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南湾大酒店项目方案招标文件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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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南湾大酒店项目方案招标文件定稿
福建省建筑工程
设计招标文件
(2013年版)
专用本
招标项目名称:
平潭坛南湾大酒店项目(设计)
招标编号:
环闽招[2017]第0201号
招标人: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代建人:
厦门联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厦门建发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期:
2017年2月
使用说明
1.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专家编制了《福建省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3年版)》(以下简称《设计招标文件》。
该版《设计招标文件》是在《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文件(2011年版)》示范文本基础上修订的,适用于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2.
3.《设计招标文件》范本分为《通用本》和《专用本》。
《通用本》是所有建筑工程设计招标项目都通用的,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福建省勘察设计协会统一印制,招标人和投标人自行购买和使用;《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设计招标文件》范本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和发售。
4.
5.《设计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第6章设计有关资料和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等内容。
《通用本》列出招标文件各章节全部内容或格式。
其中,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中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章中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章中的“合同条款前附表”、“招标项目专用的合同条款数据表”、第5章中的“设计任务书”、“设计服务要求”、“工程勘察要求”、“其他要求”第6章中的“设计有关资料”、第7章中的“招标项目补充的投标文件格式”和附录“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等内容在《通用本》中只列出格式,具体内容应当由招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结合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在《专用本》中编写。
除《专用本》约定的内容由招标人编写外,原则上,招标人应引用《通用本》全部内容,不可随意修改,如确实需要修改《通用本》固有内容的,应当将其修改的内容填入《专用本》中“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中,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6.
7.《设计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专用本》内有约定的招标文件内容,从《专用本》的约定;《专用本》无专门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
如某些内容前后不一致,则《通用本》与《专用本》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不一致的,以后者内容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设计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8.
9.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10.
11.《设计招标文件》范本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委托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分会曾天粦同志主笔起草,省厅公开征求各方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后发布。
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设计招标文件》范本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反映。
第1章投标邀请书1
投标邀请书2
第2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6
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7
投标须知前附表7
第2节投标须知和附件16
“投标须知和附件”内容见设计招标文件《通用本》16
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17
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18
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19
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20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排序法)21
第3节评标办法和标准22
排序法23
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0
第1节合同条款前附表31
合同条款前附表32
第2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33
第3节合同条款36
“合同条款”内容见设计招标文件《通用本》36
第5章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43
第1节工程概况44
“工程概况”内容见设计招标文件《通用本》44
第2节设计服务要求46
。
46
第3节工程勘察要求47
(本节不适用)47
第4节其他要求48
第6章设计有关资料49
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50
资格审查文件51
商务文件69
技术文件78
附录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82
第1章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2.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编号为环闽招[2017]第0201号的平潭坛南湾大酒店项目(设计)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岚综实项目审批【201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厦门联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建发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方参加该项目的设计招标的投标。
3.项目概况
4.
4.1.项目名称:
平潭坛南湾大酒店项目(设计);
4.2.
4.3.建设地点:
平潭坛南湾;
4.4.
4.5.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9公顷,其中一号楼计容建筑面积约24000平方米,度假酒店计容建筑面积约67400平方米。
4.6.
4.7.投资总额:
人民币150000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限额:
人民币100000万元;。
4.8.
4.9.招标类型:
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
4.10.
4.11.招标范围和内容
4.12.
4.12.1.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等服务;
4.12.2.
4.12.3.内容:
红线范围内的总平规划设计,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室外配套景观等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等]。
具体招标范围以实际完成的为准。
4.12.4.
4.13.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本工程计划于2017年12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个月。
4.14.
5.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6.
6.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6.2.
6.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6.4.
6.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6.6.
6.7.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6.8.
6.9.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6.10.
6.1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12.
6.13.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6.14.
6.1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6.16.
7.获取招标文件
8.
8.1.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8.2.
8.3.招标文件(含相关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8.4.
9.评标办法
10.
10.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10.2.
1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2.
1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4月19日上午9时00分前;
12.2.
12.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存“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保证金;③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其保函原件须单独提交,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12.4.
12.5.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伍万元整(¥250000元)。
12.6.
13.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14.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年4月19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4.2.
14.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14.4.
14.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4.6.
15.费用
16.
