
物业管理规定
一、科技园所有场地只能用于大学生创新创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入驻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场地转租或转借。
二、入驻项目不得改造场地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拆卸或破坏墙面、地板、门窗、办公用具等一切设施设备,需妥善保管好项目使用的各项设施设备,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有损坏或遗失,需照价赔偿。
三、不得进行未经批准的装饰装修。
若业务需要,确需装修的,要提出装修申请和装修方案,得到园管办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严禁拆动、改装楼内供水、供电、供暖及办公设备;不得私自改接用电线路、乱拉电线。
五、不准擅自超负荷用电:
如需增容、改变用电性质、更改电表等,应在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实施,费用由使用人自理;因自行增加设备而超负荷用电烧坏电气设备由使用人照价赔偿。
六、用电、用水过程中应注意安全、节约使用,如发现故障及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园管办申报处理。
七、不得私自动用其他创业项目或园管办的办公设备。
八、不得在科技园内进行一切违法违规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九、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十、对本项目所使用的场地需保持清洁和卫生,并协助保持公用场地的卫生。
十一、严格遵守科技园作息时间。
十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的相关规定办理。
附件6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
入驻创业项目团队人员登记表
项目名称:
入驻地点: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专业班级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注:
团队成员非我校学籍者,在“专业班级”栏填写就读学校及专业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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