16.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00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201.928万元,本次招标设计费:
1100.964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16.2.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
电话:
0591-,传真:
/;
联系人:
刘先生;
代建人:
厦门联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湖里大道31号联发大厦附楼三层301室;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王先生;
代建人:
厦门建发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9楼;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2层,邮编:
350003;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叶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投标保证金账户一:
账户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投标保证金账户二:
账户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备注:
(1)投标保证金须注明工程名称;
(2)投标保证金可存入以上任意一个账户。
(3)如因投标人转账单上未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或所注明的汇款方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或因投标人转账单上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4层)
第2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2节
说明:
(1)本表各项应无例外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
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
(2)如某栏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中注明“不适用”。
任何对投标须知内容的修改均应在本表后的“修改表”中反映,并保持原条款号不变。
(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
电话:
059,传真:
/;
联系人:
刘先生;
代建人:
厦门联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湖里大道31号联发大厦附楼三层301室;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王先生;
代建人:
厦门建发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9楼;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2层;
电话:
联系人:
叶先生;
1.2
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划分
招标项目名称:
平潭坛南湾大酒店项目(设计);
招标编号:
环闽招[2017]第0201号;
标段划分:
全部为1个标段;
招标人允许投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的标段数量:
1;
招标人允许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
1;
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
1
1.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
建设地点
(详见投标邀请书)
1.5
建设规模
(详见投标邀请书)
1.6
招标范围和内容
(详见投标邀请书)
1.7
计划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详见投标邀请书)
1.8
设计周期
方案设计优化:
30日历日;
初步设计:
40日历日;
2.1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投标人提交《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本前附表第21项、第22项。
3.1
合格投标人
资格条件
大陆企业: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
(1)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
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且具备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
一级国家注册结构师,且具备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
电气相应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
相应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职称(资格):
职称:
注册造价工程师;
3.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
投标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4.除造价人员允许外聘外,其他人员均须为本单位职工,以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缴款凭证为准。
注:
【必须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保费(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的证明书;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所属设计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缴交的,则须提交上级院校证明原件;若投标人单位为无法出具社保证明的事业编制的,则应提交由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近一年内(自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说明原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名称、联系人及联系固定办公电话),并提交原件核查】或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执业资格证书证明(如上述人员所提交的加盖注册章的执业资格证书的章号与投标人单位资质证书号一致或执业资格证书所署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则可以不提交社保费证明)。
5.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上没有注明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6.上述人员中除了建筑专业负责人可以由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外,其他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兼职。
投标人应当按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合格投标人的评审办法和标准见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的相关规定。
5.1
踏勘现场和标前会时间地点
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业主访谈和答疑时间待业主另行通知。
8.1
招标文件的澄清
标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络提交质疑,网站: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澄清要求。
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要求的须将澄清材料送达(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
2017年3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
招标人发送澄清的方式:
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上网查阅。
投标人领取文本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2017年3月10日17:
00之前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
12.3.3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文档、演示盘和模型
计算机文件:
要求提交;
展示图:
要求提交;
演示盘:
要求提交;
模型:
要求提交;
13.7
备选方案
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14.3、14.5
设计费金额和计算办法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00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201.928万元,本次招标设计费:
1100.964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
(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人民币2752.41万元,浮动幅度值:
下浮20%;【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80%】;
(2)基本设计收费:
2752.41万元,其他设计收费:
0元;
(3)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2393.4万元,专业调整系数:
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15,附加调整系数:
1.0。
设计费计算办法:
采用内插法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为2393.4万元人民币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工程调整系数为×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附加调整系数为=2752.41万元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2752.41万元
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80%=2201.928万元
(4)其中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如下: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20
30
50
(5)本次招标设计费:
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本阶段工作量比例(20%+30%)=2201.928万元×(20%+30%)=1100.964万元。
16.1
投标
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90日历天。
17.1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和金额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伍万元整(¥250000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或者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将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文件同时提交。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以银行出具的加盖业务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转帐帐号应与开户许可证上基本存款帐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已递交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4]33号规定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并取得《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中注明的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人须将有效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上述递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开标当日《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未失效,否则,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转帐帐号应与开户许可证上基本存款帐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且银行保函内容应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内容要求,并将银行保函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后面,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资格审查不合格。
开具银行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代理单位,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8.1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审查文件:
一套正本,三套副本。
商务文件:
一套正本,三套副本。
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
一套正本,九套副本。
其他技术文件(电子文件、展示图、模型):
如前附表第13项有明确要求时,须提供一套。
19.1
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的总包封要求
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按照本须知19.2、19.3和19.4规定的包封、密封和标志后,不需要进行总包封。
19.6
招标人是否提供包封袋
招标人不提供包封袋。
20.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件人: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21.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采用资格后审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年4月19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
23.1
开标
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将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采用资格预审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27.1
评标办法
排序法
28.2
公示
场所: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其他媒体:
/
30.1
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33.3
未中标方案补偿
凡接受邀请(中标单位除外),按招标文件规定报送有效参加方案成果文件并通过审查认定文件有效的设计单位可获成本补偿费50万元人民币(含税),未通过技术审查或无效的成果不获得成本补偿费。
成本补偿费包含完成技术文件要求内容的全部费用(含方案征集组织代理费用、设计费用、设计文件制作费用、设计调研费用、配合业主召开相关项目沟通会议所产生的差旅费用),业主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参加方案征集文件无效,其相应的设计单位不获成本补偿费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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